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典 - 第1部分

作者: 杜祐66,425】字 目 录

宴将士,以激励于众,酒酣,使拔剑起舞,作朋角抵,伐鼓叫呼,以增其气。丝竹哀怨之声不可奏,使人凄怆,损锐气,挫壮心,则难胜敌。[汉王围项羽垓下,令师人四面楚歌,羽众久苦征战,思归,遂溃。晋将刘琨守太原,群胡围之,琨计窘,吹笳,声寥亮。胡人久倦征戍,夜闻遂溃。并具【先攻其心篇】中。斯以声感人也。]

孙子曰:‘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先咨之庙堂,虑其危难,然后高垒深沟,使兵士练习,故敌不得胜。]以待敌之可胜。[以此守备之固,待敌之阙,则可胜之。]不可胜在己,[言守备之固,制敌在外。]可胜在敌,[守备之固自修理,以俟敌之虚懈。已见敌有阙漏之形,然后可胜。]故善战者能为不可胜,不能使敌必可胜。[若敌晓练兵事,策与道合,深为己备者,亦不可强胜之。]故曰胜可知而不可为。[敌有备也。已料敌,见敌形者,则胜负可知。若敌密而无形,亦不可强使为败。故范蠡曰:‘时不至,不可强生;事不究,不可强成。’]不可胜者,守也;[形藏也。若未见其形,彼众我寡,则自守也。]可胜者,攻也。[敌攻己,乃可胜也。已见其形,彼寡我众,则可攻。]故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守备者,务因其山川之阻,丘陵之固,使不知所攻。言其深密,藏于九地之下。]又曰:‘城有所不攻。’[固而多粮。]

【守则有余】

后汉凉州贼王国围陈仓,左将军皇甫嵩督前将军董卓救之。卓欲速进赴陈仓,嵩不听。卓曰:‘智者不后时,勇者不留决。速救则城全,不救则城灭,全灭之势,在于此也。’嵩曰:‘不然。百战百胜,不如不战而屈人之兵。是以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我,可胜在彼。彼守不足,我攻有余。有余者动于九天之上,不足者陷于九地之下。今陈仓虽小,城守固备,非九地之陷也。王国虽强,而攻我之所不救,非九天之势也。夫势非九天,攻者受害;陷非九地,守者不拔。国今以陷受害之地,而陈仓保不拔之城,我可不烦兵动众,而取全胜之功,将何救焉!’遂不听。王国围陈仓,自冬迄春,八十余日,城坚守固,竟不能拔。贼众疲弊,果自解去。

【守拒法】[附]

城有不可守者:大而人少;小而众多;粮寡而柴水不供;垒薄而攻具不足;土疏地下,灌溉可泛;邑阙人疲,修缉未就。凡若此类,速徙之。

垒高土厚,城坚沟深,粮实众多,地形险阻,所谓无守而无不守也。故曰:‘善守者,敌不知其所攻。’

凡筑城,下阔与高倍,上阔与下倍。城高五丈,下阔二丈五尺,上阔一丈二尺五寸。高下阔狭,以此为准。料功:上阔加下阔,得三丈七尺五寸,半之,得一丈八尺七寸五分;以高五丈乘之,一尺之城,积数得九十三丈七尺五寸。每一功,日筑土二尺,计功约四十七人。一步五尺之城,计役二百三十五人;一百步,计功二万三千五百人;三百步,计功七万五百人。率一里,则十里可知。其出土负篑,并计之大功之内。[以城中壮男为一军,壮女为一军,老弱为一军,三军无令相遇。壮男遇壮女,则志散而力不专。遇老弱,则老使壮悲,弱使强怜。悲怜在心,则勇人更虑,壮夫不战。]

凡敌欲攻,即去城外五百步内,井、树、墙、屋并填除之。井有填不尽者,投药毒之。木石砖瓦,茭刍百物,皆收之。入不尽者,并焚除之。其什物、五谷、糗糒、鱼盐、布帛、医药、功巧、戎具、锻冶、秸、茅荻、芦苇、灰沙、铁炭、松桦、蒿艾、脂麻、皮毡、荆棘、笓篱、釜镬、盆瓮、礨木、锹斧、锥凿、刀锯、长斧、长刀、长锥、长镰、长梯、短梯、大钩、连锁、连枷、连棒、白棒、芦竹,为稕[之顺反]插以松桦,城上城下,咸先蓄积,缘人闲所要公私事物,一切修缉。抛石,大小随事。

礨木,长五尺,径一尺,小至六七寸。

城外四面壕内,去城十步,更立小隔城,厚六尺,高五尺,仍立女墙。[谓之羊马城。]

