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日壇 【 嘉靖九年建、在朝陽門外】
壇、方廣五丈、高五尺九寸、壇面磚、青色琉璃。四出陛、九級。圓壝牆七十五丈、高八尺一寸、厚二尺三寸。靈星門六、正西三、南東北各一。外圍牆、前方後圓、西北各三門。牆之西北、有石坊、曰禮神街
夕月壇 【 嘉靖九年建、在阜城門外】
壇、方廣四丈、高四尺六寸。壇面磚、白色琉璃。四出陛、六級。方壝牆二十四丈、高八尺、厚二尺二寸八分。靈星門六、正東三、南北西各一。外圍方牆、東北各三門。牆之東北、有石坊、亦曰禮神街
雩壇 【 嘉靖中建】
壇在泰元門外。圓廣五丈、高七尺五寸。四出陛、各九級。內壝圓牆、徑二十七丈、高四尺九寸五分、厚二尺五寸。靈星門六、正南三、東西北各一。外圍方牆、四十五丈、高八尺一寸、厚二尺七寸。正南三門、曰崇雩門、共為一區、在南郊之西。外圍牆、東西面闊八十一丈五尺、南北進深五十六丈九尺、高九尺、厚三尺
神祇壇 【 國初建山川壇於 天地壇之西。永樂中、北京山川壇成。嘉靖十一年、即其地為天神地祇壇】
神壇、方廣五丈、高四尺五寸五分。四出陛、各九級。壝牆、方二十四丈、高五尺五寸、厚二尺五寸。靈星門六、正南三、東西北各一。內設雲形青白石龕四於壇北、各高九尺二寸五分
祇壇、面闊十丈、進深六丈、高四尺。四出陛、各六級。壝牆、方二十四丈、高五尺五寸、厚二尺四寸。靈星門、亦如神壇。內設青白石龕、山形三、水形二、於壇北、【 先擬設於壇南北向、後改】 各高八尺二寸。左從位、山水形各一於壇東、右從位、山水形各一於壇西、各高七尺六寸
先農壇 【 洪武二年、建先農壇於山川壇西南。永樂中、建壇如南京】
壇在神祇壇後、石包磚砌、方廣四丈七尺、高四尺五寸。四出陛。壇東、為觀耕臺、用木、方五丈、高五尺。南東西三出陛
先蠶壇 【 嘉靖中、始建在安定門外、後改於西苑】
壇、石包磚砌、方廣二丈六尺、高二尺六寸。四出陛。壇東、為採桑臺、用磚石、方一丈四寸、高一尺四寸。南東西三出陛
太社稷壇 【 吳元年、建 社稷壇於宮城之西南北向、異壇、同壝。洪武十年、改建。同壇、問壝。永樂中、建壇如南京、在午門右】
同壇、同壝、壇、二成、上成、方五丈。次成、方五丈三尺、高五尺。四出陛、用五色土、隨方築之。壝垣、四面開靈星門。垣之色、亦各如其方
凡壇場禁約。弘治十三年奏准、天地、山川壇內、縱放牲畜作踐、及私種耤田外餘地、並奪取耤田禾把者、俱問罪。牲畜入官。犯人枷號一箇月發落
○嘉靖十年、令南郊近牆田地、不許縱人葬埋。行該城御史、並差給事中、及錦衣衛堂上官各一員、會同相勘。但有墳域附近一二裡內、無分大小、有力者、聽令自行遷葬。無力者、工部於空遠去處、設立義塚、限兩月以裏、盡行遷移。其先農壇、並東西郊、一併查勘、從宜處置。仍出榜曉諭、有故違者重治不宥
○萬曆四年題准、先農壇內牆垣、兵部行令巡捕官兵、常川巡緝。作踐牆垣者、拏究。壇內耕種地土、離牆二丈外、方許鋤犁
廟宇
太廟 【 建置詳見禮部祠祭司】
太廟、一座、九間。左右兩廡、各十五間。廟門、一座五間。左右門、二座。有神庫、神廚。
寢廟、一座、九間。左右兩廡、各五間。
祧廟、一座、九間。左右兩廡、各五間。
世廟 【 今名玊芝宮、建置詳禮部祠祭司】
宮門、五間、曰芝祥門。前殿、七間、曰寶慶殿。兩廡、各五間。後寢、五間、曰大德殿。兩廡、各三間
歷代帝王廟 【 國初、建於南京。嘉靖中、後建於京師】
廟在阜成門內、街北。前為廟門。中為景德門。門內、為景德崇聖之殿。殿九間、重簷、五出陛。東西兩廡、各七間。殿之後為庫。前門內、左有神庫、神廚。宰牲亭、門外
文廟
