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國不下楚。今竊聞大王之卒,武士二十萬,蒼頭二十萬,奮擊二十萬,廝徒十萬;車六百乘,騎五千匹;乃聽於羣臣之說,而欲臣事秦!故敝邑趙王使臣効愚計,奉明約,在大王之詔詔之。」魏王聽之。
蘇秦說齊王曰:「齊四塞之國,地方二千餘里,帶甲數十萬,粟如丘山。三軍之良,五家之兵,進如鋒矢,戰如雷霆,解如風雨,卽有軍役,未嘗倍泰山、絕清河、涉渤海者也。臨淄之中七萬戶,臣竊度之,不下戶三男子,不待發於遠縣,而臨淄之卒固已二十一萬矣。臨淄甚富而實,其民無不鬬雞、走狗、六博、闒鞠。臨淄之塗,車轂擊,人肩摩,連袵成帷,揮汗成雨。夫韓、魏之所以重畏秦者,為與秦接境壤也。兵出而相當,不十日而戰,勝存亡之機決矣。韓、魏戰而勝秦,則兵半折,四境不守;戰而不勝,則國已危亡隨其後;是故韓、魏之所以重與秦戰而輕為之臣也。今秦之攻齊則不然,倍韓、魏之地,過衞陽晉之道,經乎亢父之險,車不得方軌,騎不得比行,百人守險,千人不敢過也。秦雖欲深入則狼顧,恐韓、魏之議其後也,是故恫疑、虛喝、驕矜而不敢進,則秦之不能害齊亦明矣。夫不深料秦之無柰齊何,而欲西面而事之,是羣臣之計過也。今無臣事秦之名而有強國之寶,臣是故願大王少留意計之!」齊王許之。
乃西南說楚威王曰:「楚,天下之強國也,地方六千餘里,帶甲百萬,車千乘,騎萬匹,粟支十年,此霸王之資也。秦之所害莫如楚,楚強則秦弱,秦強則楚弱,其勢不兩立。故為大王計,莫如從親以孤秦。臣請令山東之國奉四時之獻,以承大王之明詔;委社稷,奉宗廟,練士厲兵,在大王之所用之。故從親則諸侯割地以事楚,衡合則楚割地以事秦,此兩策者相去遠矣,大王何居焉?」楚王亦許之。
於是蘇秦為從約長,幷相六國,北報趙,車騎輜重擬於王者。
齊威王薨,子宣王辟彊立;知成侯賣田忌,乃召而復之。
燕文公薨,子易王立。
衞成侯薨,子平侯立。
顯王三十七年(己丑、前三三二年)
秦惠王使犀首欺齊、魏,與共伐趙,以敗從約。趙肅侯讓蘇秦,蘇秦恐,請使燕,必報齊。蘇秦去趙而從約皆解。趙人決河水以灌齊、魏之師,齊、魏之師乃去。
魏以陰晉為和於秦,實華陰。
齊王伐燕,取十城;已而復歸之。
顯王三十九年(辛卯、前三三O年)
秦伐魏,圍焦、曲沃。魏入少梁、河西地於秦。
顯王四十年(壬辰、前三二九年)
秦伐魏,渡河,取汾陰、皮氏,拔焦。
楚威王薨,子懷王槐立。
宋公剔成之弟偃襲攻剔成;剔成奔齊,偃自立為君。
顯王四十一年(癸巳、前三二八年)
秦公子華、張儀帥師圍魏蒲陽,取之。張儀言於秦王,請以蒲陽復與魏,而使公子繇質於魏。儀因說魏王曰:「秦之遇魏甚厚,魏不可以無禮於秦。」魏因盡入上郡十五縣以謝焉。張儀歸而相秦。
顯王四十二年(甲午、前三二七年)
秦縣義渠,以其君為臣。
秦歸焦、曲沃於魏。
顯王四十三年(乙未、前三二六年)
趙肅侯薨,子武靈王立;置博聞師三人,左、右司過三人,先問先君貴臣肥義,加其秩。
顯王四十四年(丙申、前三二五年)
夏,四月,戊午,秦初稱王。
衞平侯薨,子嗣君立。衞有胥靡亡之魏,因為魏王之后治病。嗣君聞之,請以五十金買之。五反,魏不與,乃以左氏易之。左右諫曰:「夫以一都買一胥靡,可乎?」嗣君曰:「非子所知也!夫治無小,亂無大。法不立,誅不必,雖有十左氏,無益也。法立,誅必,失十左氏,無害也。」魏王聞之曰:「人主之欲,不聽之不祥。」因載而往,徒獻之。
