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 - 大明會典卷之四十四

作者: 李東陽9,684】字 目 录

餘官員、不陞殿者、俱于中左中右門外兩廊伺候。奏事官出、則皆出。若于文華殿啟事、則詹事府在先。餘依奏事次第

○永樂七年、令大寒早朝。

上御奉天門。百官行叩頭禮。侍班。俟鴻臚寺官引謝恩見辭人員行禮畢。

駕興。御右順門內便殿。百官有事奏者、以次入奏。無事者、退治職務

○正統七年令、凡看牲、及遣祭官、遇聖駕陞殿、俱于殿中復命。若

御奉天門視事、亦于百官未行禮之先復命

○成化元年令、每日早朝。各衙門并公差官員具本面奏、及通政司類進本狀、各具手本、備開所奏事件、送禮科收照。次日將收到奏目、并各衙門送到奏題本狀、通具奏目、送司禮監交收、以候類進凡晚朝奏事。洪武二十九年定、凡晚朝。惟通政司六科給事中守衛官奏事。各衙門有軍情重事許奏。餘皆不許

○永樂四年令、六部及近侍官有事當商確者、皆于晚朝陳奏

凡奏啟事目。洪武二十八年定

五軍都督府合奏啟軍情

機密

守衛門禁等事

修築城池、改設衛所

賞賜

馬匹關換轉銷等項

提問軍職

整點大軍

官員房屋

調撥官軍及陞調隊伍

內外軍官奔喪遷葬祭祀

旗軍併鎗陞用

月報為事軍官

官軍有弟姪兒男為事充軍告完聚

關領軍器

給配為奴人口告給聚

提取邊境恩軍

查理軍士回話

軍官替職、未及六十歲者、各都司年終回銷

未完勘合官吏

還鄉老幼軍屬

首告收藏軍器

知在原告患病在逃病故

五軍所屬在京衛分、凡奏啟事務、除軍中機密事情、及守衛門禁關防等事、不分官旗軍人、許令徑奏。其餘合行事務、俱由該府具奏施行

吏部合奏啟除授官員陞調改除黜陟

開設革併衙門

襲爵封贈誥敕散官

土官承襲

致仕官員

貼黃

給由起服考覈給假官員

監生問事、吏員書寫、告出仕

放回事故人材秀才

官員人等、告侍親殘疾

送問五品以上官員

起取人材秀才

官員復姓更名

官員告極刑

吏告重役

京官并問事書寫人、告丁憂

進人材秀才冊

戶部合奏啟歲奏會計稅糧馬草

改撥糧儲

賑濟饑民

賞賜

水旱災傷

拋荒田土除豁稅糧

儹運邊方糧儲

調撥官軍屯種

為事官軍告免追該扣俸糧

給散煎鹽工本預備糧儲

提問在外五品以上官員、在京官員

原告病故、拖欠并侵盜錢糧、追徵無納

歸併州縣點閘戶口

欽給官民房屋田地

各處盤點糧斛

禮部合奏啟賞賜

軍官祭祀

建言

表箋

災異

旌表

科舉

四夷進貢

鑄降印信

罷閒事故生員

雨澤

日月交食

曆日

館待賓客

侍親

遣官祭祀

為格為例

冠婚喪祭

外國請求

考究禮儀制度

廚役告事故

下程鈔錠

僧道度牒

兵部合奏啟選用軍職陞調襲替除降等項

軍務誥敕封贈

馬政送收關換整點調撥

優給

貼黃

符驗

陞用總小旗

整點大軍

開設衙門

優給軍役等項

調撥官軍

整理驛傳投充力士校尉

軍職官員家人投軍

軍官軍人告給正軍

垛集首報查理軍士

旗軍勘合由帖

給賞

軍官復姓更名

原告逃故

護衛軍旗及邊衛恩軍、有犯提取

提問軍職、并在京文職、及在外文職五品以上官

刑部合奏啟追問黨逆

處決重囚

犯法軍官

送問并申訴回話等項

=首黨逆、原告實引賞、發落犯人、涉虛抵罪、疏放被誣者

