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 - 卷三 周紀三

作者: 司馬光 主編6,714】字 目 录

起重光赤奮若(辛丑),盡昭陽大淵獻(癸亥),凡二十有三年。

慎靚王元年(辛丑、前三二O年)

衞更貶號曰君。

慎靚王二年(壬寅,前三一九年)

秦伐韓,取鄢。

魏惠王薨,子襄王立。孟子入見而出,語人曰:「望之不似人君,就之而不見所畏焉。卒然問曰:『天下惡乎定?』吾對曰:『定于一。』『孰能一之?』對曰:『不嗜殺人者能一之。』『孰能與之?』對曰:『天下莫不與也。王知夫苗乎?七八月之間旱,則苗槁矣。天油然作雲,沛然下雨,則苗浡然興之矣。其如是,孰能禦之!』」

慎靚王三年(癸卯、前三一八年)

楚、趙、魏、韓、燕同伐秦,攻函谷關。秦人出兵逆之,五國之師皆敗走。

宋初稱王。

慎靚王四年(甲辰、前三一七年)

秦敗韓師于脩魚,斬首八萬級,虜其將〈魚叟〉、申差于濁澤。諸侯振恐。

齊大夫與蘇秦爭寵,使人刺秦,殺之。

張儀說魏襄王曰:「梁地方不至千里,卒不過三十萬,地四平,無名山大川之限,卒戍楚、韓、齊、趙之境,守亭、障者不過十萬,梁之地勢固戰場也。夫諸侯之約從,盟於洹水之上,結為兄弟以相堅也。今親兄弟同父母,尚有爭錢財相殺傷,而欲恃反覆蘇秦之餘謀,其不可成亦明矣。大王不事秦,秦下兵攻河外,據卷衍、酸棗,劫衞,取陽晉,則趙不南,趙不南則梁不北,梁不北則從道絕,從道絕則大王之國欲毋危不可得也。故願大王審定計議,且賜骸骨。」魏王乃倍從約,而因儀以請成于秦。張儀歸,復相秦。

魯景公薨,子平公旅立。

慎靚王五年(乙巳、前三一六年)

巴、蜀相攻擊,俱告急於秦。秦惠王欲伐蜀。以為道險陿難至,而韓又來侵,猶豫未能決。司馬錯請伐蜀。張儀曰:「不如伐韓。」王曰:「請聞其說。」儀曰:「親魏,善楚,下兵三川,攻新城、宜陽,以臨二周之郊,據九鼎,按圖籍,挾天子以令於天下,天下莫敢不聽,此王業也。臣聞爭名者於朝,爭利者於市。今三川、周室,天下之朝市也,而王不爭焉,顧爭於戎翟,去王業遠矣。」司馬錯曰:「不然。臣聞欲富國者務廣其地,欲強兵者務富其民,欲王者務博其德:三資者備而王隨之矣。今王地小民貧,故臣願先從事於易。夫蜀,西僻之國而戎翟之長也,有桀、紂之亂;以秦攻之,譬如使豺狼逐羣羊;得其地足以廣國,取其財足以富民,繕兵不傷衆而彼已服焉。拔一國而天下不以為暴,利盡四海而天下不以為貪,是我一舉而名實附也,而又有禁暴止亂之名。今攻韓,劫天子,惡名也,而未必利也;又有不義之名,而攻天下所不欲,危矣。臣請論其故:周,天下之宗室也。齊,韓之與國也。周自知失九鼎,韓自知亡三川,將二國幷力合謀,以因乎齊、趙而求解乎楚、魏,以鼎與楚,以地與魏,王弗能止也。此臣之所謂危也。不如伐蜀完。」王從錯計,起兵伐蜀;十月取之。貶蜀王,更號為侯;而使陳莊相蜀。蜀旣屬秦,秦以益強,富厚,輕諸侯。

蘇秦旣死,秦弟代、厲亦以遊說顯於諸侯。燕相子之與蘇代婚,欲得燕權。蘇代使於齊而還,燕王噲問曰:「齊王其霸乎?」對曰:「不能。」王曰:「何故?」對曰:「不信其臣。」於是燕王專任子之。鹿毛壽謂燕王曰:「人之謂堯賢者,以其能讓天下也。今王以國讓子之,是王與堯同名也。」燕王因屬國於子之,子之大重。或曰:「禹薦益而以啟人為吏,及老而以啟為不足任天下,傳之於益。啟與交黨攻益,奪之,天下謂禹名傳天下於益而實令啟自取之。今王言屬國於子之而吏無非太子人者,是名屬子之而實太子用事也。」王因收印綬,自三百石吏已上而效之子之。子之南面行王事,而噲老,不聽政,顧為臣,國事皆決於子之。

慎靚王六年(丙午、前三一五年)

王崩,子赧王延立。

赧王元年(丁未、前三一四年)

秦人侵義渠,得二十五城。

魏人叛秦。秦人伐魏,取曲沃而歸其人。又敗韓於岸門,韓太子倉入質于秦以和。

燕子之為王三年,國內大亂。將軍市被與太子平謀攻子之。齊王令人謂太子曰:「寡人聞太子將飭君臣之義,明父子之位,寡人之國唯太子所以令之。」太子因要黨聚衆,使市被攻子之,不克。市被反攻太子。搆難數月,死者數萬人,百姓恫恐。齊王令章子將五都之兵,因北地之衆以伐燕。燕士卒不戰,城門不閉。齊人取子之,醢之,遂殺燕王噲。

齊王問孟子曰:「或謂寡人勿取燕,或謂寡人取之。以萬乘之國伐萬乘之國,五旬而舉之,人力不至於此;不取,必有天殃。取之何如?」孟子對曰:「取之而燕民悅則取之,古之人有行之者,武王是也。取之而燕民不悅則勿取,古之人有行之者,文王是也。以萬乘之國伐萬乘之國,簞食壺漿以迎王師,豈有他哉?避水火也。如水益深,如火益熱,亦運而已矣!」

諸侯將謀救燕。齊王謂孟子曰:「諸侯多謀伐寡人者,何以待之?」對曰:「臣聞七十里為政於天下者,湯是也;未聞以千里畏人者也。書曰:『徯我后,后來其蘇。』今燕虐其民,王往而征之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 上一页 1 23下一页末页共3页/6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