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六典 - 卷十六 卫尉宗正寺

作者: 李林甫1,740】字 目 录

属、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周亲为第二等,准四品;皇小功亲、皇緦麻尊属、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大功亲为第三等,准五品;皇緦麻亲为第四等,皇袒免亲、太皇太后小功卑属、皇太后、皇后緦麻亲及舅母、姨夫为第五等,并准六品。其籍如州县之法。

凡大祭祀及册命、朝会之礼,皇亲、诸亲应陪位豫会者,则为之簿书,以申司封。若皇亲为王公,子孙应袭封者,亦如之。

丞掌判寺事。主簿掌印及勾检稽失。

崇玄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 崇玄署令掌京、都诸观之名数,道士之帐籍,与其斋醮之事,丞为之贰。

《唐六典》 唐·张九龄、李林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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