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艺术两小时 - 余光中演讲朗诵作品辑录

作者: 余光中20,529】字 目 录

样的友谊有点像吃葯,太苦了一点。

第三型,低级而有趣。这种朋友极富娱乐价值,说笑话,他最黄;说故事,他最像;消息,他最灵通;关系,他最广阔;好去处,他都去过;坏主意,他都打过。世界上任何话题他都接得下去,至于怎么接法,就不用你操心了。他的全部学问,就在不让外行人听出他没有学问。至于内行人,世界上有多少内行人呢?所以他的马脚在许多客厅和餐厅里跑来跑去,井不怎么露眼。这种人最会说话,餐桌上有了他,一定宾主尽欢,大家喝进去的美酒还不如听进去的美言那么“沁人心脾”。会议上有了他,再空洞的会议也会显得主题正确,内容充沛,没有白开。如果说,第二型的朋友拥有世界上全部的学问,独缺常识,这一型的朋友则恰恰相反,拥有世界上全部的常识,独缺学问。照说低级的人而有趣味,岂非低级趣味,你竟能与他同乐,岂非也有低级趣味之嫌?不过人性是广阔的,谁能保证自己毫无此种不良的成分呢?如果要你做鲁滨逊,你会选第三型还是第二型的朋友做“礼拜五”呢?

第四型,低级而无趣。这种朋友,跟第一型的朋友一样少,或然率相当之低,这种人当然自有一套价值标准,非但不会承认自己低级而无趣,恐怕还自以为又高级又有趣呢。然则,余不慾与之同乐矣。假如我有九条命

假如我有九条命,就好了。

一条命,就可以专门应付现实生活。苦命的丹麦王子说过:既有肉身,就注定要承受与生俱来的千般惊扰。现代人最烦的一件事,莫过于办手续2办手续最烦的一面莫过于填表格。表格愈大愈好填,但要整理和收存,却愈小愈方便。表格是机关发的,当然力求其小,于是申请人得在四根牙签就满了的细长格子里,填下自己的地址。许多人的地址都是节外生枝,街外有巷,巷中有弄,门牌还有几号之几,不知怎么填得进去。这时填表人真希望自己是神,能把须弥纳入芥子,或者只要在格中填上两个字:“天堂”。一张表填完,又来一张,上面还有密密麻麻的各条说明,必须皱眉细阅。至于照片、印章,以及各种证件的号码,更是缺一不可。于是半条命已去了,剩下的半条勉强可以用来回信和开会,假如你找得到相关的来信,受得了邻座的烟熏。

一条命,有心留在台北的老宅,陪伴父親和岳母。父親年逾90,右眼失明,左眼不清。他原是最外倾好动的人,喜欢与乡親契阔谈宴,现在却坐困在半昧不明的寂寞世界里,出不得门,只能追忆冥隔了27年的亡妻,怀念分散在外地的子媳和孙女。岳母也已过了80,五年前断腿至今,步履不再稳便,却能勉力以蹒跚之身,照顾旁边的朦胧之人。她原是我的姨母,家母亡故以来,她便迁来同住;主持失去了主婦之家的琐务,对我的殷殷照拂,情如半母,使我常常感念天无绝人之路,我失去了母親,神却再补我一个。

一条命,用来做丈夫和爸爸。世界上大概很少全职的丈夫,男人忙于外务,做这件事不过是兼差。女人做妻子,往往却是专职。女人填表,可以自称“主婦(housewife),却从未见过男人自称“主夫”(househusband)。一个人有好太太,必定是天意,这样的神思应该细加体会,切勿视为当然。我觉得自己做丈夫比做爸爸要称职一点,原因正是有个好太太。做母親的既然那么能干而又负责,做父親的也就乐得“垂拱而治”了。所以我家实行的是总理制,我只是合照上那位俨然的元首。四个女儿天各一方,负责通信、打电话的是母親,做父親的总是在忙别的事情,只在心底默默怀念着她们。

一条命,用来做朋友。中国的“旧男人”做丈夫虽然只是兼职,但是做起朋友来却是专任。妻子如果成全丈夫,让他仗义疏财,去做一个漂亮的朋友,“江湖人称小孟尝”,便能赢得贤名。这种有友无妻的作风,“新男人”当然不敢。不过新男人也不能遗世独立,不交朋友。要表现得“够朋友”,就得有闲、有钱,才能近悦远来。穷忙的人怎敢放手去交游?我不算太穷,却穷于时间,在“够朋友”上面只敢维持低姿态,大半仅是应战。跟身边的朋友打完消耗战,再无余力和远方的朋友隔海越洲,维持庞大的通讯网了。演成近交而不远攻的局面,虽云目光如豆,却也由干鞭长莫及。