提問軍職、并在京文職及在外五品以上官

各衙門盤獲犯屬

提邊遠恩軍

病故原告并被問軍官

追贓不足家屬

綁縛民害等項得實引賞、原告發落犯人

抄劄入官馬騾

編發恩軍工役囚人進冊

工部合奏啟水利水害

修築河岸橋道

在外修理城池衙門公廨倉廒等項、營造支用官物。差撥軍民人匠

在京在外衛所營造。及修理船隻、關支一應物料

成造軍器軍裝

關支軍器

賞賜

收買牛隻農具各處差人解納銅鐵等項顏料、門上秤折

起差均工人夫

提到工役故囚補役戶丁、告單丁田糧重大老疾、及有充軍

在京住坐倉腳夫老疾、告回原籍

都察院合奏啟處決重囚

追贓不足家屬

追問并申訴回話

追問黨逆

病故原告及軍官相視

抄劄等項入官馬騾

賞賜

犯法軍官

點差御史

提取邊軍

提問軍職、并在外文職五品以上官、在內京官

大理寺合奏啟引奏軍官

日奏審過刑名、月奏囚數

軍官應合襲廕子孫、并授封祖父母父母妻有犯

駕前將軍力士校尉有犯重罪、并二次犯罪者

文職官類奏。逐日先將發審奏本奏送該科。公文立案。回報該衙門。先將其餘人數依律發落。有司入流官員類奏

覆奏重刑

各衙門二次番異、三次擬罪不當。或將易于歸結事理、淹禁日久、致令原告并平人身死。及問事顛倒是非、并發審奏本不如式等項、送問原問官吏

五軍斷事官合奏啟 【後革斷事官】

追問黨逆

送問并伸訴回話

軍官原告患病及病故

提問軍職、并在外文職五品以上官在內京官

抄劄等項入官馬騾

給賞

犯法軍官

提取邊軍

處決重囚

追贓不足家屬

十二衛合奏啟內除軍中機密事情、及守衛門禁關防等事不分官旗軍人許令徑奏。其餘合行事務自下而上、俱由本衛具奏軍中機密事情

守衛門禁等事

整點大軍

馬匹關撥轉銷等項

關支一應賞賜

官員房屋

調撥官軍隊伍

官員奔喪遷葬祭祀

關領軍器

還鄉老幼軍屬

旗軍併鎗陞用

首告收藏軍器

月報官軍馬騾

給配家小

凡不合奏啟止呈該衙門施行

軍官替職

勾補逃亡事故等項軍士

病故軍職官員

老疾不堪應役無丁旗軍

還官賞賜鹽糧

倒死馬騾驢肉臟

軍官缺員

貼黃給

誥、出姓更名

缺首領官吏

幼軍收充正軍

老軍代役

收受倉糧草料、放支等項錢糧文卷差錯遺漏送法司

奸盜詐偽人命?毆相爭、一切詞訟、連狀送斷事官理問。如有干礙軍職斷事官、具奏提問

凡奏事儀節。洪武三年定、凡百官奏事皆跪。有旨令起即起。進退皆以次、毋得攙越

○凡諸儒臣于御前奏事、或進呈文字。恐有口氣體氣、須退立二三步。毋輒近

御案。立須于東西隅。不得直前○凡上位行立去處。諸人不得輒便奏事跪拜。必候坐定、方許奏事。行禮俱要取便北向

○二十六年令、凡百官

御前奏對、務必從實。知則為知。不許妄對

凡奏啟限制。洪武二十五年令、凡差使人員、除

王府并軍前差到、及緊要軍務奏聞外。其各衙門催辦公事勾軍提人等項、復命人員、如有事務不完等項、該科批寫緣由、送各該衙門整理。及各衙門一應編號手本、送該科。皆不必煩奏

○二十九年令、朝班奏啟事務、除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斷事官、十二衛、照依定例具本奏啟。其餘官員軍民人等、若有事奏、儀禮司打點。六科給事中各一員、每日于午門外、照依該管事務、總收奏狀入奏。監察御史一員公同看視。其有不經由各該官員、將自已瑣碎事務、徑自奏啟紊煩者、罪之

