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 - 卷一百四 礼六十四 沿革六十四 凶礼二十六

作者: 杜佑9,567】字 目 录

,不以家事辞王事,是上之行乎下也。夫君命之重,固不得崇其私。又国之典宪,亦无以祖名辞命之制也。"

大唐延和元年,贾曾除中书舍人,固辞,以父名忠,同音。议者以为中书是曹司名,又与曾父音同字别,於礼无嫌。曾乃就职。

内讳及不讳皇后名议

周制,曲礼曰:"夫人之讳,虽质君之前,臣不讳也。妇讳不出门。"檀弓曰:"二名不偏讳。孔子之母名徵在,言在不称徵,言徵不称在。"杂记曰:"母之讳,宫中讳。妻之讳,不举诸其侧。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

晋武帝泰始二年正月,有司奏,故事皇后讳与帝讳俱下。诏曰:"礼,内讳不出宫,而近代讳之,非也。勿下。"

《通典》 唐·杜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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