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 - 大明會典卷之二百二十四

作者: 李東陽1,529】字 目 录

九年無過、送吏部銓授署吏目、仍前提調。其各局藥材、俱從南京禮部、劄行本院解發

凡醫士、醫生。俱以世業子弟、習學考選、分撥各科

凡醫士醫生月糧。照太醫院例

上林苑監 五城兵馬指揮司 南京五城兵馬指揮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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