顯王四十五年(丁酉、前三二四年)
秦張儀帥師伐魏,取陝。
蘇秦通於燕文公之夫人,易王知之。蘇秦恐,乃說易王曰:「臣居燕不能使燕重,而在齊則燕重。」易王許之。乃偽得罪於燕而奔齊,齊宣王以為客卿。蘇秦說齊王高宮室,大苑囿,以明得意,欲以敝齊而為燕。
顯王四十六年(戊戌、前三二三年)
秦張儀及齊、楚之相會齧桑。
韓、燕皆稱王。趙武靈王獨不肯,曰:「無其實,敢處其名乎!」令國人謂己曰君。
顯王四十七年(己亥、前三二二年)
秦張儀自齧桑還而免相,相魏。欲令魏先事秦而諸侯效之;魏王不聽。秦王伐魏,取曲沃、平周,復陰厚張儀益甚。
顯王四十八年(庚子、前三二一年)
王崩,子慎靚王定立。
燕易王薨,子噲立。
齊王封田嬰於薛,號曰靖郭君。靖郭君言於齊王曰:「五官之計,不可不日聽而數覽也。」王從之;已而厭之,悉以委靖郭君。靖郭君由是得專齊之權。
靖郭君欲城薛,客謂靖郭君曰:「君不聞海大魚乎?網不能止,鉤不能牽,蕩而失水,則螻蟻制焉。今夫齊,亦君之水也。君長有齊,奚以薛為!苟為失齊,雖隆薛之城到於天,庸足恃乎!」乃不果城。
靖郭君有子四十人,其賤妾之子曰文。文通儻饒智略,說靖郭君以散財養士。靖郭君使文主家待賓客,賓客爭譽其美,皆請靖郭君以文為嗣。靖郭君卒,文嗣為薛公,號曰孟嘗君。孟嘗君招致諸侯遊士及有罪亡人,皆舍業厚遇之,存救其親戚,食客常數千人,各自以為孟嘗君親己,由是孟嘗君之名重天下。
臣光曰:君子之養士,以為民也。易曰:「聖人養賢,以及萬民。」夫賢者,其德足以敦化正俗,其才足以頓綱振紀,其明足以燭微慮遠,其強足以結仁固義;大則利天下,小則利一國。是以君子豐祿以富之,隆爵以尊之;養一人而及萬人者,養賢之道也。今孟嘗君之養士也,不恤智愚,不擇臧否,盜其君之祿,以立私黨,張虛譽,上以侮其君,下以蠹其民,是姦人之雄也,烏足尚哉!書曰:「受為天下逋逃主、萃淵藪。」此之謂也。
孟嘗君聘於楚,楚王遺之象牀。登徒直送之,不欲行,謂孟嘗君門人公孫戌曰:「象牀之直千金,苟傷之毫髮,則賣妻子不足償也。足下能使僕無行者,有先人之寶劍,願獻之。」公孫戌許諾,入見孟嘗君曰:「小國所以皆致相印於君者,以君能振達貧窮,存亡繼絕,故莫不悅君之義,慕君之廉也。今始至楚而受象牀,則未至之國將何以待君哉!」孟嘗君曰:「善。」遂不受。公孫戌趨去,未至中閨,孟嘗君召而反之,曰:「子何足之高,志之揚也?」公孫戌以實對。孟嘗君乃書門版曰:「有能揚文之名,止文之過,私得寶於外者,疾入諫!」
臣光曰:孟嘗君可謂能用諫矣。苟其言之善也,雖懷詐諼之心,猶將用之,況盡忠無私以事其上乎!詩云:「采葑采菲,無以下體。」孟嘗君有焉。
韓宣惠王欲兩用公仲、公叔為政,問於繆留。對曰:「不可。晉用六卿而國分;齊簡公用陳成子及闞止而見殺;魏用犀首、張儀而西河之外亡。今君兩用之,其多力者內樹黨,其寡力者藉外權。羣臣有內樹黨以驕主,有外為交以削地,君之國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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