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宗八要直解 - 相宗八要直解

作者: 释智旭50,991】字 目 录

也。只此一因对于宗喻。便有三相。一者须要徧是宗。及有法之性。如所作性三字。望于声之有法。无常之宗决定。皆有所作性义。故名徧是宗法性。举一例诸凡所出因不得与宗法相违也。二者于同品喻中。须是定有之性。如瓶等。无常名同品喻定有所作性义也。三者于异品喻中。须是徧无之性。如虚空等。非是无常名异品。喻周徧推求决无所作性义也。

【(戊)二别释二品】

云何名为同品异品。谓所立法均等。义品说名同品。如立无常瓶等。无常是名同品。异品者。谓于是处无其所立。若有是常见。非所作如虚空等。

言同品者。谓与所立宗法均平齐等之义品也。如立无常为宗。而瓶等无常是名同喻。言异品者。谓于是异喻处无自所立无常之宗是名异喻。所谓若有是常见非所作如虚空等。若有是常句遣无常宗。见非所作句遣所作因如虚空等句番瓶等喻。故上文云异品徧无性也。龙树云。若所立无说名异品。非但与同品相违。或异而已。

【(戊)三结成因性】

此中所作性。或勤勇无间所发性。徧是宗法。于同品定有性。异品徧无性。是无常等因。

谓假如此立声是无常宗中。或云所作性故以为其因。或云勤勇无间所发性故以为其因。则徧是宗及有法之性。亦是同品定有性。亦是异品徧无性。是故得为无常宗。及同喻异喻家之因也。文中举二因者。所作性因以对明论。勤勇无间所发性因对声显论。

【(丁)三释喻】

喻有二种。一者同法。二者异法。同法者。若于是处显因同品决定有性。谓若所作见彼无常。譬如瓶等。异法者。若于是处说所立无因徧非有。谓若是常见非所作如虚空等。此中常言表非。无常非所作言表无所作。如有非有说名非有。

先双标。次各释。先释同法者。若于是喻处显示因之同品决定有性。谓若所作之因。见彼无常之宗。则以譬如瓶等。而为同喻瓶。亦所作瓶。亦无常故名为同法也。次释异法。又二先正释。次拣非。先正释异法者。若于是喻处说所立宗法。决定是无所出因性亦徧非有。乃名异法。谓若是常则无所立。无常宗法见非所作。则徧非有所作性因如虚空等。则无瓶等可为同喻。故名为异法也。次复拣非。谓此中所言常者。但为表示非无常耳。不是立常为宗。以与无常相对也。此中所言非所作者。但为表示无所作耳。不是立非所作为因。以与所作相对也。譬如有决非有。所以说名非有耳。岂可谓更有一个非有。以与有相对哉。此正显示。但借虚空常非所作为异喻。以表无常正宗决不立虚空为常宗也。若计虚空定有定常。即是外道。故已上真能立门。初标二释竟。

【(丙)三结】

已说宗因等。如是多言开悟。他时说名能立。如说声无常者是立宗。言所作性故者是宗法。言若是所作见彼无常如瓶等者是随同品。言若是其常见非所作如虚空者。是远离。言惟此三分说名能立。

前已广释三支。今更结撮总示。谓上文已说。宗因喻之多种语言。以此开悟。他时说名能立且如。若说声无常者。即是立宗之言。若说所作性故因者。即徧是宗法性之言。若合云凡是所作见彼无常如瓶等者。即是随同品之言。若云设是其常见非所作如虚空者。即是远离无常宗及所作因之言。惟此宗因喻三分说名能立也。是中异品但名是远离言者。正显秖是遮遣同法耳。非许更立常宗及非所作因也。问曰。随同品言中。何故先云若是所作。次云见彼无常。远离言中。何故先云若是其常。次云见非所作。答曰。但可云一切所作性皆是无常。不可云一切无常皆是所作性。此合之所以必先因而后宗也。但可云若是常者定非所作。不可云非所作者定是常。此离之所以必先宗而后因也。初真能立门竟。

