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置志
城池廨署义仓铺递街市村庄番社水利义塚桥渡
天下之物,胥在人为;或创或修,功归一致。自城池、廨署以至桥梁、津渡,事无钜细、功无简繁,皆赖好义者为之,图厥善举。苗栗新设,草昧初开,规模未备,应建置者正复不少。其前经举行之事业,已详其始末、表其姓氏,俾得沿流溯源,无负前人至意。而此外凡有利于国计民生者,亦期后之君子因时起事,无怠无忽云尔。作建置志。
城池
廨署
义仓
铺递
街市
村庄
番社
水利
义塚
桥渡
城池
苗栗县城在猫里之梦花庄(旧名芒花庄,俗名黄芒埔)。光绪十六年,代理知县林桂芬谕派绅民环植莿竹,周围一千二百余丈。十七年,详奉上宪:每十丈准给洋银三圆五角,以示奖励。
谨按:城池之设,上以卫国、下以卫民;捐赀建造,自难视为缓图。第苗邑从新竹划分,地狭粮少;而数百丈之城垣需费浩繁,势难猝办。惟东、西、南、北四门反楼,亟应先行建造,方足以存国体而壮观瞻。
大甲土堡在大甲溪北、房里溪南,县西南五十六里;巡检守备驻焉。周围五百一十丈,设四门。道光七年,绅民捐建。
房里土堡在房里溪北,县西南四十三里。周围约三里许,设四门。咸丰五年,绅民捐建。
后垄土堡在打那叭溪北,县北一十里;有营汛。堡外环植莿竹,周围约三百余丈。设四门。道光十四年,绅民禀官捐建。?
廨署
苗栗县署在县城内北偏,坐北向南。计屋四十余间。光绪十五年,代理知县林桂芬详请上宪札委县丞何廷桢监督兴建。是年十二月兴工,十六年十二月竣;费银七千四百余圆。
典史署在县署右畔,坐北向南。计屋二十余间,由县署头门出入。光绪十七年,代理知县林桂芬详请上宪札委县丞何廷桢监督兴建。费银三千六百余圆。
大甲巡检署在大甲土堡内,县西南五十六里。计屋二十二间。嘉庆二十一年,移鹿港巡检驻此;林志聪、王爽、巫朝纲、康阔洲等捐建。道光十年,巡检张朝锡重修。同治元年,戴逆毁。三年,巡检卜孔谐重建。七年,巡检许其芬重修。
中军守备署在大甲土堡内,县西南五十六里。道光七年,由竹堑城内移驻,设守备、千总、把总衙署各一座,外委公所三间,兵房四十间,军装局、火药库、演武厅各一座,烟炖三座,望楼一座。道光十年,同知李嗣邺、署守备张荣森会同监督兴建。其铜锣湾把总署一座、兵房八间,道光十年同知李嗣邺添建。
义仓
明善义仓在大甲土堡内新建文昌祠左畔,县西南五十六里。计屋五间。同治五年,淡水厅同知严金清谕业户谢玉麟、王昆岗、陈大宾、蔡学礼等捐谷一千石;因久积耗蚀,现存八百余石。
铺递
县前铺在县城内。北距后垄铺一十一里,南距大甲铺五十六里。铺兵三名。
后壠铺县北一十一里。北距新、苗交界一十九里,南距县前铺一十一里。铺兵三名。
大甲铺县南五十六里。南距台、苗交界五里,北距后垄铺五十五里。铺兵三名。
街市
梦花街在县城内县署前右畔(即前黄芒埔庄)。光绪十五年县治设此,遂成市。
猫里街在县治南门外一里许。乾隆年间,庄民日众,渐次成市。
后垄街在县治之北,距城十里。乾隆年间成市。
崁头厝街在县治之东,距城六里。同治初年成市。
福兴街(俗名铜锣湾)在县治之南,距城一十三里。嘉庆年间,变庄成市。
公馆街(俗名隘寮下)在县治之南,距城一十一里。道光年间,变庄成市。
吞霄街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二里。乾隆年间,渐次成市。
苑里街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二里。乾隆年间,渐次成市。
房里街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四里。乾隆年间,渐次成市。
大甲街在县治之南,距城五十七里。乾隆年间,渐次成市。
村庄
梦花庄(俗名黄芒埔)即城厢内外。
维祥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一里。附郭。
中兴庄(俗名社寮岗)在县治之北,距城一里。附郭。
嘉盛庄(俗名嘉志阁)在县治之东,距城二里。附郭。
西山庄在县治之西,距城二里。附郭。
大田庄(俗名田寮)在县治之北,距城三里。
内麻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三里。
南势坑庄在县治之西,距城四里。
外狮潭庄在县治之东,距城五里。
尖山庄(俗名矮山子)在县治之东,距城五里。
二岗坪庄在县治之东,距城五里。
鹤子岗庄在县治之东南,距城六里。
五谷岗庄在县治之东南,距城七里。
扒子岗庄在县治之东,距城七里。
新港庄在县治之东,距城七里。
北坑庄在县治之东,距城八里。
后垄大庄在县治之北,距城八里。
芎蕉湾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八里。
东河庄在县治之东,距城九里。
松子脚庄在县治之北,距城九里。
北河庄在县治之东南,距城九里。
南河庄在县治之东南,距城九里。
麻荠寮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九里。
天花湖庄在县治之东,距城九里。
中心埔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十里。
中车路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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