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銀五錢五分。該銀三兩二錢六分五釐六毫二絲五忽】
凡祭祀淨衣。文思院每年一次題造、給道士廚役、例不追收
○永樂十二年定、各壇該用絹布淨衣、六科廊每年、三起成造、共八百九十五套。每套四件、共三千四百三十六件
○嘉靖中、分建
四郊、成造淨衣一千七百二十八套
○十一年題准、四郊並祈榖社稷六壇、樂舞生道士、各給絹布等物、行令自造。臨期、聽御史查點。廚役照舊造給。著為例
○三十三年題造各壇廟廚役巾袍二百六十件。絛帽鞋襪、各三百件
○四十五年、增造
大享殿樂舞生道士、淨衣二百一十六套
○隆慶元年、止存
四郊社稷五壇、照例成造給賜
計各壇淨衣
圜丘壇道士淨衣二百八十七套
廚役綿淨衣三百套
方澤壇道士淨衣二百六十一套
廚役單淨衣三百套
朝日壇道士淨衣二百三十二套
廚役夾淨衣二百套
夕月壇道士淨衣二百三十七套
廚役夾淨衣二百套
社稷壇春秋兩祭、道士淨衣共四百五十二套
凡各壇廟祭祀冠服。嘉靖中定、圜丘典儀執事三十五人。司御拜位五人。青祭服共四十套。梁冠、革帶、玎璫、笏板、鞋、襪、全
舞生、文、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一十五人、天青(土商)袍襯、共八十一套。冠、帶、鞋、襪、全。武、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一十五人、天青袍襯、共八十一套。天丁帶、冠、靴、襪、全
樂生、七十二人、各門燒香一十八人、天青袍絹襯、共九十套。冠、帶、靴、襪、全
方澤典儀執事三十六人、青紗祭服三十六套。冠、帶、玎璫、笏板、鞋、襪、全
舞生、文、六十六人、各門燒香八人、玄色紗袍襯、共七十四套。冠、帶、鞋、襪、全。武、六十六人、各門燒香八人、玄色紗袍襯、共七十四套。天丁帶冠、靴、襪、全
樂生、七十二人、各門燒香九人、玄色紗袍絹襯、共八十一套。冠、帶、靴、襪、全
朝日典儀執事九人、素羅祭服九套。冠、帶、玎璫、笏板、鞋、襪、全
舞生、文、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七人、紅羅袍襯、共七十三套。冠、帶、鞋、襪、全。武、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七人、紅羅袍絹襯、共七十三套。天丁帶、冠、靴、襪、全
樂生、七十二人、各門燒香五人、紅羅袍絹襯、共七十七套。冠、帶、鞋、襪、全
夕月典儀執事一十三人、青羅祭服一十三套。冠、帶、玎璫、笏板、鞋、襪、全
舞生、文、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七人、玉色羅袍絹襯、共七十三套。冠、帶、鞋、襪、全。武、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七人、玉色羅袍絹襯、共七十三套。天丁帶、冠、靴、襪、全
樂生、七十二人、各門燒香五人、玉色羅袍絹襯、共七十七套。冠、帶、鞋、襪、全
社稷典儀執事一十二人、青羅祭服一十二套。冠、帶、玎璫、笏板、鞋、襪、全
舞生、文、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三人、紅羅袍絹襯、共六十九套。冠、帶、鞋、襪、全。武、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三人、紅羅袍絹襯、共六十九套。天丁帶、冠、鞋、襪、全
樂生、七十二人、各門燒香四人、紅羅袍絹襯、共七十六套。冠、帶、鞋、襪、全
太廟祫祭典儀執事七十九人、青羅祭服七十九套。冠、帶、玎璫、笏板、鞋、襪、全
五祀執事一十三人、青絹祭服一十三套。冠、帶、玎璫、笏板、鞋、襪、全
