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 志第一百三十二 食货下一(会计)

作者: 脱脱11,726】字 目 录

南作元丰库贮之,以待非常之用。

元佑元年,右司谏苏辙论河北保甲之害,因言:“元丰及内库财物山委,皆先帝多方蓄藏,以备缓急。若积而不用,与东汉西园钱,唐之琼林、大盈二库何异?愿以三十万缗募保甲为军。”寻用其议。元佑三年,改封桩钱物库为元佑库。未几,分元丰库为元丰南、北库。数月,以北库为司空吕公着廨,封桩并附南库仍旧。元丰六年,诏岁以内藏库缗钱五十万桩元丰库,补助军费。崇宁以后,诸路封桩禁军阙额给三路外,与常平、坊场、免役、绸绢、贴输东北盐钱,及鬻卖在官田屋钱,应前收桩管封桩权添酒钱、侵占房廊白地钱、公使库遗利等钱,并输元丰库。别又置大观库,制同元丰,但分东西之别。最后,建宣和库,有泉货、弊余、服御、玉食、器贡等名,盖蔡绦欲效王黼以应奉司贡献要宠,事不足纪。

靖康元年,诏诸路公使库及神霄宫金银器皿,所在尽输元丰库。户部尚书聂山辄取元丰库北珠,宰相吴敏白帝,言:“朝廷有元丰、大观库,犹在陛下有内藏库。朝廷有阙用,需于内藏,必得旨然后敢取,户部岂可擅取朝廷库务物哉?若人人得擅取库物,则纲纪乱矣。”钦宗然之。

南渡,内藏诸库货财之数虽不及前,然兵兴用乏,亦时取以为助。其籍帐之详莫得而考,则以后宋史多阙云。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345 下一页 末页 共5页/10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