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八家辑注 - 第3部分

作者:【暂缺】 【78,076】字 目 录

○四

〔一〕 「袒」原误作「祖」,径改。

〔二〕 「邪」原误作「即」,径正。

 五八二 弇以尚书教授〔一〕,躬自耕种。常有黄雀飞来,随弇翱翔。(姚。汪) ──范书欧阳歙传注

〔一〕 弇,陈弇也。字叔明,陈留人。

 五八三 建武二年,尹敏上疏曰:「六沴作见,若是供御,帝用不差,神则大喜,五福乃降,用章于下。若不供御,六罚既侵,六极其下。明供御则天报之福,不供御则祸灾至。欲尊六事之体,则貌、言、视、听、思、心之用,合六事之揆以致乎太平,而消除轗轲孽害也。」(汪)──续汉五行志注

 五八四 尹敏为鄢陵令〔一〕,以县仓漏三所自免。(姚。汪)──书钞卷七八

〔一〕 姚、汪二辑据陈、俞本作「长陵令」 鸫范书本传,敏三迁始任长陵令,且坐与诏捕男子周虑相善而免官,与续书所载非一事。姚、汪二辑误。

 五八五 杨仁字文义,巴郡人。显宗特诏补北宫卫士〔令。引见,上便宜十二事,皆当时急务〕〔一〕。及帝崩,时诸马贵盛,各争欲入宫。仁被甲持戟,严勒门卫,莫敢轻进者。肃宗既立,诸马共谮仁,上知其忠,愈善之。(姚。汪)──御览卷三五二 ○ 书钞卷一二四 初学记卷一七

〔一〕 据书钞卷一二四补。

 五八六 杨仁字文义,阆中人〔一〕。后辟司徒桓虞府,掾有宋章者,贪而不法,仁终不与交言同席,时人畏其节。(汪)──御览卷四九二

〔一〕 「杨」原误作「阳」,「阆」误作「关」,皆径改。

 五八七 周泽字稚都,为太常,清洁循行,尽敬宗庙。尝卧疾斋宫〔一〕。(姚。汪) ──书钞卷九○

〔一〕 其妻哀其老病,窥问所苦。泽怒妻干犯斋禁,收送诏狱谢罪。当世疑其诡激。

 五八八 何休,任城樊人。朴讷而精研六经,世儒无及者。(汪)。──御览卷四六四

文苑传

 五八九 黄香拜尚书左丞,功汉当迁,和帝诏留增秩。后拜尚书,迁仆射。(姚。汪)──初学记卷一一

 五九○ 崔琦字子玮,济北相瑗之宗也。引古今成败以戒梁冀,冀不能受。乃作外戚箴,又作鹄赋以为讽。后除临济令,不敢之职,解印而去。冀令刺客求之,见琦耕于陌上,怀书一卷,息辄偃而咏之,刺客贤之,以实告琦,因得脱走。(汪)──御览卷六一一

 五九一 边韶字孝先,以文学知名,教授数百人。韶口辩,曾昼假卧,弟子嘲之曰:「边孝先,腹便便。懒读书,但欲眠。」韶潜闻之,应时对曰:「边为姓,先为字。腹便便,五经笥。但欲眠,思经事。寐与周公通梦,坐与孔子同意。师而可嘲,出何典记?」(姚。汪)

──类聚卷二五

 五九二 张升字彦真,陈留尉氏人。祖富平侯〔一〕。(汪)─ ─汪辑

〔一〕 富平侯,张放也,西汉张汤之六代孙。此引亦不详所出。

 五九三 赵壹闭关却扫〔一〕,非德不交。(汪)──文选卷一六江文通恨赋注 ○ 龙筋凤髓判卷一

〔一〕 龙筋凤髓判卷一「关」作「门」,汪辑亦然。

独行传

 五九四 谯玄字君黄,能说春秋,迁中散大夫。(汪)──御览卷二四三

 五九五 李业字距游〔一〕,广汉人。王莽居摄,太守刘咸闻业有德,辟业,业称疾,咸怒,教曰:「贤者不避害,犹彀射市中,命薄者先死。」令业诣狱养病。客有说咸者,乃出业。(汪)──御览卷六四三

〔一〕 范书本传「距」作「巨」。

 五九六 温序为护军校尉〔一〕,行部至陇西,为隗嚣将荀宇等所劫,欲生降序。序大怒,以节挝杀人,贼趍欲杀序,宇止之曰:「义士欲死节,赐剑令自裁。」序受剑,衔须着口中,叹曰:「无令须污土。」遂伏剑。(姚。汪)──类聚卷二

〔一〕 范书本传作「护羌校尉」。袁纪及东观记亦然。通鉴考异曰:「检西羌传,九年方置此官,牛邯为之。又云邯卒职省,则序无缘作『护羌』。」故通鉴但云校尉。今按恐当以类聚卷二○作「护军校尉」为是。

