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况大同之世,男女平权,男女齐等,同事学问,同充师长,同得名誉,同操事权,彼男子则逍遥自由,纵欲极乐,无所累、无所苦矣,彼女子之学识、名业、仕宦皆同,岂肯甘受怀胎之累、生子之苦、节欲禁行之艰、保抱携持之难哉!故女权平等、自由大行之后,妇女惟有争事堕胎而已,于欢欲无损,于苦累不受,有超脱自由之乐而无生产保抱之艰,必不肯为十月之劳,任胎妊之重矣。若果如此,则未至大同之世,人种已绝,普地球又复为大草大木鸟兽狉榛之世,繁盛之都邑,壮丽之宫室,精妙之什器,皆废弃、芜没,毁坏、断烂,欲望野蛮之世亦不可得矣。故大同纵欲自由之乐,与佛氏婆罗门戒淫不嫁娶之苦,其事相反至极点,而绝人种、茕地球、同归于狉榛草莽之世则不约而全同,若交线而合符也。乃知人道全在得中,凡义不能极,南北极地至相远相反,而为冰海则同,亦其理也。故据乱、升平之制,明知其有害而有不得已者。故古俗抑女而不平等,固出于强凌弱之余风;重子而待其尊养,固出于亲所生之顺势,然各国据乱之制皆因之;义虽不公不乐,然实人类所由繁华,以胜于禽兽而立于天地之故;亦文明所由兴起,以胜于野蛮而成为大国之故,乃进化必经之道而不可已者也。若人食禽兽则极不仁,印度古教戒杀,印人最慈,虫蚁不践,然印人之岁食于猛兽者遂以万数矣。且人之聪明,多赖食肉以充其精气,故能日创新制以改文明,故食兽之暴与利民之仁,适相反而赖以相成,道无一致,体无一面。故立法者难矣哉!扶东则西倒,法立则弊生,故物方生方死,方盛方衰,竟无全理。凡圣人立制,皆顺势以因之,因病而补之而已。夫以同为天生之人,形体聪明之用皆同,而乃尊男抑女,至为不公,至为不平。而岂知尊男抑女之事效,人类赖以孽繁,国土赖以文明;男女平权之事效,人种因以灭绝,地球因以芜没哉!即使人种不绝,而生人日少,则执业任事者不足,为学穷理者更寡,势必政事隳坏,学术断绝,机器缺乏,宫室败而不修,图书焚而不续。夫政事隳,学术断,书器坏,则人类复归于愚;一物不修,则众物牵连而不可行,如机器然,总机坏则群机不行,群机不行,久则生锈而不可用矣。至是则道路不通,不可越小海,则复分为部落之小国以相争战。人类无学,不能知古术,则复化为野蛮之风俗以受苦毒。夫智则必乐,愚则必苦,乃自然之理也。至是时也,强复凌弱,男子复抑制女子而禁其自由,亲其所生,女但望生子而待其尊养,经此部落野蛮之世,又不知经几千年,经几历劫,经几许仁人圣哲创制立法,肝脑涂地,而后新为一统,渐为升平。不幸则有他星之来触,而地球已粉碎矣;或去日渐远,热力渐少,则生人之热力亦弱,聪明亦微,无复能制作之精美:是大地人类因男女平权之故,人类永无文明之迹、地球太平大同之乐矣,岂不大可是哉!然若因此而抑女,禁平等自由,于理不公,于事失用,不独非仁人之心,亦非时势所宜也。故太平之世男女平权之后,怀胎产子,实为人种存亡继绝之第一大事,不可不极思良法以保卫之、禁制之也。 为全地人种之故而思保全之,则禁堕胎乃第一要义矣,当以为无上第一大禁,视之与杀生长之人尤加重焉,严着以为律,俾人知畏。昔周公之酒律曰:“群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饮酒之罪亦微矣,以杀刑施之亦过矣,然当时纣王沈湎之俗,实不得不然也。今大同之世,人皆性善,刑措不用,当废杀刑;然堕胎之禁应以为刑律第一重律。有犯此者,重则监禁终身,充当苦工,谥为不仁,剥削名誉,虽贵太上,罚之无赦;轻则以有胎之月数为监禁之年数,即出监禁,别异冠服,戴堕胎之章,人皆不齿,所有为师、为长尊荣之职皆不许允,所有合众、宴会、公议之事皆不得预。悬为重禁,庶几怀胎生子之苦小而监禁不齿之苦大,两相比较,虽无将来之望而深怀刑耻之恐,则堕胎之患庶几可息,而人种之传庶几不绝矣。又有医生日监视其举动,庶几可免。