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纵时刻 - 第二十五章 雨夜杀手

作者: 马克斯·艾伦·科林斯6,318】字 目 录

·玛瑞尼的‘无罪’只是个法律宣判,不等于他实际无罪。”哈利那厌恶地冷冷地说,“我认为伯爵和他不道德的同伙德·威斯德勒,应受到人道主义的严厉的不留情面的批判。我很高兴地说,他们被驱逐是必然的……驱逐,或是坐牢更好,我们找到了四桶汽油,都带着皇家空军标记。”

“德·玛瑞尼也不是我欣赏的人物,但这不等于他是谋杀哈利先生的凶手。”

“你还想继续调查这个案件吗?”

“是。但是首先我希望有机会告诉你一些你不知道的证据,我现在可以开始吗?”

哈利那摆摆手,温和地表达了他的拒绝,说:“不。我只希望你写下一些东西,不用太正式,这不是正式的书面报告,只是一封给我的信,我可以在法官大人回来后和他共阅。”

“我明白了。没有公爵的照顾,我会失业的。”

“你很明智。当然,如果你真有如此强有力的证据,所有有良知的人都不会妨碍再度调查。你的‘事业’会更兴隆。”

我点点头,“很对。”

潘波顿少校一直在沉默,此刻却说:“如果有那么一天,我会尽全力与你合作的。”

我咧嘴笑笑,“贝克和麦尔岑没有让你对所有的美国侦探都失去信心,我真为此感到高兴。”

我们俩交换了一个心领神会的微笑,虽然算不上融洽,但这次会面比我设想的要强得多。

“周末我就写这封信,”我说,“星期一你会收到。”

哈利那站起来,伸出手,我握住了他的手,他说:“谢谢你,黑勒先生。日安。”

当天晚上我和高德弗雷·黑格斯及其夫人共进晚餐,他邀请我去拿騒的让格俱乐部和福特·蒙塔饭店休闲。一边是海洋,一边是泻湖,到处是芳香的热带花卉,浓郁的乡村风格式的建筑让人赏心悦目。棕榈树在俱乐部外招摇,女招待们穿着莎笼裙,绿色的桌子放在树荫下。我们正在享用自己动手取来的自助餐,有螃蟹、龙虾、新鲜水果、冰冻蔬菜,还有装在木罐中的不知名的美味食物。

“我真高兴我们的大律师这么热情地接待你,”在喝凉汤的当儿,黑格斯说,“有点儿令人吃惊。”

“这也告诉我们一件事。”

“什么事?”

“哈利那对弗来迪的恶感,不是因为他是否犯罪。”

“真是有意思的发现,那是因为什么呢?”

“当然是因为贝克和麦尔岑。问题是,谁指使他们这样做的呢?是温莎公爵,还是迈尔·兰斯基?”

“是公爵让他们来的。”

“那让我像傻子一样写这封信是什么意思呢?”

又开始了一个新的谜团!

黑格斯皱起眉,“至少你要明白你的处境。”

“我会的。”

黑格斯放下汤匙,热切地看着我说:“由于弗来迪被判无罪,我不再是这个案子的法定调查者了。”

“我意识到了。”

“但是,我要你知道你可以信任我,信任我所提供的消息。”

他笑了,我也报之以一笑,那晚剩下的时间里我们没再提那案子。我一直在品味让格俱乐部的特色朗姆酒加果汁。事实上,我有点儿喝过了量。

独自一人在香格里拉我的小屋里,我睡得很酣畅,尽管暴风猛烈地袭击着花园,鸟儿们烦躁不安地大叫着,我还是睡得很沉。

第二天,星期六,直到十点半我才走向大房子的厨房,弄了些雞蛋火腿。食物定额和短缺对香格里拉的储藏室和大厨房根本毫无影响,这个储藏室可谓藏品丰富。我独自坐在白色大厨房里的一张绿桌前,倾听暴风敲打着窗户。

我要写封信。我甚至在迪的办公室内找到一台打字机。可是我心绪很乱,写不下去,只听任自己的思想放风筝,我决定今天给自己放假。

丹尼尔开船送我到拿騒,我想拜访玛乔丽,但克制住了自己,没这么做。

形势还是老样子,尽管弗来迪已被宣布无罪,像南希说的,欧克斯夫人还是认为她女婿就是杀她丈夫的凶手。

另外,我又爱上了一个人,我的另一场夏日罗曼史……

我决定最好先不想欧克斯这件案子,于是我在沙威影院看了一场下午场的歌剧,卖我票的收银员是白蒂·罗伯特。我对所演的剧情毫无兴趣,只是和周围的几个书记员交谈了一番,他们要到星期一才发薪水。