○三十年令、通政司許早晚朝奏事、及有軍情重事、不時入奏。其各衙門、凡有一應事務、止于早朝大班內奏啟。不許朝退又將瑣碎事務于右順門題奏

○永樂八年令、各衙門行過事件、誤違舊制者、許其改正、具本送該科。不必

面奏

凡題本覆奏。永樂二十二年令、諸司有急切機務、不得即

面陳者、許具題本封進。其餘大小公私之事、並于公朝陳奏

○成化元年令、一應奏題本有旨意者、六部都察院等衙門抄出。即明白覆奏發落。不許稽緩。若過五日不覆奏者、該科以聞

凡在京文武衙門奏題本、謹封完備。俱差屬官捧入左順門進呈

諸司朝覲儀

凡天下諸司朝覲官、自十二月十六日為始、鴻臚寺官陸續引見。二十五日以後、每日常朝。方面官入至奉天門前、隨班行禮畢。于文班內序立。視常朝官品級各降一等。知府知州知縣、及諸司首領官吏、土官衙門把事土吏人等、俱于午門外行禮畢、東西分班序立。正月初一日大朝會以後、方面官于奉天殿前隨班序立。知府以下

奉天門金水橋南、仍分東西序立。其行禮俱如常朝儀

○萬曆五年定、凡朝覲兩京府尹、行太僕寺、苑馬寺卿、布按二司、俱于十二月十六日朝見、外班行禮畢。由

右掖門至御前。鴻臚寺官以次引見。其鹽運使及府州縣有司官吏、浙江江西十七日。山東山西十八日。河南陜西十九日。湖廣南直隸二十日。福建四川二十一日。廣東廣西二十二日。雲南貴州二十三日。北直隸二十四日。各朝見。外班行禮畢。仍至御前。鴻臚寺官引見。如遇是日免朝、各官止于外班行禮、候

御朝之日、仍補行引見禮。二十五日以後、例該常朝。除兩京府尹、照京官品級一體行禮序立外、其行太僕寺、苑馬寺卿、布按二司、入至皇極門前、隨班行禮畢。于文班內、序立于京官之下。各以次遞降一等。知府知州知縣、及諸司首領官吏、土官衙門把事土吏人等、午門外行禮畢。東西分班序立。正旦朝賀、各官俱入殿前行禮。其餘陞殿日期、行太僕寺苑馬寺卿布按二司、仍于殿前隨班、各降一等序立。鹽運司知府以下、于金水橋北東西序立。其行禮俱如常儀

○凡朝覲官見辭謝恩、不論已未入流、各具公服行禮。正旦朝賀、各具朝服。但不許僣著朱履。凡遇常朝、俱穿本等錦繡服色

○凡獎賞廉能。先期、內官設御座于會極門之北。設賞案稍東。文武執事奏事等項官員、各具吉服、并序班引廉能官員、各具青錦繡服。至期、俱于左掖門內斜廊面北序立。管將軍官、侍衛官、俱于會極門礓(石察)下立。候駕出。

上陞御座。聽傳呼。

內閣并執事奏事等項官員、由大礓(石察)下、序班引廉能官、由斜廊行至東廊小礓(石察)下、面東立。候管將軍官并侍衛官鴻臚寺掌印官、以次立于御座東、西向。鳴贊一員立于御座東、西向。將軍四員、分立于御座南、北向。各立定。

內閣并執事奏事等項官員至大礓(石察)上。鴻臚寺掌印官贊入班。各官照班次序立。鳴贊贊鞠躬。行一拜三叩頭禮畢。

內閣并吏部都察院堂上官、禮部錦衣衛掌印官、吏科都給事中、掌河南道御史、禮部郎中、俱于御座西、面東序立。侍班御史二員、序班二員、俱于御座南、面北立。執事序班四員、于賞案稍南、面西立。鴻臚寺掌印官贊奏事。贊起案。序班舉賞案置于御前稍南。贊引廉能官。序班引廉能官立于案南。照班次序立。鳴贊贊跪。廉能官跪。鴻臚寺掌印官贊吏部等衙門過。吏部都察院吏科都給事中掌河南道御史過中跪。吏部堂上官奏、後面跪的、是廉能官、見在應朝、某省某等官某等若干員、奉旨引來聽候獎賞。奏知。奏畢。起身一躬。入班鳴贊贊叩頭。廉能官叩頭。候

天語獎諭。承

旨叩頭。

上與他每賞賜。還與酒飯喫。鴻臚寺掌印官、并禮部郎中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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