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 - 大明會典卷之一

作者: 李東陽 【1,584】字 目 录

並辦理一應公務。滿日更替

○二十四年題准、玉牒總圖、倣古史世表之法。以橫格分代數、列書其名氏。而各派所出之子孫、則遞書於各派之下。仍餘下方、以俟續書。其圖以帝系為統。有雖係長出而在藩封、及國初追封為王者、俱不以加於帝系之前。有長出而殤、追授封號者、惟冊內載之、不以列於圖

凡附注宗支。弘治十年奏准、吏部撥辦事吏三名。

凡玉牒紙劄。永樂二十二年奏准、於司禮監關領。表背匠、工部取用

○洪熙元年奏准、行司禮監別造紙劄

○嘉靖十七年、令順天府辦紙劄筆墨等物公用

凡本府印信、於承差內、選補知印一名

凡本府合用紙劄。弘治十年奏准、於刑部關領。

印色、順天府買辦

○正德十三年、令紙劄、於刑部都察院分季關領南京宗人府

永樂十八年、改本府為南京宗人府。不復降印。惟改降經歷司印。與南京各衙門行移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 下一页 末页 共2页/4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