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里昂·瓦尔拉斯承认,他的效用和价值概念主要是从父親那里来的。他说:“我已故父親和导师的理论指出,稀少性是交换价值的源泉。”
里昂的父親奥古斯特·瓦尔拉斯,据医生说是死于悲痛。这位父親也许把使他不幸的某些性情传给了儿子,因为里昂·瓦尔拉斯的性情也有不少令人不满之处,就其范围和特点而言,同其父很类似。奥古斯特·瓦尔拉斯在“普通高等学校”时与a.a.古尔诺同班,但他不像古尔诺,没有受过数学训练,因为他接着学的是哲学和人文科学。他1882年离开普通高等学校后,一生从事于学校教育,或作较低的第二级学校的教师或行政负责人,或作学校总监。
奥古斯特·瓦尔拉斯对他自己的工作十分不满。他因同上司不断发生摩擦而相继改换工作地点,从一地转到另一地:瓦朗斯,圣艾蒂安,埃夫勤,里尔,卡昂,杜埃,最后是波城。他感到不满也许是因为从未获得学位,而这是教授经济学所必需的。当时的法国只有法兰西学院和公立国民工艺学校设有经济学讲席。当拥有这两个讲席的萨伊于1832年去世时,奥古斯特·瓦尔拉斯曾自荐为候选人,但一个也未得到。阿道夫·布朗基成了公立工艺学校的教授,p.l.e.罗西则到了法兰西学院。这位父親和他的儿子一样没有在法国为展露经济学才华找到用场。父子俩代表非流行观点。他们造诣高深,但法国却不为他们提供用武之地。至于奥古斯特·瓦尔拉斯应得的经济学家头衔,在他本人看来要归功于他在学院外的活动,归功于他个人的研究,归功于他的写作、对公众的演说以及对儿子的影响。
ⅱ
奥古斯特·瓦尔拉斯对经济学的强烈兴趣和誘惑力早已有之,而且持久不衰。据他自己说,对“财产”概念的兴趣最早促使他考察经济学,希望经济学家能比法学家对此问题作出更好的解释。由于对现有的说法感到不满,他便开始自己研究“财产”,并带着继续研究法律的想法回到巴黎。由于发现不能从经济学家那里得到比法学家更多的帮助,他便在1820年代(大约1826年前后)开始提出自己的经济学观点。他研究的重点是价值论。可是在他把自己的思想整理成书后,却因自己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作者而难以找到出版者,他先在期刊上发表了部分手稿;后来得到必要帮助而出了书,书名是《财富的本质和价值的起源》;除了价值问题外,该书几乎没有其他内容,它也许是价值问题上问世的第一部大作。
在价值源泉问题上,奥古斯特·瓦尔拉斯对英国古典学派的劳动价值论不满意,对萨伊等人的效用价值论也不太满意。他明确地试图拒绝把效用和劳动作为价值源泉。同杰文斯、门格尔和自己的儿子一样,奥古斯特·瓦尔拉斯发现流行的理论有瑕疵,并想以新理论加以纠正。从实证的角度来说,他把物品价值源泉追溯到一种他称为稀少性的现象。他后来多次论及这一观点,发表了三篇有关论文;他沿着同一路线写了另一本书《社会财富理论与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概要);他还在埃夫勒、巴黎和波城等地讲授经济学,内容无疑是价值问题。
ⅲ
众所周知,里昂·瓦尔拉斯从他父親那里接过“稀少性”一同,并在边际效用的意义上使用它。不过,同样明显的是,父親并不抱有儿子那样的解释。他授课中提出的若干论证似乎会使他得出边际效用观念,但没有出现这种情况。例如,在讨论自由物品(空气和阳光)时,他写道:“一立方米空气的价格是多少……我用一束阳光将换回什么?”他在此直接考察了一立方米空气和一束阳光。为什么他没有在此刻发现边际效用思想呢?他已用考察一立方米空气代替考察空气总量,用一束阳光代替所有的阳光。他一定认识到,价值的关键在于忽略全体而专注于局部,他离边际效用价值论看来已近在咫尺。他只需说其余的每一立方米空气没有价值,因为它们不提供效用,而先前的那一立方米则提供效用。对阳光亦是如此。但他没有这样说,反而得出了这样一种真确然而无效的结论:因为上帝为我们提供了我们能够利用的一切,所以谁也不必再去购买。众多的前人一直未解决的问题,他也没有解决。
奥古斯特·瓦尔拉斯分析的目的和特点的差别,使他轻易地避开了边际效用学派后来的结论,这些结论在今天看来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奥古斯特·瓦尔拉斯基本上只探究价值的原因。他所希望的多半是发现一种标准,用以决定某种物品是否构成一国财富的一部分。请注意他的第一本书的书名:《财富的本质和价值的起源》,他的最后一本书的书名:《社会财富的理论》。他对价格(作为一种分配方案)是没有兴趣的。边际效用学派的先驱者们有一个优点,他们中的每个人都试图寻找一种原理,使经济资源与不同物品的生产成比例,然后在各种消费者中间分配这些物品。奥古斯特·瓦尔拉斯只需知道一种原理,使他能以选择包括在他的财产定义中的物品。对这个有限目的来说,稀少性足矣;他也不需要再去精雕细刻边际效用这样的概念。
其次,奥古斯特·瓦尔拉斯没有得出边际效用思想是由于他根本没有考察一个人消费某一商品不同数量的问题。在他的分析中,某个消费者所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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