正殿七間、舊稱大成殿、今題曰先師廟。殿之東掖、為祭器庫、十一間。西掖、為樂器庫、十一間。東西廡、各十九間。兩廡之南、折而北向、為東西序、各十一間。門、各一。兩序之中、為大成門、今題曰廟門、五間。中門三、東西各列□十二
祀典神祗廟於 【 詳禮部祠祭司】
凡修建廟宇。洪武二十六年定、歷代聖帝明王、忠臣烈士、及名山嶽鎮、應合祭祀神祇廟宇、務要時常整理。如遇新創、及奉旨起造功臣享堂、須要委官督工計料、依制建造
○正統八年敕、凡嶽鎮海瀆祠廟、屋宇牆垣、或有損壞、及府州縣社稷、山川、文廟、城隍、一應祀典神祇、壇廟頹廢者、即令各該官司修理。合用物料、酌量所在官錢內、支給收買。或分派所屬殷實人戶備辦、於秋成時月、起倩夫匠修理。不許指此多派、虛費民財、及修蓋淫祠、妄用民力。若嶽鎮海瀆、廟宇、焚毀不存、用工多者、布按二司、同該府官、斟酌民力、量宜起蓋。仍先畫圖、奏來定奪。凡修完應祀壇廟、皆選誠實之人看守。所司時加提督。遇有損壞、即依例修整、不許廢壞。乃令巡按御史按察司官、按臨巡視
○成化十五年、令天下祀典神祇、祠廟應修理者、務要申達合干上司、勘實斟酌定奪
○弘治十二年、曲阜孔廟火。題准取旁近各省、及各抽分廠銀重修○嘉靖三十八年、以先牧廟、建自永樂、歲久頹敝、題准重修公廨
凡修理公廨。洪武二十六年定、凡在京文武衙門公廨。如遇起蓋、及修理者、所用(上□下木)磚瓦灰石人匠等項、或官為出辦。或移咨刑部、都察院、差撥囚徒、著令自辦物料人工修造。果有係干動眾、奏聞施行
○永樂二年奏准、今後大小衙門、小有損壞、許令隸兵人等、隨即修葺。果房屋倒塌、用工浩大、務要委官相料、計用夫工物料數目、官吏人等保勘、申部定奪修理
○弘治元年奏准、今後各衙門、但有門窗等項損壞、原物見在者官為出料修理。原物不在者、就令經該官吏、及看守之人、出料自陪修理
○嘉靖二十三年題准、各衙門應修理者、小修用銀一百兩以下、大修五百兩以下、估計到部、動支節慎庫官銀、上緊修理。以工完日為始、小修以三年為限、大修以五年為限、不得先期輒便議修○又議定、各有錢糧衙門損壞、工部委官估計物料、轉行動支無礙銀兩、徑自修理。惟原無錢糧者工部議估興工
文職公廨
宗人府 【 在長安左門南】 吏部 【 在宗人府南】
戶部 【 在吏部南】 禮部 【 在戶部南】
兵部 【 在宗人府後】 刑部 【 在貫城坊】
工部 【 在兵部南】 都察院 【 在刑部南】
翰林院 【 在長安左門外】 國子監 【 在安定門內】
太常寺 【 在後府南】 通政使司 【 在太常寺南】
大理寺 【 在都察院南】 詹事府 【 在玉河東岸】
光祿寺 【 在東安門內】 太僕寺 【 在萬寶坊】
鴻臚寺 【 在工部南】 欽天監 【 在鴻臚寺南】
太醫院 【 在欽天監南】 行人司 【 在長安右門外】
上林苑監 【 在文德坊】 中兵馬司 【 在城內仁壽坊】
東城兵馬司 【 在城內思城坊】 南城兵馬司 【 在城外正陽街】
西城兵馬司 【 在城內鹹宜坊】 北城兵馬司 【 在城內教忠坊】
武職公廨
中軍都督府 【 在長安右門南】 左軍都督府 【 在中府南】
右軍都督府 【 在左府南】 前軍都督府 【 在右府南】
後軍都督府 【 在中府後】 錦衣衛 【 在通政司南】
旗手衛 【 在通政司後】 府軍衛 【 在時雍坊】
府軍左衛 【 在保大坊】 府軍右衛 【 在鹹宜坊】
府軍前衛 【 在保大坊】 府軍後衛 【 在仁壽坊】
羽林左衛 【 在保大坊】 羽林右衛 【 在明時坊】
羽林前衛 【 在時雍坊】 金吾左衛 【 在保大坊】
金吾右衛 【 在仁壽坊】 金吾前衛
金吾後衛虎賁左衛 【 以上三衛俱在保大坊】
燕山左衛 【 在安福坊】 燕山右衛 【 在思城坊】
