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经笺疏 - 山海经海经新释卷十一

作者: 刘向 郝懿行13,482】字 目 录

补之“天”,乃洪古时代,由于今已不能详悉之某种原因——自然界大变动或神国大扰乱——所导致之“四极废、九州裂”之天地大残毁之“天”,故有“断鳌足以立四极”等语。而共工触山所造成之毁坏,则局面较小,仅“天倾西北,地不满东南”,且毁坏以后,至今未闻修复,故始日月西移,百川东注,不周坏而不□。且不周,天柱也,共工触山“折天柱”者,折天之一柱也,又何用女娲“断鳌足以立四极”为?则触山与补天之不相涉也明矣。补天神话自应在触山神话之前。又女娲神话,稍后又与伏羲神话相结合,谓女娲、伏羲兄妹缔婚而繁衍人类。通志卷一三皇纪第一引春秋世谱云:“华胥生男子为伏羲,女子为女娲。”而汉代石刻画象与砖画中,恒有人面蛇身之伏羲、女娲交尾象。文选王文考鲁灵光殿赋亦云:“伏羲鳞身,女娲蛇躯。”知女娲兄妹结婚之说由来亦古矣。唐李冗独异志云:“昔宇宙初开之时,只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妻,又自羞耻。兄即与其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遣我兄妹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乃结草为扇,以障其面。今时人取妇执扇,象其事也。”除“结草为扇,以障其面”仍是封建社会产物外,余则此一神话之概略也。此一神话今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犹传有之,其内容则更近原始,云,伏羲女娲兄妹入葫芦逃避洪水而结婚而再造人类,则是已兼古神话中女娲造人、补天(女娲补天亦有“水浩洋而不息”、“积芦灰以止淫水”语)之部分情节矣。

4、有人名曰石夷①,来风曰韦②,处西北隅以司日月之长短③。

① 珂案:据大荒东经“(有人)名曰折丹,东方曰折”、“有人名曰鹓,北方曰鹓”及大荒南经“有神名曰因乎,南方曰因”文例,此经“有人名曰石夷”句下,疑脱“西方曰夷”四字。

② 郭璞云:“来或作本也。”

③ 郭璞云:“言察日月晷度之节。”郝懿行云:“大荒东经既有□处东极(极应为北,见大荒东经‘女和月母国’节注④——珂)以止日月,司其短长,此又云‘司日月之长短’者,西北隅为日月所不到,然其流光余景,亦有晷度短长,故应有主司者也。”珂案:经文司日月之长短藏经本作司日月短长。

5、有五采之鸟,有冠,名曰狂鸟①。

① 郭璞云:“尔雅(释鸟)云:‘狂,梦(今本作□——珂)鸟。’即此也。”珂案:郭注尔雅释鸟,亦引此经文。狂,玉篇作鵟,疑即凤凰之属,已见海外西经“灭蒙鸟”节注。

6、有大泽之长山。有白氏之国①。

① 珂案:白氏之国,宋本、藏经本、毛扆本、吴任臣本氏均作民,作民是也。白民国已见海外西经。

7、西北海之外,赤水之东,有长胫之国①。

① 郭璞云:“脚长三丈。”郝懿行云:“长胫即长股也,见海外西经。郭云脚长三丈,正与彼注同。一本作三尺,误也。藏经本作脚步五尺,亦与前注不合。”

8、有西周之国,姬姓①,食谷。有人方耕,名曰叔均。帝俊生后稷②,稷降以百谷③。稷之弟曰台玺④,生叔均。叔均是代其父及稷播百谷,始作耕⑤。有赤国妻氏。有双山⑥。

① 郝懿行云:“说文(十二)云:‘姬,黄帝居姬水,以为姓。’史记周本纪云:‘封□于邰,号曰后稷,别姓姬氏。’(汉书)地理志云:‘右扶风斄,后稷所封。’然则经言西周之国,盖谓此。”

② 郭璞云:“俊宜为喾,喾第二妃生后稷也。”郝懿行云:“帝喾名□,□、俊疑古今字,不须依郭改俊为喾也。然经中帝俊屡见,似非一人,未闻其审。大戴礼帝系篇云:‘帝喾上妃,有邰氏之女也,曰姜原氏,产后稷。’史记周本纪同。郭云喾第二妃,误也。”珂案:经言“帝俊生后稷”,亦帝喾生后稷也。后稷本西方民族所奉祀之农神,而又附会于东方民族神话中,故言“帝俊生”也。实则后稷之生,与俊喾俱无关系,乃出于原始母权制社会时期“民知有母而不知有父”(商君书开塞篇语)之“感天而生”之神话也。诗生民首咏其事,其后史记周本纪又从而记之,云:“周后稷,名弃,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原,姜原为帝喾元妃。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悦,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以为不祥,弃置之隘巷,马牛过者,皆辟不践。徙置之林中,适会山林多人。迁之,而弃渠中冰上,飞鸟以其翼覆荐之。姜原以为神,遂收长养之。初欲弃之,因名曰弃。”除“姜原为帝喾元妃”一语为神话牵合于历史不可信外,余均得其□略矣。楚辞天问记后稷之神话亦云:“稷维元子,帝何竺之?投之冰上,鸟何燠之?何冯弓挟矢,殊能将之?既惊帝激切,何逢昌之?”从“冯弓挟矢”句观,似后稷亦如羿之以善射闻,以典籍散亡,其详不可知矣。

