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寰宇记 - 第5部分

作者: 乐史38,861】字 目 录

君招魂葬处,时人呼为元姬冢,亦名圣母陵。

景城县。北七十二里,旧十三乡,今五乡。汉旧县,属渤海郡。后汉省。后魏延昌二年,自今县南二十里徙成平县来理之。隋开皇十八年,改成平为景城,复汉旧名也。唐大中之后,割属瀛州。建成故城,在今县东南三十里,汉为县,后汉省,城尚存。成平故城:汉县在今县南二十里成平故城是也。后汉属河间国,徙理景城,因而荒废。

莫州。文安郡,今理鄚县。其地歴代所属与瀛州同。汉,鄚县。后魏孝昌三年,移理阿陵城。周武宣政元年,复还今理。唐景云二年,于县置鄚州,割瀛州之鄚、任丘、文安、清苑、幽州之归义等五县属焉。其年,归义复还幽州。开元三十年,以鄚字类郑改为莫字。天寳元年,改为文安郡。干元元年,复为莫州。

元领县六,今三:鄚县。任丘。长丰。

二县割出:文安。割入霸州。清苑。割入保州。

一县废:唐兴。并入鄚县。

州境:东西八十里,南北六十里。

四至八到:东至东京一千一百里。西南至西京一千四百四十五里。南取瀛州路至长安二千二百九十五里。东至大海二百八十里。西至易州界雾山一百七十里。南至瀛州一百八里。北至涿州一百六十里。又北至幽州二百八十里。东南至沧州二百六十里。西南至定州二百五十里。西北至易州一百九十里。东北至平州八百里。

戸:唐开元戸:五万三千四百。皇朝戸:主,四千五百三十,客,六百五十

风俗:同幽州。

土产:苁蓉。人参。贡绢。

鄚县,旧十六乡,今三乡。本汉旧县,属涿郡。后汉属河间国。唐于此立郡。《史记》云:“扁鹊,此地人也。”滹沱水,东流经县南二里,至莫州金口分界,东北流入文安县界。易水,在县北二十里,东入文安县界,合滹沱水。掘鲤淀,在县西二十里,俗名掘柳淀。左太冲《魏都赋》云:“掘鲤之淀,盖节之渊。”易京城,《郡国志》云:“城在鄚县西北三十里。后汉末,公孙瓒筑京以自固,围壍十二里,以铁为门,诸将家家作楼,楼以千计,并高五六丈,寻为袁绍所攻,其楼皆陷没。”蔺相如冢,在涿鹿山东,即属郡界也。涿水出焉,东入海,昔黄帝战蚩尤于此山。韩婴冢,《舆地志》云:“韩婴,燕人,汉为常山太傅,作《诗内外传》。”濡水,在县西二十里,向东合易水。《左传》:“齐侯伐北燕,盟于濡上。”即此是也,与易水合 。废鄚县城,在县东北三里。邢子颙《三郡记》云:“颛顼所造。”高郭故城,在县西南二十六里。《汉书》:“宣帝封河间献王子瞌为高郭侯。”此城是也。滹沱河,经高郭城南面,东流过后称裹角城,以水裹其角而过。闾丘台,在县南十六里。《汉书》:“闾丘寿王,涿郡高阳人也。” 《耆老传》云,此台是闾丘寿王读书之处。废唐兴县,在县西北五十里。本汉高阳县地,旧名葛城乡,一名依城。唐如意元年,析河间县,置武昌县,隶瀛州,至神龙初,改为唐兴县。景云二年,改为鄚州。石晋改为宜州县,后复旧。周显德六年,并入鄚县。

任丘县。南四十三里,旧十九乡,今四乡。本汉鄚县地,属涿郡。隋初,废。至开皇十六年,又置。大业末,又废。唐武德五年,置复旧名,属瀛州。景云中,自瀛州隶莫州。狐狸淀,在县西北二十里。《水经注》云:“鄚县东南隅,水有狐狸淀,俗亦谓之掘鲤淀。非也,按淀中有蒲柳,多葭苇。” 滱水枯渎,在县西一里。故阿陵,在县东北二十里阿陵故城是。后汉省。后魏曾徙鄚县理此。周武帝宣政元年,废。神臼,邢子颙《三郡记》云:“县南三十里有一石臼,受物一石二斗,昔有沙门移之至寺 ,经宿血满其中,乃移旧处,复净如人扫。”今见存。任丘古城,在县南二十六里。《三郡记》:“汉元始二年,巡检海使中郎将任丘筑此城以防海寇,即以为名。至后汉桓帝崩,无子,太后使校尉窦武诣河间迎灵帝,乃居此城,群臣至此朝谒,又谓之谒城。”