太廟四孟時享、並司門等祀、典儀六十六人、青羅祭服六十六套。冠、帶、玎璫、笏板、鞋、襪、全
舞生、文、六十六人、各門燒香四人、紅羅袍絹襯、共七十套。冠、帶、鞋、襪、全。武、六十六人、各門燒香四人、紅羅袍絹襯、共七十套。天丁帶、冠、靴、襪、全
樂生、七十二人、各門燒香四人、紅羅袍絹襯、共七十六套。冠、帶、鞋、襪、全
帝王廟典儀執事四十五人、青羅祭服四十五套。冠、帶、玎璫、笏板、鞋、襪、全
舞生、文、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七人、紅羅袍絹襯、共七十三套。冠、帶、鞋、襪、全。武、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七人、紅羅袍絹襯、共七十三套。冠、帶、靴、襪、全
樂生、七十二人、各門燒香六人、紅羅袍絹襯、共七十八套。冠、帶、鞋、襪、全
先師廟典儀執事六十一人、青絹祭服六十一套。冠、帶、全
舞生、文、三十八人、各門燒香三人、紅絹袍襯、共四十一套。冠、帶、鞋、襪、全
樂生、四十六人、各門燒香三人、紅絹袍襯、共四十九套。冠、帶、鞋、襪、全
太歲壇典儀執事一十八人、青絹祭服一十八套。冠、帶、全
舞生、文、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七人、紅絹袍襯、共七十三套。冠、帶、鞋、襪、全。武、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七人、紅絹袍襯、共七十三套。天丁帶、冠、靴、襪、全
樂生、七十二人、各門燒香六人、紅絹袍襯、共七十八套。冠、帶、鞋、襪、全
歷代帝王陵寢、每三年一次、遣道士致祭、給賜淨衣二十四套。每套二件 【 藍夏布氅衣、青夏布□領。嘉靖三十四年、減□一套】
凡陪祀官祭服。嘉靖三十三年題造、各壇廟陪祀官員、紗羅祭服九十一套
○萬曆三年、令造給七十二衛陪祀武官、紗羅祭服共三百套
器用
洪武二十六年定、凡供用器物、及祭祀器皿、並在京各衙門合用一應什物、行下該局、如法成造。若金、銀、銅、鐵等器、隸寶源局。皮革、隸皮作局。竹木、隸營繕所。疋帛、隸文思院。皆須度量所料物色委官覆實相同、不許多支妄費
○永樂中、設器皿廠、工部添設郎中一員、【 後改註選主事】
專管廠內十二作、曰戧金、油漆、木、竹、銅、錫、捲胎、蒸籠、桶鏇、祭器、鐵索。每年光祿寺坐出該用器皿數目、題送工部奏准、劄付本廠、修造完備、該寺差人領用
凡祭祀器皿。洪武元年、令太廟器皿、易以金造。
乘輿服御諸物、應用金者、以銅代之
○二年定、祭器皆用瓷
○十七年、製祔祔廟冊寶、以檀香為之。冊文填以金
○正德元年、令修造
孝陵祭器、行南京工部、轉行各衙門備辦
○嘉靖七年、添造
文廟秋祭冰盤一百八十九件、皆硃表錫裏
○九年、定
四郊各陵瓷器。
圜丘青色。方丘黃色。日壇赤色。月壇白色。行江西饒州府如式燒解。計各壇陳設、太羹碗一。和羹碗二。毛血盤三。著尊一。犧尊一。山罍一。代簠簋籩豆瓷盤二十八。飲福瓷爵一。酒鍾四十。附餘各一
○十七年、饒州府解到燒完
長陵等陵白瓷盤爵共一千五百干件、附餘一百五十件、行太常寺收貯
○四十三年議准、修造各壇祭器、責令器皿廠鋪戶買辦。完日、一體出給實收、免行一一具題
凡供用器物。光祿寺年例器皿、一年一題、行器皿廠修理成造
○成化十二年奏准、歲造一萬件。工部七千件。南京工部三千件
○弘治二年奏准、增添歲造一萬二千件。工部八千四百件。南京工部三千六百件
○嘉靖二十四年、添造七千一百五十件
○二十五年令、歲造三萬二千三百件。工部二萬八千七百件。南京工部三千六百件。其二十四年新添之數減去
○二十六年、令工部增造新添之數。南京工部仍舊。共歲造三萬九千四百五十件
○隆慶元年、令照弘治舊額、歲造一萬二千件。仍於額外多造三千件、預備缺乏。其續添之數、盡行裁革
工部修理並成造共八千四百件
珍羞署三千七百件
大官署一千二百七件
良醞署一千一十件
掌醢署二千四百八十三件