【(乙)二似能立门二。初正释。二结过。(丙)初中三。初释似宗。二释似因。三释似喻。(丁)初又三。初标列九过。二别释九过。三总结九过。(戊)今初】

虽乐成立。由与现量等相违。故名似立宗(非真能立)。谓现量相违、比量相违、自教相违、世间相违、自语相违。能别不极成。所别不极成。俱不极成。相符极成。

下文自释。不必更解。但出大意现量。谓无分别智。所知比量。谓正分别智。所知自教。谓不论大乘小乘内宗外宗。各有自己所禀之教。世间谓世人依于世谛。共所许事。自语谓自所立法。已上五种。随一相违。便非真能立宗者也。能别谓后陈宗体。所别谓前陈有法。俱谓宗及有法。已上二种随一不成便不可立。况俱不成岂能立哉。相符谓与敌家更无二趣。既已相符。何劳别立所以。亦名似宗。非真能立也。

【(戊)二别释九过】

此中现量相违者。如说声非所闻。

耳识闻声是现量境。以声是耳识相分。耳识正闻声时不带名。言无分别故。若于声是有法。而立非所闻宗。则违现量道理矣。

比量相违者。如说瓶等是常。

瓶虽现有。决归无常。此乃正分别智之所比知。若于瓶等有法而立常宗。则违比量所知道理矣。

自教相违者。如胜论师立声为常。

胜论师立六句义。一实。二德。三业。四大有。五同异。六和合。就第二德句中有二十四种。今声乃二十四中之一也。即彼自教。亦谓声属德句。所摄惟所作性体非常住假。如彼复立声为常。则与自教相违矣。

世间相违者。如说怀兔非月有故。又如说言人顶骨净众生分故。犹如螺贝。

兔因望月而怀妊。人之顶骨是不净。此皆世人所知。今若说母兔之怀小兔。非因望月而有。又或说人之顶骨是净。以是众生身分故喻如螺贝。则与世间相违矣。当知众生分故之因。犹如螺贝之喻。皆可成立不净之宗。不可成立净宗也。

自语相违者。如言我母是其石女。

生我身者。乃名我母。石女不能生儿。设言母是石女。则与自语相违矣。

能别不极成者。如佛弟子对数论师立声灭坏。

能别指后陈宗体。如此中灭坏二字是也。声本刹那灭坏。但数论师决不许声灭坏。故对彼立灭坏。宗名不极成。以彼决不肯信受故也。若欲破数论师计声是实者。应云声是有法决定无实。宗因云二事合成故同喻如军林等。破计常亦尔。具如唯识初卷中说三事。即数论所计萨埵剌阇答摩以为能成二十三法以为所成。而声即彼所计二十三法之一也。

所别不极成者。如数论师对佛弟子说我是思。

所别指前陈有法。如此中我字是也。佛弟子决不许立我以为有法。故对此说我是思。名不极成。以佛弟子决知无我故也。

俱不极成者。如胜论师对佛弟子立我以为和合因缘。

胜论计我为实句。义摄由德句中觉乐苦。欲嗔勤勇行法非法之九种和合因缘。能起智相名我。由我与和合句作因缘和合句。令九德与我和合起于智相。故举和合及所起智。以显我体。然佛弟子不许实我。则彼立我以为所别。便不极成佛弟子。不许和合句为实有。则彼立和合因缘以为能别。亦不极成。故云俱不极成也。此和合因缘是胜论外道。妄计心外实法。乃邪因缘非正教中十二因缘。

相符极成者。如说声是所闻。

声是所闻。人皆知之。彼此既已相符。何劳立量对辩。故论本云。若如其声两义同许俱不须说。葢义有违反方须立量。今既相符不须更说。不应说而说。即是多事。故成过也。二别释九过竟。

【(戊)三总结九过】

如是多言是遣诸法自相门故。不容成故。立无果故。名似立宗过。

多言指上九种似宗之语言也。遣违也。前五相违过。是遣诸法自相门。故后三不极成及相符极成。过是不容成。故立此九种似宗。总不生智果故。所以不名真能立也。遣诸法自相门者。如说声非所闻。即此非所闻言便与声之自相相违。如言瓶常。即此常言便与瓶之自相相违。如立声为常。亦与声之自相相违。如说怀兔非月有。亦与兔之自相相违。如说人顶骨净。即此净言便与顶骨自相相违。如说母是石女。即此石女之言便与我母自相相违也。不容成者三种不极成。则敌家不许故不容成。相符极成。则无可诤辩。故不须妄立。亦不容成也。立无果者。由真能立令人生于正智。名为有果。今似能立。则正智不生。故无果也。

