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我就不记得欧洲文字史班上讲过这首诗。”
鸿渐道:“怎么没有呢?也许你上课的时候没留神,没有我那样有闻必录。这也不能怪你,你们上的是本系功课,不做笔记只表示你们学问好;先生讲的你们全知道了。我们是中国文学系来旁听的,要是课堂上不动笔呢,就给你们笑程度不好,听不懂,做不来笔记。”
苏小姐说不出话,唐小姐低下头。曹元朗料想方鸿渐认识的德文跟自己差不多,并且是中国文学系学生,更不会高明——因为在大学里,理科学生瞧不起文科学生,外国语文系学生瞧不起中国文学系学生,中国文学系学生瞧不起哲学系学生,哲学系学生瞧不起社会学系学生,社会学系学生瞧不起教育系学生,教育系学生没有谁可以给他们瞧不起了,只能瞧不起本系的先生。曹元朗顿时胆大说:“我也知道这诗有来历,我不是早说士代民歌的作风么?可是方先生那种态度,完全违反文艺欣赏的精神。你们弄中国文学的,全有这个‘考据癖’的坏习气。诗有出典,给识货人看,愈觉得滋味浓厚,读着一首诗就联想到无数诗来烘云托月。方先生,你该念念爱利恶德的诗,你就知道现代西洋诗人的东西,也是句句有来历的,可是我们并不说他们抄袭。苏小姐,是不是?”
方鸿渐恨不能说:“怪不得阁下的大作也是那样斑驳陆离。你们内行人并不以为厅怪,可是我们外行人要报告捕房捉贼起赃了。”只对苏小姐笑道:“不用扫兴。送给女人的东西,很少是真正自己的,拆穿了都是借花献佛。假如送礼的人是个做官的,那礼物更不用说是旁人身上剥削下来的了。”说着,奇怪唐小姐可以不甚理会。
苏小姐道:“我顶不爱听你那种刻薄话。世界上就只你方鸿渐一个人聪明!”
鸿渐略坐一下,瞧大家讲话不起劲,便告辞先走,苏小姐也没留他。他出门后浮泛地不安,知道今天说话触了苏小姐,那王尔恺一定又是个她的爱慕者。但他想到明天是访唐小姐的日子,兴奋得什么都忘了。
明天方鸿渐到唐家,唐小姐教女用人请他在父親书房里坐。见面以后就说:“方先生,你昨天闯了大祸,知道么?”
方鸿渐想一想,笑道:“是不是为了我批评那首诗,你表姐跟我生气?”
“你知道那首诗是谁做的?”她瞧方鸿渐瞪着眼,还不明白——“那首诗就是表姐做的,不是王乐恺的。”
鸿渐跳起来道:“呀?你别哄我,扇子上不是明写着‘为文纨小姐录旧作’么?”
“录的说是文纨小姐的旧作。王尔恺跟表伯有往来,还是赵辛楣的上司,家里有太太。可是去年表姐回国,他就讨好个不休不歇,气得赵辛楣人都瘦了。论理,肚子里有大气,应该人膨胀得胖些,你说对不对?后来行政机关搬进内地,他做官心,才撇下表姐也到里头去了。赵辛楣不肯到内地,也是这个缘故。这扇子就是他送给表姐的,他特请了一个什么人雕刻扇骨子上的花纹,那首诗还是表姐得意之作呢。”
“这文理不通的无聊政客,扇子上落的款不明不白,害我出了岔子,该死该死!怎么办呢?”
“怎么办呢?好在方先生口才好,只要几句话就解释开了。”
鸿渐被赞,又得意,又谦逊道:“这事开得太糟了,怕不容易转圜。我回去赶快写封信给你表姐,向她请罪。”
“我很愿意知道这封信怎样写法,让我学个乖,将来也许应用得着。”
“假使这封信去了效果很好,我一定把稿子抄给你看。昨天我走了以后,他们骂我没有?”
