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 - 卷三 周紀三

作者: 司馬光 主編6,714】字 目 录

任職用事。武王薨,諸弟爭立,唯魏冉力能立昭王。昭王卽位,以魏冉為將軍,衞咸陽。是歲,庶長壯及大臣、諸公子謀作亂,魏冉誅之;及惠文后皆不得良死,悼武王后出居于魏,王兄弟不善者,魏冉皆滅之。王少,宣太后自治事,任魏冉為政,威震秦國。

赧王十一年(丁巳、前三O四年)

秦王、楚王盟于黃棘;秦復與楚上庸。

赧王十二年(戊午、前三O三年)

彗星見。

秦取魏蒲阪、晉陽、封陵;又取韓武遂。

齊、韓、魏以楚負其從親,合兵伐楚。楚王使太子橫為質於秦以請救。秦客卿通將兵救楚,三國引兵去。

赧王十三年(己未、前三O二年)

秦王、魏王、韓太子嬰會于臨晉,韓太子至咸陽而歸;秦復與魏蒲阪。

秦大夫有私與楚太子鬬者,太子殺之,亡歸。

赧王十四年(庚申、前三O一年)

日有食之,旣。

秦人取韓穰。

蜀守煇叛秦,秦司馬錯往誅之。

秦庶長奐會韓、魏、齊兵伐楚,敗其師於重丘,殺其將唐昩;遂取重丘。

趙王伐中山,中山君奔齊。

赧王十五年(辛酉、前三OO年)

秦涇陽君為質於齊。

秦華陽君伐楚,大破楚師,斬首三萬,殺其將景缺,取楚襄城。楚王恐,使太子為質於齊以請平。

秦樗里疾卒,以趙人樓緩為丞相。

趙武靈王愛少子何,欲及其生而立之。

赧王十六年(壬戌、前二九九年)

五月戊申,大朝東宮,傳國於何。王廟見禮畢,出臨朝,大夫悉為臣。肥義為相國,幷傅王。武靈王自號「主父」。主父欲使子治國,身胡服,將士大夫西北略胡地。將自雲中、九原南襲咸陽,於是詐自為使者,入秦,欲以觀秦地形及秦王之為人。秦王不知,已而怪其狀甚偉,非人臣之度,使人逐之;主父行已脫關矣,審問之,乃主父也。秦人大驚。

齊王、魏王會于韓。

秦人伐楚,取八城。秦王遺楚王書曰:「始寡人與王約為兄弟,盟于黃棘,太子入質,至驩也。太子陵殺寡人之重臣,不謝而亡去。寡人誠不勝怒,使兵侵君王之邊。今聞君王乃令太子質於齊以求平。寡人與楚接境,婚姻相親;而今秦、楚不驩,則無以令諸侯。寡人願與君王會武關,面相約,結盟而去,寡人之願也!」

楚王患之,欲往恐見欺,欲不往恐秦益怒。昭睢曰:「毋行而發兵自守耳!秦,虎狼也,有幷諸侯之心,不可信也!」懷王之子蘭勸王行,王乃入秦。秦王令一將軍詐為王,伏兵武關,楚王至則閉關劫之,與俱西,至咸陽,朝章臺,如藩臣禮,要以割巫、黔中郡。楚王欲盟,秦王欲先得地。楚王怒曰:「秦詐我,而又強要我以地!」因不復許。秦人留之。

楚大臣患之,乃相與謀曰:「吾王在秦不得還,要以割地,而太子為質於齊;齊、秦合謀,則楚無國矣。」欲立王子之在國者。昭睢曰:「王與太子俱困於諸侯,今又倍王命而立其庶子,不宜!」乃詐赴於齊。齊湣王召羣臣謀之,或曰:「不若留太子以求楚之淮北。」齊相曰:「不可!郢中立王,是吾抱空質而行不義於天下也。」其人曰:「不然,郢中立王,因與其新王市曰:『予我下東國,吾為王殺太子。不然,將與三國共立之。』」齊王卒用其相計而歸楚太子。楚人立之。

秦王聞孟嘗君之賢,使涇陽君為質於齊以請。孟嘗君來入秦,秦王以為丞相。

赧王十七年(癸亥、前二九八年)

或謂秦王曰:「孟嘗君相秦,必先齊而後秦;秦其危哉!」秦王乃以樓緩為相,囚孟嘗君,欲殺之。孟嘗君使人求解於秦王幸姬,姬曰:「願得君狐白裘。」孟嘗君有狐白裘,已獻之秦王,無以應姬求。客有善為狗盜者,入秦藏中,盜狐白裘以獻姬。姬乃為之言於王而遣之。王後悔,使追之。孟嘗君至關,關法,雞鳴而出客。時尚蚤,追者將至,客有善為雞鳴者,野雞聞之皆鳴。孟嘗君乃得脫歸。

楚人告于秦曰:「賴社稷神靈,國有王矣!」秦王怒,發兵出武關擊楚,斬首五萬,取十六城。

趙王封其弟為平原君。平原君好士,食客嘗數千人。有公孫龍者,善為堅白同異之辯,平原君客之。孔穿自魯適趙,與公孫龍論臧三耳,龍甚辯析。子高弗應,俄而辭出,明日復見平原君。平原君曰:「疇昔公孫之言信辯也,先生以為何如?」對曰:「然。幾能令臧三耳矣。雖然,實難!僕願得又問於君:今謂三耳甚難而實非也,謂兩耳甚易而實是也,不知君將從易而是者乎,其亦從難而非者乎?」平原君無以應。明日,謂公孫龍曰:「公無復與孔子高辯事也!其人理勝於辭;公辭勝於理,終必受詘。」

鄒衍過趙,平原君使與公孫龍論白馬非馬之說。鄒子曰:「不可。夫辯者,別殊類使不相害,序異端使不相亂。抒意通指,明其所謂,使人與知焉,不務相迷也。故勝者不失其所守,不勝者得其所求。若是,故辯可為也。及至煩文以相假,飾辭以相惇,巧譬以相移,引人使不得及其意,如此害大道。夫繳紉爭言而競後息,不能無害君子,衍不為也。」座皆稱善。公孫龍由是遂絀。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3 下一页 末页 共3页/6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