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者
強盜聚眾十人以上、及行劫累次、係小功以上親首者
不由銓選推舉、徑自奏請乞恩、沮壞選法者、旗軍舍餘
軍職刁徒、不與考選、輒教唆陷害已選官員者
軍職應襲、勘明到部、原告又行捏詞奏告、屬軍衛者
應襲舍人、父在、詐稱死亡襲職者
主文、書算、門庫等役。久戀衙門、說事過錢、起滅詞訟、及賣放強盜、誣執平民、為從者、係旗軍
里書飛詭稅糧、二百石以上者
文武試場旗軍、受財代替、夾帶、傳遞、及縱容不舉察捉拏者、若冒頂正軍入場、屬軍衛者
軍民人等、與朝貢夷人私通、撥置害人、因而透漏事情者
漢人冒詐番人者
旗軍用強包攬馬頭
旗軍用強包攬驛夫、弓兵、多取工錢、害人、攪擾衙門者
會同館夫、五年以上不替役、及近館軍民、用強攬當者
光棍將馬頭正身姓名、捏寫虛約、投托勢要、前去原籍、妄拏正身家屬、逼勒取財者
屯田人等、將屯田典賣與人、至五十畝以上、與典買主、各不納子粒者
西山一帶地方、內外官豪之家、私自開窯賣煤、鑿山賣石、立廠燒灰者
將親女、并姊妹、拐帶婦女、及妻妾、嫁賣與人、騙財之後、托故領去、或瞰起程、聚眾邀搶者
在外官員、通同勢要、賣納戶口等課鈔、賣鈔之人
大戶不納秋糧、二百石以上
包攬誆騙糧草軍需、經年不完者
沿邊軍民、那移盜耕營堡草場、及越出邊墻種田者
各處解到布絹錢鈔等項赴部、指稱權貴名色、勒掯解戶、誆詐財物者
各邊召商上納糧草、勢要家人、詭名占窩、轉賣取利者
鹽徒聚眾至十人以上、擅用兵仗、拒敵官兵、不曾殺傷人、為從者
越境興販官私引鹽、至二千斤以上、原係腹裏衛所者
巡捕官乘機興販、至二千斤以上者
偽造鹽引印信、填寫引轉賣、為從者
各運司總催買囑官吏、指倉指囤、符同作弊者
各處鹽場無藉之徒、把持官府、詐害客商、犯徒、及再犯杖以下者
私茶興販夾帶五百斤以上者
私茶在西寧、甘肅、洮河、販賣三百斤以上者
守備、把關、巡捕等官、自行興販私茶通番者
做造假茶五百斤以上、本商并轉賣之人、及店戶窩頓一千斤以上、屬軍衛所者
勢豪強將官糧、准還私債、屬軍衛者
會同館內外四鄰人等、代夷收買違禁貨物。牙行及棍徒、誆賒貨物、年久無還、累死客商屬軍衛者
楊村等處、用強攔截民運糧船、包雇車輛、逼勒多出腳錢者
僧道軍民人等、於寺觀神廟、刁姦婦女、因而誘逃誆財者
妄稱諳曉左道邪術、來京扇惑、為從者
左道惑眾之人、為從、及稱為善友、求討布施、至十人以上、與客留之人、施與應禁鐵器、屬軍衛者
皇城各門鋪、上直守衛官旗、容情故縱、及受財賣放軍人、并直宿官軍、點視不到三次以上者
聖駕出郊、衝突儀仗、妄行奏訴、主使教唆、捏寫本狀之人
直宿軍職、及內官、使令上直軍校、出百里外、營幹私事者、軍人校尉
臨陣斬獲賊級、用錢買者、賣者、及強奪冒報功次者、原係軍、俱邊衛。官旗降一級。外衛調邊衛
輪操軍人軍丁、在途劫奪人財、殺傷人命等項、犯徒以上軍職賣放軍人、包納月錢、至二十名以上者、軍職役占賣放餘丁、三十名以上者
軍職賣放、役占、二罪俱發、其賣放至十名以上、役占不及數者、依賣放甚者例
守備等官、將備邊壯勇賣放者
官吏旗校人等、問發充軍、來京潛住者
居庸山海等關、引送口外邊衛逃軍過關、并守把盤詰賣放者
合成火藥、賣與鹽徒者
擅造大船、將帶違禁貨物下海、潛通海賊、同謀劫掠、正犯極刑、全家發邊衛、若止將大船轉雇、分取番貨、及雖無大船、糾通接買、與番貨到岸、私下收買販賣、若蘇木、胡椒、至二千斤以上者、本身
有司起解馬匹、馬販交通官吏人等、兜攬作弊者