其医生密为堕胎之方,药肆密卖堕胎之药,皆为祸首,罪比杀人,并监禁终身,剥削名誉;或轻减年数,出监后异其冠服,仍戴堕胎之章,终身不齿,所有为师、为长尊荣之职皆不许充,合众、宴会、公议之事皆不得预,悬为厉禁,庶几少免。其药肆则有大医生随时察视,着为炯戒,防察周密。名耻相尚,以兹救平权自由之女,庶人种或可保全欤! 一、众母妊胎时,既日有二医视之,调养得宜,安胎、保胎、养胎自皆有日出新法以安之,令无痛苦,令人无所畏恶之。 一、众母将产时,诊而知之,告知大医生视察,预备产具。众医日所诊视次数,随时议增。 一、本院医生专考求安胎、保胎、养胎及生子最易无苦之新法,其最得宜之法令孕妇怀胎生子绝无痛苦者,予以最荣高之宝星及厚赏。医者别孕妇之长短、肥瘦、大小、强弱而以方施之,务令孕妇绝无痛苦。考求之学既专,尊荣之赏既重,生理自易,令人无畏。 一、众母将产时,移置产室密静不虞风寒者,一切产儿养儿之物皆备,并设电话线以通大医生室,以随时问话。 一、众母移入产室后,女医看护人即常时看护,其饮食居处,皆女医节度,务合于生产最适宜者。 一、产室应有乐室、书画室及玻璃草木室,以为众母不出门之清娱。 一、接产选医生精于生理学者充之;其十全无缺者,经若干人加俸,再若干人赏荣衔。有不合法或不得成全者,俸金多者削名誉。 一、子生后即有女看护人专为抚视,凡剪脐、洗浴、穿衣皆女医每日亲为之。医者日视数次,随时酌议。其助乳之法或养育之宜,由医者随时考查良方为之。此为生人之始,尤当郑重。 一、本院医生专考求养子之法,壮健之宜,务令孺子壮健无疾。 一、众母除字子之外,皆有一女看护人为之抚视,众母仍可照常听乐、读书、看画。 一,众母产后气血大亏,应急补养;其饮食滋味,皆日有数医诊视,为之节度。 一、产室常有人鼓琴诵诗于将产已产之时,产母未能自由之日。其琴诗之作虽有时亦听众母之所欲;其琴诗旨义,皆仁爱、慈祥、恺悌、中正、和平、安乐之音,不得有不类、不祥、不仁、不正之言于其中,俾众母及孺子感入无闲,放于血气,畅于四肢。 一、子生由管院人报知人口吏,每七日人口吏来视新生子一次,院内群医众母抱子于户内,与官行礼,执事人皆集,奏乐诵古词而为之名,重人之生也。人口吏乃上之本度地方总长。其父知者,听其省视预闻可也。 一、人生之姓,太古从母,以是时知有母未知有父也;后世从父,以父母可并亲,而父尊有力,成族姓也。然不论从母从父,皆因父母所养,其功最大,故当从之。升平之世,兼从父母,为复姓可也;然大同之世,人既皆养于公,父母无殊功焉,不必再从其姓以生畛域。泣父哭母,据乱也;兼从父母,升平世也;舍父母之姓,太平之至也。盖有姓即有亲,有亲即有私,其于天下为公之理最碍矣,故必当去姓。各人本院皆有甲乙号数,每度因人口多寡而设院,院室各有以某日生号,即以某度、某院、某室、某日数成一名可也。 一、子生弥月后,医者诊视强健,乃可减省视次数。然每日犹当二次,因小儿体弱,顷刻变态也。 一、产母生后在乳字之期,为饮食当受医者节度,以乳食为小儿讬命,不能少误。 一、产母以何时可出院行游,何时可见客,何时可与人居宿,应否一月或数十日,皆由医者考察最宜施行。 一、产母字子以岁月为期,然后断乳;由医生考定最宜月数,务令孺子得以健全而后断乳,大约多则六月,极少亦须三月也。 一、众母断乳之后,即可出院,一切听其照常复业自由。 一、众母在人本院字子期内,原应不得与男子结约住宿。然恐人性或难,限以几十日或若干月,许其与男子同游同宿。未许宿之先,或只代以机器之男行欢乐,皆由医生考定适宜日数。若断乳时早,则可定于断乳出院时;其在期内者,未便在产院居住,偶留则可。 一、产母既产子后能出门时,一切听其自由,但有赴会饮食宜受医节度。其有未及预知者,归时当报医生;若有损于孺子者,应立加补救。 一、产母出院时,人口官长到院,会同医生,集各官长,奏乐诵赞功词,赠以众母宝星,贫者或以金钱;并以旗帜送之出院,至其住所;或远方则送以汽车,以示荣耀,见者皆为加敬。 