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龙首经 - 黄帝龙首经

作者:【暂缺】 【16,983】字 目 录

食也。

占奴婢下賤利主否法第四十三

正日時,視其日辰陰腸及用神、傳中、從魁,與吉將并,有王相休氣,與今日日辰相生,宜主。直用神上賊下,皆為吉,深利親附,甚蕃息。從魁不在日辰陰陽,及用神傳中又與惡將并,而賊今日,又用神賊上,其為慢諂,欲害其主。

假令八月壬子日日跌時,天罡加未,占奴婢吉凶。傳送為玄武臨壬,從魁為太常臨子,從魁與壬而王相相生,又在日辰陰陽中,勝先為用而臨酉,上賊下,此時古下賤者,皆好。

假令十月乙卯黃昏時,功曹加戌,上賊下,從魁為六合臨已,不在日辰陰陽中,又賊日小吉為用臨卯,下賊上,皆為慢誕,欲害其主。可畜也。

占買賣財物六畜知售否法第四十四

賣者,欲使今日之辰王相;買者,欲使今日之辰囚死;皆令物類之神在日辰陰陽及用傳中,與今日日辰相生,即吉,賣者,可售,買者可得。若物類神不在日辰陰陽中及用傳中,又與日辰上神相賊,買賣俱不得其所。

假令十月癸亥日日映時,功曹加未,占人買賣牛,小吉臨水,陰上神得功曹;勝先臨亥,陰上得大吉;為在陰腸中,又與辰上神不相賊,賣之與買,兩得其所。

假令是庚辰日,卜賣牛。太衝臨庚,陰上神得河魁;登明臨辰,陰上得勝先;大吉不在日辰陰陽中,是無其類也。日辰上神皆與大吉相賊,買賣兩不得所。

假令今日日上神賊大吉,客不肯取,辰上神賊大吉,主不肯與;日辰上神俱賊大吉,妄有所語。他效此。

占人亡所在吉凶法第四十五

正日時,視所問人鄉上神與今日,比者在,不比者為不在也。假令今日甲也,若問午地人在否?午上神得傳送,與甲為比,比謂有甲申之例也,則所問人在矣。假令午上神得大吉,無甲丑,為不比,所問人不在。

又一法,欲行諸人家,知人在否?正日時,神后臨日辰,與婦女欲飲酒。天罡臨日辰,在後家欲訟錢。太一加日辰,其作小車若木器。一云近出欲遠。小吉臨日辰,其人在林上外未起。傳送臨日辰,行不在。從魁臨日辰,在後家。天魁臨白辰,其人病。登明臨日辰,其人在土上數錢。大吉臨日辰,在吏家須臾還。或云在灑家正欲出。功曹臨日辰,在吏家與長者客語。一云在家木作不出。太衝臨日辰,見在門中。一云在舍北,作紅車處斫木。

占欲上書奏記見貴人法第四十六

欲上書奏記及見貴人,皆欲令所見事類神將,上下自相好,所臨上下相生,即大吉得福,非此者凶。假令上書欲見王者,天一居金火土,而加金火土之辰。見諸侯,以太常;見將軍,以勾陳;見二千石,以青龍;見令長,以朱雀。效此非必在日辰陰陽中,宜視其事類神將,觀其所喜善惡也。所應喜,歸母子。

 占人奏文書劾事解否及何時來報法第四十七

日辰上得吉神將,有王相相生,即為吉。功曹與吉將并,青龍與吉神并者,皆吉。及直用神終見其子,有救者,為事解;無救者,為不解。

假令望文章所在之鄉在南方否?功曹、登明若青龍在北方下,為且至。以功曹、登明臨日辰,為至期。法以傳終救神,為至也。

占詞訟吉凶事勝負法第四十八

以日上神為客主,上賊下,先者勝;下賊上,後者勝。勝者不可令先者年上下相賊,上下相賊,雖勝後必敗殃。日辰上下不相賊,兩解不鬥。

假令八月丁巳日時加巳,年立卯,功曹加之勝先,加丁日辰之陽神,並比和此,為兩解者,准此。若欲以長幼,則知勝負。以今日長年辰為少壯也。日勝辰,長者勝,謂日勝辰上神也。辰勝日少者勝,謂辰勝日上神也。以日辰上將言之,以知其勝負。

假令將得勾陳,見以鬬爭事相告也。勾連將得白虎,忿爭至死。將得騰蛇,恐死有罪;罪謂被笞也。將得天空,所言非是,謂以論長短相告也。將得朱雀,當獄訟;謂爭口舌事也。將得玄武,胃辭而亡,亦主妄言。