一条命,用来读书。世界上的书太多了,古人的书尚未读通三卷两块,今人的书又汹涌而来,将人淹没。谁要是能把朋友题赠的大著通通读完,在斯文圈里就称得上是圣人了。有人读书,是纵情任性地乱读,只读自己喜欢的书,也能成为名士。有人呢,是苦心孤诣地精读,只读名门正派的书,立志成为通儒。我呢,论狂放不敢做名士,论修养不够做通儒,有点不上不下。要是我不写作,就可以规规矩矩地治学;或者不教书,就可以痛痛快快地读书。假如有一条命专供读书,当然就无所谓了。

书要教得好,也要全力以赴,不能随便。老师考学生,毕竟范围有限,题目有形。学生考老师,往往无限又无形。上课之前要备课,下课之后要阅卷,这一切都还有限。倒是在教室以外和学生闲谈问答之间,更能发挥“人师”之功,在“教”外施“化”。常言“名师出高徒”,未必尽然。老师太有名了,便忙于外务,席不暇暖,怎能即之也温?倒是有一些老师“博学而无所成名”,能经常与学生接触,产生实效。

另一条命应该完全用来写作。台湾的作家极少是专业,大半另有正职。我的正职是教书,幸而所教与所写颇有相通之处,不至于互相排斥。以前在台湾,我日间教英文,夜间写中文,颇能并行不悖。后来在香港,我日间教30年代文学,夜间写80年代文学,也可以各行其是。不过艺术是需要全神投入的活动,没有一位兼职然而认真的艺术家不把艺术放在主位。鲁木斯任荷兰驻西班牙大使,每天下午在御花园里作画。一位侍臣在园中走过,说道:“哟,外交家有时也画几张画消遣呢。”鲁本斯答道:“错了,艺术家有时为了消遣,也办点外交。”陆游诗云:“看渠胸次隘宇宙,惜哉千万不一施。空回英概入笔墨,生民清庙非唐诗。向令天开太宗业,马周遇合非公谁?后世但作诗人看,使我抚几空嗟咨。”陆游认为杜甫之才应立功,而不应仅仅立言,看法和鲁本斯正好相反。我赞成鲁本斯的看法,认为立言已足自豪。鲁本斯所以传后,是由于他的艺术,不是他的外交。

一条命,专门用来旅行。我认为没有人不喜欢到处去看看:多看他人,多阅他乡,不但可以认识世界,亦可以认识自己。有人旅行是乘豪华邮轮,谢灵运再世大概也会如此。有人背负行囊,翻山越岭。有人骑自行车环游天下。这些都令我羡慕。我所忧为的,却是驾车长征,去看天涯海角。我的太大比我更爱旅行,所以夫妻两人正好互作旅伴,这一点只怕徐霞客也要艳羡。不过徐霞客是大旅行家、大探险家,我们,只是浅游而已。

最后还剩一条命,用来从从容容地过日子,看花开花谢,人往人来,并不特别要追求什么,也不被“截止日期”所追迫。借钱的境界

一提起借钱,没有几个人不胆战心惊的。有限的几张钞票,好端端地隐居在自己的口袋里,忽然一只手伸过来把它带走,真教人一点安全感都没有。借钱的威胁不下于核子战争:后者毕竟不常发生,而且同难者众,前者的命中率却是百分之百,天下之大,那只手却是朝你一个人伸过来的。

借钱,实在是一件紧张的事,富于戏剧性。借钱是一种神经战,紧张的程度,可比求婚,因为两者都是秘密进行,而面临的答复,至少有一半可能是“不肯”。不同的是,成功的求婚人留下,永远留下,失败的求婚人离去,永远离去;可是借钱的人,无论成功或失败,永远有去无回,除非他再来借钱。

除非有奇迹发生,借出去的钱,是不会自动回来的。所谓“借”,实在只是一种雅称。“借”的理论,完全建筑在“还”的假设上。有了这个大胆假设,借钱的人才能名正言顺,理直气壮,贷钱的人才能心安理得,至少也不至于毫无希望。也许当初,借的人确有还的诚意,至少有一种决心要还的幻觉。等到借来的钱用光了,事过境迁,第二种幻觉便渐渐形成。他曾觉得,那一笔钱本来是“无中生有”变出来的,现在要他“重归于无”变回去,未免有点不甘心。“谁教他比我有钱呢?”朦朦胧胧之中,升起了这个念头。“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当初就是因为不足,才需要向人借钱,现在要还钱给人,岂非损不足以奉有余,简直有背天道了。日子一久,还钱的念头渐渐由淡趋无。

