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传徐彦撰,不知何据。然亦不能知其定出何代,意其在贞元、长庆后也。景德中,侍讲刑昺校定传之。
△《春秋穀梁传疏》十二卷
唐国子四门助教杨士勋撰。
△《国语》二十一卷
自班固志《艺文》,有《国语》二十一篇,左丘明所著,至今与《春秋传》并行,号为《外传》。今考二书,虽相出入,而事辞或多异同,文体亦不类,意必非出一人之手也。司马子长云:“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又似不知所谓。唐啖助赤尝辨之。
啖助乃姓名。
△《国语》注二十一卷
吴尚书仆射侍中吴郡韦昭撰。采郑众、贾逵、虞翻、唐固合五家为之注。昭字子正,事孙皓,以忤旨诛死。《吴志》避晋讳,作韦曜。
△《国语补音》三卷
丞相安陆宋庠公序撰。以先儒未有为《国语》音者,近世传旧《音》一卷,不著撰人名氏,盖唐人也。简陋不足名书,因而广之。悉以陆德明《释文》为主,陆所不载,则附益之。
△《春秋繁露》十七卷
汉胶西相广川董仲舒撰。案《隋、唐》及《国史志》卷皆十七,《崇文总目》凡八十二篇,《馆阁书目》止十卷,萍乡所刻亦财三十七篇。今乃楼攻?鬼得潘景宪本,卷篇皆与前《志》合,然亦非当时本书也。先儒疑辨详矣。其最可疑者,本传载所著书百余篇,《清明》、《竹林》、《繁露》、《玉杯》之属,今总名曰《繁露》,而《玉杯》、《竹林》则皆其篇名,此决非其本真。况《通典》、《御览》所引,皆今书所无者,尤可疑也。然古书存於世者希矣,姑以传疑存之可也。又有写本作十八卷,而但七十九篇。考其篇次皆合。但前本《楚庄王》在第一卷首,而此本乃在卷末,别为一卷。前本虽八十二篇,而阙文者三,实七十九篇也。
△《左氏膏肓》十卷
何休著《公羊墨守》等三书,郑康成作《针膏肓》、《起废疾》、《发墨守》以排之。休见之曰“康成入吾室,操吾戈,以伐我乎?”今其书多不存,惟范甯《穀梁集解》载休之说,而郑君释之,当是所谓《起废疾》者。今此书并存二家之言,意亦后人所录。《馆阁书目》阙第七卷,今本亦止阙宣公。而於第六卷分文十六年以后为第七卷,当并合之。其十卷止於昭公,亦阙定、哀,固非全书也。而错误殆未可读,未有他本可正。
△《汲冢师春》一卷
晋汲郡魏安釐王冢所得古简。杜预得其《记年》,知为魏国史记,以考证《春秋》。别有一卷,纯集疏《左氏传》卜筮事,上下次第及其文义皆与《左传》同。名曰“师春”,似是钞集者人名也。今此书首叙周及诸国世系,又论分野、律吕为图,又杂录谧法、卦变,与杜预所言纯集卜筮者不同,似非当时本书也。
△《春秋集传纂例》十卷,《辨疑》七卷
唐给事中吴郡陆质伯淳撰。初,润州丹阳主簿赵郡啖助叔佐明《春秋》,传洋州刺史河东赵匡伯循。质从助及伯循传其学。助考《三传》,舍短取长,又集前贤注释,补以己意,为《集传》、《集注》。又撮其纲目,为《统例》。助卒,质与其子异缮录,以诣伯循,请损益焉。质随而纂会之,大历乙卯岁书成。质本名淳,避宪宗讳改焉,故其书但题陆淳。助之学、以为左氏叙事虽多,解意殊少。公谷传《经》,密於左氏。至赵、陆则直谓左氏浅於公、谷,诬谬实繁,皆孔门后之门人。但公、穀守《经》,左氏通史,其体异尔。丘明夫子以前贤人,如史佚、迟任之流,焚书之后,学者见《传》及《国语》,俱题左氏,遂引以为丘明。且《左传》、《国语》文体不伦,叙事多乖,定非一人所为也。盖左氏广集诸国之史,以解《春秋》,子弟门人见事迹多不入《传》,或复不同,故各随国编之,以广异闻。自古岂止一丘明姓左乎?案汉儒以来,言《春秋》者,惟宗《三传》,《三传》之外,能卓然有见於千载之后者,自啖氏始,不可没也。《唐志》有质《集注》二十卷,今不存,然《纂例》、《辨疑》中,大略具矣。又有《微旨》二卷,未见。质,梁陆澄七世孙,仕通显,党王叔文,侍宪宗东宫,会卒,不及贬。然则其与不通《春秋》之义者,相去无几耳。