当我回到海滨大道时,天空密布着乌云,几个很小的雨点打在我脸上。风很冷,迎风而行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行为。我用一只手抓紧了我那已显单薄的亚麻外套的领口,另一只手扣着草帽。雷声响彻天空,闪电划破了乌云。我坐在船边,在寒冷和恐惧中颤抖,骨头里都冻透了。

回到我那舒适的小屋里,我脱下精濕的衣服,洗了个热水澡,擦干身子后就爬上床,什么也没穿。我又加盖了一条毯子,好像冷风会钻进去似的。双层玻璃门和小窗户可怜地摇晃着,外面繁茂的枝叶下,歇斯底里的鸟儿们狂叫着,因为它们再也找不到庇护所了。雨像机关枪一样打在房顶上,打在窗上,倒和飓风一样呼啸的风很合拍。

我终于睡着了。不过那不是睡眠,可以说是一种折磨。在那个热带小岛上,陆地龟裂,螃蟹横行。我和我的战友们躲在壕沟里,日本人端着刺刀昂首走过,我们希望他们快点走过去,可是他们没有。他们看见我们了,他们用刺刀向我们刺来,我的战友们像肉串一样被叉在刺刀上,只有我还活着。他们被日本人用火烧着,那是像暴雨一样急烈的火焰。噢,那不是火焰,是血。

我躺在了血泊中……

我坐起来,喘着气,一个巨大的声音让我感觉到似乎一面水泥墙突然裂开了,我一下跌坐在地板上。

不过那不是水泥墙裂开的声音,那是雷声。我光着身子坐在地上,像克里斯蒂站在证人席上时一样,浑身是汗,觉得自己很傻。

我又爬回到床上,呼吸沉重急促,好像我是在暴风雨里跋涉似的。窗户颤颤发抖,棕榈在门外已被风吹得弯到不可思议的程度。

扔掉被我揉成一团的床单和毯子,我坐到沙发上,穿上短褲蜷曲着,好像我刚刚参加完一场长跑比赛,浑身脱力,眼睛失神地盯着墙壁。不时地,房间被闪电在瞬间照亮。被雨水打得起泡的房顶在我头顶保护着我,提醒我,尽管这就像是在热带丛林里,可毕竟不是。

我运用起了在圣伊丽莎白大学心理学课上学到的呼吸方法,才镇定了下来。我几乎又要睡着了,可我突然听见了钥匙在锁孔里转动的声音。

一时间我以为是迪提前结束了旅行。

一道闪电在天空划过,照亮了整个房间。两个男人走了进来,他们浑身淌着水,黑衣服都濕透了。这是两个膀大腰圆的男人,其中一个个子极高,都十分强壮魁梧。

站在前面的那个人戴着假发,像抹石灰似的紧扣在头上。他那眉头皱紧的拳击手特有的脸上,长着一双又小又烁烁发光的眼睛;他的鼻子是扁平的,长了一嘴络腮胡子,活脱脱像一个印加面具。

矮一点儿的人也极为精壮,他的眼睛像一把利刃,一道长长的刀疤把那张圆脸分为两半。

他们的大手里都拿着一杆大枪——可能是四五口径的自动步枪——一种能使子弹穿过人体的步枪。

他们就是我在巴尔的摩看见的,和兰斯基在一起的那两个保镖。

毫无疑问,他们是这风雨之夜的刺客。

所有这些都是我在闪电之间看见的,之后屋内又归于黑暗。

他们向我床边走去,在没有光线的情况下,卷做一堆的床单和毯子看似一个人。他们没见到在沙发上的我,在闪电之间只注意了床上。他们扣动了扳机,枪声带着黄色火焰闪动着。他们扫射着床垫、床单和毯子,弄出了一个个烧焦的、冒烟的小[dòng]。

我那支九毫米口径的手枪放在床头的衣箱中,离他们很近。我抓起一盏台灯向他们砸过去。台灯击中了小个子的后脑,他还以为这一击是来自他的同伙,叫喊一声,向他的同伴扑去。后者这时突然发现了我,立刻向我开枪,可是由于他的同伙妨碍,他只打碎了一块玻璃。

我冲向他们,一下把他们推到墙边。头昏眼花的圆脸小个子被我在太阳穴上打了一拳,反而清醒了,他恼怒地尖叫着,像一只被拔了毛的鹦鹉。他的同伙在他后面躲躲闪闪,想避开我,可以暗中向我射击或是抓住我。可是我抓住了小个子手中的枪,瞄准了大个子的脸,争斗之中虽没打中,却打掉了他的左耳,那只左耳掉下去,鲜血在墙上溅出一道红线。

