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辑义 - 卷三

作者:【暂缺】 【35,189】字 目 录

凡下焦虚脱者。以二物为本。参汤调服。最效。

案志聪云。按神农本经。太乙余粮。禹余粮。各为一种。既云太乙禹余粮。此方宜于三味。或相传有误。

此说大误。证类本草。图经云。本草。有太乙余粮。禹余粮。两种。治体犹同。

伤寒吐下后发汗。虚烦。脉甚微。八九日心下痞硬。胁下痛。气上冲咽喉。眩冒。经脉动惕者。久而成痿。

(脉经。发上。无后字。)〔成〕伤寒吐下后发汗。则表里之气俱虚。虚烦脉甚微。为正气内虚。邪气独在。至七八日。正气当复。

邪气当罢。而心下痞。胁下痛。气上冲咽喉。眩冒者。正气内虚而不复。邪气留结而不去。经脉动惕者。经络之气虚极。久则热气还经。必成痿弱。〔锡〕痿者。肢体委废。而不为我用也。久而成痿者。经血不外行于四末也。〔钱〕如此阴盛阳虚之证。虽或侥幸而不至危殆。若经久不愈。必至阳虚不治。筋弛骨痿。而成废疾矣。

〔魏〕此条证。仍用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或加附子。倍加桂枝为对也。

案成注热气还经。于义未允。汪氏引作表气虚不能充养于身。似是。金鉴云。八九日心下痞硬。胁下痛。

气上冲咽喉。三句。与上下文义不属。必是错简。注家因此三句。皆蔓衍支离。牵强注释。不知此证。总因汗出过多。大伤津液而成。当用补气补血。益筋壮骨之药。经年始可愈也。未知此说果是否。姑存俟考。汪氏引补亡论云。可茯苓甘草白术生姜汤。郭白云云。当作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成痿者。振痿汤。

伤寒发汗。若吐若下。解后。心下痞硬。噫气不除者。旋复代赭汤主之。(玉函。脉经。发汗。作汗出。

复。作覆。成本。玉函。赭下。有石字。)〔方〕解。谓大邪已散也。心下痞硬。噫气不除者。正气未复。胃气尚弱。而伏饮为逆也。〔汪〕此噫气。

比前生姜泻心汤之干噫不同。是虽噫而不至食臭。故知其为中气虚也。与旋复代赭石汤。以补虚散痞。下逆气。

旋复代赭汤方旋复花(三两)人参(二两)生姜(五两○成本。有切字)大枣(十二枚擘)甘草(三两炙)半夏(半升洗)代赭(一两○玉函。成本。代赭石)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成本。上下。有件字。)〔周〕旋复花。能消痰结。软痞。治噫气。代赭石。止反胃。除五脏血脉中热。建脾。乃痞而噫气者用之。谁曰不宜。于是佐以生姜之辛。可以开结也。半夏。逐饮也。人参。补正也。甘草大枣。益胃也。予每借之。以治反胃噎食。气逆不降者。靡不神效。

伤寒类方曰。灵枢口问篇云。寒气客于胃。厥逆从下上散。复出于胃。故为噫。俗名嗳气。皆阴阳不和于中之故。此乃病已向愈。中有留邪。在于心胃之间。与前诸泻心法。大约相近。本草云。旋复治结气胁下满。

代赭治腹中邪毒瓦斯。如此二物。以治噫气。余则散痞补虚之法也。

吴仪洛方论曰。去滓复煎。亦取共行其事之义。与生姜泻心汤等同义。

活人书曰。有旋复代赭石证。其人或咳逆气虚者。先服四逆汤。胃寒者。先服理中丸。次服旋复代赭汤。

为良。喻氏寓意草曰。治一人膈气。粒食不入。始吐清水。次吐绿水。次吐黑水。次吐臭水。呼吸将绝。一昼夜。先服理中汤六剂。不令其绝。来早转方。一剂而安。金匮有云。噫气不除者。旋复代赭石汤主之。吾于此病。分别用之者有二道。一者以黑水为胃底之水。此水且出。则胃中之津。久已不存。不敢用半夏。以燥其胃也。一者以将绝之气。止存一系。以代赭坠之。恐其立断。必先以理中。分理阴阳。使气易于降下。然后代赭得以建奇奏。乃用旋复花一味煎汤。调代赭石末二匙。与之。才入口。即觉其转入丹田矣。但困倦之极。服补药二十剂。将息二月而愈。

下后。不可更行桂枝汤。若汗出而喘。无大热者。可与麻黄杏子甘草石膏汤。(玉函。作大下以后。杏子。

作杏仁。)〔成〕前第三卷十六证云。发汗后不可更行桂枝汤。汗出而喘。无大热者。为与此证治法同。汗下虽殊。

既不当损正气则一。邪气所传既同。遂用一法治之。经所谓若发汗若下若吐后者。是矣。〔程〕下在用桂枝后。

是从更字上看出。

案志聪锡驹并云。此节重出。下字疑本汗字。非也。

太阳病。外证未除。而数下之。遂kt热而利。利下不止。心下痞硬。表里不解者。桂枝人参汤主之。(kt。成本。作协。玉函。脉经。千金翼。作挟。)〔程〕太阳病。外证未除。而数下之。表热不去。而里虚作利。是曰协热。利下不止。心下痞硬者。里气虚。而土来心下也。表里不解者。阳因痞。而被格于外也。桂枝行阳于外以解表。理中助阳于内以止利。阴阳两治。总是补正。令邪自却。缘此痞无客气上逆。动膈之阳邪。辄防阳欲入阴。

故不但泻心中芩连不可用。并桂枝中芍药不可用也。协热而利。向来俱作阳邪陷入下焦。果尔。安得用理中耶。

利有寒热二证。但表热不罢者。皆为协热利也。

案此条。方氏诸家。并为热邪陷入证。至汪氏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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