 五九七 周畅字伯持,性仁慈,为河南尹。永初二年夏旱,久祷无应。畅因收葬洛城傍客死骸骨凡万余人,应时澍雨,岁乃丰稔,位至光禄勋。(汪)──御览卷五五三

 五九八 李充为太守鲁平请署功曹,不就。平怒,乃投充以捐沟中,因谪署县都亭长,不得已,起亲职役。(汪)──御览卷二六四

 五九九 范丹,桓帝时以丹为莱芜长,不到官。后辟太尉府。自以狷急,不能从俗,常佩韦于朝。徒行弊服,卖卜于市。遭党人禁锢,遂推鹿车,载妻子,捃拾自资,或依宿树荫,如此十余年,乃结草室内居焉。闾里歌曰:「甑中生尘范史云,釜里生鱼范莱芜。」(姚。汪)──御览卷四八四 ○ 初学记卷一八(二) 类聚卷三五

逸民传

 六○○ 平原王君公以明道深晓阴阳,怀德灭行,和光同尘,不为皎皎之操。王莽世退身,侩牛自给〔一〕,有似蜀之严君平〔二〕。(汪)──御览卷八二八

〔一〕 李贤曰:「侩谓平会两家卖买之价。」

〔二〕 华阳国志卷一二益梁宁三州先汉以来士女曰:「高尚逸民严遵字君平,成都人。」与范书逸民传所言严光字子陵,一名遵,会稽余姚人者非一人也。又御览卷二五八引益部耆旧传曰:「严遵字王思,为扬州刺史。」则蜀人乃有二严遵也。

 六○一 高凤字文通,南阳人。妻将之田,曝麦于庭,令凤护鸡,忽然天暴风大雨,凤持竿诵经,不觉潦水流麦。妻还怪问,凤方悟。(汪)──御览卷七六七

周乘传

 六○二 周乘字子居〔一〕,拜侍御史、公交车司马令,不畏强御,以是怨于幸臣〔二〕。(汪)──御览卷二三○

〔一〕 书钞卷五五「子居」作「子车」。其引不详所出,然与御览多同,疑亦出自续汉书。又「乘」原误作「垂」,径正。

〔二〕 书钞卷五五末有「拜交趾刺史」五字。

羊茂传

 六○三 羊茂字季宝,豫章人。为东郡太守,冬坐白羊皮,夏处单版榻,常食干饭,出界买盐豉〔一〕,妻子不历官舍。(汪)──御览卷二六○

〔一〕 「豉」原误作「致」,径改。

封观传

 六○四 封观当举孝廉〔一〕,以兄名不显,耻受之,称疾不赴。后数年,兄得举,观乃就录上郡。(姚。汪)──书钞卷七九

〔一〕 「当举」原误倒,据汪辑径正。

陈谦传

 六○五 陈谦字伯让,拜御史中丞,执宪奉法,多所纠正,为百僚所敬〔一〕。(姚。汪)──初学记卷一二

〔一〕 书钞卷六二引略同。孔本作谢承书,陈本作续汉书。今从孔本。

胡绍传

 六○六 胡绍为河内怀令,三日一视事,十日一诣仓〔受〕俸米,〔一〕于阁外炊作干饭食之,不设釜灶。得一强盗,问其党与,得数百人,皆诛之。政教清平,为三河表。(姚。汪)──类聚卷五○ ○ 御览卷二六七

