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斋书录解题 - 第2部分

作者: 陈振孙43,547】字 目 录

拍》一卷

题陇西董庭兰撰,连刘商辞。又云祝家声、沈家谱,不可晓也。

△《琴谱》八卷

鄞学魏邸旧书有之,己卯分教传录,亦益以他所得谱。

△《琴操谱》十五卷、调谱四卷

参政历阳张严肖翁以善鼓琴闻一时,余从其子佖得此谱。

△《琴谱》十六卷

新昌石孝隆君大所录。

△《羯鼓录》一卷

唐婺州刺史南卓撰。

△《琵琶故事》一卷

段安节撰。

△《景祐乐府奏议》一卷

殿中丞致仕胡瑗翼之撰。

△《皇祐乐府奏议》一卷

胡瑗撰。

△《三圣乐书》一卷

宋祁子京撰。

△《景祐广乐记》八十卷

翰林院侍讲学士冯元等撰。阙八卷。景祐元年,判太常寺燕肃建言锺律不调,欲以王朴《律准》更加考详。诏宋祁与集贤校理李照共领其事,照言朴律太高,比之古乐,约高五律,遂欲改定大乐,制管铸锺,并引校理聂冠卿为检讨官,又诏元等修撰乐书,为一代之典。三年七月,书成。然未几,照乐废不用。

△《皇祐新乐图记》三卷

(屯)田员外郎阮逸、光禄寺丞胡瑗撰。凡十二篇,首载诏旨,次及律度量衡、锺磬、鼓鼎、鸾刀,图其形制,刊板颁之天下。虎丘寺有本,当时所颁藏之名山者也。其末志颁降岁月,实皇祐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用苏州观察使印,长贰押字。余平生每见承平故物,未尝不起敬,因录藏之,一切依元本摹写,不少异。

△《大乐演义》三卷

成都房审权撰。皇祐中宋祁、田况荐益州进士房庶晓音律,上其《乐书补亡》三卷。庶自言得古本《汉书》,云“度起于黄锺之长,以子谷秬黍中者,一黍之起,积一千二百黍之广,度之九十分,黄锺之长,一为一分”。今本脱“之起,积一千二百黍”八字。故前世累黍为尺,以制律。是律生于尺,非尺生于律也。且“一为一分”者,盖九十分之一也,后世误以一黍为一分,非是。当以秬黍中者一千二百实管中,黍尽得九十分,为黄锺之长九寸,加一,以为尺,则律定矣。惟范镇是之。时胡瑷、阮逸制乐,已有定议,遂格不行,详见《国史律历志》。审权,庶之子也,元丰四年为此书,以述父之意。其后元祐初,范蜀公老矣,自为新乐奏之于朝,盖用其说云。

△《乐书》二百卷

秘书省正字三山陈阳晋之撰。建中靖国元年进之。为《礼书》陈祥道者,其兄也。其书雅、俗、胡部音器、歌舞,下及优伶、杂戏,无不备载。博则博矣,未免于芜秽也。赐绍圣元年制科,终礼部侍郎。

△《大晟乐书》二十卷

大中大夫开封刘炳子蒙撰。“大晟”者,本方士魏汉津妄出新意,以祐陵指节定尺律,傅会身为度之说。炳为大司乐,精为缘饰。又有《图谱》一卷。

△《隆韶导和集》一卷

保义郎大晟府案协律姚公立撰。以律吕、节气、阴阳为说,凡四十九条。

○杂艺类

△《九镜射经》一卷

唐检校太子詹事韦韩撰。《制弓矢法》三篇,《射法》九篇。

△《射诀》一卷

韦韩撰。叙其学射之初,有张宗者授之诀,辽著于篇。

△《射评要略》一卷

称李广撰。固依托也,而亦鄙浅亡奇。

△《射训》一卷

监察御史张仲殷撰。《中兴书目》云本朝人,果也,不应名犯庙讳。

△《射议》一卷

元城王越石仲宝撰。凡七条。

△《增广射谱》七卷

淳熙中诏进士习射,书坊为此以射利。末二卷为卢宗迈《射法》,亦简要可观。

△《书品》七卷

梁度支尚书庾肩吾撰。

△《书评》一卷

梁侍中袁昂撰。

△《药石论》一卷

唐昇州司马张怀瓘撰。

△《六体论》一卷

△《书断》三卷

△《书估》一卷

△《论书》一卷

以上四种亦皆张怀瓘撰。

△《翰林禁书》三卷

无名氏。

△《书后品》一卷

唐御史中丞李嗣真撰。

△《墨薮》一卷

不知何人所集。凡十八篇。又一本二十一篇。

△《古今法书苑》十卷

主客郎中临淄周越撰。越与兄起皆有书名。起书未见,越书间有之,俗甚。

△《金壶记》一卷

僧适之撰。集书家故事。以二字为题,而注所出于其下。凡三百余条。

△《书史》一卷

礼部员外郎米芾元章撰。

△《秘阁法帖跋》一卷

米芾撰。

△《翰墨志》一卷

高宗皇帝御制。

△《法帖刊误》二卷

黄伯思长睿撰。《淳化法帖》出于待诏王著去取。时秘府墨迹真赝杂居,著不能辨也,但欲备晋、宋间名迹,遂至以江南人一手伪帖,窜入其间,鄙恶之甚。米南宫辨之,十已得七八,至长睿,益精详矣。

△《籀史》二卷

翟耆年伯寿撰。裒诸家钟鼎图说为一编,颇有考究。

△《续书谱》一卷

鄱阳姜夔尧章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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