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监管组织法律研究

独立监管组织法律研究
作 者: 陈婉玲
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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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签: 行政法
ISBN 出版时间 包装 开本 页数 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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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婉玲,1965年8月出生,福建省惠安县人。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华侨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研究生导师组组长、经济法教研室主任。长期从事经济法基础理论及其制度的教学和研究,著有《经济法责任论》、《经济法原理》、《经济法概论》(一、二、三版)、《民国合作社法的孕育与影响》等著作,公开发表论文三十余篇。2006年9月被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授予“师德标兵”荣誉称号。

内容简介

陈婉玲教授的《独立监管组织法律研究——以金融业分业监管为视角》一书认为监管权是国家经济调节权的一种具体形态,与国家的行政管理权存在质的差异。监管权具有自己独特的运行机理。监管相对于调控与规制,虽然同属于国家经济调节权范畴,但却具有不同的运行机理。所谓规制,是指规范、制约,是规定、制度的动态表现。规制的本质在于以规定来规范、以制度来制约。微观规制通过对微观市场的具体经济行为的规范和约束,克服不同主体意思表示和利益追求多元化与市场秩序的冲突,从而建立一个统一的行为规则、统一评判标准的平等、公正、开放的市场。调控本身意味着调节、控制,是一种综合化、系统化和间接化的行为方式。

图书目录

导论

第一章 中国证监会:监管职能的重塑

第一节 证券监管与证券监管职能

一、证券监管的法律内涵

二、证券监管职能的法律属性

三、证券监管职能的应然状态

第二节 中国证监会监管职能的演进和现状

一、中国证监会监管职能的演进

二、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职能

三、中国证监会监管职能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 国外证券监管机构监管职能的考察

一、美国:集中统一型监管体制下的证券监管职能配置

二、英国:自律型监管体制下的证券监管职能配置

三、法国:中间型监管体制下的证券监管职能配置

四、国外证券监管职能的启示

第四节 完善证监会监管职能的法律思考

一、证监会监管职能法律属性的明确

二、证监会监管职能的合理配置

三、证监会监管职能行使的规范

四、证监会监管职能的法律规制

第二章 中国保监会:发展路径的展望

第一节 保险监管的源流考察

一、保险业的行业特质

二、保险业监管的成因

三、我国保险监管机构的演进

四、保监会的机构设置

第二节 保监会的目标与职能

一、保监会的法律地位

二、保监会监管的理论

三、保险监管的目标

四、保监会的职能

五、保险监管的措施与程序

第三节 国际保险监管模式

一、保险监管的模式

二、保险业特质对保险监管模式的影响

三、现代保险监管的发展态势

第四节 保监会的监管路径展望

一、我国保险业的特质

二、保监会的现实地位

三、监管模式的选择

第三章 中国银监会:单独立法的彰显

第一节 中国银监会的法律地位

一、银行监管机构的演进

二、中国银监会的性质定位

三、中国银监会的历史使命

第二节 金融体制改革与模式发展

一、银行业监管的现状

二、银行监管体制改革

三、中国银行监管的发展路径

第三节 银行监管法的框架与机理

一、银行监管目标

二、银行监管原则

三、《银行业监管法》的特色

四、《银行业监管法》的基本内容

第四节 银行监管的实现机制

一、银行规则制定权

二、银行监管许可权

三、银行监管检查、调查权

……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