“那诗人说了一大堆话,表姐倒没有讲什么,还说你国文很好。那诗人就引他一个朋友的话,说现代人要国文好,非研究外国文学不可;从前弄西洋科学的人该通外国语文,现在中国文学的人也该先精通洋文。那个朋友听说不久要回国,曹元朗要领他来见表姐呢。”
“又是一位宝贝!跟那诗人做朋友的,没有好货。你看他那首什么《拼盘姘伴》,简直不知所云。而且他并不是老实安分的不通,他是仗势欺人,有恃无恐的不通,不通得来头大。”
“我们程度幼稚,不配开口。不过,我想留学外国有名大学的人不至于像你所说那样糟罢。也许他那首诗是有意开玩笑。”
“唐小姐,现在的留学跟前清的科举功名一样,我父親常说,从前人不中进士,随你官做得多么大,总抱着终身遗憾。留了学也可以解脱这种自卑心理,并非为高深学问。出洋好比出痘子,出痧子,非出不可。小孩子出过痧痘,就可以安全长大,以后碰见这两种毛病,不怕传染。我们出过洋,也算了了一桩心愿,灵魂健全,见了博士硕士们这些微生虫,有抵抗力来自卫。痘出过了,我们就把出痘这一回事忘了;留过学的人也应说把留学这事了。像曹元朗那种念念不忘是留学生,到处挂着牛津剑桥的幌子,就像甘心出天花变成麻子,还得意自己的脸像好文章加了密圈呢。”
唐小姐笑道:“人家听了你的话,只说你嫉妒他们进的大学比你进的有名。”
鸿渐想不出话来回答,对她傻笑。她倒愿意他有时对答不来,问他道:“我昨天有点奇怪,你怎会不知道那首诗是表姐做的。你应该看过她的诗。”
“我和你表姐是这一次回国船上熟起来的,时间很短。以前话都没有谈过。你记得那一天她讲我在学校里的外号是‘寒暑表’么?我对新诗不感兴趣,为你表姐的缘故而对新诗发生兴趣,我觉得犯不着。”
“哼,这话要给她知道了——”
“唐小姐,你听我说。你表姐是个又有头脑又有才学的女人,可是——我怎么说呢?有头脑有才学的女人是天生了教笨的男人向她颠倒的,因为他自己没有才学,他把才学看得神秘,了不得,五体投地的爱慕,好比没有钱的穷小姐对富翁的崇拜——”
“换句话说,像方先生这样聪明,是喜欢目不识丁的笨女人。”
“女人有女人的特别的聪明,轻盈活泼得跟她的举动一样。比了这种聪明,才学不过是沉淀渣滓。说女人有才学,就仿佛赞美一朵花,说它在天平上称起来有白菜番薯的斤两。真聪明的女人决不用功要做成才女,她只巧妙的偷懒——”
唐小姐笑道:“假如她要得博士学位呢?”
“她根本不会想得博士,只有你表姐那样的才女总要得博士。”
“可是现在普通大学毕业亦得做论文。”
“那么,她毕业的那一年,准有时局变动,学校提早结束,不用交论文,就送她毕业。”
唐小姐摇头不信,也不接口,应酬时小意几献殷勤的话,一讲就完,经不起再讲;恋爱时几百遍讲不厌、听不厌的话,还不到讲的程度;现在所能讲的话,都讲得极边尽限,礼貌不容他昧越分。唐小姐看他不作声,笑道:“为什么不说话了?”他也笑道:“咦,你为什么不说话了?”唐小姐告诉他,本乡老家天井里有两株上百年的老桂树,她小时候常发现树上成群聒噪的麻雀忽然会一声不响,稍停又忽然一齐叫起来,人谈话时也有这景象。
方鸿渐回家路上,早有了给苏小姐那封信的腹稿,他觉得用文言比较妥当,词意简约含混,是文过饰非轻描淡写的好工具。吃过晚饭,他起了草,同时惊骇自己撒谎的本领会变得这样伟大,怕这玩笑开得太大了,写了半封信又搁下笔。但想到唐小姐会欣赏,会了解,这谎话要博她一笑,他又欣然续写下去里面说什么:“昨天承示扇头一诗,适意有所激,见名章隽句,竟出诸伧夫俗吏之手,惊极而恨,遂厚诬以必有蓝本,一时取快,心实未安。叨大知爱,或勿深责。”
信后面写了昨天的日期,又补两行道:
“此书成后,经一日始肯奉阅,当曹君之面而失据败绩,实所不甘。恨恨!又及。”写了当天的日期。他看了两遍,十分得意;理想中倒不是苏小姐读这封信,而是唐小姐读它。明天到银行,交给收发处专差送去。傍晚回家,刚走到卧室门口,电话铃响。顺手拿起听筒说:“这儿是周家,你是什么地方呀?”只听见女人声答道:“你猜猜看,我是谁?”鸿渐道:“苏小姐,对不对?”
“对了。”清脆的笑声。
“苏小姐,你收到我的信没有?”
“你肯原谅我,我不能饶恕我自己。”
“吓,为了那种小事得着这样严重么?我问你,你真觉得那首诗好么?”
方鸿渐竭力不让脸上的笑漏进说话的声音里道:“我只恨这样好诗偏是王尔恺做的,太不公平了!”
“我告诉你,这首诗并不是王尔恺做的。”
“那么,谁做的?”
