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导言 法律不一定合法
一、“法律的形式”与“真正的法律”
二、法律不是创造的而是表述的
三、法律作为自由的肯定存在
四、对于思想来说没有法典
五、特权和私人利益不能立法
六、不合伦理之事的合法性问题
结语 从“法律治”通往“法治”
附录 “《莱茵报》政论文章”介绍及节选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