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体。凡此三体,皆因时势之自然以为推迁,而不能一时强合者也。 各国平等联盟之体:各国平等联盟者,如春秋之晋、楚,权力相等,订盟弭兵,而诸小国从之。若希腊各国之盟,近世欧洲维也纳盟后诸约及俄、法之同盟,德、奥、意之同盟是也。其政体主权,各在其国,并无中央政府,但遣使订约,以约章为范围,即今者在荷兰万国弭兵之会是也。凡此联盟之约,主权既各在其国,既各有其私利,并无一强有力者制之,忽寻忽寒,今日弭兵而明日开衅,最不可恃者也。然既各国并立,无一大力者以制之,则谋弭各国之兵争,亦必自平等联盟立公议会之制始矣。此联合之据乱世之制也。 联邦受统治于公政府之体:各联邦自理内治而大政统一于大政府之体,若三代之夏、商、周,春秋之齐桓、晋文,今之德国是也。晋王与各联邦王公平等,与齐、晋同,然桓、文之霸权,体未坚固;若三代之与德,则统一之体甚坚固矣。但三代及德国,皆有帝王,虽治体不同,而皆以强力为之。如德国联邦治体,虽并许各国举议员,而普鲁士得占十七人,其余大国,若湃认则举六人,萨逊滑敦堡则举四人,嘻顺巴登则举三人,阿论卜公国则举二人,其余十七国及自主市府各举一人,而普鲁士相为德意志大宰相,遂有大权;其余海陆军、邮政、铁路,皆归德意志帝国统之,则大政府极有权力,但不及内治耳。联合之后,公议会积有权力,则设公政府立各国之上。虽不干预各国内治,而有公兵公律以弹压各国,则亦类于德国联邦之制矣,但皆出于公举,无帝王耳。此联合之升平世之制也。 去国而世界合一之体:削除邦国号域,各建自主州郡而统一于公政府者,若美国、瑞士之制是也。公政府既立,国界日除,君名日去,渐而大地合一,诸国改为州郡,而州郡统于全地公政府,由公民公举议员及行政官以统之。各地设小政府,略如美、瑞。于是时,无邦国,无帝王,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是谓大同。此联合之太平世之制也。 联邦合一有六难:然联邦之事,欲于众邦中设一中央政府以统之,其事尤难。观美国诸州联合之始,而虬其亚州不允矣。国俗不同,利害殊科,皆不愿合,况强大之国,无事迫之,尤难联合。此国情难一者一也。 美自一千七百七十五年,十三州皆与盟,创成联合政府。是时内政听其独立自治,其开战、讲和、通商诸大事,凡关于联邦公共安利者,皆联合政府主之。然联合政府不能直辖国民也,苟非追于背英之情势不得不合一者,则联邦难成。观今中美诸小共和国亦无君主,而不能联为大邦可知也。若今各国并立,谁肯别开联合之大政府以辖治之。此公政府之万难开,其难二也。 且假联合政府已成也,而能使强大诸国受其范围,基址坚固,人心不散,其事尤难。盖诸国各具完全无限之权力,断不肯受人之范围。而国势私情,各有利害,大国利于开拓土地,商国利于独占利权,皆万万不肯受制于中央政府者,如美国初立宪法联合大政府之时,诸州尚多梗议,难于施行,其难三也。 夫国之大小不同,大国既恃其广土众民,不肯俯同于小国,小国亦各自主自立,不能少屈于大国,则选派议员之多寡,受用权利之同否,皆难一律。如美国创议联合政府之先,大州小州争论难定,其难四也。(今弭兵会争权利同等亦然。) 及议员既定,而法例所草,尚非一二议员允许所能行,又还听其各国立法院所公议,人多论杂,益难听从而画一之。如美国议院法例之初立,各州多不愿从。弥儿敦、佛郎克作报告,以十余年之力,极论联合之义,人心大感动,尚待再历两年,然后次第联成。然非有拒英之故,亦必不能成也。诸州且然,何况万国?其难五也。 又联合政府能结合坚固,行之数十年,而各国苟有利害不同,即复决裂。如美之以放奴一事,南北美大动兵戈,死人如麻,苟非北美之得胜,则分国久矣。合州且然,何况合国?其利害之各殊,尤为浩大,其难六也。 夫方今各国,平等对立,而欲骤期至美国、瑞士之界,固万无可得之势,不待言也。夫瑞士仅二十二乡,其联合至易至平,非天下所可学。即如美者,削去邦国而尽为自主之州郡,为联合已成之太平世也,不可以一蹴几也。盖必先为德国联邦之势,而后可望如美之渐削邦国也。夫自冬寒徂夏暑者,必经春之温和,乃能至焉;自平原以至山巅,必经山麓之攀跻,乃能登焉。德之联邦,亦非能骤至。故今者大势,必自联合弭兵,立公议会,而后可积渐至焉。大势所趋已见,合同之运已至,其始似甚难,其终必渐至于大同焉。 联邦自小联合始小吞灭始:联合之始,万国遽行联合乎?抑各为小联合而后大联合乎?则必自小联合始矣。小联合之体,其始两三国力量同等、利害同关之邦联之,其后全地大国,成无数联盟国之体以相持焉。今者国事权在公民,利害至明,非若古者战国时之权在君相也,又不能以一二人之言议,因一二人之利害而变易之也。故均力均势、相持相等,无有一国能为混一之势。即强大如俄,专制猛进,而民义既明,数十年内,不为民主共和,亦必成君主立宪之体矣。(吾作此在光绪十年,不二十年而俄立宪矣。) 夫政体既改民权,则并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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