字跡不像刘铨福,似另是一个人。跋末云:同治丙寅(五年,一八六六)季冬月左绵痴道人记。
此人不知即是上条提起的绵州孙小峰否。但这里的年代可以使我们知道跋中所记干支都是同治初年。刘铨福得此本在同治癸亥(1863),乙丑(1865)有椿余一跋,丙寅有痴道人一条批,戊辰(1868)又有刘君的一跋。
刘铨福跋说“惜止存八卷”,这一句话不好懂。现存的十六回,每回为一卷,不该说止存八卷。大概当时十六回分装八册,故称八卷,后来才合并为四册。
此书每半页十二行,每行十八字。楷书。纸已黄脆了,已经经过一次装衬,第十三回首页缺去小半角,衬纸与原书接缝处印有“刘铨畐子重印”图章,可见装衬是在刘氏收得此书之时,已在六十年前了。
二、脂砚斋与曹雪芹
脂本第一回于“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一诗之后,说: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出则既明,且看石上是何故事。“出则既明”以下与有正书局印的戚抄本相同。但戚本无此上的十五字。甲戌为乾隆十九年(1754),那时曹雪芹还不曾死。
据此,《石头记》在乾隆十九年已有“抄阅再评”的本子了。可见雪芹作此书在乾隆十八九年之前。也许其时已成的部份止有这二十八回。但无论如何,我们不能不把《红楼梦》的著作时代移前。俞平伯先生的《〈红楼梦〉年表》(《〈红楼梦〉辨八》)把作书时代列在乾隆十九年至二八年(1754——1763),这是应当改正的了。
脂本于“满纸荒唐言”一诗的上方有朱评云: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余不遇癞头和尚何!怅怅!……甲午八月泪笔。(乾隆三九,一七七四。)
壬午为乾隆二十七年,除夕当西历一七六三年二月十二日(据陈垣《中西回史日历》检查)。
我从前根据敦诚《四松堂集》“挽曹雪芹”一首诗下注的“甲申”二字,考定雪芹死于乾隆甲申(1764),与此本所记,相差一年余。雪芹死于壬午除夕,次日即是癸未,次年才是甲申,敦诚的挽诗作于一年以后,故编在甲申年,怪不得诗中有“絮酒生刍上然坰”的话了。现在应依脂本,定雪芹死于壬午除夕。再依敦诚挽诗“四十年华付杳冥”的话,假定他死时年四十五,他生时大概在康熙五十六年(1717)。我的《考证》与平伯的年表也都要改正了。
这个发现使我们更容易了解《红楼梦》的故事。雪芹的父亲曹卸织造任在雍正六年(1728),那时雪芹已十二岁,是见过曹家盛时的了。
脂本第一回叙《石头记》的来历云:
空空道人……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
此上有眉评云:
雪芹然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然,故仍因之。
据此,《风月宝鉴》乃是雪芹作《红楼梦》的初稿,有其弟棠村作序。此处不说曹棠村而用“东鲁孔梅溪”之名,不过是故意作狡狯。梅溪似是棠村的别号,此有二层根据:第一,雪芹号芹溪,脂本屡称芹溪,与梅溪正同行列。第二,第十三回“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二句上,脂本有一条眉评云:“不必看完,见此二句,即欲堕泪。梅溪。”顾颉刚先生疑此即是所谓“东鲁孔梅溪”。我以为此即是雪芹之弟棠村。
又上引一段里,脂本比别本多出“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九个字。吴玉峰与孔梅溪同是故设疑阵的假名。
我们看这几条可以知道脂砚斋同曹雪芹的关系了。脂砚斋是同雪芹很亲近的,同雪芹弟兄都很相熟。我并且疑心他是雪芹同族的亲属。第十三回写秦可卿托梦于凤姐一段,上有眉评云:
“树倒猢狲散”之语,全犹在耳,曲指三十五年矣。伤哉!宁不恸杀!
又可卿提出祖茔置田产附设家塾一段上有眉评云:
语语见道,字字伤心。读此一段,几不知此身为何物矣。松齐。
又此回之末凤姐寻思宁国府中五大弊,上有眉评云:
旧族后辈受此五病者颇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今(令)余想恸血泪盈□。(此处疑脱一字)
又第八回贾母送秦钟一个金魁星,有朱评云:
作者今尚记金魁星之事乎?抚今思昔,肠断心摧。
看此诸条,可见评者脂砚斋是曹雪芹很亲的族人,第十三回所记宁国府的事即是他家的事,他大概是雪芹的嫡堂弟兄或从堂弟兄——也许是曹颙或曹颀的儿子。松齐似是他的表字,脂砚斋是他的别号。
这几条之中,第十三回之一条说:
曲指三十五年矣。
又一条说:
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
脂本抄于甲戌(1754),其“重评”有年月可考者,有第一回(抄本页十)之“丁亥春”(1767),有上文已引之“甲午八月”(1774)。自甲戌至甲午,凡二十年。折中假定乾隆二九年(1764)为上引几条评的年代。则上推三十五年为雍正七年(1729),曹雪芹约十三岁,其时曹刚卸任织造(1728),曹家已衰败了,但还不曾完全倒落。
此等处皆可助证《红楼梦》为记述曹家事实之书,可以摧破不少的怀疑。我从前在《〈红楼梦〉考证》里曾指出两个可注意之点:
第一,十六回凤姐谈“南巡接驾”一大段,我认为即是康熙南巡,曹寅四次接驾的故事,我说:曹家四次接驾乃是很不常见的盛事,故曹雪芹不知不觉的——或是有意的——把他家这桩最阔的大典说了出来。(《考证》页四一)
脂本第十六回前有总评,其一条云:
借省亲事写南巡,出脱心中多少忆昔感今!