宰殺耕牛、并私開圈店、販賣牛隻與宰殺、再犯累犯者、及盜而宰殺貨賣、不分初犯再犯
旗軍用強包攬鋪兵、多取工錢、致將公文稽遲沈匿者
指稱近侍官員家人、擾害有司驛遞、勒要財物、為首及同惡之人
盜砍山陵樹株、為從者
孝陵神烈山鋪舍外去墻二十里內、開山取石、安插墳墓、築鑿臺池者
盜掘礦砂、係山洞捉獲、持仗拒捕者及聚眾三十人、分礦三十斤以上者
官司差人追徵錢糧、勾攝公事、并捕獲罪人、但聚眾十人以上、中途打奪、為從者、若異姓同惡相濟之人、及槌師打手
號稱喇唬等名、及總甲快手應捕人等、毆人奪財、初犯、屬軍衛者。雖係初犯、若節次搶奪、及再犯累犯笞杖以上者
盜御馬者
冒領太僕寺官馬、至三匹者
將自已及他人騎操官馬、盜賣三匹以上、及再犯不拘匹數、屬軍衛者
指稱官員名色、并衙門打點、誆騙財物、犯徒以上者
略誘良人、與略賣良人子女、及略賣三口以上、與婦人犯罪坐夫男
發掘王府將軍夫人郡縣主、及歷代帝王名臣先賢墳塚開棺、為從、及發見棺槨者、不分首從各處大戶家人佃僕結構為盜、殺官圬庫、劫獄放火、大戶知情故縱、屬軍衛者
皇親功臣佃僕人等、及大戶、窩藏強盜二名以上、竊盜五名以上、坐家、分贓者
知強竊盜贓、而接買受寄、三犯以上、與知盜後而分贓至滿貫者
同謀共毆人、審係執持兇器、有致命傷痕者
故殺妾婦子孫、及故將妾婦等項、打傷墮胎、圖賴人者
因事威逼一家二命致死者
因事毆打威逼人致死、及成殘廢者
婦人夫亡、願守志、用強求娶、逼受聘財、因而致死者
兇徒忿爭、執持兇器傷人、與剜瞎人眼睛、折壞人肢體、全抉人耳鼻口唇斷人舌、毀敗人陰陽者
卑幼毆期親尊長、執有刀刃者
兄與伯叔、謀奪弟姪財產官職、故行殺害。屬軍衛者
假建言為由、挾制官府、及將曖昧姦贓、污人名節者。旗軍人等
漢人投入土夷、冒頂名色妄奏、代人報讎、占騙財產者
驀越赴京、及赴撫按奏告叛逆等重事不實、全赴十人以上、屬軍衛者
刁徒口稱奏訴、挾制官吏、官司拏問、係不干已事情、並主使之人
代人捏寫本狀、教唆扛幫、奏告不實者
棍徒捏寫本詞、聲言奏告、恐嚇得財、贓滿貫者、不分首從妄指宮禁親藩為詞、誣告平人者、不分首從將本狀、用財雇寄人、赴京奏訴者、並受雇寄人、屬軍衛者
職官索取土官夷人財物、犯徒三年以上者
詐為察院布按府州縣、及各衙門文書、誆騙科歛財物者
起解軍士、捏買偽印批迴、除真犯死罪外、軍士
私鑄銅錢、為從者、旗軍
詐冒內官、恐嚇官司、誆騙財物者、除真犯死罪外
廣西雲貴湖廣四川等處冒籍生員食糧起貢、及買土人起送公文、頂名赴吏部投考者
詐冒皇親族屬、姻黨、家人、挾制財物、販買錢鈔私鹽、擅搭橋梁漁利、及往來河道、需索勒要車船者
假充大臣家人、豪橫鄉村、強占田土房屋、招集流移住種者
詐冒錦衣衛校尉巡捕名色、妄拏平人、嚇取財物、扇惑擾害者
親屬犯姦、至死罪者、若強姦未成
先年淨身人、曾經發遣、私自來京、圖謀進用者
放火故燒人田場、積聚物、及延燒人房屋者
法司問過進本等項人犯、發遞押解人役、逼致死傷、及受財故縱、並聽憑猾徒、買求殺害者
衛所官旗人等、侵欺軍器物料、虛數開報、及三年不行造冊奏繳者、旗軍人等
故決盜決南旺等湖各隄岸、並阻絕泉源、有干漕河禁例、為首者係軍、其閘官人等、用草捲閣閘板、盜洩水利、串同取財、犯徒以上
河南地方、盜決故決河防、毀害人家、渰沒田禾者、為首係軍
運河一帶、強包閘溜夫二名、淺鋪夫三名之上、旗軍 【 以上俱邊衛終身】
王府軍校逃回、在京潛住者。窩藏、及兩鄰、知而不首者。極邊
誘賣各邊軍丁者、極邊
通事人等、撥置土官親族爭襲、劫奪讎殺者。極邊煙瘴