长丰县。东六十里,旧十乡,今四乡。本秦汉之利丰县也。高齐天保中,遂废。至唐开元十年,于文安南三十里复立利丰县,又以县北有长丰渠,遂改名曰长丰,仍析文安、任丘之二县以实之,今理所是也。长丰渠,自县西南从瀛州束城县界入城,西北与古漕河合。

太平寰宇记卷六十七

河北道十六

易州 雄州 霸州

易州

易州。上谷郡,今理易县。《禹贡》冀州之域,星分尾宿一度。虞舜分易州,又为并州之地。《周官?职方氏》:“正北曰并州,其浸涞易。”按春秋时,分属燕赵。《汉书?地理志》云:“燕南得涿郡之易、容城、范阳、北新城、故安。”又《续汉书?地理志》:“赵分晋,得中山,秦并天下,是为上谷郡地。”汉置涿郡,今州即汉涿郡之故安县也。晋为范阳国。后魏又为上谷郡。隋开皇元年,自今遂城所理英雄城移南营州,居燕之侯台,仍改名为易州,取州南易水为名。炀帝初,州废,复为上谷郡,遥取汉上谷以为名。唐武德四年,讨平窦建德,改为易州,领易、涞水、永乐、遂城、遒五县。五年,割遒县,置北义州,州废,仍以遒来属。开元二十三年,分置五回、楼亭、板城三县。天寳元年,改为上谷郡。干元元年,复为易州。

元领县八,今二:易县。满城。二县割出:容城。入雄州。遂城。建威虏军。

四县废:涞水。入易县。五回。同上。楼亭。旧废。板城。旧废。

州境:东西二百里,南北三百九十五里。

四至八到:西南至东京一千四百四十六里。西南至西京一千四百七十五里。西南至长安二千三百三十五里。东至幽州二百一十四里。南至莫州一百八十里。西至蔚州飞狐县东界一百四十里。北至妫州怀戎县南界废故城镇二百里。西南至定州北平县界一百四十七里。西北至蔚州取飞狐路三百六十里。东北至幽州良乡县界八十里。

戸:唐开元戸:四万四千三十五。皇朝管主客户二千六百四十三。

风俗:同幽州。

人物:祖纳,字士言,范阳遒人,能清言,有名理,为光禄大夫,门施行马。祖逖,字士雅,纳弟也,与刘琨俱为司州主簿,夜闻荒鸡鸣,蹴琨曰:“此非恶声也。”二人并有英气,每语时事,辄中宵起坐,逖北征济江,中流击楫曰:“祖逖不清中原而济,有如大江。”

