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正义 - 下经夬传卷五

作者: 孔颖达12,670】字 目 录

九四:大吉,无咎。

[疏]正义曰:以阳处阴,明履非其位,又不据三阴,得其所据,失其所处。处聚之时,不正而据,是其凶也。若以萃之时,立夫大功,获其大吉乃得无咎,故曰“大吉,无咎”。

《象》曰:“大吉无咎”,位不当也。

[疏]正义曰:“位不当”者,谓以阳居阴也。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贞,悔亡。

[疏]“九五”至“悔亡”。正义曰:九五处聚之时,最得盛位,故曰“萃有位”也。既得盛位,所以“无咎”。“匪孚”者,良由四专而据,已德化不行,信不孚物,自守而已,故曰“无咎,匪孚”。若能修夫大德,久行其正,则其悔可消,故曰“元永贞,悔亡”。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疏]正义曰:“志未光也”者,虽有盛位,然德未行,久乃悔亡。今时志意未光大也。

上六:赍咨涕洟,无咎。

[疏]正义曰:“赍咨”者,居萃之时,最处上极,五非所乘,内又无应,处上独立,无其援助,危亡之甚,居不获安,故“赍咨”而嗟叹也。若能知有危亡,惧害之深,忧危之甚,至於涕洟滂沱,如此居不获安,方得无所不害,故“无咎”矣。自目出曰涕,自鼻出曰洟。

《象》曰:“赍咨涕洟”,未安上也。

[疏]正义曰:“未安上”者,未敢安居其上所乘也。

升:元亨,用见大人,勿恤。

[疏]正义曰“升,元亨”者,“升”,卦名也。升者,登上之义,升而得大通,故曰“升,元亨”也。“用见大人,勿恤”者,升者,登也。阳爻不当尊位,无刚严之正,则未免於忧,故用见大德之人,然后乃得无忧恤,故曰“用见大人,勿恤”。

南征吉。

[疏]正义曰:非直须见大德之人,复宜適明阳之地。若以阴之阴,弥足其闇也。南是明阳之方,故云“南征吉”也。

《彖》曰:柔以时升。

[疏]正义曰:“升”之为义,自下升高,故就六五居尊,以释名“升”之意。六五以阴柔乏质,起升贵位,若不得时,则不能升耳,故曰“柔以时升”也。

巽而顺,刚中而应,是以大亨。

[疏]正义曰:此就二体及九二之爻,释“元亨”之德也。“纯柔则不能自升,刚亢则物所不从”。卦体既巽且顺,爻又刚中而应於五,有此众德,故得“元亨”。

“用见大人,勿恤”,有庆也。“南征吉”,志行也。

[疏]正义曰:“用见大人,勿恤有庆”者,以大通之德,“用见大人”,不忧否塞,必致庆善,故曰“有庆也”。“南征吉,志行”者,之於闇昧,则非其本志。今以柔顺而升大明,其志得行也。

《象》曰: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顺德,积小以高大。

[疏]正义曰:“地中生木,升”者,“地中生木”,始於细微,以至高大,故为升象也。“君子以顺德,积小以高大”者,地中生木,始於毫末,终至合抱。君子象之,以顺行其德,积其小善,以成大名,故《系辞》云:“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是也。

初六:允升,大吉。

[疏]正义曰:允,当也。巽卦三爻,皆应升上,而二、三有应於五、六升之不疑。惟初无应於上,恐不得升。当二、三升时,与之俱升,必大得矣,故曰“允升,大吉”也。

《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疏]正义曰:上谓二、三也,与之合志俱升,乃得“大吉”也。

九二:孚乃利用禴,无咎。

[疏]正义曰:九二与五为应,往升於五,必见信任,故曰“孚”。二体刚德,而履乎中,进不求宠,志在大业,用心如此,乃可荐其省约于神明而无咎也,故曰“孚乃利用禴,无咎”。

《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疏]正义曰:“有喜也”者,上升则为君所任,荐约则为神所享。斯之为喜,不亦宜乎?

九三:升虚邑。

[疏]正义曰:九三履得其位,升於上六,上六体是阴柔,不距於己,若升空虚之邑也。

《象》曰:“升虚邑”,无所疑也。

[疏]正义曰:“无所疑”者,往必得邑,何所疑乎?