③ 珂案:经文“稷降以百谷”者,谓稷自天降嘉谷之种以为农殖之需,稷之神性于此可见。书吕刑云:“稷降播种,农殖嘉谷。”此之谓也。

④ 郭璞云:“音胎。”

⑤ 珂案:海内经云:“后稷是播百谷。稷之孙曰叔均,是始作牛耕。”即此。叔均或为后稷弟子,或又为其孙者,以传闻不同而记载小有歧异也。孟子滕文公上篇云:“后稷教民稼穑,树艺五谷,五谷熟而人民育。”淮南子泛论篇云:“周弃作稼穑,死而为稷。”后稷在古神话传说中为农事之创制发明者。此经云“叔均是代其父及稷播百谷,始作耕”者,盖叔均又继承后稷之业而发扬光大者也。

⑥ 珂案:海内经“巧倕、叔均”节“大比赤阴”句下郝懿行注云:“‘大比赤阴’四字难晓,推寻文义,当是地名。大荒西经说叔均始作耕,又云,有赤国妻氏,然则大比赤阴岂谓是与?”郝说大比赤阴即赤国妻氏,是也,然谓是地名则非,疑均是人名。“大比”之“比”,或即“妣”之坏文,大妣与妻氏义正相应,或指后稷之母姜原乎?未可遽定也。

9、西海之外,大荒之中,有方山者,上有青树①,名曰柜格之松②,日月所出入也③。

① 珂案:初学记卷一引此作青松。

② 郭璞云:“木名,音矩。”

③ 珂案:此方山为日月所出入唯一之山也,然而地在西荒,何可云“出”,此神话之山,诚如郭璞所云:“不可以常理推”(海内西经“贰负”节郭注)矣。

10、西北海之外①,赤水之西,有先民之国②,食谷,使四鸟。

① 郝懿行云:“初学记十卷引此经无北字,明藏本亦同。”

② 郝懿行云:“先当为天,字之讹也。淮南地形训海外三十六国中有天民,天古作(上一下先),或作(上兀下兀),字形相近,以此致讹。”珂案:郝说是也;王念孙校同。

11、有北狄之国。黄帝之孙曰始均,始均生北狄。

12、有芒山。有桂山。有榣山①。其上有人,号曰太子长琴。颛顼生老童②,老童生祝融③,祝融生太子长琴,是处榣山,始作乐风④。

① 郭璞云:“此山多桂及榣木,因名云耳。”

② 郭璞云:“世本云:‘颛顼娶于滕(王贲)氏,谓之女禄,产老童也。’”珂案:滕(王贲),宋本、藏经本作滕坟,大戴礼帝系篇作滕奔。云“颛顼娶于滕氏,滕氏奔之子谓之女禄氏,产老童。”西次三经云:“騩山,神耆童居之,其音常如钟磬。”郭璞注:“耆童,老童,颛顼之子。”即此老童也。

③ 郭璞云:“即重黎也,高辛氏火正,号曰祝融也。”珂案:据海内经,祝融乃炎帝之裔,据此经则又为黄帝之裔(此经祝融为颛顼孙,海内经颛顼为黄帝曾孙,故云),亦传闻不同而各异其辞也。

④ 郭璞云:“创制乐风曲也。”郝懿行云:“太平御览五百六十五卷引此经无风字。西次三经騩山云:‘老童发音常如钟磬。’故知长琴解作乐风,其道亦有所受也。”

13、有五采鸟三名:一曰皇鸟,一曰鸾鸟,一曰凤鸟①。

① 珂案:经内五采鸟凡数见,均凤凰、鸾鸟之属也。明藏本皇鸟作凤鸟,凤鸟作凤皇,与此异。

14、有虫状如菟①,以后者裸不见②,青如猿状③。

① 郝懿行云:“菟、兔通。此兽也,谓之虫者,自人及鸟兽之属,通谓之虫,见大戴礼易本命篇。”

② 郭璞云:“言皮色青,故不见其裸露处。”