燕山前衛 【 在鳴玊坊】 大興左衛 【 在日照坊】
濟陽衛 【 在居賢坊】 濟州衛 【 在金城坊】
武驤左衛武驤右衛
騰驤左衛騰驤右衛 【 以上四衛俱在崇教坊】
彭城衛 【 在萬寶坊】 永清左衛 【 在西城坊】
永清右衛 【 在日中坊】 武功左衛
武功右衛武功中衛 【 以上三衛俱在明時坊】
長陵衛
獻陵衛
景陵衛
裕陵衛
茂陵衛
泰陵衛
康陵衛
永陵衛
昭陵衛
凡公生門禁約。弘治十三年奏准、東西公生門朝房、官吏人等、或帶住家小、或做造酒食、或寄放貨櫃、開設卜肆、停放馬騾、取土搬穢等項作踐者。問罪、枷號一箇月、發落
○嘉靖二十年題准、東西朝房、先年每衙門、止容辦事吏一名、在內看守。近皆攜帶家小、引挾親黨、任憑居住。又多閒雜人等、鬻市酒食、寄放貨物。合通行各該衙門查理。仍行本部管理街道官、及轉行巡視御史、督令該管兵馬、挨次體勘。有仍前雜亂者、拏送法司、問罪如例。兵馬司每月朔、具結回報凡貢院修理。舊例、合用銀兩、工部出六分、順天等八府、共出四分。嘉靖二十八年題准、修蓋板捨、工部二千七百。順天府一千八百。共增足四千五百之數
○四十三年、又議充拓東西坊牌樓、面闊三十二丈。大門、至南拓十二丈。坊牌外民房、改造官廳三間。東西夾道、開廣各一丈五尺。圍牆拓十二丈
○萬曆元年以後、又議充拓改建、於是堂宇弘廠。諸經房、各具庖湢。板捨皆易以磚、歲免拆卸。撥工役四名、常川看守。委營繕所官一員、專掌鎖鑰
倉庫
凡修蓋倉庫。洪武十四年、計在京一歲官俸軍糧之數、令各建倉儲蓄、以便支給
○二十六年定、凡在京各衙門倉庫。如有損壞、應合修理者、即便移文、取索人匠物料修整。如本處倉庫不敷、應合添蓋者、須要相擇地基、計料如式營造。所用竹木磚石灰瓦丁線等項、行下抽分竹木局等衙門關支。如是工匠物料不敷預為措辦足備、以候應用
○永樂九年奏准、倉廒損壞者、該衛修理。缺少者、本部蓋造
○萬曆三年題准、修建倉廒規制、俱以樣廒為準。各委官、及作頭姓名、刻扁懸記。如十年之內、即有損壞者責令陪修、仍治其罪
京倉
舊太倉十一衛、舊廒三百六座。見在廒二百三十六座、計一千二百十五間空地五十三座
錦衣衛、見廒二十座。內二座六間、一座七間、餘俱五間。空地八座
羽林前衛、見廒二十四座。內一座四間、四座六間、三座七間、餘俱五間。空地四座
大寧中衛、見廒二十一座。內一座三間、二座六間、餘俱五間。空地七座
神武左衛、見廒二十座。內三座六間、餘俱五間。空地三座
昭陵衛、見廒二十五座。內二座三間、一座四間、一座七間、一座八間、餘俱五間。空地三座
忠義前衛、見廒二十三座。內二座四間、二座六間、一座七間、餘俱五間。空地三座
忠義後衛、見廒十九座。內一座四間、一座六間、餘俱五間。空地五座
蔚州左衛、見廒二十座。內一座四間、四座六間、二座七間、餘俱五間。空地五座
景陵衛、見廒二十四座。內四座六間、一座七間、餘俱五間。空地五座
獻陵衛、見廒十九座。內二座四間、五座六間、餘俱五間。空地五座
義勇右衛、見廒二十一座。內一座六間、餘俱五間。空地五座
南新倉八衛、舊廒二百四十九座。見在廒一百八十座、計八百九十八間。空地四十九座
府軍衛、見廒二十一座、俱五間。空地五座
燕山右衛、見廒二十座、俱五間。空地七座
永清右衛、見廒二十三座、俱五間。空地六座
龍虎衛、見廒二十四座。內二座四間、餘俱五間。空地五座
龍驤衛、見廒二十座、俱五間。空地八座
彭城衛、見廒二十三座、俱五間。空地六座
濟州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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