六四:王用亨于岐山,吉,无咎。

[疏]正义曰:“王用亨于岐山”者,六四处升之际,下体二爻,皆来上升,可纳而不可距,事同文王岐山之会,故曰“王用亨於岐山也”。“吉无咎”者,若能纳而不距,顺物之情,则得吉而无咎,故曰“吉无咎也”。

《象》曰:“王用亨于岐山”,顺事也。

[疏]正义曰:“顺事”者,顺物之情,而立功立事,故曰“顺事”也。

六五:贞吉,升阶。

[疏]正义曰:“贞吉,升阶”者,六五以柔居尊位,纳於九二,不自专权,故得“贞吉,升阶”。保是尊贵而践阼矣,故曰“贞吉,升阶”也。

《象》曰:“贞吉,升阶”,大得志也。

[疏]正义曰:“大得志”者,居中而得其“贞吉”,处尊而保其“升阶”,志大得矣,故曰“大得志”也。

上六:冥升,利于不息之贞。

[疏]正义曰:“冥升”者,冥犹暗也。处升之上,进而不已,则是虽冥犹升也,故曰“冥升”。“利于不息之贞”者,若宴升在上,陵物为主,则丧亡斯及;若洁已脩身,施於为政,则以不息为美,故曰“利於不息之贞”。

《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疏]正义曰:“消不富”者,虽为政不息,交免危咎,然劳不可久,终致消衰,故曰“消不富”也。

困:亨。

[疏]正义曰:“困”者,穷厄委顿之名,道穷力竭,不能自济,故名为“困”。亨者,卦德也。小人遭困,则“穷斯滥矣”。君子遇之,则不改其操。君子处困而不失,其自通之道,故曰“困,亨”也。

贞,大人吉,无咎。

[疏]正义曰:处困而能自通,必是履正体大之人,能济於困,然后得吉而“无咎”,故曰:“贞,大人吉,无咎”也。

有言不信。

[疏]正义曰:处困求济,在於正身脩德。若巧言能辞,人所不信,则其道弥穷,故诫之以“有言不信”也。

《彖》曰:困,刚搑也。

[疏]正义曰:此就二体以释卦名,兑阴卦为柔,坎阳卦为刚,坎在兑下,是“刚见搑於柔也”。刚应升进,今被柔搑,施之於人,其犹君子为小人所蔽以为困穷矣。

险以说,困而不失其所亨。

[疏]正义曰:此又就二体名训以释亨德也。坎险而兑说,所以困而能亨者,良由君子遇困,安其所遇,虽居险困之世,不失畅说之心,故曰“险以说,困而不失其所亨”也。

其唯君子乎?贞,大人吉,以刚中也。

[疏]正义曰:“其唯君子乎”者,结叹处困能通,非小人之事,唯君子能然也。“贞,大人吉,以刚中”者,此就二五之爻,释“贞,大人”之义。刚则正直,所以为贞,中而不偏,所以能大。若正而不大,未能济困,处困能济,济乃得吉而无咎也,故曰“贞,大人吉,以刚中”也。

有言不信,尚口乃穷也。

[疏]正义曰:处困求通,在於修德非用言以免困。徒尚口说,更致困穷,故曰“尚口乃穷”也。

《象》曰:泽无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

[疏]正义曰:“泽无水,困”者,谓水在泽下,则泽上枯槁,万物皆困,故曰“泽无水困”也。“君子以致命遂志”者,君子之人,守道而死,虽遭困厄之世,期於致命丧身,必当遂其高志,不屈挠而移改也,故曰“致命遂志”也。

初六:臀困于株木,入于幽谷,三岁不觌。

[疏]“初六臀困于株”至“三岁不觌”。正义曰:“臀困于株木”者,初六处困之时,以阴爻最居穷下,沈滞卑困,居不获安,若臀之困于株木,故曰“臀困於株木”也。“入于幽谷”者,有应在四,而二隔之,居则困株,进不获拯,势必隐遯者也,故曰“入于幽谷也”。“三岁不觌”者,困之为道,不过数岁,困穷乃出,故曰“三岁不觌”也。

