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 - 第十六卷宋(三)

作者: 缪荃孙32,329】字 目 录

经理,其守臣先罢。”时右朝散郎曾惇为秦桧所厚,骤用知镇江,至是才数月也。 八月壬午,刘宝为镇江府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癸丑,复泰州兴化镇为县。 十月己未,右朝请郎、干办行在诸军粮料院王珏提举两浙西路常平茶盐公事。先是,秀州岁以分给亭民煮盐,至十五年积十九万七千余缗,不给,亭民无以煮盐,诉于朝。上曰:“亭户宜恤,不则遁去,其害非细。可令户部究实。”于是用珏,珏至官,逾年尽偿所负。又开华亭海盐河二百余里,盐滋得通流其隘。以溉田经界之法行,甚害者三百六十九事,其七千二百二十七户尤为病,珏奏除之。庚午,右奉直大夫、知平江府王晌直秘阁、知建康府兼行宫留守司公事。建康自置留守,后以庶官为之,盖自晌始。 十二月壬午,右朝请大夫、知婺州周三畏复敷文阁待制、知平江府。 二十年四月庚戌,右朝散大夫、知扬州荣嶷为两浙路转运判官。既而,以侍御史曹筠言,罢还旧任。癸酉,左朝奉大夫,新知庐州吴逵言:“两淮之间,平原沃壤,土皆膏腴,宜谷易垦,稍施夫力,岁则有收,而莫之加工,茅苇翳塞。望置力田之科,募民就耕淮甸,赏以官资,辟田以广官庄。自今岁始,欲令江、浙、福建委监司、守臣,劝诱土豪大姓赴淮南从便开垦。田地归官庄者,岁收谷五百石免本户差役一次,七百石补进义副尉,至四千石补进武校尉,并作力田出身。其被赏后再开垦及元数,许参选如法理,名次在武举特奏名出身之上,遇科场并得赴转运司应举。”从之。 七月丁酉,右朝奉大夫、知庐州吴逵言:“土豪大姓就耕淮南荒田者,却除种子外,九分归佃户,一分归官;三年后,岁加一分至五分止;岁收二熟者,勿输麦;每顷别给二十亩为莱田,不在分收之限,仍免科借差役。”户部看详如所请。从之。 九月丙戌,诏:“金国人使,自今于淮阴县取接,令本路转运判官沈调如法修盖馆舍。”以金人言,人使合于近便处山东邳州路取接往来故也。 二十一年正月乙未,布衣步孝友上书,言丹阳练湖堙塞,艰于漕运,可渝漕臣修治。 闰四月辛末朔,左朝散郎孟处义提举淮南东路常平茶盐公事。 六月甲戌,诏,“淮南诸州将请田佃土年限已满之人,根括包占顷亩,依已降指挥起理二税。”用户部请也。先是,言者论淮南田土,昨来官司急于人之归业,请佃不究顷亩多寡,止凭所乞,遂给与之。其间皆是择膏腴,广包占,故租税所取无几。近年田野加辟,年谷屡登,而为坐享农者厚利。乞依舒州已得根括指挥,令民户五家为甲,限一季自陈结,无隐匿罪状,官司致籍,如出限或所陈不实,致有人告,即差官打量出给告人,仍追积年租税入官。本部看详,欲依所乞,故有是命。 七月壬戌,左中奉大夫、淮南转运判官沈调充江、淮、荆、浙、福建、广南路都大提点坑冶铸钱。 二十二年二月丙寅朔,资政殿学士、知宣州杨愿知建康府。十一月戊午,卒。 六月辛巳,上谕大臣曰:“闻淮东被水,民多转往淮西,可令漕司赈济。” 二十三年正月戊午,右朝散郎、知镇江府王循友知建康府。 三月丁未,镇江府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刘宝,乞令民户识认军庄田者,每亩赏开耕工本钱五千五百。从之。寻诏诸路仿此。 五月甲辰,直显谟阁、知扬州向子固罢。 七月壬辰,诏:“平江府实被水,贫乏下户未纳夏税,并权住催理,俟秋成日输纳。”用户部请也。 庚戌,右谏议大夫史才言:“浙西民田最广,而平时无甚害之忧者,太湖之利也。数年以来,濒湖之地多为军下兵卒侵据为田,擅利妨农,其害甚大。队伍既众,易于施工,累土增高,长堤弥望,名曰坝田。旱则据之以溉,而民田不沾其利;水则远近泛滥,不得入于湖,而民田尽没矣。欲望委本路监司躬行究治,尽复太湖旧迹,使军民各安其职,田畴尽蒙其利。”从之。 八月己卯,诏以建康府永丰圩赐秦桧,仍令江东漕司同本府葺治,限十二月末须管了毕。 