“是我做着玩儿的。”
“呀!是你做的?我真该死!”方鸿渐这时亏得通的是电话而不是电视,否则他脸上的快乐跟他声音的惶怕相映成趣,准会使苏小姐猜疑。
“你说这首诗有蓝本也不冤枉。我在一本谛尔索(tirsot)收集的法国古跳舞歌里,看见这个意思,觉得新鲜有趣,也仿做一首。据你讲,德文里也有这个意思。可见这是很平常的话。”
“你做得比文那首诗灵活。”
“你别当面奉承我,我不相信你的话!”
“这不是奉承的话。”
“你明天下午来不来呀?”
方鸿渐忙说“来”,听那面电话还没挂断,自己也不敢就挂断。
“你昨天说,男人不把自己东西给女人,是什么意思呀?”
方鸿渐陪笑说:“因为自己东西太糟了,拿不出手,不得已只能借旁的好东西来贡献。譬如请客,家里太局促,厨子手段太糟,就不得不上馆子,借它的地方跟烹调。”
苏小姐格格笑道:“算你有理,明天见。”方鸿渐满头微汗,不知道急出来的,还是刚到家里,赶路的汗没有干。
那天晚上方鸿渐就把信稿子录出来,附在一封短信里,寄给唐小姐。他恨不能用英文写信,因为文言信的语气太生分,白话信的语气容易变成讨人厌的親热;只有英文信容许他坦白地写“我的親爱的唐小姐”、“你的极虔诚的方鸿渐”。这些西文书函的平常称呼在中文里就剌眼肉麻。他深知自己写的其文富有黄国人言论自由和美国人宣言独立的精神,不受文法拘束的,不然真想仗外国文来跟唐小姐親爱,正像政治犯躲在外国租界里活动。以后这一个多月里,他见了唐小姐七八次,写给她十几封信,唐小姐也回了五六封信。他第一次到唐小姐的信,临睡时把信看一遍,搁在枕边,中夜一醒,就开电灯看信,看完关灯躺好,想想信里的话,忍不住又开灯再看一遍。以后他写的信渐渐变成一天天的随感杂记,随身带到银行里,碰见一桩趣事,想起一句话,他就拿笔在纸上跟唐小姐切切私语,有时无话可说,他还要写,例如:“今天到行起了许多信稿子,到这时候才透口气,伸个懒腰,a-a-a-ah!听得见我打呵欠的声音么?茶房来请午饭了,再谈。你也许在吃饭,祝你‘午饭多吃口,活到九千九百九十九’;”又如:“这封信要寄给你了,还想写几句话。可是你看纸上全写满了,只留这一小方,刚挤得进我心里那一句话,它还怕羞不敢见你的面呢。哎哟,纸——”写信的时候总觉得这是慰情聊胜于无,比不上见面,到见了面,许多话倒竿不出来,想还不如写信。见面有瘾的;最初,约着见一面就能使见面的前后几天都沾着光,变成好日子。渐渐地恨不能天天见面了;到后来,恨不能刻刻见面了。写好信发出,他总担心这信像支火箭,到落地时,火已熄了,对方收到的只是一段枯炭。
唐小姐跟苏小姐的来往也比从前减少了,可是方鸿渐迫于苏小姐的恩威并施,还不得不常向苏家走动。苏小姐只等他正式求爱,心里怪他太浮太慢。他只等机会向她声明并不爱她,恨自己心肠太软,没有快刀斩乱丝的勇气。他每到苏家一次,出来就懊悔这次多去了,话又多说了。他渐渐明白自己是个西洋人所谓“道义上的懦夫”,只怕唐小姐会看破了自己品格上的大弱点。一个星期六下午他请唐小姐喝了茶回家,看见桌子上赵辛楣明天请吃晚饭的帖子,大起惊慌,想这也许是他的订婚喜酒,那就糟了,苏小姐更要爱情专注在自己身上了。苏小姐打电话来问他收到请帖没有,说辛楣托她转邀,还叫他明天上午去谈谈。明天苏小姐见了面,说辛楣请他务必光临,大家叙叙,别无用意。他本想说辛楣怎会请到自己,这话在嘴边又缩回去了;他现在不愿再提起辛楣对自己的仇视,又加深苏小姐的误解。他改口问有没有旁的客人。苏小姐说,听说还有两个辛楣的朋友。鸿渐道:“小胖子大诗人曹元朗是不是也请在里面?有他,菜也可以省一点;看见他那个四喜丸子的脸,人就饱了。”
“不会有他罢。辛楣不认识他,我知道辛楣跟你一对小心眼儿,见了他又要打架,我这儿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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