土产:人参。墨。绵。紫草。丹参。今进墨五百锭入翰林院。

易县。旧十九乡,今十二乡。本汉故安县也。《汉书》:“文帝封申屠嘉为故安侯。” 《地理志》:“故安县属涿郡。”《晋地道记》:属范阳国。按故城在今县东南七百步,武阳故城东南隅,故安故城是也。高齐天保七年,省其武阳故城,即是燕之南鄙。隋开皇十六年,于故安故城西北隅置易县,即今理。龙山,《隋图经》云:“易县西南三十里,龙山石上往往有仙人及龙迹,四麓各有一洞,大如车轮,春则风出东,夏出南,秋出西,冬出北。有沙门法猛,以夏日入其东穴,见石堂石人,欲穷诸穴,有一人厉声曰:‘法师,其余三穴皆如东者,不宜更入。’猛仍意不息,不觉身在外穴也。”盖神异难测。孔山,在州西南四十五里。《水经注》云:“易水又东,径孔山北,其山有孔,表里通澈,故名。山下有穴,出锺乳,尤佳。”白马山,在县北一十八里。《郡国志》云:“周时人多学道于白马山。”天寳六年,勅改为燕丹山。送荆陉,《九经记》云:“易县西南三十里,即荆轲入秦之路也。”驳牛山,《郡国志》云:“山色黑白斑驳,形如牛,故以为名,易水出其东。”北易水,一名安国河,亦名北易水,源出县西北穷独山中,东南流经武阳故城南,又东入漆水县界。中易水,《水经注》云:“出故安阎乡城谷中,东经五大夫城,又东经易京城,与北易水合流入巨马河。” 《史记》云:“燕太子丹遣荆轲刺秦王,祖送易水之上。”即此处也。鱼丘水,《竹书纪年》云:“晋荀瑶伐中山,取穷鱼之丘。” 《水经注》云:“鱼水出鱼山,山有石如巨鱼,水发其下。”濡水,源出县西穷独山南谷。雹水,一名南易水,源出县西南石兽冈。漆水河,一名巨马河,西自蔚州飞狐县界入。《水经注》云:“巨马河即涞水也。东北经郎山西望,众崖擎举,若鸟翼立石,崭岩似剑戟之杪,又南流刀山,崭岩直上干霄,远望崖侧,若积刀环。”紫石水,《水经注》曰在易县南。大黉岭,霍原隠此教授之所在,州北一百九十里。荆卿城,在县西七里,周回二里。《九州岛要记》云:“荆轲城北临濡水,即轲以金圆投龟处。轲入秦,樊于期刎头付轲于此城。”高渐离城,在县南十六里。《史记》云:“荆轲死,秦始皇得高渐离,惜其善击筑,重赦之,渐离复进得近,乃以铅置筑中,举筑扑秦皇,不中。”此即渐离所居。长安城,在县东南二十七里。《汉书》云:“宣帝时,幽州刺史李宣尚范阳公主,主忆长安,乃筑此城像长安,故以为名。”城中有枣树,花而不结,皆向西南,而引俗谓之思乡枣。斜安城,《郡国志》云:“易县有斜安城,传冈不正,因以名之,东隅上有班姬祠是也。”范阳故城,汉范阳县理于此,故城在今县东南六十里,古城即秦置,一名故城。后魏明帝孝昌二年,为杜洛周攻破。高齐后主武平七年,又移范阳于东故城北十七里。伏图城,一名小范阳是也,西北去州四十五里。隋初,自伏图城移范阳名于今涞水县,又于伏图城别置遒县,以属昌黎郡。大业十年,又移遒县于伏图城西南,即今州东南三十四里故遒城是。十三年,陷于寇,二城俱废。五公城,在废县东三十里,去州西三十里,《河北记》云:“易县有五公城,王潭不从。王莽谭子舆生五子避隠于此。世祖并封为侯。元才,北平侯;显才,蒲阳侯;益才,安熹侯;仲才,新市侯;季才,唐侯,所谓中山五王。”其西三十里有五大夫城,说与此同。嘉夷城,在废城西北四十里,去州六十里。《水经注》云:“巨马水东流经加夷山,即睒子于山中养无目父母之所也。” 《舆地志》云:“易县加夷城有坑,阔三丈,深五丈,俗呼睒子窟。”金台,在县东南三十里,燕昭王所造,置金于上,以招贤士。又有西金台,俗呼此为东金台。古野狐城,在县东三十里,《耆老》云:“昔有狐于九荆岭,食五粒松子后得仙,谓之飞狐县,其狐常来至此城,时人呼为野狐城。”西金台,在县东南六十里,即燕王以金招贤士之所。小金台,在县东南十五里,燕昭王所造,即郭隗台也。按《春秋后语》云:“郭隗谓燕王礼贤先从隗始,乃为碣石馆于台前。”阑马台,在县东南十五里,《水经注》云:“小金台北有阑马台。”候台,在州子城西南隅,高三层,燕昭王所筑,以候云物。三公台,在县东南十八里,其台相去三十六步,并高大,燕昭王所立,乐毅、邹衍、剧辛所游之处,故曰三公台。石柱,在县东南三十里,临易水,《州郡志》云:“易州义石柱,后魏末,杜、葛乱杀人,骸骨狼藉如乱麻,至齐神武,起兵扫除凶丑,拾遗骸骨葬于此,立石柱以志之。”废涞水县,在州北四十二里,十四乡。本汉遒县,属涿州。《汉书?年表》:“景帝封匈奴降王六疆为遒侯。”今县北一里故遒城是也。后汉,移于故城南,即今涞水县所理。后周大象二年,省入涿县。隋初,自伏图城移范阳,名于此。六年,又改为故安县。九年,又移故安于涿县东界,今涿州故安也。十年,又于此置永阳县。十八年,改为涞水县,以近涞水为名,按县地即周封召公于此也。皇朝太平兴国六年,并入易县。巨马河,在县东北二里。郎山,在易县西南四十里。

满城县。西南一百里,旧七乡,今三乡。本汉北平县,属中山国。《汉书》:“高帝封张苍为北平侯。”后魏武帝永熙二年,置永乐县,属易州。唐天寳元年,改为满城县。赵简子祠,按《城冢记》:“赵简子筑北平城以拒燕。”今满城是也,其祠在城北一百步咷山下,晋永康元年立。张苍墓,汉丞相北平侯张苍,本武阳人,因封于此,子孙相继,至今见存。废五回县,在州西七十里,本汉易县地。唐开元二十三年,刺史卢晖奏析易县地置,在五回山东麓,以界内五回岭名之。二十四年,刺史田琬以旧县所居险隘,遂东迁于古五公城,即今县理是。五公城,已解在易县。五回山,在今县西九十里。《州郡志》云:“易县五回岭,高四十里。”《水经注》云:“委折五回下,望层山若蚁垤也,下有三碑,即后魏所立。文云:‘皇帝大延元年,车驾东巡,援弓而射,飞矢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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