△《春秋折衷论》三十卷
唐江西观察判官庐陵陈岳撰。以《三传》异义,折衷其是非,而断於一。岳,唐末十上春官,晚乃辟江西从事。
△《春秋加减》一卷
称元和十三年国子监奉敕定,不著人名。校定偏旁及文多寡,若《五经文字》之类。此本作小?册,才十馀板。前有“睿思殿书籍印”,末称“臣雩校正”。盖承平时禁中书也,不知何为流落在此。
△《春秋名号归一图》二卷
伪蜀冯继先撰。凡《左传》所载君臣名氏,字谧互见错出,故为此《图》以一之。周一,鲁二,齐三,晋四,楚五,郑六,卫七,秦八,宋九,陈十,蔡十一,曹十二,吴十三,邾十四,杞十五,莒十六,滕十七,薛十八,许十九,杂小国二十。
△《春秋二十国年表》一卷
不知何人作。周而下,次以鲁、蔡、曹、卫、滕、晋、郑、齐、秦、楚、宋、杞、陈、吴、邾、莒、薛、小邾。按《馆阁书目》有《年表》二卷,元丰中杨彦龄撰。自周之外,凡十三国,仍总计蛮夷戎狄之事。又按董氏《藏书志》,《年表》无撰人。自周至吴、越凡十国,又有附庸诸国别为表,凡征伐、朝觐、会同皆书。今此表止记即位及卒,皆非二家书也。
△《春秋尊王发微》十五卷
国子监直讲平阳孙明复撰。明复居泰山之阳,以《春秋》教授,不惑传注,不为曲说,真切简易,明於诸侯大夫功罪,以考时之盛衰,而推见王道之治乱,得於经为多。石介而下皆师事之。欧阳文忠为作墓志,颍川常秩讥之曰:“明复为《春秋》,如商鞅之法。”谓其失於刻也。
△《春秋口义》五卷
胡翼之撰。至宣十二年而止。戴岷隐在湖学,尝续之,不传。
△《春秋传》十卷、《权衡》十七卷、《意林》一卷、《说例》一卷。
集贤院学士清江刘敞原父撰。始为《权衡》以平三家之得失,然后集众说,断以己意,而为之《传》。《传》所不尽者,见之《意林》。某《传》用《公》、《谷》文体。《说例》凡四十九条。
△《春秋经社要义》六卷
龙图阁学士高邮孙觉莘老撰。觉从胡安定游,门弟子以千数,别其老成者为经社,觉年最少,俨然居其间,众皆推服。此殆其时所作也。
△《春秋经解》十五卷
孙觉撰。其自序言三家之说,《穀梁》最为精深,且以为本,杂取二传及诸儒之说,长者从之;其所未安,则以所闻於安定先生者断之。杨龟山为之后序。海陵周茂振跋云:先君传《春秋》於孙先生,尝书王荆公初欲释《春秋》以行於天下,而莘老之书已出,一见而忌之,自知不复能出其右,遂诋圣经而废之曰,此“断烂朝报”也,不列於学官,不用於贡举云。
△《春秋皇纲论》五卷、《明例隐括图》一卷
太常博士王哲撰。至和中人。《馆阁书目》有《通义》十二卷,未见。
△《春秋会义》二十六卷
乡贡进士江阳杜谔献可撰。自《三传》及啖、赵诸儒迄於孙氏经社,凡三十余家,集而系之,时述以己意。有任贯者为之序,嘉佑中人也。
△《春秋传》二卷
程颐撰。略举大义,不尽为说。襄、昭后尤略。序文崇宁二年所作,盖其晚年也。
△《左氏解》一卷
专辨左氏为六国时人,其明验十有一事。题王安石撰,实非也。
△《春秋邦典》二卷
唐既济潜亨撰。质肃之侄,自号真淡翁,与其子矜问答而为此书。邹道卿为之序。
△《左氏鼓吹》一卷
彭门吴元绪撰。
△《春秋集传》十二卷
苏辙撰。专本《左氏》,不得已乃取二传、啖、赵。盖以一时谈经者不复信史,或失事实故也。
△《春秋传》十二卷
刘绚质夫撰。二程门人,其师亟称之。所解明正简切。
△《春秋得法志例论》三十卷
蜀州晋原主簿遂宁冯正符信道撰。其父尧民希元为乡先生,正符三上礼部不第,教授梓、遂学十年,著此书及《诗》、《易》、《论语解》。蜀守何郯首以其《春秋论》上之。熙宁末,中丞邓绾为之,得召试,赐同进士出身。王安石亦待之厚。其书首辨王鲁、素王之说,及杜预三体五例、何休三科九旨之怪妄穿凿。皆正论也。