〔一〕 据御览卷二六七补。

王苑传

 六○七 王苑字孙仲〔一〕,安贫〔贱〕〔二〕,茅屋蓬户,藜藿不餍。(姚。汪)──类聚卷三五 ○ 御览卷四八四

〔一〕 御览卷四八四作「字仲安」。

〔二〕 据御览卷四八四补。

祝良传

 六○八 祝良字劭卿,长沙临湘人。(姚。汪)──范书顺帝纪注

应志传

 六○九 志字仲节,汝南南顿人也。曾祖父顺。(姚。汪)──范书顺帝纪注

蒋诩传

 六一○ 蒋诩字符卿,父丧,吊者盈门。后母疾之,不得止旧庐,自作山庵于侧,往如旧〔一〕。(姚。汪)──姚辑

〔一〕 不详所出,俟考。

郗虑传

 六一一 虑字鸿豫,山阳高平人。少受业于郑玄,建安初为侍中。(姚。汪)──魏志武帝纪注 ○ 范书献帝纪注 又孔融传注 文选卷三五潘勖册魏公九锡文注

刘备传

 六一二 刘备字玄德,涿郡人,汉景帝中山靖王胜之后〔一〕。(

姚。汪)──姚辑

〔一〕 不详所出,俟考。

黄巾传

 六一三 巨鹿张角,自称天师,弟子数十万人〔一〕。始起兵,皆着黄巾,以相识别,故世谓「黄巾贼」。(汪)──御览卷六八七 ○ 范书灵帝纪注

〔一〕 范书灵帝纪注作「三十六万余人」。

 六一四 张角别党马元义,为山阳所捕得,锁送京师,车裂于市。〔一〕(汪)──御览卷六四五

〔一〕 袁纪卷二四作「黄巾马元义等于京师谋反,皆伏诛」。且系此事于起义之后之五月乙卯日。范书则言于起义之前,由卖而「车裂于洛阳」,三说有异,录以备考。

西南夷传

 六一五 西南夷曰:滇池出孔雀。(姚。汪)──类聚卷九一 ○ 御览卷九二四

 六一六 哀牢夷出光珠、琥珀、水精、火精、璃。(汪)── 御览卷八○八(三)

西羌传

 六一七 西羌之本,出自三苗,姜姓之别也。其国近南岳。及舜流四凶,徙之三危,河关之西南羌地是也。(汪)──范书本传注

 六一八 西羌自赐支以西,滨河首左右,居今河关西可(十)〔千〕余里〔一〕,有河曲,羌谓之赐支。(汪)──御览卷一六五

〔一〕 据范书西羌传改。

 六一九 遂亡入河、湟间〔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羌无弋爰剑为秦所执,以为奴隶。爰剑亡归,路遇劓女,遂成夫妇,亡入河、湟间。诸羌怪其死里逃生,推以为豪帅。

 六二○ 种羌九千余户,在泷西临洮谷。(汪)──范书安帝纪注

 六二一 武威鹯阴河〔一〕。──范书本传注

〔一〕 赵冲追叛羌及于此。范书作「建威」。

西域传

 六二二 甘菟〔一〕。──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本传作「甘英」,袁纪亦然。乃班超所遣使大秦,至西海而还者。

 六二三 西域条支国出孔雀。(姚。汪)──类聚卷九一 ○ 御览卷九二四

 六二四 大秦国,名犁鞮鞬,在西海之西。──文选卷三张平子东京赋注

 六二五 大秦国有夜光璧。(汪)──类聚卷八四

 六二六 大秦国以金银为钱〔一〕,十银钱当一金钱。(汪)─ ─御览卷八一二

〔一〕 「金银」原误作「金钱」,径改。

 六二七 大秦国合诸香煎其汁,谓之苏合。(汪)──御览卷九八二

 六二八 天竺国,一名身毒,在大月氏东南。修浮图佛道以成俗,不杀伐。(汪) ──类聚卷七六

 六二九 天竺国出石蜜、胡椒、黑盐。(汪)──御览卷九五八 ○ 书钞卷一四六 又卷一四七 御览卷八五七 又卷八六五

 六三○ 天竺国,一名身毒,出琉璃珠玑。(汪)──御览卷八 ○二

 六三一 宁弥国王本名拘弥。(汪)──范书本传注

 六三二 西夜国生独白草,煎以为药,傅箭,所射辄死〔一〕。(

汪)。──御览卷九九四 ○ 证类本草卷八

〔一〕 证类本草卷八作「独自草」,末句作「人中之辄死」。

乌桓传

 六三三 以父名为姓。(汪)──汪辑

 六三四 戎末瘣〔一〕。(汪)──汪辑

〔一〕 此二引均不详所出 鸫魏志乌丸传注引魏书载有乌丸大人戎末廆为都尉,顺帝时从击鲜卑有功。而范书本传作「戎朱廆」。则汪引之「瘣」系「廆」之误。

鲜卑传

 六三五 鲜卑〔亦东胡之支也〕〔一〕。禽兽异于中国者有野马、原羊、角端牛。以角为弓,世谓之角端弓也。(姚。汪)──书钞卷一二五 ○ 御览卷三四七

〔一〕 据御览卷三四七补。

散句

 六三六 负书来学,云集京师。(汪)──文选卷五六陆佐公石阙铭注

 六三七 周毖〔一〕。(汪)──范书献帝纪注

〔一〕 李贤曰:「东观记曰:『周珌,豫州刺史慎之子也。』续汉书、魏志并作『毖』,音秘。」范书与东观记同,珌音必。疑其系董卓传之文。

 六三八 黎民乐业。──书钞卷一五

 六三九 举止自若。──书钞卷一四

 六四○ 好古博闻。──书钞卷一二

 六四一 昌邑王见狗冠方山冠,龚遂曰:「王之左右,皆狗而冠。」〔一〕(汪) ──御览卷九○四

〔一〕 记纂渊海卷九八亦作续汉书之文 鸫龚遂乃西汉人,汉书五行志曰:「贺为王时,又见大白狗冠方山冠而无尾,此服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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