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经笺疏 - 山海经海经新释卷十

作者: 刘向 郝懿行9,751】字 目 录

山海经第十五 大荒南经

1、南海之外,赤水之西,流沙之东①,有兽,左右有首②,名曰(足术)踢③。有三青兽相并,名曰双双④。

① 郭璞云:“赤水出昆仑山,流沙出钟山也。”珂案:郭注“赤水出昆仑山,流沙出钟山”,俱见海内西经。

② 郝懿行云:“并封前后有首,此左右有首,所以不同并封,见海外西经。然大荒西经之屏蓬即并逢也,亦云左右有首。”珂案:此“左右有首”之(足术)踢,亦并封之类也,盖兽牝牡相合之象,说已见海外西经“并封”节注。

③ 郭璞云:“出(犬炎)名国;黜惕两音。”郝懿行云:“(犬炎)名国未详所在,疑本在经内,今逸也。”毕沅云:“吕氏春秋本味篇云:‘伊尹曰:“肉之美者,述荡之掔。”’高诱注曰:‘兽名,形则未闻。’案即是此也。又案(足术)踢当为述荡之误,篆文□、足相似,故乱之。”珂案:果如毕说,或述荡是(足术)踢之讹,亦未可知。

④ 郭璞云:“言体合为一也。公羊传所云:双双而俱至者,盖谓此也。”郝懿行云:“郭引宣五年传文也。杨士勋疏引旧说云:‘双双之鸟,一身二首,尾有雌雄,随便而偶;常不离散,故以喻焉。’是以双双为鸟名,与郭异也。”珂案:双双之兽(或鸟),亦并封之类也。然双双而谓“三青兽相并”则所未详。大荒东经所谓“三青马”、“三青鸟”、“三骓”,疑亦双双之类也。

2、有阿山者。南海之中,有泛天之山,赤水穷焉①。赤水之东,有②苍梧之野,舜与叔均之所葬也③。爰有文贝④、离俞⑤、(丘鸟)久⑥、鹰、贾⑦、委维⑧、熊、罴、象、虎、豹、狼、视肉。

① 郭璞云:“流极于此山也。”珂案:西次三经云:“昆仑之丘,赤水出焉,而东南流注于泛天之水。”即此。

② 郝懿行云:“艺文类聚八十四卷及太平御览五百五十五卷并引此经无有字。”

③ 郭璞云:“叔均,商均也。舜巡狩,死于苍梧而葬之,商均因留,死亦葬焉。基在今九疑之中。”郝懿行云:“海内南经既云‘苍梧之山,帝舜葬于阳,帝丹朱葬于阴’,此又云‘舜与叔均之所葬’,将朱、均二人皆于此焉堋邪?又郭云叔均,商均;盖以为舜之子也。然舜子名义钧,封于商,见竹书纪年(今本——珂),不名叔均。而大荒西经有叔均,为稷弟台玺之子,海内经又有叔均,为稷之孙,准斯以言,此经叔均,盖未审为何人也。郭云:‘基在今九疑之中。’基当为墓字之讹。御览五百五十五卷引此注作‘墓今在九疑山中’也。”珂案:郭注“基在今九疑之中”,王念孙亦校基作墓。又云:“西经(大荒西经)云:‘稷之弟台玺生叔均。’是叔均非商均也。海内经云:‘稷之孙曰叔均。’”是王、郝俱不以郭注叔均即商均为然。然此叔均,实是商均,叔、商一声之转。能与舜同葬,非舜子商均不足当之。舜与商均同葬苍梧,并无碍于海内南经所云“苍梧之山,帝舜葬于阳,帝丹朱葬于阴”之不同传说之流播。郝云“将朱、均二人皆于此焉堋”,未免失之拘矣。至叔均又谓是稷弟台玺之子或谓是稷之孙者,尤见神话传说之错综纷歧无定,是书非出自一手,盖各记其所传闻,不足异也。

④ 郭璞云:“即紫贝也。”珂案:尔雅释鱼郭璞注云:“今之紫贝,以紫为质,黑为文点。”即此。

⑤ 郭璞云:“即离朱。”珂案:离朱已见海外南经“狄山”节。

⑥ 郭璞云:“即鸺鹠也。”珂案:经文(丘鸟)久已见海外南经“狄山”节。

⑦ 郭璞云:“贾亦鹰属。”郝懿行云:“水经□水注引庄子曰:‘雅,贾。’马融亦曰:‘贾,乌。’(亦□水注引——珂)皆乌类,非郭义也。”

⑧ 郭璞云:“即委蛇也。”珂案:海内经云:“南方有人曰苗民。有神焉,人面蛇身,长如辕,左右有首,衣紫衣,冠旃冠,名曰延维。人主得而飨食之,伯天下。”郭于“延维”下注云“委蛇”,是延维亦即此委维也。有关委维即委蛇之神话,详海内经“苗民神延维”节注。

3、有荣山,荣水①出焉。黑水之南,有玄蛇,食麈②。

① 珂案:经文荣山、荣水,吴任臣广注本、毕沅校本、百子全书本并作荥山、荥水。

② 郭璞云:“今南山(虫丹)蛇吞鹿,亦此类。”郝懿行云:“南山当为南方,字之讹也。南方(虫丹)蛇吞鹿,已见海内南经(“巴蛇食象”节——珂)注。”珂案:郭注“南山”,王念孙校亦作“南方”,宋本正作“南方”。

4、有巫山者,西有黄鸟。帝药,八斋①。黄鸟于巫山,司此玄蛇②。

① 郭璞云:“天帝神仙药在此也。”珂案:此经下文云:“大荒之中,有云雨之山,有木名曰栾。禹攻云雨,有赤石焉生栾,黄本、赤枝、青叶,群帝焉取药。”大荒西经云:“大荒之中,有灵山,巫咸、巫即、巫□、巫彭、巫姑、巫真、巫礼、巫抵、巫谢、巫罗十巫,从此升降,百药爰在。”说文一云:“灵,巫也,以玉事神。”是灵、巫古本一字。又巫山有朝云暮雨神话传说。疑云雨山与灵山均即巫山之异名(各详该节注)。而二地均有神药,此巫山“帝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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