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经集注 - 难经集注

作者: 王九思60,022】字 目 录

部反倒配合五行六气而言之。师谓此寸尺反倒。又问三部各何所主。经云。上部法天。主胸以上至头有疾。中部法人。主膈下至齐上有疾。下部法地。主齐以下至足有疾。故云审而次之者也。又王叔和将自左寸逆行言之曰。左心小肠肝胆肾。右肺大肠脾胃命。女人反此背看之。尺脉第三同断病。盖两尺反倒。同主齐以下至足有疾。故扁鹊云审而次之。王叔和云用心仔细须寻趁。

图 手太阳少阴火火炎上而不能下生手心主少阳火足厥阴少阳木木生火手太阳少阴君火足太阳少阴水水流下而不能上行生足厥阴少阳木手心主少阳相火生足太阴阳明土土复生金足太阴阳明土土生手太阴阳明金手太阴阳明金金生足太阳少阴水十九难曰。经言脉有逆顺。男女有常而反者。何谓也。然。男子生于寅。寅为木阳也。女子生于申。申为金阴也。

杨曰。元气起于子。人之所生也。男从子左行三十。之巳。(按此二字疑衍。)女从子右行二十。俱至于巳。为夫妇怀妊也。古者男子三十。女年二十。然后行嫁娶。法于此也。十月而生男。从巳至寅左行为十月。故男行年起于丙寅。

女从巳右行至申。为十月。故女行年起于壬申。所以男子生于寅。女子生于申。虞曰。经言男子生于寅。女子生于申。

谓其父母之年会合于巳上。男左行十月。至寅而生。女右行十月。至申而生也。小运人言男一岁起于丙寅。女一岁起于壬申。难经不言起而言生。谓生下已为一岁矣。丙壬二干。水火也。水火为万物之父母。寅申二支。金木也。为生物成实之终始。木胞在申。金胞在寅。二气自胞相配。故用寅申也。金生于巳。巳与申合。故女子取申木。生于亥。亥与寅合。故男子取寅。所以男年十岁。顺行在亥。女年十岁。逆行亦在亥。男年十六天癸至。左行至巳。巳者申之生气。女年十四天癸至。右行亦在巳。(按根据其说推之。女年十四。在未不在巳也。此句误。)与男年同在本宫生气之位。阴阳相配。乃成夫妇之道。故有男女也。上古天真论曰。男二八而天癸至。精气溢泻。阴阳和。故能有子。杨氏言男三十。行年在巳。方娶于此。非也。女二七天癸至。任脉通。冲脉盛。月事以时下。故能有子。杨氏言女二十右行之巳方嫁。于此义非矣。杨氏之言。但合古礼行夫妇嫁娶之法,又与本经天癸之数相违也。况圣人于此十九难中。论男女配合之道。

阴阳交会之所。言天癸之至数。知脉盛于上下。推之强弱。诊其有余不及。若止言三十而娶。二十而嫁。于本经延医之道。凭何根据。

故男脉在关上。女脉在关下。是以男子尺脉恒弱。女子尺脉恒盛。是其常也。

丁曰。其言男子女人尺脉者。是阴阳之根本也。逆顺者为阳抱阴生。阴抱阳生也。三阳始生于立春。建寅。故曰男生于寅、木阳也。三阴生于立秋。七月建申。故言女生于申、金阴也。男子之气。始于少阳。极于太阳。所以男子尺脉恒弱而寸脉阳也。(按此阳字疑当作强。)女子之气。始于太阴。极于厥阴。女子尺脉浮而寸脉沉。故云男脉在关上。女脉在关下。此是男女逆顺有常而反也。杨曰。男子阳气盛。故尺脉弱。女子阴气盛。故尺脉强。此是其常性。

反者、男得女脉。女得男脉也。其为病何如。然。男得女脉为不足。病在内。左得之病则在左。右得之病则在右。

随脉言之也。女得男脉为太过。病在四肢。左得之病则在左。右得之病则在右。随脉言之。此之谓也。

丁曰。男得女脉言不足者。是阴不足。即阳入乘之。故阳不见于寸口。而反见尺内。阴气主内。不足。故知病即在内。女得男脉为太过。病在四肢者。女子尺脉本浮。更加见于寸。是谓太过。阳主外。故病在四肢。随其脉左右言之。

左得之病在左。右得之病在右也。杨曰。男得女脉为阴气盛。阴主内。故病在内。女得男脉为阳气盛。(按此下似脱阳字。)

主四肢。故病在四肢也。虞曰。寸口曰阳。男以阳用事。今见阴脉反于天常。故病发于内。女以阴用事。今寸口却见阳脉。亦是反于天常。故病在四肢。素问曰。四肢为诸阳之本也。

卷之二

十九难图

(此图本附十八难后。今移置此)

