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注疏 - 卷十七·阳货第十七

作者: 何晏7,640】字 目 录

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於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於其父母乎!”

[疏]“宰我”至“母乎”。

○正义曰:此章论三年丧礼也。“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者,《礼·丧服》为至亲者三年。宰我嫌其期月大远,故问於夫子曰:“三年之丧,期已久矣乎?”“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者,此宰我又说丧不可三年之义也。言礼检人迹,乐和人心,君子不可斯须去身。惟在丧则皆不为也。不为既久,故礼坏而乐崩也。“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者,宰我又言,三年之丧,一期为足之意也。夫人之变迁,本依天道。一期之间,则旧谷已没,新谷已成。钻木出火谓之燧。言钻燧者又已改变出火之木。天道万物既已改新,则人情亦宜从旧,故丧礼但一期而除,亦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於女安乎”者,孔子见宰我言至亲之丧,欲以期断,故问之。言礼为父母之丧,既殡,食粥,居倚庐,斩衰三年。期而小祥,食菜果,居垩室,练冠縓缘,要絰不除。今女既期之後,食稻衣锦,於女之心,得安否乎?“曰:安”者,宰我言,既期除丧,即食稻衣锦,其心安也。“女安,则为之”者,孔子言,女心安,则自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者,孔子又为说不可安之礼。旨,美也。言君子之居丧也疾,即饮酒食肉,虽食美味,不以为甘,虽闻乐声,不以为乐,寝苫枕块,居处不求安也。故不为食稻衣锦之事。今女既心安,则任自为之。责其无仁恩於亲,故再言“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者,予,宰我名。宰我方当愚执,夫子不欲面斥其过,故宰我既问而出去,孔子对二三子言曰:夫宰予不仁於父母也!凡人子生未三岁,常为父母所怀抱,既三年,然後免离父母之怀。是以圣人制丧礼,为父母三年。“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者,通,达也。谓上自天子,下达庶人,皆为父母三年,故曰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於其父母乎”者,为父母爱己,故丧三年。今予也不欲行三年之服,是有三年之恩爱於父母乎?

○注“马曰”至“火也”。

○正义曰:云“《周礼·月令》有更火之文”者,《周书》,孔子所删《尚书》百篇之馀也,晋成康中得之汲冢,有《月令》篇,其辞今亡。案《周礼》“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郑玄注云:“行犹用也。变犹易也。”郑司农说以《鄹子》曰:“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枣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其文与此正同。释者云:“榆柳青故春用之,枣杏赤故夏用之,桑柘黄故季夏用之,柞楢白故秋用之,槐檀黑故冬用之。”

○注“孔曰:自天子达於庶人”。

○正义曰:《礼记·三年问》云:“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郑玄云:“达,谓自天子至於庶人。”《丧服四制》曰:“此丧之所以三年,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得不及。”《檀弓》曰:“先王制礼也,过之者俯而就之,不至焉者跂而及之也。”圣人虽以三年为文,其实二十五月而毕,若驷之过隙,然而遂之,则是无穷也,故先王为之立中制节,壹使足以成文理则释之矣。《丧服四制》曰:“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恩之杀也。”故孔子云:“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达丧也。”所以丧必三年为制也。

○注“孔曰”至“爱乎”。

○正义曰: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者,《小雅·蓼莪》文。郑笺云:“之犹是也。我欲报父母是德,昊天乎,我心无极。”云“予也有三年之爱乎”者,言宰予不欲服丧三年,是无三年之爱也。缪协云:“尔时礼坏乐崩,三年不行。宰我大惧其往,以为圣人无微旨以戒将来,故假时人之谓,启愤於夫子,义在屈己以明道也。”

子曰:“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不有博奕者乎?为之,犹贤乎已。”

[疏]“子曰”至“乎已”。

○正义曰:此章疾人之不学也。“子曰: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者,言人饱食终日,於善道无所用心,则难以为处矣哉。“不有博奕者乎?为之,犹贤乎已”者,贤,胜也。已,止也。博,《说文》作簙,扃戏也,六箸十二棋也。古者乌胄作簙。围棋谓之奕。《说文》弈从廾,言竦两手而执之。棋者所执之子,以子围而相杀,故谓之围棋。围棋称弈者,又取其落弈之义也。夫子为其饱食终日,无所据乐,善生淫欲,故教之曰:“不有博弈之戏者乎?若其为之,犹胜乎止也。”欲令据此为乐,则不生淫欲也。

子路曰:“君子尚勇乎?”子曰:“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

[疏]“子路”至“为盗”。

○正义曰:此章抑子路也。“子路曰:君子尚勇乎”者,子路有勇,意谓勇可崇尚,故问於夫子曰:“君子当尚勇乎?“子曰:君子义以为上”者,言君子不尚勇而上义也。上即尚也。“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者,君子指在位者,合宜为义。言在位之人,有勇而无义,则为乱逆。在下小人,有勇而无义,则为盗贼。

子贡曰:“君子亦有恶乎?”子曰:“有恶:恶称人之恶者,恶居下流而讪上者,恶勇而无礼者,恶果敢而窒者。”曰:“赐也亦有恶乎?”“恶徼以为知者,恶不孙以为勇者,恶讦以为直者。”

[疏]“子贡”至“直者”。

○正义曰:此章论人有恶行可憎恶也。“子贡曰:君子亦有恶乎”者,君子谓夫子也。子贡问:夫子之意亦有憎恶者乎?“子曰:有恶”者,答言有所憎恶也。“恶称人之恶”者,谓好称说人之恶,所以恶之。“恶居下流而讪上”者,讪,谤毁也。谓人居下位而谤毁在上,所以恶之也。“恶勇而无礼”者,勇而无礼义为乱,所以恶之也。“恶果敢而窒”者,窒,谓窒塞。谓好为果敢,窒塞人之善道,所以恶之也。“曰:赐也亦有恶乎”者,子贡言,赐也亦有所憎恶也。“恶徼以为知”者,徼,抄也。礼“毋抄说”,若抄人之意,以为己有,所以恶之。“恶不孙以为勇”者,孙,顺也。君子义以为勇。若以不顺为勇者,亦可恶也。“恶讦以为直”者,讦,谓攻发人之阴私也。人之为直,当自直。己若攻发他人阴私之事,以成已之直者,亦可恶也。

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

[疏]“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

○正义曰:此章言女子与小人皆无正性,难畜养。所以难养者,以其亲近之则多不孙顺,疏远之则好生怨恨。此言女子,举其大率耳。若其禀性贤明,若文母之类,则非所论也。

子曰:“年四十而见恶焉,其终也已。”

[疏]“子曰:年四十而见恶焉,其终也已”。

○正义曰:此章言人年四十犹为恶行,而见憎恶於人者,则是其终无善行也已。以其年在不惑,而犹为人所恶,必不能追改故也。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3 下一页 末页 共3页/6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