南京工部成造三千六百件
珍羞署一千四百七十七件
大官署四百四十三件
良醞署四百一十八件
掌醢署一千二百六十二件
額派各抽分廠單料杉板 【 舊解本色。嘉靖九年、始照京價折解】
杭州抽分廠銀四千七百八十二兩五錢
蕪湖抽分廠銀四千七百八十兩
荊州抽分廠銀四千七百八十兩
凡典禮合用器物。
登極、遣大臣祭告嶽鎮、海瀆、陵寢、先師、諸王等墳廟。合用黃平羅銷金雲龍夾袱二百五十九條。硃紅木匣二百五十九箇。鎖鑰全 【 隆慶元年例、時有增減】
郊祀慶成宴、共造器皿七千七百二十四件。宴花一萬一千枝 【 隆慶元年例】
幸學釋奠、題准白瓷尊爵盤碗、內承運庫取用。貼金靈芝花鳳、笙、琴、瑟等件、內官御用司設等監修理。祝板、錫爵、大銅爵等件、工部成造修理 【 隆慶元年例】
遣祭先聖、歷代帝王陵寢、每三年一次。合用黃平羅銷金亭罩六座。包裹祭文、黃平羅銷金雲龍夾袱三十六條。裝盛香帛硃紅木匣三十六箇。鎖鑰全 【嘉靖三十四年、匣袱各減一件】
親耕耤田、合用房屋、 【 木架十五間、蘆席繩索全】 該營繕司辦。庶人絳衣等、 【 絳衣、青絲絛、白環、頭巾、履鞋、布襪、各六】
該都水司辦。外□龍口犁一張、 【 黃犍牛一隻】 黃絨鞭一把、黃套索一副、耙二副、紅犁十二張、 【 黃牛十二隻】
紅鞭十二把、紅套索十二副、農夫挑擔竹筐十對、鐵鋤、鐵掀、木掀各十張、米篩、竹箕、荊筐、簸箕各十箇、竹掃、苗掃帚各十把、俱劄行順天府辦送 【隆慶元年例】
大婚、合用硃紅戧金盤盒、並黃紅羅絹銷金夾單袱茶袋等件器皿、共五千二百六十件。藍絹葉羅帛花五千枝。及乾清坤寧二宮、鋪設簾櫳、繡龍鳳帳幔鋪陳、龍毯、花毯地氈、草席、竹簾等件、共一千二百三十二件 【 嘉靖元年例】
親王出閣婚禮、每位合用硃紅器皿八百三十一件。藍絹葉羅帛花三千五百枝 【 嘉靖三十二年例】
各王府
冊封中方木櫃 【 各年多寡不一。器皿廠造】
婚禮誥命匣袱 【誥匣一副、用紵絲襯裏。銅鎖鑰全。內誥、嵌寶玉軸、玉籤、紅羅銷金大小袱各一件。匣外紅綿布袱一條、紅綿三兩、紅鎖匙絛一副。弘治十四年題准、婚禮誥匣物料、行甲字等庫、先關後補。嘉靖四十三年題准、每年額造一千副。凡各 王府及儀賓誥命、每軸造匣裝盛。並用紅袱紅綿等物包裹齎送】
喪禮謚冊寶 【 親王謚冊寶。成化五年、令工部促辦、付掌行喪禮等官順齎。其冥器、下所司就彼製造】
凡改造器物。永樂間、令守衛官軍木牌、更造以銅
○嘉靖二年、令江西燒造瓷器、內鮮紅、改作深礬紅
○三十年題准、光祿寺日用連二等盒、水花硃、改為銀硃。黃絨索、改為黃綿紗索。南京亦照此改
凡停造器物。正統十四年奏准、今後在京易辦不急之物、如馬槽之類、不必遠取
○成化二十一年詔、南京工部成造馬槽、馬樁、等項麤重之物、沿途軍民運送勞擾。一切停免。有缺在京成造
○嘉靖八年題准、光祿寺器皿、日用不可缺者、照例修飾。其係裝飾附餘、俱從質免造
凡折價送造。成化六年奏准、內監歲用馬槽、及他器皿、令南京類送價值、在京成造
○正德二年題准、南京工部原行買運柁木一千二百根、每根折蘆課銀五兩、解部買木成造、以省轉運
○嘉靖二年奏准、山西、山東、陝西、河南、原解成造
上用、並各宮物料。羊毛、皮、綿紗等八萬四千斤張、照弘治間例、解銀赴部召買。仍罷正德間諸傳造者
凡查理器皿。嘉靖十二年題准、光祿寺供應銅器、鐵器、各該署官、務令典守人役、用心防護。必待送出損壞一件、工部方與換新一件。如無、不准交換。典守人役、並各該署吏、仍聽本部查究
○二十三年題准、光祿寺添造器皿數多、該寺監供應之後、務即照數發出輳用、不得私匿棄毀。如違、許巡視科道官指名參奏
○四十三年、以器皿廠料銀過多、題准清理。照原題數目、每日填票、送光祿寺掛號驗收。仍置簿二扇、一存本廠、一送該寺、每日登記。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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