太阴少阴厥阴 男子面南背阳向阴。如天之覆。离为阳 图  坎为阴北太阳阳明少阳 太阴少阴厥阴 南离为阴图  坎为阳 女子面北背阴向阳如地之仰太阳阳明少阳 

卷之三

二十难曰。经言脉有伏匿。伏匿于何脏而言伏匿耶。然。谓阴阳更相乘更相伏也。脉居阴部而反阳脉见者。为阳乘阴也。

丁曰。其部非独言寸为阳尺为阴也。若以前后言之。即寸为阳部。尺为阴部。若以上下言之。曰肌肉上为阳部。肌肉下为阴部。今阴虚不足。阳入乘之。故阴部见阳脉。其脉乘时见沉涩而短。(按此乘字疑衍。)此是阳中伏阴也。杨曰。

谓尺中浮滑而长。

脉虽时沉涩而短。此谓阳中伏阴也。脉居阳部而反阴脉见者。为阴乘阳也。

丁曰。寸口之内。肌肉之上。时见沉涩短也。杨曰。尺中已浮滑而长。又时时沉涩而短。故曰阳中伏阴。寸口关中沉短而涩也。

脉虽时浮滑而长。此谓阴中伏阳也。

丁曰。寸口之内。肌肉之下。脉时见浮滑而长者。是阴中伏阳也。杨曰。寸关已沉短而涩。而时时浮滑而长。故曰阴中伏阳也。

重阳者狂。重阴者癫。脱阳者见鬼。脱阴者目盲。

丁曰。重阳者狂。谓脉浮滑而长。加于实数。所以狂言大事。自高自贤。狂越弃衣。其脱阴者目盲。视物卒失。故言盲也。盲、犹荒也。重阴者癫。癫者、蹶也。其脱阳者、视其暗中见鬼。是故经言重阳者狂。重阴者癫。脱阳者见鬼。

脱阴者目盲也。虞曰。寸口曰阳。又今重见阳脉三倍以上。故曰重阳。其病狂惑。自高贤智。登高而歌。弃衣而走。骂詈不避亲疏。故曰狂。尺中曰阴。而尺脉重见阴。故曰重阴。其为病也。名曰癫疾。谓僵仆于地。闭目不醒。阴极阳复。

良久却醒。故曰癫也。今天吊之类是也。人之所禀者阴与阳。阴阳平则权衡等。今阴气已脱。阳气独盛。五脏属阴。五脏行气血溉灌。上荣于目。今阴气已脱。五脏之气不荣于目。故目盲无所见。故曰脱阴者目盲也。杨曰。重阳者、阳气并于上也。谓关以前既浮滑而长。兼实强。复喘数。是谓重阳也。重阴者、谓尺中既沉短而涩。而又盛实。是谓重阴。

脱阳者、无阳气也。谓关以前细微甚也。故目中妄见而睹鬼物焉。脱阴者、谓尺中微细甚也。阴者。精气也。精气脱故盲。盲脱之言失也。谓亡失阴阳之气也。

二十一难曰。经言人形病脉不病曰生。脉病形不病曰死。何谓也。

丁曰。此者五脏各有所主也。肺主气心主脉。脾主肌肉。肝主筋。肾主骨。其心肺主息脉。为通天气。邪不可中。

邪中则息脉不相应。形虽不病。当知死矣。肾肝脾皆主其形。皆通地气。邪中则害其形。其脉不病者皆生。形脉皆病者不可理。此是五脏各主其形脉。故言大法也。

然。人形病脉不病。非有不病者也。谓息数不应脉数也。此大法。

吕曰。形病者。谓五脏损形体羸瘦。气微。脉反迟。与息不相应。其脉不相应。为形病也。脉病者。谓数诸至。脉已病。人虽未头痛寒热。方病不久病。病则死。虞曰。人形病脉不病者。谓形苦而志乐。或劳形于事以致肌体瘦羸。脉息俱。呼吸大小虽合常经。息数必违此大法。故曰形病脉不病也。脉病患不病者。其人必外多眷慕。内结想思。脉病形安。形乐志苦。以致伤。脉息反常。不及有余。乍迟乍数。及乎病而不死爰焉。故曰。脉病患不病也。

