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齐为小国故也。云“玄谓尸盟者割牛耳”者,尸盟即是小国也。云“桃鬼所畏也。茢,苕帚,所以埽不祥”者,杀牲取血,旁有不祥,故执此二者於血侧也。
齐右掌祭祀、会同、宾客前齐车,王乘则持马,行则陪乘。齐,侧皆反,下“齐车”、“齐仆”皆同。乘,刘绳证反,沈音绳。与,音馀。
[疏]注“齐车”至“右与”
释曰:云“前之者,已驾王未乘之时”者,《曲礼》曰:“仆执策,立於马前。”备惊奔,谓未乘时。此亦未乘之时,在马前备惊奔也。云“陪乘”者,王与仆及车右为参车也。云“齐右与齐仆同车,而有祭祀之事,则兼玉路之右”者,齐仆同乘金路,惟可据齐时,今此经云祭祀不言齐,明是兼祭祀乘玉路时为右可知也。以其玉路有五,其右惟有齐右、道右、戎右三者,不见祀右及田右,祭祀时亦名齐,田与战伐俱用兵,可以相通,故知齐右兼玉路右,戎右兼田右也。无正文,故云“与”以疑之也。
凡有牲事,则前马。拱,居勇反。鄐,音却。
[疏]注“王见”至“齐牛”
释曰:云“王见牲则拱而式”者,凡男子立乘,前视五巂。若有敬事则式,式视马尾,当须端拱,故云拱而式也。“居马前鄐行,备惊奔也”者,以其王既拱而式,是以齐右居马前鄐行,备惊奔故也。引《曲礼》曰“国君下宗庙,式齐牛”者,按彼经云“国君式宗庙,下齐牛”,此所引不同者,但宗庙尊,宜下,将彼经为误,故郑改之,依正而言也。
道右掌前道车。王出入则持马陪乘,如齐车之仪。
[疏]注“道车”至“之车”
释曰:《齐右》云“王乘则持马”,此云“王出入则持马”,文不同者,为右之义不异。不同者,互换为义故也。云“道车,象路也。王行道德之车”者,若言象,据饰为名。言道,据行改为称,是以《大司马》亦云道车。
自车上谕命于从车。从,才用反,下及注同,《驭夫职》放此。
[疏]“自车”至“从车”
释曰:按《驭夫》“掌驭贰车从车”,彼注“贰车,象路之副。从车,戎路、田路之副”。此所论从车即彼贰车,与彼从车别,同名耳。
诏王之车仪。
[疏]注“顾式之属”
释曰:《礼》云:“式视马尾,顾不过毂。”皆是车上威仪,故须诏之。齐右不云者,文不具。
王式则下,前马,王下则以盖从。
[疏]注“以盖从表尊”
释曰:盖有二种:一者御雨,二者表尊。此则表尊之盖也。
大驭掌驭王路以祀。及犯輗,王自左驭,驭下祝,登,受辔,犯輗,遂驱之。輗,蒲末反,注“跋涉”同。祝,之又反。菩,音员,一音倍。刍,葱俞反,轹音。历难,乃旦反。别,彼列反,下同。磔,陟格反。羝,丁兮反。舍,音释。
[疏]“大驭”至“驱之”
释曰:此据祭天之时,故有犯輗之事。云“及犯輗”者,出国门封土为山象,祭輗,王在左自驭,驭下祝登,受取王手之辔,犯輗,遂驱之而出。
注“行山”至“道祭”
释曰:言“行山曰輗”者,谓水行曰涉,山行曰輗。云“封土为山象”者,郑注《月令》“祀行之礼,为輗坛,厚三寸,广五尺”。此道祭亦宜然。云“菩刍棘柏为神主”者,谓於三者之中,但用其一,以为神主则可也。云“既祭之,以车轹之而去,逾无险难也”者,祭天在近郊,虽无险难,审慎故也。引“《春秋传》曰”者,按:襄二十八年,子大叔云:“跋涉山川,蒙犯霜露,以逞君心。”是其山行曰輗之事也。子春读“輗”为“别异”之别者,盖取輗讫行去之意。引《聘礼》大夫道祭者,无牲牢,酒脯而已。又於旁饮酒饯别,故云“饮酒於其侧”也。
及祭,酌仆,仆左执辔,右祭两轵,祭軓,乃饮。轵,音止。軓,音犯,注轨同。,刘音鸡。重,直龙反。辝,音卫。轨当,媿美反,又音犯也。
[疏]“及祭”至“乃饮”
释曰:此云“及祭,酌仆”者,即上文将犯輗之时,当祭左右毂未,及轼前,乃犯輗而去。酌仆者,使人酌酒与仆,仆即大驭也。大驭则左执辔,右手祭两轵,并祭轨之轼前三处讫,乃饮,饮者,若祭末饮福酒,乃始轹輗而去。
注“故书”至“之笄”
释曰:云“谓两辝”者,辝即毂末。云“轨当为,谓车轼前也”者,按《少仪》“祭左右轨范,乃饮”,注云“《周礼》‘大驭祭两轵,祭轨,乃饮’,轨与轵,於车同谓辝头也。轨范与范声同,谓轼前也”。若然,此云轵,《少仪》作“轨”,轨与车辙之轨同名。此云轨,《少仪》云“范”,同是轼前也。
凡驭路,行以《肆夏》,趋以《采荠》。荠,才私反。
[疏]“凡驭”至“采荠”
释曰:《乐师》亦有此法,彼下有“车亦如之”,即上云行趍者,据步迎宾客法,此既驭路,亦云行趍者,此虽驭路,行趍迟疾,惟步迎宾客为法,故虽车亦行趍也。
注“凡驭”至“应门”
释曰:此大驭惟驭玉路,而云“谓五路”者,大驭虽驭玉路,以经云“凡”,所含广,则馀四路亦准玉路为法,故云五路也。若然,迎宾客惟乘金路,馀四路虽不用迎宾客,至於乘车,皆自内而出,自外而入,经路寝及门,故郑据大寝为正也。云“《肆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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