他们都在叫喊,被我打倒的小个子很快就反应过来,扭住了我的胳膊。我跌倒在床上,滚到另一边,摔到了地下。从两侧分别射来的子弹贴着我头皮上方呼啸而过。

我跳起来回击,一个回合之后,我抢来的这该死的东西却没子弹了,我把它扔到一边。黑暗之中我揪住了他们中的一个,在他的头上乱挥重拳,杀猪一般的嚎叫响了起来。

我扔下他,想借助黑暗在硬木地板上悄悄爬向沙发,那里可以提供隐蔽,再跑到玻璃门那里,然后就可以逃离这两个该死的家伙了。没有枪,我只能这么做。

然而一个闪电却不适时地又照亮了屋内,我发现自己暴露无遗,像狗一样趴在地板上,光着身子。那个高个子就在我右边,他的眼睛睁得那么大,举着枪站在他掉耳朵流血的地方;小个子则站在玻璃门边,堵住了我的逃跑路线,他的眼睛里充满野性,手指弯曲着,就像一只动物的利爪,他的姿势就像一个穿着职业服装的相扑手。

我突然冲向他,毕竟他是没有武器的。我不能肯定是否是我们的打斗撞破了玻璃门,或是独耳人开枪打碎了那扇门,总之我们从破碎的玻璃片上滚到了暴风雨中。我被一些碎片割伤了,可是小个子在我身下更被扎得要死,这个被扎得浑身是洞的血淋淋的东西,没准死了。

我丢开他,雨打在我光着的身子上就像冰冷的子弹,可我还是不顾一切地飞快地跑进树林。

“该死的!”独耳人尖叫着,站在倒下去的同伴旁边,向我开枪。

我终于找到一棵大树,躲了起来,这棵树大得足以遮蔽风雨。闪电给夜晚的树林镀上了一层银光,似乎比白天还要明亮,借着这道亮光,我为自己找到了新的武器——椰子。

尽管风雨交加,我也能听见他噼噼啪啪上子弹的声音。我听见他的脚踩在被风雨吹落的树枝和叶子上,一步步向我走来。当他带着假发和那流血的耳朵笨拙地走过来时,我一下跳出去,用椰子砸在他额头上,这一下我倾尽了全力,我听见一声喀嚓的巨响,不过我不知道是他的头骨响,还是椰子响。可我还是为这个椰子惋借。我站在那里,雨点打在身上,赤躶得像个初生婴儿,站在这个昏迷的独耳人边,疯狂地大笑着。

我从他已放松的手指间取下了枪,也许我不这么做的话,他会爬起来抓住我的腿。我卸出子弹扔到他脸上,这三颗子弹的点缀使他的扁脸显得更加怪异,连印加人也想象不出。

我从他身边走开,跪倒在泥淖中,喘着气,我看起来一定像一个当地人要献给上帝的牺牲品。我又累又痛,低垂着头,把枪扔到濕地上,倾听天空的声音,任雨水冲洗着我。

那个家伙一动不动。

他的表情凝固了,像是在笑,也像是在哭。

可当我抬起头时,却突然看见了那个精壮的小个子。他的脸被划破了,血和泥混在一起,把脸弄得既肮脏又血红,十分可怖。他的衣服被雨和血濕透了,玻璃的碎片还扎在腿上。他手里拿着枪,站在我身后。

我知道枪里有子弹。

“你在祈祷吗,畜生?”他喊着,“你应该祈祷。”

他举起枪。我注视着黑洞洞的枪口,准备好他一发射,我就跳开。

枪声响起了,可他却一下顿住了,倒了下去。

子弹不是从他那支枪里射出的,而是来自于另一支枪。一道闪电划过天际,我看见小个子的双眼正中有一个黑洞,血流如注,刚流下就被雨水冲走,他像棵被砍断的树一样倒了下去,跌在雨水横流的树林里。我跳到了一旁。

在他身后,被我们打碎的玻璃门内的门廊上,站着一个又瘦又高的身影。在我跪着的地方看不出那是谁,只看到他穿着黑色高领套头衫和黑长褲,好像英国的肉博狙击手。

一道闪电使我看清了他棱角分明、十分清秀的脸庞。

“谢天谢地,”弗雷明说,“快进来避雨吧。”

他走向我,绕开那具被他杀死的尸体,扶着我,绕过碎玻璃,把我拽进房里。尽管风雨依旧,尽管门破了,窗户已被子弹打碎,可我们总算是在屋里。他给我围了一个毯子,说:“你会原谅我吗?”

我什么也没说,也不打算说什么。

他走进浴室,关上门。我听见他在里面剧烈地呕吐着。

他出来的时候,用毛巾擦着嘴,看上去很苦恼,“对不起。”

“你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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