假令訟者年立卯,傳送臨之,為年上下相賊,先者為客,後者為主。

占諸吏謀對計簿當見上官知喜怒法第四十九

正日時,視日上得吉神將,有王相及休氣,與所欲見事類神將相生,即吉。

假令欲見王者,以天一;諸侯,以太常;將軍,以勾陳,卿相、二千石,以青龍;令長,以朱雀;與日辰人年上下相生,即喜悅,所言並見聽。非此者皆凶。

假令欲見將軍,勾陳所居神賊日辰人年上神,即怒也。日辰人年上神賊勾陳,則將軍不肯見人。雖不相生,不欲相賊。

占諸欲攻條報隙法第五十

無令謀事類神賊謀事者年上神,及地下辰,皆凶。假令諸欲報,謀者之年立寅,白虎在傳送上,此白虎所居神賊人地年也。

假令謀者年立辰,而功曹臨之,而白虎所居神賊功曹,為賊人年上神,皆凶,不可行也。

假令數人謀繫在,各以共年上神,與所立之辰,與白虎所居神相賊,則凶;不相賊,有王相氣,則吉。王相者,則謂人年上神將也。謀殺人,以勾陳;盜人,以玄武;謀燒人屋,以朱雀;匿罪人,以太陰、六合;謀娶婦女,以天后。諸所造為事類,皆欲令賊事。事者,年上神也。各取其事類神,三傳之終於王相,為有福;於囚死,為有賊也。他准此。

占諸被賊圍邑陷陣客主勝負法第五十-

正日時,斗加四季,利為客,可先起兵。斗加四孟,利為主,宜後起兵,兵常背神后擊勝先,大吉也。斗加四仲,不可起兵,客主俱敗也。若時迫不得不戰,即背小吉擊大吉,此為逆兵也。天地吟無舉兵,行伐必見圍也。若日暮欲休息者,兵將常居今日小吉時,前三辰是也。

假令正月中大戰,暮欲宿兵,將軍常居卯辰巳寬坐不可伐,小時常與月建俱也。他皆倣此。

占欲獻寶物以遺尊貴知勝吉凶法第五十二

今日之辰王相,又欲今所遺神好辰之上神,及其所奉物類神,即見物喜,而愛敬也。

假令奉王者,以天一;諸侯,以太常;乃至令長、丞尉,以朱雀;皇后、夫人,以天后;庶人、婦女,以神后。此為諸所遺者也。

假令欲獻婦女物類等,謂田宅,以勝先;穀、米、牛,以大吉;雞、狐、犬,以天魁;豕,以登明;羊、雁、酒食,以小吉;奴婢、飛烏、蟲蠶,以從魁;虎狼、野禽,以功曹;船車、貉兔,以太衝;刀兵、璧玉攫,以傳送;蛟魚、水蟲,以天罡;布帛、衣服,以太常;錢財、寶物,以青龍;絲帛,以太常;布物,以神后;皮革,以白虎;田蠶,以勝先之類是也。皆不欲令所遺神,好之辰上之神將,得天空,物損而無得。若相好而受者,即蒙其福也。

假令三月辛卯日食時,從魁加辰,欲遺二千石以璧玉,功曹為太常臨酉,傳送為朱雀臨卯,登明為青龍加午,青龍為所遺神,傳送為奉物,又為辰上神,而青龍所居神好之,二千石必喜所奉物,必得福報也。神樞曰:假令二月乙卯日午時傳送臨辰,欲遺二千石璧玉,傳送為所奉之物,又為辰上神,而青龍所居神好之,此為二千石必悅,而受之也。好之為相生也,彼人剋所貢之物為貪而受之若畏所貢之物剋之則不敢受也。所謂皆欲令今日之辰王相,及所貢之物類,與彼相好,即悅而受之也。

占求婦女法第五十三

正日時,視陰中有天后神上下相生,日上神與辰上神不相剋賊,即可得也。若日神陰陽中無天后神,天后上神與辰上神相賊者,不可得也。

占求婦女有兩三處此婦女可取誰者為良相宜法第五十四

欲取,求其鄉上神,有與天后、神后相生者,可取也。

假令九月甲子日平旦時,太衝加寅,求申鄉女、午鄉女、辰鄉女者,以神后為天后臨亥,申鄉上神得從魁,午鄉上神得小吉,辰鄉上神得太一、小吉土,太一火,與天后神相剋賊,獨從魁金與天后、神后相生,即取申鄉上女為吉。欲知婦好醜,天后王相者好,囚死者醜也。欲知其顏色者,以年上神言之。神樞曰:天后在陽,或乘王相之氣,為好,而且少也。若天后囚死,為醜老。又神后加孟,長女;加仲,中女;加季,少女;亦柔。以天罡年上神遇火,火加金,為色赤白,亦柔。以天罡所加之,凡太衝從魁,登明、小吉為太陰,或用,此者皆陰翳婦人。之位其人主為再嫁之象。