城门县板木,为重门。

城门扇及楼堠,以泥涂厚,备火。

城门先造连拒、马枪、壮锐,以锁连之。

城内面别穿井四所,置水车,大瓮二十口,灶十所。

却敌上建堠楼,以版跳出为橹,与四外烽戍,昼夜瞻视。

城壕,面阔二丈,深一丈,底阔一丈,以面阔加底积数大半之,得数一丈五尺,以深一丈乘之,凿壕一尺,得数一十五丈。每一人功,日出三丈,计功五人;一步五尺,计功二十五人;十步,计功二百五十人;百步,计功二千五百人;一里,计功七万五百人。以此为率,则百里可知。

弩台,高下与城等,去城百步,每台相去亦如之。下阔四丈,高五丈,上阔二丈,上建女墙。台内通闇道,安屈膝梯,人上便卷收。中设毡幕,置弩手五人,备干粮水火。

城上一步一甲卒,十步加五人,以备杂供之要。五步有伍长,十步有什长,五十步、百步皆有将长,文武相兼,量材受任,而统领精锐。骁勇简募或十队、二十队、三十队,大将、副将各领队,巡城晓喻,激励赴救。

城上立四队,别立四表,以为候视:若敌欲攻之处,则去城五六十步,即举一表;橦梯逼城,举二表;敌若登梯,举三表;欲攀女墙,举四表。夜即举火如表。城上四队之闲,各置八旗:若须木□[音禀]拯板,举苍旗;须灰炭稕铁,举赤旗;须檑木樵苇,举黄旗;须沙石砖瓦,举白旗;须水汤不洁,举黑旗;须战士锐卒,举熊虎旗;须戈戟弓矢刀剑,举鸷旗;须皮毡麻鐷锹钁斧凿,举双兔旗。城上举旗,主当之官随色而供。城内老小丁女,除营食之外,皆令膺役城上,分为八队,使识文者点检常旗,备拟物为八部。

城内对敌营,自凿城内为闇门,多少临事,令五六寸勿穿,或于中夜,于敌初来,营列未定,精骑从突门跃出,击其无备,袭其不意。

城门先自凿扇为数十孔,出强弩射之,长矛刺之,则敌不得近门。

栈,以泥厚涂之,备火。柴草之类贮积,泥厚涂之,防火箭飞火。

转关桥,一梁,端着横检,按去其检,桥转关,人马不得过度,皆倾水中。

笓[音毗]篱战格,于女墙上跳出,去墙三尺,着横检,端安,以荆柳编为之,长一丈,阔五尺,县安端,用遮矢石。布幔,复布为之,以弱竿县挂于女墙外,去墙外七八尺,以折抛石之势,则矢石不复及墙。

木弩,以黄连桑柘为之,弓长一丈二尺,径七寸,两弰三寸,绞车张之,大矢自副,一发,声如雷吼,败队之卒。

燕尾炬,缚苇草为之,尾分为两歧,如燕尾状,以油蜡灌之,加火,从城坠下,使人骑木驴而烧之。

松明,以铁锁缒下,巡城照,恐敌人夜中乘城而上。夜中城外每三十步县大灯于城半腹,置警犬于城上,吠之处,即须加备。

脂油炬,于城中四衢、要路、门户,晨夜不得绝明,用备非常。

行炉,镕铁汁,舁行,以洒敌人。

游火,铁筐盛火,加脂蜡,锁县缒下,烧穴中□城人。

灰麸、糠,因风于城上掷之,以眯敌目,因以铁汁洒之。

连梃,如打禾连枷状,打女墙外上城敌人。

钗竿,如枪,刃为两歧,用叉飞梯及人。

钩竿,如枪,两旁有曲刃,可以钩物。

油囊,盛水,于城上掷安火车中,囊败火灭。

天井,敌攻城为地道来返,自于地道上直下穿井以邀之,积薪安井中,加火薰之,敌人自焦灼。

地听,于城内八方穿井,各深二丈,以新罂用薄皮裹口如鼓,使聪耳者于井中托罂而听,则去城五百步内悉知之。审知穴处,助凿迎之,与外相遇,即就以干艾一石,烧令烟出,以板于外密覆穴口,勿令烟泄,仍用袋鼓之;又先为桔槔县铁锁,长三丈以上,束柴苇焦草而燃之,坠于城外所穴之孔,以烟熏之,敌立死。

城上八队之闲,安转关小抛二,机关大抛一,云梯、撞抛等其闲。先从城身,用木出跳,为重女墙,高于土女墙五寸以上,以板覆其上,随事缓急而开闭之。敌若以大石击墙楼,石下之处,出跳空中,县生皮毡毯等袋,以乘其石。

城内人家,咸令置水防火,先约失火者斩。火发之处多,恐奸人放火,但令便近主当八部官人,领老小丁女救之。火起,所部急白大将,大将领亲信人左右救火。城中有卒惊及杂人,城上不得辄离职掌,乱走街巷者斩。