△《春秋后传》二十卷、《补遗》一卷
陆佃撰。《补遗》者其子宰所作也。宰字元钧,游之父。
△《春秋列国诸臣传》五十一卷
贤良眉山王当子思撰。元佑中复制科,尝以苏轼荐,试六论首选,廷对切直,或欲黜之,宣仁后曰:“以直言取士,不可以直言弃。此仁宗故事也。”乃置下第,与堂除簿尉。所传诸臣皆本《左氏》,有见於他书者,则附其末,系之以赞。诸赞论议纯正,文辞简古,於经传亦多所发明。
△《春秋通训》十六卷、《五礼例宗》十卷
直秘阁吴兴张大亨嘉父撰。其自序言:“少闻《春秋》於赵郡和仲先生。某初盖尝作《例宗》,论立例之大要矣。先生曰:‘此书自有妙用,学者罕能领会,多求之绳约中,乃近法家者流,苛细缴绕,竟亦何用?惟丘明识其用,然不肯尽谈,微见端兆,使学者自得之。’予从事斯语十有余年,始得其彷佛。”《通训》之作,所谓去例以求经略,微文而视大体者也。东坡一字和仲,所谓赵郡和仲,其东坡乎?然《例宗》考究,未为详洽。
△《春秋传》十二卷、《考》三十卷、《谳》三十卷
叶梦得撰。各有序。其序《谳》曰:“以《春秋》为用法之君而已,听之有不尽其辞,则欺民;有不尽其法,则欺君。凡啖、赵论三家之失,为《辨疑》,刘氏广啖、赵之遗,为《权衡》,合二书,正其差误而补其疏略,目之曰《谳》。”其序《考》曰:“君子不难於攻人之失,而难於正已之是。必有得也,乃可知其失;必有是也,乃可斥其非。自其《谳》推之,知吾之所正为不妄也,而后可以观吾《考》;自其《考》推之,知吾之所择为不诬也,而后可以观吾《传》。”其序传曰:“左氏传事不传义,是以详於史,而事未必实,以其不知《经》也。公、谷传义不传事,是以详於《经》,而义未必当,以其不知史也。乃酌三家,求史与《经》。不得於事,则考於义;不得於义,则考於事,更相发明以作《传》。”梦得自号石林居士,明敏绝人,藏书至多,博鉴强记,故其为书,辨订考究,无不精详。然其取何休之说,以十二公为法天之大数,则所未可晓也。
△《春秋经解》十六卷、《本例例要》一卷
涪陵崔子方彦直撰。绍圣中罢《春秋》取士,子方三上书,乞复之,不报。遂不应进士举。黄山谷称之曰:“六合有佳士,曰崔彦直。其人不游诸公,然则其贤而有守可知矣。”其学辨《三传》之是非,而专以日月为例,则正蹈其失而不悟也。
△《春秋指南》二卷
张根知常撰。专以编年旁通该括诸国之事,如揩诸掌。又为《解例》,亦用旁通法。其他《辨疑》、《杂论》诸篇,略举要义,多所发明。
△《春秋本旨》二十卷
知饶州丹阳洪兴祖庆善撰。其序言:“三代各立一王之法,其末皆有弊。《春秋》经世之大法,通万世而亡弊。”又言:“《春秋》本无例,学者因行事之迹以为例,犹天本无度,历者即周天之数以为度。”又言:“属辞比事,《春秋》教也。学者独求于义,则其失迂而凿;独求于例,则其失拘而浅。”若此类多先儒所未发,其解经义,精而通矣。兴祖尝为程瑀作《论语解序》。忤秦桧,贬韶州以死。
△《春秋传》三十卷、《通例》一卷、《通旨》一卷
徽猷阁待制建安胡安国康侯撰。绍兴中经筵所进也。事按《左氏》义,采《公》、《穀》之精,大纲本《孟子》,而微旨多以程氏之说为证。近世学《春秋》者皆宗之《通旨》者,所与其徒问答及其他议论条例,凡二百余章,其子宁辑为一书。
△《春秋正辞》二十卷、《通例》十五卷
知盱眙军东平毕良史少董撰。良史为东京留守属官。东京再陷,留敌中三年,著此书。已而得归,表上之。
△《息斋春秋集注》十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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