二十四年三月庚辰,右正奉大夫、提举台州崇道观宋贶知建康府。先是,右朝散郎王循友守建康,因事忤秦桧,故罢去,而用贶代之。 四月甲申,左朝散郎、提举淮南东路常平茶盐公事孟处义言:“去年煎盐比旧额增十五万五千余石(五十斤为一石),支发袋盐增四万六千七百余袋,钞面通货钱增八十五万四千余缗,并受钞住买茶盐并皆增羡,司官吏委是宣力。”诏:“处义进一官,属官及职级有名目人递减磨勘,余帛有差。” 九月乙丑,大理寺丞环周面对言:“平江等四州低下之田处,为积水浸灌,究其所以,盖缘溪山诸水接连,并归太湖。自太湖分为二派,东南一派,由松江入于海,东北由诸浦注之江。其松江泄水诸浦中,惟白茅一浦最大,今为泥沙淤塞。每岁若遇暑雨稍多,则东北一派水必壅溢,遂至积浸,有伤农田。望令有司相视,于农隙开决白茅浦故道,俾水势分派流畅,实四州无穷之利。”诏转运司措置(绍兴二十八年九月施行)。 二十五年三月癸丑,太常少卿、权吏部侍郎陈夔言:“两淮尚有旷土,而耕牛、农器资之江、浙,比年州县例收其税,是有可耕之田而无其具,望赐约束。”诏户部申严行下。 四月己丑,右朝请大夫、新通判常州卢适知楚州。 七月戊午,直龙图阁、知平江府汤鹏举罢。以右正言张扶论其窃取幸直之名,以济贪污之行,长恶不悛,治郡亡状故也。癸亥,尚书兵部侍郎王会充敷文阁学士、知平江府。 八月壬寅,右朝请郎、知衢州王彦传为江、淮、荆、浙、福建、广南路都大提点坑冶铸钱。 九月癸丑,权户部侍郎曹泳言:“江、淮、荆、湖、广、福九路上供钱物粮斛,依条发运司注籍,稽考催促。自罢司之后,别无总辖拘考,缘铸钱司职事简少,欲望就委兼管拘催驱考九路上供钱物粮斛。每岁以诸路漕司催发,及一路州军起发数目比较,申取朝廷指挥。”从之。时新除铸钱官王彦传本泳辟客,故其所陈如此。 十月丁酉,右朝请郎、江、淮等路提点坑冶铸钱王彦传,左奉议郎、提举两浙西路常平茶盐公事杜师且并放罢。甲辰,诏敷文阁学士、知平江府王会,敷文阁直学士、知建康府宋贶两易其任。 十一月乙丑,敷文阁直学士、新知平江府宋贶罢。右朝请大夫、知广州周三畏复敷文阁待制、知平江府。辛未,敷文阁直学士、新知建康府王会罢。 十二月甲戌,端明殿学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程克俊知建康府。辛巳,右正言张修言:“江南东路提点刑狱公事黄然修褥庸懦,昨为两浙转运判官,其于漕计漫无措划,将一路常赋妄行折科,民苦其扰;为江东提刑,案牍积压,一听人吏。乞与宫观差遣。”从之。丙申,直秘阁、提举淮南东路常平茶盐公事齐旦,直秘阁、添差通判平江府王伯庠并落职放罢。殿中侍御史汤鹏举论旦奴事权臣,渡克盐本钱以资妄用。伯庠以王会亲戚,寡廉鲜耻,违法贪饕,故皆黜之。 二十六年正月丁未,右朝请大夫、知信州黄仁荣为江南东路转运判官。癸亥,左朝请大夫、直秘阁林大声知镇江府。丙寅,右朝请大夫、知楚州卢适罢。己巳,诏:“江、浙诸路自绍兴二十二年以前未起诸色钱物租税等,其形势并第二等已上有物力之家,见欠数目并与除放。令州军日下衔落簿籍,如巧作名目催理者,监司按劾,取旨重作施行。” 二月乙亥,户部言:“江、浙诸路常平司拘收到户绝没官田宅,除见佃人已添三分租课,并令依旧承佃外,余依今来措置出卖。”从之。甲午,国子司业兼崇政殿说书王大宝言:“窃见江南诸州有月桩钱而县吏因仍为奸,有折帛钱而下户赔补为患。月桩钱者,科发不均,名目无定,胥吏缘此以科麴,引催积欠,仰卖官纸,私行赏罚,刻剥良民,追呼牵牛,其弊为甚,折帛钱者,艰难之初,物价踊贵,令下户折纳,务以优之也。今市价每匹不过四贯,乃令下户增纳六贯。望委诸路监司核实月桩名色,立为定额,如有不足者,审度均定,不得假名目以恣率敛。及折帛钱,量与裁减,以恤下户,庶几和气旁浃至治,格子神明矣。”上览奏,谓执政曰:“大宝所论,可令户部看详。”左承议郎、通判泰州朱冠卿提举淮南东路常平茶盐公事。冠卿,华亭人也。是月,张焘知建康府。 三月丁巳,诏:“淮南边州有未可起税处,令漕臣保明,与放十年。”时诸州民户全未归业,每岁旋乞展免起税,朝廷虑其农种不时,故特蠲之。