《象》曰:“入于幽谷”,幽不明也。

[疏]正义曰:“幽不明”者,《象》辞惟释幽字,言幽者,正是不明之辞,所以入不明,以自藏而避困也。释株者,初不谓之株也。

九二:困于酒食,朱绂方来,利用享祀。征凶,无咎。

[疏]“九二困于酒食”至“无咎”。正义曰:“困于酒食”者,九二体刚居阴,处中无应。体刚则健,能济险也。居阴则谦,物所归也。处中则不失其宜,无应则心无私党。处困以斯,物莫不至,不胜丰衍,故曰“困于酒食”也。“朱绂方来,利用享祀”者,绂,祭服也。坎,北方之卦也。绂,南方之物。处困用谦,能招异方者也。故曰“朱绂方来”也。举异方者,明物无不至,酒食丰盈,异方归向,祭则受福,故曰“利用享祀”。“征凶无咎”者,盈而又进,倾败之道,以征必凶,故曰“征凶”。自进致凶,无所怨咎,故曰“无咎”也。

《象》曰:“困于酒食”,中有庆也。

[疏]正义曰:“中有庆”者,言二以中德被物,物之所赖,故曰“有庆”也。

六三: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

[疏]“六三困于石”至“不见其妻凶”。正义曰:“困于石,据于蒺藜”者,石之为物,坚刚而不可入也。蒺藜之草,有剌而不可践也。六三以阴居阳,志怀刚武,己又无应,欲上附於四,四自纳於初,不受己者也,故曰“困于石”也。下欲比二,二又刚阳,非己所据,故曰“据于蒺藜”也。“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者,无应而入,难得配偶,譬於入宫,不见其妻,处困以斯,凶其宜也,故曰“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也。

《象》曰:“据于蒺藜”,乘刚也。“入于其宫,不见其妻”,不祥也。

[疏]正义曰:“乘刚”者,明二为蒺藜也。“不祥也”者,祥,善也、吉也。不吉,必有凶也。

九四:来徐徐,困于金车。吝,有终。

[疏]“九四来徐徐”至“有终”。正义曰:何氏云:“九二以刚德胜,故曰‘金车’也。”“徐徐”者,疑惧之辞。九四有应於初而碍於九二,故曰“困于金车”。欲弃之,惜其配偶疑惧,而行不敢疾速,故“来徐徐”也。有应而不敢往,可耻可恨,故曰“吝”也。以阳居阴,不失谦道,为物之所与,故曰“有终”也。

《象》曰:“来徐徐”,志在下也。虽不当位,有与也。

[疏]正义曰“有与”者,位虽不当,执谦之故,物所与也。

九五:劓刖,困于赤绂,乃徐有说,利用祭祀。

[疏]“九五”至“利用祭祀”。正义曰:九五以阳居阳,用其刚壮,物不归已。见物不归,而用威刑,行其“劓刖”之事。既行其威刑,则“异方愈乖,遐迩愈叛”。兑为西方之卦,赤绂南方之物,故曰“劓刖,困於赤绂”也。此卦九二为以阳居阴,用其谦退,能招异方之物也。此言九五刚猛,不能感异方之物也。若但用其中正之德,招致於物,不在速暴而徐徐,则物归之而有说矣,故曰“乃徐有说”也。居得尊位,困而能反,不执其迷,用其祭祀,则受福也。

象曰:“劓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说”,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

[疏]正义曰:“志未得也”者,由物不附己,己德未得,故曰“志未得”也。“乃徐有说,以中直也”者,居中得直,不贪不暴,终得其应,乃宽缓修其道德,则得喜说,故云“乃徐有说,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者,若能不遂迷志,用其中正,则异方所归,祭则受福,故曰“利用祭祀,受福”也。

上六:困于葛藟,于舮卼,曰动悔、有悔,征吉。

[疏]“上六困于葛藟”至“征吉”。正义曰:葛藟,引蔓缠绕之草,舮卼,动摇不安之辞。上六处困之极,极困者也。而乘於刚,下又无应,行则缠绕,居不得安,故院“困於葛藟於舮卼”也。应亦言“困於舮卼”,“困”因於上,省文也。“凡物穷则思变,困则谋通,处至困之地”,是用谋策之时也。“曰”者,思谋之辞也。谋之所行,有隙则获,言将何以通至困乎?为之谋曰:必须发动其可悔之事,令其有悔可知,然后处困求通,可以行而获吉,故曰“动悔,有悔,征吉”。

《象》曰:“困于葛藟”,未当也。

[疏]正义曰:“未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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