敌若推轮排来攻,先以抛打,手抛既众,所中必多,来者被伤,力不齐矣。

凡攻城之兵,御捍矢石,头戴□帽,仰视不便,袍甲厚重,进退又难,前既不得上城,退则其帅逼迫,人众烦闹。我作转关女墙,腾出城外,以辘轳坠铁索,索头安铁鸱脚,当聚闹之处,掷下拨人。

敌若兵众气盛,将卒有疑,即回易左右前后,或替一日再动,或数夜不移,审察安危,随时变改。

飞书檄必诱我人,速封,驰送大将。

每夜巡城,皆改易契,令信人持伪契巡行,所由不觉,罚之,觉则送使。有外往来,主司押领上使,辄不得问其事由,外人辄不得与语。

敌若纵火焚楼堞,以粗竹长一丈,锼[音搜]去节,以生薄皮合缝为袋,贮水三四石,将筒内于袋内,急缚如溅筒,令壮士三五人撮水口,急蹙之救火。每门常贮两具。如无竹,以木合筒,漆之而用,并小溅筒二十具兼助之。门内常以瓮贮水添用。

散若推车,我作粗铁镮,并屈桑木为之,用索相连,头适到,速以镮串头,于其傍便处,分令壮士牵之翻倒,弓弩两射,自然败走。

散若木驴攻城,用铁蒺藜下而敦之。其法:以熟铁阔径尺长一尺二寸四条,纵横布如蒺藜形,镕生铁灌其中央,重五十斤,上安其鼻,连锁掷下,敦讫,以辘轳拗上。若木驴上有牛皮并泥,敦着即举,速放火炬,灌油烧火。

凡敌攻城,多背旺相,起土为台。我于城内薄筑,长高于敌台一丈已上,即自然制彼,无所施力。

又于城上以木为棚,容兵一队,高长柄铁钩、陌刀、锥斧,随要便以为之备。若敌攀女墙踊身,待其身出,十钩齐搭,掣入城中,斧刀助之。

城若卑地下,敌人壅水灌城,筑筑墙壅诸门及陷穴处,更于城内促团周匝,视水高中而阔筑墙,墙外取土,高一丈以上城立,立后于墙内取土,而薄筑之。精兵备城,不得杂役。如有泄水之处,即十步为一井,井内潜通引泄漏。城中速造舡一二十只,简募解舟楫者,载以弓弩、锹钁,每舡载三十人,自暗门衔枚而出,潜往斫营,决彼堤堰,觉即急走,城上鼓噪,急出兵助之。

敌有骁勇冲门入来,门内多穿坑阱,又于重墙内,卒出其不意,敌必傍走,自入阱中。

城门外简择健卒,贮备器具,看敌懈怠,即开门,骁勇齐击,乘驰逐北不得过二百步,缓急城上应接易为。

敌攻日久,众巧俱施,蚁附缘城,不惜士众,野无所得,粮路又绝,兵众离心,将帅懈倦,必精兵拥守,防我城门。我当乘闲,骁雄四出,与城上人应期,内外齐攻。专精与疲怠者,尤绝必须审察,贼多伪谋。其所穴之孔,于城内深阔为坑,坑上安转关板桥,若敌入来,得三五十人后,启发机关,自然先毙。

铁菱,状如铁蒺藜,要路、水中置之,以刺人马。

陷马坑,长五尺,阔一尺,深三尺,坑中埋鹿角枪、竹签,其坑似亚字相连,状如钩锁,以草及细尘覆其上。军城、营垒、要路皆设之。

拒马枪,以木径二尺,长短随事,十字凿孔,纵横安检,长一丈,锐其端,可以塞城门、巷、要路,人马不得奔驰。

木栅,为敌所逼,不及筑城垒,或因山河险势,多石少土,不任版堞,乃建立木为之,方圆高下随事,深埋木根,重复弥缝,其阙内重加短木为合道,外柱木重长出四尺为女墙,皆泥涂之,内七尺又立合道,内柱上布板木为栈,立栏杆于栅上。县门、壅墙、濠堑、拒马防守,一如城垒法。

烽台,于高山四顾险绝处置之,无山亦于孤迥平地置。下筑羊马城,高下任便,常以三五为准。台高五丈,下阔二丈,上阔一丈,形圆。上建圆屋覆之,屋径阔一丈六尺,一面跳出三尺,以板为上覆下栈。屋上置突灶三所,台下亦置三所,并以石灰饰其表里。复置柴笼三所,流火绳三条,在台侧近。上下用屈膝梯,上收下乘。屋四壁开觑贼孔及安视火筒,置旗一口,鼓一面,弩两张,抛石、礨木、停水瓮、干粮、麻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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