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雹。
秋七月辛卯,趙王乾薨。
野王山上有死龍。
荊州刺史度尚擊零陵、桂陽盜賊及蠻夷,大破平之。
冬十月壬寅,南巡狩。庚申,幸章陵,祠舊宅,遂有事于園廟,賜守令以下各有差。戊辰,幸雲夢,臨漢水;還,幸新野,祠湖陽、新野公主、魯哀王、壽張敬侯廟。〔一〕
護羌校尉段熲擊當煎羌,破之。
十二月辛丑,車駕還宮。
八年春正月,遣中常侍左悺之苦縣,祠老子。〔一〕
勃海王悝謀反,降為(癭)〔廮〕陶王。〔一〕
丙申晦,日有食之。詔公、卿、校尉舉賢良方正。
〔二月〕己酉,南宮嘉德署黃龍見。千秋萬歲殿火。
太僕左稱有罪自殺。
癸亥,皇后鄧氏廢。河南尹鄧萬世、〔一〕虎賁中郎將鄧會下獄死。〔二〕
護羌校尉段熲擊罕姐羌,破之。
三月辛巳,大赦天下。
夏四月甲寅,安陵園寢火。〔一〕
丁巳,壞郡國諸房祀。〔一〕
濟陰、東郡、濟北河水清。
五月壬申,罷太山都尉官。〔一〕丙戌,太尉楊秉薨。
〔六月〕丙辰,緱氏地裂。
桂陽胡蘭、朱蓋等復反,攻沒郡縣,轉寇零陵,零陵太守陳球拒之;遣中郎將度尚、長沙太守抗徐等擊蘭、蓋,大破斬之。〔一〕蒼梧太守張敘為賊所執,又桂陽太守任胤背敵畏儒,皆棄市。
閏月甲午,南宮長秋和歡殿後鉤楯、掖庭、朔平署火。〔一〕
六月,段熲擊當煎羌於湟中,大破之。〔一〕
秋七月,太中大夫陳蕃為太尉。
八月戊辰,初令郡國有田者畝斂稅錢。〔一〕
九月丁未,京師地震。
冬十月,司空周景免,太常劉茂為司空。〔一〕
辛巳,立貴人竇氏為皇后。
勃海妖賊蓋登等〔一〕稱「太上皇帝」,有玉印、珪、璧、鐵券,相署置,皆伏誅。〔二〕
十一月壬子,德陽殿西閤、黃門北寺火,延及廣義、神虎門,燒殺人。〔一〕
使中常侍管霸之苦縣,祠老子。
九年春正月辛(亥)〔卯〕朔,日有食之。詔公、卿、校尉、郡國舉至孝。
沛國戴異得黃金印,無文字,遂與廣陵人龍尚等共祭井,作符書,稱「太上皇」,伏誅。〔一〕
己酉,詔曰:「比歲不登,民多飢窮,又有水旱疾疫之困。盜賊徵發,南州尤甚。〔一〕災異日食,譴告累至。政亂在予,仍獲咎徵。其令大司農絕今歲調度徵求,及前年所調未畢者,勿復收責。其災旱盜賊之郡,勿收租,餘郡悉半入。」
三月癸巳,京師有火光轉行,人相驚譟。
司隸、豫州飢死者什四五,至有滅戶者,遣三府掾賑稟之。
陳留太守韋毅坐臧自殺。
夏四月,濟陰、東郡、濟北、平原河水清。
司徒許栩免。五月,太常胡廣為司徒。
六月,南匈奴及烏桓、鮮卑寇緣邊九郡。
秋七月,沈氐羌寇武威、張掖。詔舉武猛,三公各二人,卿、校尉各一人。
太尉陳蕃免。
庚午,祠黃、老於濯龍宮。
遣使匈奴中郎將張奐擊南匈奴、烏桓、鮮卑。
九月,光祿勳周景為太尉。
南陽太守成瑨、太原太守劉質,並以譖棄市。〔一〕
司空劉茂免。
大秦國王遣使奉獻。〔一〕
冬十二月,洛城傍竹柏枯傷。
光祿勳汝南宣酆為司空。〔一〕
南匈奴、烏桓率眾詣張奐降。
司隸校尉李膺等二百餘人受誣為黨人,並坐下獄,書名王府〔一〕。
永康元年春正月,先零羌寇三輔,中郎將張奐破平之。當煎羌寇武威,護羌校尉段熲追擊於鸞鳥,大破之。〔一〕西羌悉平。
夫餘王寇玄菟,太守公孫域與戰,破之。
夏四月,先零羌寇三輔。
五月丙申,京師及上黨地裂。
廬江賊起,寇郡界。
壬子晦,日有食之。詔公、卿、校尉舉賢良方正。
六月庚申,大赦天下,悉除黨錮,改元永康。〔一〕
丙寅,阜陵王統薨。
秋八月,魏郡言嘉禾生,甘露降。巴郡言黃龍見。〔一〕
六州大水,勃海海溢。詔州郡賜溺死者七歲以上錢,人二千;一家皆被害者,悉為收斂;其亡失穀食,稟人三斛。
冬十月,先零羌寇三輔,使匈奴中郎將張奐擊破之。
十一月,西河言白菟見。
十二月壬申,復(癭)〔廮〕陶王悝為勃海王。
丁丑,帝崩于德陽前殿,年三十六。戊寅,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臨朝。
是歲,復博陵、河閒二郡,比豐、沛。
論曰:前史稱桓帝好音樂,善琴笙。〔一〕飾芳林而考濯龍之宮,〔二〕設華蓋以祠浮圖、老子,〔三〕斯將所謂「聽於神」乎〔四〕!及誅梁冀,奮威怒,天下猶企其休息。而五邪嗣虐,流衍四方。〔五〕自非忠賢力爭,屢折姦鋒,〔六〕雖願依斟流彘,亦不可得已。〔七〕
贊曰:桓自宗支,越躋天祿。〔一〕政移五倖,刑淫三獄。〔二〕傾宮雖積,皇身靡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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