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 - 第三十五卷明万历(一)

作者: 缪荃孙33,566】字 目 录

。 十二月甲辰,归并淮安四税于常盈仓,令主事兼管之。庚申,户部郎中柴承学奏称:“淮安等府所开之地,原是熟田抛荒,并未创开无粮荒地。间有以旧种熟田,冒称新开者,招回人口,虽暂安插,未必领牛种田,以致塘坪树株,半属虚增,册内原报地数、人数,半多虚捏。”部议谓:“在事诸臣,肆为欺罔,宜重处以惩之。”上命革监督营田副使史邦直职,其查处府、州、县、卫各官,悉如部议。癸亥,先是,扬州等处饥。上命发该府库积并仓贮赈之。库积原报八万八千余两,无纤毫在库;仓贮五十四万余石,止三万六千。巡抚以闻,再请别项备赈。上是之,而降该府知府卢德华服、俸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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