軍戶子孫另戶、與入贅寄籍、及買囑捏作丁盡戶絕回申者。煙瘴
緣邊官旗軍民、擅將應禁林木、砍伐販賣者。煙瘴
興販私茶、潛與番夷交易、及在腹裏、賣與進貢回還夷人、並知情歇家、牙保、俱煙瘴
洮河等處、冒頂番名、將不堪馬二匹以上、中納支茶者、係軍調別處極邊
聽選官吏借債、與債主同赴任所取償、至五十兩以上者、連債主俱口外
遼東馬市通事交易人等、將各夷欺侮偷盜、及撥置詐騙、縱放夷人入城、及容官軍人等、交通透漏邊情者、俱兩廣煙瘴
文職官吏、父母見在、詐稱死亡者。口外
臨陣強奪他人首級報功、旗降原役一級、係邊衛者。極邊
備倭把總等官、縱容捨餘人等、代替正軍、調沿海衛分
賊眾入寇、官軍卒遇交鋒、不曾虜去大眾、或被賊白晝夤夜、突入境內、搶掠頭畜衣糧數多、不曾殺傷虜軍民、若損傷虜數四五人、搶去頭畜衣糧不多者。邊遠
各處鎮總官、額外餘軍、號主文、干預書辦者極邊官吏軍民人等、問發為民來京潛住者
發京外各邊將領、私役軍、及軍私出境外、釣豹捕鹿、砍木掘鼠等項者。與知情故縱、扶同隱蔽者。俱調煙瘴
地面軍丁充軍各邊夜不收、出境探賊、與夷人私易貨物者。除真犯死罪、調廣西煙瘴
司府州縣、起解馬匹、馬販交通官吏人等、兜攬作弊、再犯累犯者、極邊大同三路旗軍、將不堪馬、通行收買、俵與軍士、多支官銀者調極邊
各處解軍、若長解縱容在家、違限一年之上、正犯原係邊衛者極邊
馬快船隻、附搭客貨、及挾帶私物者小甲客商人等、俱口外府州縣掌印捕盜官、與衛所同城、因防禦不固失陷者、若兩縣同城、以賊所從入論邊遠
衛所府州縣、佐貳首領官、分有守城信地、致賊於所守處、掩襲入城者邊遠
各城原無都司衛所、而府州縣失事、佐貳守領官、並各州縣原無城池、被賊攻入、劫殺焚燒者邊遠
守巡兵備官、駐劄該城、先期托故遠出、臨時潛避、以致失陷者邊遠
誆騙聽選官吏監生人等財物、及官員人等、央說營求者煙瘴
發塚開棺槨見屍、為從者煙瘴
引賊劫略復讎、探報消息、致賊逃竄者正犯梟首、全家煙瘴
因事聚眾、將本管官、毆打綁縳、不分首從、及止是毆打、為首者極邊
無藉之徒、投托勢要、誘引生事、綁縳平民、私家拷打、脅騙財物者煙瘴
擅入午門長安等門內、叫訴冤枉、摭拾原問官員、勘問涉虛者、口外
充軍為民人犯、遇革放回、仍起滅詞訟、挾制官府者、極邊
私自淨身、並下手人處斬、全家邊遠軍犯逃回、原犯雜犯死罪以上充軍者、極邊 【 以上俱極邊煙瘴邊遠沿海口外】
管莊佃僕人等、占守水陸關隘抽分、挾制把持害人者、邊衛永遠撥置王府軍民人等、充軍逃回、再犯者、煙瘴永遠
罷閒官吏、在京潛住、擅出入禁門交結者、煙瘴永遠
沿邊軍民人等、躲避差役、逃入土夷峒寨潛住者、邊衛永遠
軍民人等、將爭競不明、並賣過及民間起科、僧道將寺觀、各田地、投獻王府、及內外官豪勢要、捏契典賣、及山東河南北直隸例聽民開耕、永不起科田土、若占奪投獻者、俱邊衛永遠
各邊倉庫錢糧、監守盜糧二十石、草四百束、銀一十兩、錢帛等值銀一十兩以上、常人盜加一倍者
兩京衙門、漕運各倉、並腹裏、節差科道查盤去處、侵盜、比各邊加一倍者
其餘腹裏、節差巡守官查盤去處、侵盜、比京漕又加一倍者、俱邊衛永遠
在京在外、並各邊收放糧草、積棍人等、搶奪占堆、打攪倉場、挾詐財物者、屬軍衛、邊衛永遠。屬有司、附近永遠
在京刁徒、訪知鋪行與解戶交關價銀、輒集黨指稱攬納、索取厚賂者、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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