二十二难曰。经言脉有是动。

虞曰。言反常之动也。

有所生病。

虞曰。脉动反常。故云有所生病。

一脉辄变为二病者。何也。然。经言是动者气也。所生病者血也。

虞曰。气病传血。此乃一脉变为二病。

邪在气。气为是动。

虞曰。脉动反常。邪在气也。

邪在血。血为所生病。

虞曰。气受邪传之与血。故血为所生病。

气主 之。

虞曰。 之、气流行之貌也。

血主濡之。

丁曰。气主 之。 谓吹嘘往来之象。血主濡之。濡谓濡软也。气行则血行。气止则血止。虞曰。濡者、濡润之貌。言人身所禀者气血也。气血通行。沮润人身。其为病也。乃如下说也。

气留而不行者。为气先病也。血壅而不濡者。为血后病也。故先为是动。后所生病也。

丁曰。人一身经脉。通行气血。或居一经脉中。气留不行。故血壅不濡。其气先病。名曰是动。血壅不濡后病。名曰所生。此是一脉辄变为二病也。虞曰。上文言脉有是动。动为阳。谓气先受热。热亦传于血。气血皆受热。则津液妄行。是知脉有是动。此言留而不行。谓气血津液妄行。贼风薄之。故不行也。气传之与血。故血壅而不濡润。复受贼风。

故血亦住而病也。杨曰。经言手太阴之脉。起于中焦。下络大肠。还循胃口。上膈属肺。从肺系横出腋下。循 内行。

少阴心主之。前下肘臂。内上骨下廉入寸口。上循鱼际。出大指之端。其支者。从腕后直出次指。内廉出其端。是动则病肺胀满。膨膨而喘咳。故缺盆中痛甚。则交两手而瞀。是为臂厥。是主肺。所生病者。咳。上气喘。渴。心烦。胸满。臂内前廉痛厥。掌中热气有余。则肩背痛也。(按灵枢经脉篇、背作臂。下同。)、汗出中风。小便数而欠。气虚则肩背痛。寒少。气不足以息。溺色变。略举此一经为例。余经皆可知也。凡人所以得主命者。气与血也。气为阳。阳为卫。

血为阴。阴为荣。二气常流。所以无病也。邪中于阳。阳为气。故气先病。阳气在外故也。若在阳不治。则入于阴中。

阴为血。故为血后病。血在内故也。气实则热。气虚则寒。血实则为寒。血虚则为热。阴阳之道理其然也。凡一脏之病。

有虚有实。有寒有热。有内有外。皆须知脏腑之所在。识经络之流行。随其本原以求其疾。则病形可辨。而针药无失矣。

如其不委斯道。(今委字疑当作悉。)则虽命药投针。病难愈也。故黄帝曰。夫十二经脉者。所以调虚实。处百病。决生死。不可不通哉。此之谓也。虞曰。凡人血流据气。气动根据血。凝留而不行。壅而不濡。是知为病也。

二十三难曰。手足三阴三阳脉之度数。可晓以不。然。手三阳之脉。从手至头长五尺。五六合三丈。

杨曰。一手有三阳。两手合为六阳。故曰。五六合三丈也。虞曰。手太阳之脉。自两手小指之端。循臂上行。之耳珠子前。长五尺。两手合一丈。手阳明之脉。起于两手大指次指之侧。上循臂络于鼻左之右。右之左。长五尺。两手合一丈。手少阳之脉。起于两手小指次指之端。上臂终于耳前。长五尺。两手合一丈。故曰。五六合三丈也。

手三阴之脉。从手至胸中。长三尺五寸。三六一丈八尺。五六三尺。合二丈一尺。

杨曰。两手各有三阴。合为六阴。故曰三六一丈八尺。虞曰。手太阴之脉。起于中焦。下络大肠。还循胃口。属肺。

出腋下。下肘入寸口。上鱼际。出乎大指之端。长三尺五寸。两手合七尺。手少阴之脉。起于心中。出属心系。下络小肠。上肺出腋下。循臂出手小指之端。长三尺五寸。两手合七尺。手厥阴之脉。起于胸中。属心包络三焦。出胁腋下。

循入肘下。出小指次指之端。长三尺五寸。两手合长七尺。故曰二丈一尺。

足三阳之脉。从足至头。长八尺。六八四丈八尺。

杨曰。两足各有三阳。故曰六八四丈八尺也。按此脉度数。七尺五寸。中人之形。而云长八尺。理则难解。然足之六阳。从足指而向上行。由其纡曲。故曰八尺也。虞曰。足太阳之脉。起于两足小指之侧。上循膝交 。中背上头。下入目内 。长八尺。两足上行。合一丈六尺。足阳明之脉。起于足大指次指之端。循足胫。上挟脐左右各二寸。终于额角发际。长八尺。两足合一丈六尺。足少阳之脉。起于足小指次指之端。上循两膝外廉。入季胁。上循目外 。长八尺。

两足合一丈六尺。故曰四丈八尺也。

足三阴之脉。从足至胸。长六尺五寸。六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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