一、告看护人皆用女子,其名曰保,由总医生择其德性慈祥、身体强健、资禀聪敏、有恒心而无倦性者为之。其妥否由产母品定,若其不妥,由产母告明司事易人,若被易逐,则减削名誉,终身不得选上职。一年为期,若至断乳时产母出院,称其慈美,即由公赠以慈保宝星以为荣耀。此宝星下产母一等,下育婴慈保二等,与慈幼女保同。凡女子,必须由人本院、婴幼院、医老院之保傅、看护人出身,乃得升上职;未充此职者,终身不得为君、为师、为长。 第三章 育婴院 (慈幼院同。自三岁至五岁入焉,如不设慈幼院,则总归于育婴院可也) 一、凡婴儿断乳后,产母出院,即移送入此院。 一、此院看护者皆女子,以男子心粗性动而少有耐性,不若女子之静细慈和而有耐性也,其名曰保。凡女保皆由本人自愿,而由总医生选其德性慈祥、身体强健、资禀敏慧、有恒性而无倦心、有弄性而非方品者,乃许充选。盖孺子既离产母,则女保有代母之任,其责最大,人类所关,不可不重其选也。 一、女保皆悬有女保字于冠服,见者不论贵贱,皆加敬礼,以其代为众母,非其子而抚之如子,人类所讬命,其事至仁,其行至难。盖数月之婴儿,体弱无知,事事皆待于女保,抱持、拥卧、哺食、矢溺、提携、嬉弄,无晨无夕;稍一不慎,即致疾病,竟夜哭啼,终日襁褓,劳苦尤甚。而长大或不能相识,不能知报,无所为而为之,其事尤难。孔子之为子报父母曰:“欲报之德,昊天罔报”,盖以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也,故罔极之恩,不在一日之生而在三年之怀。然则保母劬劳,人类赖以育成,其有大公德于公众,岂可言哉!故宜有殊荣异礼以待之。 一、育婴院择地之精,当与人本院同,或与人本院接近,尤易移送。若地狭难容二院,则可少次于人本院者。然不得在山谷狭隘倾压、粗石荦确、水土旱湿之地,又不得近市场、制造厂及污秽之处。 一、育婴院结构,当择与婴儿最相宜之式,大约楼居少而草地多,务令爽垲而通风日,临池水以得清气,多植花木,多蓄鱼鸟,画图雏形之事物,皆用仁爱慈祥之事以养婴儿之仁心。凡争杀、偷盗、奸诈种种恶物,皆当屏除,无使入婴儿心目中,其为歌乐及教婴儿歌乐者亦然。 一、本院凡弄儿之物,无不具备,务令养儿体,乐儿魂,开儿知识为主。 一、管院事者皆以医生充之,由众公举,在选仁质最厚、养生学最明者。 一、本院婴儿,早暮有医生诊视二次,其衣服若何而宜儿体,饮食如何而适儿度,嬉戏安息如何而合儿神,务令得宜以壮儿体,一切皆由医者节度而女保受命奉行。若几儿岁月无疾则得赏,几儿有疾则得罚。其女保不慎者罚女保。 一、小儿有病,每日医生诊视三次,分别其轻重。其重者有常医视无次数,且归大医诊视,以康泰复愈,然后如常。 一、婴儿数月以上者,一人专抚之;其两年以上者,或以一人而看护二三人,随时酌议。 一、子能言时教以言,凡百物皆备,制雏形或为图画,俾其知识日增。 一、婴儿能歌,则教仁慈爱物之旨以为歌,使之浸渍心耳中。 一、婴儿入院后,人口官全集各院行定名礼,为婴儿立名。惟婴儿既经公养,人为全地之公物,非父母所得私有之,不过借父母以生之耳。公家有宝星以赏其胎产之劳,足偿之矣,既不必从太古之母性;不须父养,亦不必同后世之父姓也。且凡有姓则有所私亲,各私其亲,势必如广东各姓之互争而相战,此在太古人类自立则赖之,大同之时最忌别异,必当去之矣。 一、知识稍开时,将世界有形各物,自国家至农工商务,皆为雏形,教之制作,则习惯若性。及其长也,贫而谋生,贵而监督,皆熟悉工艺,多能鄙事,行之自然矣。 一、婴儿知识日开,感染不可不慎。故设院之地不可近戏院声伎之地,葬坟火化之旁,作厂、市场、车场哗嚣之所,以慎外感之染而保清明纯固之神。 一、婴幼身体稚弱,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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