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复查反右中失职处分的申诉书。
这一天,县委组织部一位姓潘的同志,极为热情地接待了我,使我感到中国共产党对待我这样的知识分子,与过去有很大的不同,在热情的接待里,有极为真诚的因素,过去对我们知识分子,在政策上是团结。使用。改造,也就是说,把知识分子当做改造的对象。今天,我来到县委组织部,这位潘同志把我当做自己人看待,我被感动得成了小孩子一般,在潘同志面前竟然哭出了声。这位潘同志的年龄,比我小得多,当时我快接近50岁,他最多不超过25岁。潘同志安慰我说:“县委组织部,既是全县党员的家,也是全县知识分子的家。你回到家里了,在家里痛哭,我们完全能理解。”
小潘等我心情平静后,他诚恳地告诉我说:“县委组织部,复查文革中的冤假错案,不管文革前的事情。我建议你申诉文革中的处分,不必申诉反右中的处分。”
我觉得小潘说的是真实情形,过了几天,我又加送了一份申诉书。
县委组织部长,向管林业的县委委员,副县长史枝打电话,请史副县长对曹厚树的申诉,过问一下。于是,史副县长在一个晚上,到方县长家谈曹厚树的平反问题。方县长同夏青离婚后,找了一位叫吴萍的爱人,在商业局工作。吴萍见史副县长来了,连忙起身请坐倒茶。倒了茶后,便轻轻地退人另一间房,回避丈夫的公事。史副县长心里想:方县长当年决心同夏青离婚,实在是明智之举。如若现在仍然是夫妻,按照夏青在文革中的表现,方县长也就难脱人们的非议了。史副县长向方县长说:“十万大山林场,原来的那个技术员曹厚树,向组织部写了两份申诉,一份申诉反右中的处分,一份申诉文革中的处分。对这两次处分,我想一次复查解决。所以,今晚到你家里,我两人先商谈一下,避免在会上产生不同的意见。”
“你管林业战线,我不参加意见。你请组织部,派人去调查曹厚树的申诉。不过,我总觉得,县委应该按照省委的指示办,省委应该按照中央的指示办,中央应该按照毛主席说过的话办。老史呀,凡事按照毛主席说过的话办,就没错;否则,就不对了。”
史副县长明白方县长话外的意思:当前,上面仅叫平反文革中的冤假错案,没有叫平反反右中的冤假错案,最好是按照上面的指示办。
史副县长想了想,便说:“我想带着组织部的干部,親自去调查曹厚树的申诉,把这名技术人员的案子审查明白。”
方县长笑着说:“我来编一曲河南梆子,叫做《史县长親自搞外调》,相信我这个河南人,能编好这曲河南梆子,”
史副县长带着组织部的那位姓潘的工作人员,出去搞外调。小潘问史副县长:“曹厚树申诉的是两个不同时期的处分,文革和反右相隔很多年,我们如何下手呢?”
史副县长说:“世界上的事怕就怕认真二字,只要认真调查,认真分析,任何困难的问题,都可以弄明白。小潘啊,你搞组织人事工作,关系人的政治生命。尤其是我们的组织人事工作,是讲社会关系的,一个人有了政治问题,影响三族,影响全家成员,关系他本人和他的親戚。夫妻。子女的政治生命。这次我们调查技术人员曹厚树,关系到一堆人的政治生命,我们应该从关心人的政治生命出发。”
史副县长说到这里,想起了文革中自己挨斗的情景,停了一下,接着说:“文革中,造反派斗我,说我关心群众生活,是收买人心。当时,我就不接受这个意见,我不仅关心群众的物质生活,关心群众的精神生活,还要关心群众的政治生命。我这次为什么要親自出来搞外调?就是这个原因。”
史副县长两人,本着认真二字,找十万大山林场几个时期的职工们做调查。以上这些人写的证明,摆在史副县长和小潘的面前。接着,到东山公社林场,找我本人谈话,听取我本人的申诉。
史副县长。小潘和我,在平等的情况下谈着话,小潘极为认真地记录着我申诉的每一句话,面前的平等气氛,是一个时代;那时斗我的气氛,又是另一个时代。我心里将两种气氛,做了一个对比:同样是我这个曹厚树,运动中受斗争的我,是敌人,是罪人,甚至可以说不是人。挨斗、挨打、挨骂、挨跪,你打来,他打去;你骂来,他骂去,哪里把我当做人看待?为什么老舍投水丫为什么马思聪人在异国唱着《思乡曲》?这是那个时代的真实!而眼前,与史副县长和小潘谈话的我,是同一个曹厚树,现在,他们两人把我当成他们自己的人看待,这又是此时此刻的真实!当然,我还要做好谅解史副县长和小潘的心理准备,因为他两人不能代表他们的最高上级。最高上级制定的知识分子政策好,他们对待知识分子,也就通情达理;最高上级制定的知识分子政策不好,他们也就只能心里同情,却无能为力。
史副县长、小潘他们二人,对我在文革和反右中的两个冤案错案皆调查清楚了,知道都是冤案错案。他们在离开东山公社林场向我道别时,两人都说这两个冤案一起解决,然而,当以后我接到平反通知时,平反通知上写着的却是:取消文革中的开除处分。这说明并没有取消反右中的开除留用处分。因此,工资技术级别,仍然是“开除留用”处分时的助理技术员待遇,月工资仍然是“开除留用”处分时的44元5角。这就是说,反右中的失职冤案,仍然保存在我的档案里,没有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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