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 - 大明會典卷之二百六

作者: 李東陽2,371】字 目 录

柴炭外。其河間永平順德三府、大名廣平二府、順天一府、各起夫三千名。各當一年。周而復始

○成化二十一年奏准、每名一月、徵銀一兩二錢

○二十三年奏准、照舊起夫

○弘治元年奏准、每名月徵銀一兩四錢

○五年詔、有司衛所解到夫價、止收正數。不許分外多收

○八年奏准、真定、保定、與順天府、共當一年

○十四年奏准、廣平府原額九百名內、減二百名、分派大名府起取

○又令各府該當年分、分為兩季徵銀。每年總差官吏各一人解部。轉送惜薪司、雇人上工

○又令照舊起夫。免徵夫價

○十七年奏准、真定保定二府、協助順天府抬柴夫。免令解夫。止徵夫價

○嘉靖二十年詔、惜薪司抬柴夫、已經解銀雇覓。自後俱免解人、以省勞費

○四十二年題准、順天等府柴夫銀兩、俱解工部。轉送惜薪司收納。遇閏照加

惜薪司每年額派三千名。每名、每月徵銀一兩四錢。共銀五萬四百兩

順天府一千名

真定府一千名

保定府一千名

以上三府共當一年

河間府一千四百名

順德府六百名

永平府一千名

以上三府共當一年

大名府二千三百名

廣平府七百名

以上二府共當一年

雜行

洪武二十六年定、凡催促軍需物料、勾提囚匠等項、欽置勘合。如遇四子部合行事理、或五件、十件、類具手本。責差該吏齎赴內府工科、關填勘合。行移各司承奉理辦。如有不完、舉奏提問。其官吏給由、缺官條格等項、及本部並合屬官吏俸給、按月放支。仍每歲會計。行移戶部撥支。遇有當行。行移吏部等衙門、定奪施行

凡勘合字號

浙江布政司堂字江西布政司習字

湖廣布政司因字福建布政司積字

山東布政司尺字山西布政司當字

河南布政司善字陝西布政司寶字

四川布政司力字廣東布政司福字

廣西布政司緣字雲南布政司興字

貴州布政司長字應天府右字

直隸鳳陽府正字廬州府名字

淮安府建字揚州府德字

蘇州府端字松江府立字

常州府維字鎮江府行字

徽州府基字寧國府賢字

池州府念字太平府作字

安慶府表字廣德州傳字

徐州聲字 滁州甲字

和州谷字 直隸永平府興字

保定府廣字河間府聚字

真定府通字順德府習字

廣平府達字大名府承字

延慶州英字保安州高字

每月二十二日、於內府司禮監、六科廊、領出精微簿四扇。一扇、紀四司每日行出公文。內填各布政司、並直隸府州、勘合字號、及硃語。三扇、紀四司每日收入公文。營繕司一扇。虞衡都水二司共一扇。屯田司一扇。俱填各須解戶鄉貫姓名、並納完某料、於前件一同註其日批迴。至次月二十六日、齎赴六科廊官處看過、送精微科。年終、類繳原領衙門收貯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 下一页 末页 共2页/4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