占夫婦相便安否法第五十五

各以其年上神,相生即吉,相賊即凶。夫年上神賊妻年上神,妻有咎。妻年上神賊夫年上神,夫有咎。神樞曰:去與留,視喜憂。注云:夫妻和睦,為留;不和者,為去;皆規日辰。若吉神,善將臨日辰,上下相生者為留。若惡神將臨日辰,上下相剋者,為去而不睦也。一云:天后剋六合,婦妾將奔隨人。若六合剋天后,自誘他妻妾也。一云:三傳內人本命相入者,為和。反吟不和。一云:日辰上神相生,與吉將并者,妻妾安其室。日辰上下相剋,神將內戰者,煎熬不寧。不寧,為不安其家室也。一云:傳送太衝臨日辰者,妻妾有二心。一云:大吉傳送臨日辰,妻妾愛外人也。

占懷孕為男為女法第五十六

正日時,視時下之辰,與今日比者男。假令甲日時加午,甲午為比,比者生男。

假令今日甲時加未,未為時下之辰無甲未為不比,生女無疑也。

又一法,以天罡占之,天罡加陽為男,加陰為女。舊說云:傳送加夫本命,婦人遊年上得陽神為男,得陰神為女。

占諸貴人欲救罪人得否法第五十七

正日時,以直神言之,傳得其子,即有救。

假令木神直用,傳得水神將,而火在其上。他效此。傳得其勝,其子為將,但許人耳。而心欲相賺也。

假令木神直用,傳得土神,而火在其上,所謂用神得其子。

假令正月丙子日,從魁辛亥食時,登明加辰,勝先臨亥,下賊上為用,傳得其子為救。

假令正月丙子日,從魁加申,大吉子上賊下為用,子水懷憂,大吉傳得功曹,得憂者之子為有救助。用神終不見,憂者之子憂不解也。他效此。

占居處去留所宜法第五十八

視日辰上神將,無王相休氣上下相剋,宜去。日辰上神之陰得吉神將,王相、休氣上下相生者,宜留。以陰陽神將言其形狀。

假令白虎在陽,以去者;死喪不在陽,可留。他效此。

占諸聞王甲有罪吉凶法第五十九

視日辰陰陽中有其事類,與今日日辰比者,是也。不比者,不是也。

假令聞某為盜,今日甲也。而勝先為玄武,在日辰陰陽中,即是也。勝先午有甲,午為比。太一為玄武無甲,巳為不比也。說云:或聞所議死,若白言所乘神,與今日合,則死。與今日比,亦死。今日子,子與丑合,為白虎是也。非此者,皆虛聞。子孫吉凶,亦同前比合之法。若聞吉事,視青龍與六合臨日辰者,是實也。非此者,不是。若聞凶事傳視白虎所臨辰上神占之。得青龍六合與今日比者,則所聞者不吉,是實也。然此例多不可備舉,並在神樞。□五占所聞虛實篇。

占人所造為事成否法第六十

視其事類,在日辰陰陽中,與日上神相生者,即吉。若日辰陰陽中,無其事類,又與日上神相剋者,不成。

假令欲治宅,而大吉、勝先在陰陽中,與日上神相生,則吉成。非此者,為不成。

占人有憂事得解否法第六十一

以問事時,占之。正日辰,視日辰上及人年上得吉神將,有王相氣、直用神,傳得其子為憂解。用神為王相氣,所傳得其子,其子無氣,雖解猶難。無氣不能制有氣,用神為囚死所賊,傳得其子,其子囚死。俱有氣為可解,其子王相為憂兩解。

假令十月丁亥時加未,占憂疑。勝先臨亥,下賊上,為王相所剋,傳得大吉為得其子,其子囚死氣,為憂有解意,然亦難。

假令四月丙寅日丑時,神后臨丙,上剋下為囚死,所賊為用,火懷憂,傳得小吉,小吉火之子,而有王氣,為憂兩解也。欲知解期,視用神所生為吉期,所畏為凶期也。以用神所臨地辰所生為吉期,所畏為凶期。

假令勝先臨水為用,以戊己為吉期,壬癸為凶期。勝先臨金為用,以壬癸為吉期,丙丁為凶期。他效此。

古捕前事得否法第六十二

行時,欲今日日辰上神,與人年上神賊,所求物神,即日得。若物類神,賊日辰上神,又害人年上神為凶,凶即不得也。所謂物類者,虎豹,以功曹;鹿兔,以太衝;野獸、豕,以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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