这一条便证实了我的假设。我又曾说赵嬷嬷说的贾家接驾一次,甄家接驾四次,都是指曹家的事。脂本于本回“现在江南的甄家……接驾四次”一句之旁有朱评云:
甄家正是大关键,大节目。勿作泛泛口头语看。
这又是证实我的假设了。
第二,我用《八旗氏族通谱》的曹家世系来比较第二回冷子兴说的贾家世次,我当时指出贾政是次子,先不袭职,又是员外郎,与曹一一相合,故我认贾政即是曹(考证四三——四四)。这个假设在当时很受朋友批评。但脂本第二回“皇上……赐了这政老爹一个主事之衔,令其入部习学,如今现已升了员外郎”一段之旁有朱评云:
嫡真实事,非妄拥也。
这真是出于我自己意料之外的好证据了!
故《红楼梦》是写曹家的事,这一点现在得了许多新证据,更是颠扑不破的了。
三、秦可卿之死
第十三回记秦可卿之死,曾引起不少人的疑猜。今本(程乙本)说:
……人回东府蓉大奶奶没了。……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闷,都有些伤心。
戚本作:
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吹,都有些伤心。
坊间普通本子有一种却作:
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闷,都有些疑心。
脂本正作:
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
上有眉评云:
九个字写尽天香楼事,是不写之写。
又本文说:
这四十九日单请一百单八众禅僧在大厅上拜大悲忏。……
另设一坛于天香楼上。
此九字旁有夹评云:
删却,是未删之笔。
又本文云:
又听得秦氏之丫鬟名唤瑞珠者,见秦氏死了,他也触柱而亡。
旁有夹评云:
补天香楼未删之文。
天香楼是怎么一回事呢?
此回之末,有朱笔题云: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又有眉评云:
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页也。
这可见此回回目原本作: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王熙凤协理宁国府。
后来删去天香楼一长段,才改为“死封龙禁尉”,平仄便不调了。秦可卿是自缢死的,毫无可疑。第五回书册上明明说:
书着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此从脂本)其判云: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
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俞平伯在《〈红楼梦〉辨》里特立专章讨论可卿之死(中卷,页一五九——七八)。但顾颉刚引《红楼佚话》说有人见书中的焙茗,据他说,秦可卿与贾珍私通,被婢撞见,羞愤自缢死的。平伯深信此说,列举了许多证据,并且指出秦氏的丫鬟瑞珠触柱而死,可见撞见奸情的便是瑞珠。现在平伯的结论都被我的脂本证明了。我们虽不得见未删天香楼的原文,但现在已知道:
(1)秦可卿之死是“淫丧天香楼”。
(2)她的死与瑞珠有关系。
(3)天香楼一段原文占本回三分之一之多。
(4)此段是脂砚斋劝雪芹删去的。
(5)原文正作“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戚本始改作“伤心”。
四、《红楼梦》的“凡例”
《红楼梦》各本皆无“凡例”。脂本开卷便有“凡例”,又称“《红楼梦》旨义”,其中颇有可注意的话,故全抄在下面:
凡例
《红楼梦》旨义。是书题名极多。□□《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
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又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此三名皆书中曾已点睛矣。如宝玉作梦,梦中有曲,名曰《红楼梦十二支》,此则《红楼梦》之点睛。又如贾瑞病,跛道人持一镜来,上面即錾“风月宝鉴”四字,此则《风月宝鉴》之点睛。又如道人亲眼见石上大书一篇故事,则系石头所记之往来,此则《石头记》之点睛处。然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然通部细搜检去,上中下女子岂止十二人哉?若云其中自有十二个,则又未尝指明白系某某。极至《红楼梦》一回中亦曾翻出金陵十二钗之簿籍,又有十二支曲可考。
书中凡写长安,在文人笔墨之间,则从古之称;凡愚夫妇儿女于家常口角,则曰中京,是不欲着迹于方向也。盖天子之邦,亦当以中为尊,特避其东南西北四字样也。
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故叙闺中之事切,略涉于外事者则简,不得谓其不均也。
此书不敢干涉朝廷。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笔带出,盖实不敢以写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也。又不得谓其不供。
以上四条皆低二格抄写。以下紧接“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一长段,也低二格抄写。今本第一回即从此句起,而脂本的第一回却从“列位看官,你道此书从何而来”起。“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以下一长段,在脂本里,明是第一回之前的引子,虽可说是第一回的总评,其实是全书的“旨义”,故紧接“凡例”之后,同样低格抄写。其文与今本也稍稍不同,我们也抄在“凡例”之后,凡脂本异文,皆加符号记出:
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梦幻识通灵”。但书中所记何事,〔又因何而撰是书哉?〕
自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推了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堂堂之须眉诚不若彼〔一干〕裙钗,实愧则有余,悔则无益〔之〕大无可奈何之日也!当此时,〔则〕自欲将已往所赖〔上赖〕天恩,〔下承〕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飨美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今本作友)规训之德,已致今日一事(今本作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记(今本作集)以告普天下〔人〕。虽(今本作知)我之罪固不能免,(此五字今本作“负罪固多”)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此处各本多“自护己短”四字)则一并使其泯灭也。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风晨月夕,阶柳庭花,亦未有伤于我之襟怀笔墨者。何为不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以悦人之耳目哉?(此一长句与今本多不同)故曰“风尘怀闺秀”,〔乃是第一回题纲正义也。〕开卷即云“风尘怀闺秀”,则知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并非怨世骂时之书矣。虽一时有涉于世态,然亦不得不叙者,但非其本旨耳。阅者切记之。
诗曰: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
悲喜千般同幻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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