【(丁)二明似因二。初总标。二别释。(戊)今初】

已说似宗。当说似因。不成不定及与相违。是名似因。

四种不成六种不定。四种相违。皆名似因。非真能立之因也。

【(戊)二别释三。初释不成。二释不定。三释相违。(己)初中二。初列名。二释相。(庚)今初】

不成有四。一两俱不成。二随一不成。三犹豫不成。四所依不成。

【(庚)二释相】

如成立声为无常等。若言是眼所见性故两俱不成。所作性故对声显论随一不成。

此先释四不成中之前二种也。设立量云声是有法。无常为宗。因云是眼所见性故。则宾主两皆不许。故名两俱不成也。设立量云声是有法。无常为宗。因云所作性故。以对明论。则可成矣。倘以对声显论。则宾家不许。故名随一不成也。言明论者。有人偏执五明论中之声论是常。谓其能为决定不易之量。以表诠诸法故。唯识论中。则以许能诠故破之。谓余声亦能诠表。既非常住声论。能诠与余声同。何独常住。今以所作性故破之亦得。葢声论既是所作决定无常故也。言声显论者。有执一切声性。皆是常住不从缘生。但待外缘显发方有诠表。故名为声显论。唯识论中。则以待众缘故破之。谓既待众缘喻如瓶。衣定非常住。今若对彼立所作性故之因。彼将反破斥曰声是所显。岂是所作。则宾家不许犯随一不成矣。故若对声显论须云勤勇无间所发性故。即与唯识论中待众缘故义同。然设以勤勇无间所发性故。而对明论。则明论不许。亦犯随一不成。所以上文真能立中。连举二因。其意在此。不可不知。

于雾等性起疑惑时。为成大种和合火有。而有所说犹豫不成。

此释第三不成也。见理未确妄有所说。名为犹豫。譬如远见雾起。其实非烟。疑惑是烟。遂为成立大种和合火有之宗而有所说。云远处火起是有法。火与大种和合为宗。因云以见烟故。是则犹豫不确之因何能成立于宗法也。大种即指薪炭等有质碍物。

虚空实有。德所依故。对无空论。所依不成。

此释第四不成也。空非心外实法。原不可计定有定无。然有外道计空定有。复有外道计空定无。今以计定有之因。对彼计定无之论。故名所依不成也。计定有者。曰虚空是有法。定有为宗。因云德所依故。谓万物皆依空生。皆依空住也。计定无者。破曰以无物故。名为虚空。虚空非有云何可依。则彼德所依故之因不成矣。初释不成有四竟。

相宗八要直解卷第一

音释

梗概(上苦杏切下居代切梗概大略也。)螺(卢戈切)妊(音任身怀孕也)确(克角切靳固也)

相宗八要直解卷第二

明古吴蕅益释智旭述

【(己)二释不定二。初列名。二释相。(庚)今初】

不定有六。一共。二不共。三同品一分转异品徧转。四异品一分转同品徧转。五俱品一分转。六相违决定。

【(庚)二释相】

此中共者。如言声常所量性。故常无常品皆共此因。是故不定为如瓶等所量性。故声是无常为如空等所量性。故声是其常。

谓假如立量云声是有法。定常为宗。因云所量性故。则常无常品皆共此因。是故名为不定过也。今当反问之曰。为如瓶等。所量性故声亦同瓶之无常耶。为如空等所量性故声亦同空是其常耶。

言不共者。如说声常所闻性。故常无常品皆离此因。常无常外余非有。故是犹豫因。此所闻性其犹何等。

谓假如立量云声是有法。定常为宗。因云所闻性故。则常无常品皆离此因。是故亦名不定过也。若喻如空空何所闻而显常。若喻如瓶。瓶何所闻而显无常。若除空与瓶之常无常外余同品喻。更非有故。是则便成犹豫之因。此所闻性既非犹空之常。又非犹瓶之无常。毕竟其犹何等耶。

同品一分转异品徧转者。如说声非勤勇无间所发无常性故。此中非勤勇无间所发。宗以电空等。为其同品。此无常性。于电等有。于空等无。非勤勇无间所发。宗以瓶等为异品。于彼徧有此因。以电以瓶为同法故。亦是不定为如瓶等。无常性故。彼是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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