③ 郭璞云:“状又似猿。”郝懿行云:“此兽即毚(去掉免)也。说文(十)云:‘毚(去掉免),兽也,似兔,青色而大。’此经云‘状如菟’是也。又云如猿者,言其色,非谓状似兔,又似猿也。猿,明藏本作猿,是。”

15、大荒之中,有山名曰丰沮玉门,日月所入①。

① 珂案:此丰沮玉门山为日月所入山之一也。

16、有灵山①,巫咸、巫即、巫□②、巫彭、巫姑、巫真、巫礼、巫抵、巫谢、巫罗十巫,从此升降,百药爰在③。

① 珂案:灵山,疑即巫山。说文一云:“灵,巫也,以玉事神。”楚辞九歌东皇太一:“灵偃蹇兮皎服。”王逸注:“巫也。”云中君:“灵连蜷兮既留。”王逸复注:“楚人名巫为灵子。”是灵、巫古本一字,而此山复有诸巫采药往来,“百药爰在”,与大荒南经巫山“帝药,八斋”之情景相类,因疑此灵山即彼巫山也。

② 珂案:经文“巫□”,宋本作“巫昐”。

③ 郭璞云:“群巫上下此山采之也。”珂案:经言“十巫从此升降”,即从此上下于天,宣神旨、达民情之意。灵山盖山中天梯也。诸巫所操之主业,实巫而非医也。郭云“群巫上下此山采之(药)”者,特其余业耳,非可以因有“百药爰在”语遂以医职替巫职也。说已见海内西经“开明东诸巫疗窫窳”节注,并参见海内经“九丘建木”节注。

17、西有王母之山①、壑山、海山②。有沃之国③,沃民是处。沃之野,凤鸟之卵是食④,甘露是饮。凡其所欲,其味尽存⑤。爰有甘华、甘柤、白柳、视肉、三骓、璇瑰、瑶碧⑥、白木⑦、琅玕、白丹、青丹⑧,多银铁。鸾凤⑨自歌,凤鸟自舞,爰有百兽,相群是处,是谓沃之野⑩。

① 郝懿行云:“西有当为有西,太平御览九百二十八卷引此经作西王母山可证。”珂案:郝说是也,藏经本正作“有西王母之山”。王念孙、孙星衍校同。下文有为西王母取食之三青鸟,可证经文确应作“有西王母之山”。

② 郭璞云:“皆群大灵之山。”

③ 郭璞云:“言其土饶沃(藏经本作沃饶——珂)也。”王念孙云:“类聚木部下(卷八九)沃(指经文——珂)下有民字,文选十九之十三(洛神赋注——珂)同,御览居处六(卷一七八)同,珍宝八(卷八0九)同,羽族十五(卷九二八)同,木部六(卷九五七)同。”珂案:郝懿行校文选洛神赋注引此经作“沃人之国”,疑避唐(李世民)讳改耳。经文“沃之国”正应作“沃民之国”,“沃之野”即海外西经诸夭之野也,已见该经“诸夭之野”节注。

④ 珂案:吕氏春秋本味篇云:“流沙之西,丹山之南,有凤之丸,沃民所食。”高诱注云:“丸,古卵字也。”

⑤ 郭璞云:“言其所愿滋味,此无所不备。”珂案:郭注海外西经与此略同。

⑥ 郭璞云:“璇瑰亦玉名,穆天子传(卷四)曰:‘枝斯璇瑰。’枚、回二音。”郝懿行云:“璇当为璇,本或作琁,误也。琁与琼同,见说文(一)。郭音此为枚,则当为玫字,亦误也。晋灼注汉书云:‘玫瑰,火齐珠也。’若经文为玫瑰,郭又不得云亦玉名矣。李善注江赋及洛神赋引此经并作璇瑰,又引郭注云:‘璇瑰亦玉名也,琁回两音。’是知经文‘璇瑰’,注文‘枚回’,并今本之讹矣。大荒北经(首节——珂)正作璇瑰瑶碧,可证。又玉篇广韵引此经并作璇瑰瑙碧,瑶作瑙字,形虽异,音义当同。”珂案:郝说是也。郭注枚回,宋本作旋回,王念孙校同。穆天子传“枝斯璇瑰”句,郭璞注:“璇瑰玉名。旋回两音。”知郭注本不作枚音,枚实今本讹字。

⑦ 郭璞云:“树色正白。今南方有文木,亦黑木也。”郝懿行云:“文木即今乌木也。刘逵注吴都赋云:‘文木材密致,无理,色黑如水牛角,日南有之。’”

⑧ 郭璞云:“又有黑丹也。孝经援神契云:‘王者德至山陵而黑丹出。’然则丹者别是彩名,亦犹黑白黄皆云丹也。”郝懿行云:“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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