久借不还,“借”就变了质,成为——成为什么呢?“偷”?明明是当面发生的事情,不能叫偷。“抢”吗?也不能算抢,因为对方明明同意。钱和这两件事最大的不同,就是后者往往施于陌生人,而前者往往行于親朋之间。此外,偷和抢定义分明,只要出了手,罪行便告成立。久借不还——也许就叫“赖”吧?——对“受害人”的影响虽然相似,其“罪”本身却是渐渐形成的。只要借者心存还钱之念,那么,就算事过三年五载,“赖”的行为仍不能成立。‘不是不还,而是还没有还。”这中间的道理,真是微妙极了。

借钱,实在是介干艺术和战术之间的事情,其实呢,贷方比借方更处于不利之境。借钱之难,难在启齿。等到开了口,不,开了价,那块“热山芋”就抛给对方了。借钱需要勇气,不借,恐怕需要更大的勇气吧。这时,“受害人”的贷方,惶恐觳觫,嗫嚅沉吟,一副搜索枯肠,藉词推托的样子。技巧就在这里了。资深的借钱人反而神色泰然了,眈眈注视对方,大有法官逼供犯人之概。在这种情势下,无论那“犯人”提出什么理由,都显得像在说谎。招架乏力,没有几个人不终于乖乖拿出钱来的。所谓“终于”,其实过程很短,“不到一盏茶工夫”,客人早已得手。“月底一定奉还”,到了门口,客人再三保证。‘不忙不忙,慢慢来。”主人再三安慰,大有孟尝君的气派。

当然是慢慢来,也许就不再来了。问题是,孟尝君的太太未必就像孟尝君那么大度。而那笔钱,不大不小,本来也许足够把自己久想购买却迟疑不忍下手的一样东西买回家来,现在竟入了他人囊中,好不恼人。月底早过去了。等那客人来还吗?不可能。催他来还吗?那怎么可以!借钱不还,最多引起众人畏惧,说不定还能赢得同情。至于向人索债,那简直是卑鄙,守财奴的作风,将不见容于江湖。何况索债往往失败;失财于前,失友于后,花钱去买绝交,还有更愚蠢的事吗?

既然是这样,借钱出去,就不该等人来还。所谓“借钱”给人,事实上等于“送钱”给人,区别在于:“借钱”给人,并不能赢得慷慨的美名,更不能赢得借者的感激,因为“借”是其待“还”的,动机本来就不算高贵。参透了这点道理,真正聪明的人,应该干脆送钱,而绝不借钱的人。钱,横竖是丢定了,何不磊磊落落,大大方方,丢得有声有色,“某某真够朋友!”听起来岂不过瘾。

当然,借钱的一方也不是毫无波折的。面露寒酸之色,口吐嗫嚅之言,所索又不过升斗之需,这是“低姿势”的借法,在战术上早落了下风。在借贷的世界里,似乎有一个公式,那就是,开价愈低,借成的机会愈小。照理区区之数,应该很容易借到,何至碰壁。问题在于,开价既低,来客的境遇穷蹇可知,身份也必然卑微。“兔子小开口”,充其量不过要一根胡萝卜吧。谁耐烦去敷衍一只兔子呢?

如果来者是一个资深的借钱人,他就懂得先要大开其口。“已经在别处筹了七八万,能不能再调两万五千,让我周转一下?”狮子搏兔,喧宾夺主,一时形势互易,主人忽然变成了一只小兔子。小兔子就算捐躯成仁,恐怕也难塞大狮的牙缝。这样一来,自卑感就从客人转移到主人,借钱的人趾高气扬,出钱的人反而无地自容了。“真对不起,近来我也——(也怎么样呢?‘捉襟见肘’吗?还是‘三餐不继’呢?又不是你在借钱,何苦这么自贬?)——我也——先拿三千去,怎么样?”一面舌结chún颤,等待狮子宣判。“好吧,就先给我——五千好了。”两万五千减成一个零头,显得既豪爽,又体贴,感激的反而是主人。潜意识里面,好像是客人免了他两万,而不是他拿给客人五千。这是“中姿势”的借法。

至于“高姿势”,那里面的学问就太大了,简直有一点天人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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