己巳,户部侍郎韩冲通等言:“蜀地狭人稠,而京西、淮南系官膏腴之田众,乞许人承佃,官贷种牛,八年乃偿,并边悉免十年租课,次边半之,满三年与充己业,许行典卖。令四川置制司榜谕,愿往之人,给据津发。上曰:“如此甚善,但贫民乍请荒田,安能便得牛种?若不从官贷,未免为虚文,可令相度,于合支钱内支破。” 四月庚寅,诏淮南贩买耕牛与免税二年,用三省请也。 八月庚辰,右朝议大夫、知楚州陈机为淮南路转运判官,左朝散大夫、主管台州崇道观孟处义知楚州。甲申,镇江府发解举人,而闽人有冒贯者,举人周晋等持梃欲击之。守臣、直秘阁林大声率府寮往视,为飞石中其帻,吏士有被伤者,大声即捕举人十八人,属吏事闻。诏停举,令金部郎中、总领淮东财赋董苹审问。晋遁去,其徒顾作猷等皆坐编管,殿举有差。其后右正言凌哲奏,举人喧竞,盖大声遣卒护送闽人冒贯,激使之然,于是大声亦罢。己丑,诏蠲建康府绍兴二年以后至二十年终积欠内库折帛钱二百三十三万余缗,绢二十万七千余匹。以守臣、宝文阁学士张焘建言,累放以来,积场拖欠,岁久无所从出,上特恩也。丁酉,诏吴秉信充右文殿修撰、知常州。 九月乙丑,右文殿修撰、新知常州吴秉信卒于萧山县。 十二月甲寅,罢江、淮等路提点坑冶铸钱司。自韩球籍定岁买铜数,然所铸钱才十万緡。尚书省言:“本司岁额全阙,而一司官吏所费不赀。”故有是命。遂以其事赴转运司。明年七月庚午,复铸。 二十七年二月壬寅,废江阴军为县,隶常州。先是,直秘阁、知临安府,兼管浙西安抚司公事荣嶷言:“自建县为军,于朝廷初无所补,而以一县之财,供一州之费,遂使徭役科率倍于他州,兼常州失此一县之赋,两皆受弊。”故有是命。仍诏存屯兵三百八十余人,以知县兼军使。丁未,上谓大臣曰:“王会守平江日,有钱三十万缗,以羡余为名,未曾起发。闻近已侵耗大半。今既罢,羡余未知复何所用。若巧取于民,当便将窠名尽行除去,恐取之不已,百姓难堪,宜速理会。”丙辰,蒋璨知平江府。 四月丁酉,左朝请大夫、两浙东路提点刑狱公事宋斐直秘阁、知扬州。 七月丙戌,右承议郎张祁知楚州。丁亥,金部员外郎、总领淮西、江东军马钱粮方师尹言:“诸郡应副大军钱粮多违期限,有误支遣。自今有违,其监司、守臣,乞择其尤者,案劾以闻,重赐黜责。”从之。 九月戊寅,诏淮南等路、州、军,自绍兴十四年至二十七年合起内藏库绸绢钱帛,可并与蠲免。日后合起发数,令逐路提刑转运司官亲巡所部,度量事力,开具的实合发纳分数以闻。自来年始。先是,诸路久逋内藏库绍兴甲子以后合发上供钱帛,上欲悉与蠲之,以谕宰执,沈该等言:“昨蒙圣谕,仰见陛下恭俭爱人,苟有可以宽民,虽内帑数百万不惜,天下幸甚!”上曰:“昔唐玄宗有云:‘朕虽瘠,天下肥矣!’大哉王言!此所以致开元之治也,朕有取焉。朕约于奉己,内帑未尝妄费一金。边郡所欠故多,然户口未复,责输实难,可悉与蠲免。”己卯,中书门下省言:“两浙诸州绍兴二十三年至二十五年凑额钱拖欠数多,其钱系转运司将日生酒税钱桩发,缘逐年所入不常,是致拖欠。”诏与减放一年。 十二月乙未,直秘阁、两浙转运副使赵子潇言:“被旨措置镇江府沙田,欲选官打量,随田地肥瘠,轻立租课,就令见佃人耕种,委知县拘管。如形势之家尚敢占吝,不即交割,许本司具奏。所有以前收过租利,不少,依条合尽行追纳入官。”诏:“人户冒佃,积年收过租课特免追纳,其田疾速拘收措置。”癸卯,右朝请郎吕广问提举江南东路常平茶盐公事。 二十八年正月庚午,集英殿修撰、知平江府蒋璨升敷文阁待制。时诸将掠人为兵补军籍,率用大舟,往来漕河无人处,道遇强壮少年束缚钳梏之。恶少利其资,通为囊橐,因闭栅中无脱者。璨尽得其姓名,穷治株究,捕置诸法,遂绝。至是,璨又言收簇到钱七万余缗,乃有是命。壬申,诏以御前激赏库钱七万缗赐殿前司,造平江府牧马瓦屋。诸军旧有厩屋数千区,茨以茅竹,岁一更葺,而财与力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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