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 - 卷二十 职官二

作者: 杜佑4,982】字 目 录

范一人,仪刑四海。置三公,以经邦论道,燮理阴阳,并无其人则阙。天宝以前,凡三师官,虽有其位,而无其人。

太师

太师,古官。殷纣时,箕子为之。

周武王时太公,成王时周公,并为太师。周公薨,毕公代之。

秦及汉初并无,至平帝元始元年初置,以孔光居焉,金印紫绶,位在太傅上,太保次太傅。汉东京又废。献帝初,董卓为太师,卓诛又废。

魏世不置。

晋初置三上公,以景帝讳师,故置太宰,以代太师之名,秩增三司。

后魏、北齐、后周、隋、大唐皆有之。

太傅

太傅,古官。周成王时,毕公为太傅。

汉高后元年,初置太傅,金印紫绶。初用王陵,后省。八年复置,后省。哀帝元寿二年,复置,位在三公上。平帝以孔光为之。

后汉有太傅,上公一人,掌以善道,无常职。光武以卓茂为之,薨,省。明帝又以邓禹为之。其后,每帝初即位,辄置太傅,录尚书事,薨则省。桓帝践祚,已加元服,不复置傅,但令太尉胡广、司徒赵戒领尚书事。至灵帝,复以陈蕃为太傅,与广参录尚书事。

魏初置太傅,以锺繇为之。

晋宋金章紫绶,进贤三梁冠,介帻,绛朝服,佩山玄玉。

梁、后魏、北齐、后周及大唐皆有。

太保太保,古官。殷太甲时,伊尹为太保。

周成王时,召公为太保。

汉平帝元始元年,始用王莽为之。光武中兴,省。

魏初不置,末年始置太保,以郑冲为之。位在三司上。

晋武初践祚,以王祥为太保,进爵为公,加置七官之职。太保,所以训护人主、导以德义者也。章绶佩服冠秩与太傅同。

梁、后魏、北齐、后周、隋及大唐皆有之。

太宰

太宰,於殷为六太,於周为六卿,亦曰冢宰。

周武时,周公始居之,掌建邦之治。

秦、汉、魏并不置。

晋初,依周礼,备置三公。三公之职,太师居首,以景帝名师,故置太宰以代之,而以安平献王孚居焉。增掾属十人,盖为太师之互名,非周冢宰之任也。

宋大明中,用江夏王义恭为之,冠绶服秩悉与太傅同。至齐以为赠。

梁初有之。至陈,又以为赠,有事则权兼之。

后魏初无。至孝庄时,以太尉上党王天穆为之,增置佐吏。

北齐无闻。

后周文帝又依周礼建六官,遂置天官大冢宰卿一人,掌邦治,以建邦之六典,佐皇帝治邦国。

自隋而无。

太尉

太尉,秦官。

汉因之。金印紫绶,掌武事。汉文三年省,景帝三年复置,其尊与丞相等。五年,又省。元狩四年,更名大司马。

后汉建武二十七年,复旧名为太尉公。每帝初即位,多与太傅同录尚书事,府门无阙。掌四方兵事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亚献;大丧则告谥南郊。凡国有大造大疑,则与司徒、司空通而论之。国有过事,与二公通谏诤之。灵帝末,以刘虞为大司马,而太尉如故。自此则大司马与太尉始并置矣。

魏亦有之。

晋太尉进贤三梁冠,介帻,绛朝服,金章紫绶,佩山玄玉。若郊庙,冕服七旒,玄衣纁裳,七章。

宋制,武冠,山玄玉。

齐制,九旒。

后魏初,与大将军不并置。正光之后,亦皆置焉。

历代唯后周无,其馀皆有,悉为三公。

司徒

司徒,古官。少皞祝鸠氏为司徒。

尧时,舜为司徒。

舜摄帝位,命离为司徒。

离玄孙之子曰微,亦为夏司徒。

周时,司徒为地官,掌邦教。

秦置丞相,省司徒。

汉初因之。至哀帝元寿二年,罢丞相,置大司徒。

后汉大司徒主徒众,教以礼义。凡国有大疑大事,与太尉同。建武二十七年,去"大",为司徒公。建安末为相国。

魏黄初元年,改为司徒。

晋司徒与丞相通职,更置迭废,未尝并立。至永嘉元年,始两置焉。

宋制:司徒金章紫绶,进贤三梁冠,佩山玄玉。掌治民事,郊祀则省牲,视涤濯,大丧安梓宫。凡四方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亦与丞相并置。

齐司徒之府,领天下州郡名数,户口簿籍。

梁罢丞相,置司徒,历代皆有。

至后周,以司徒为地官,谓之大司徒卿,掌邦教,职如周礼。

隋及大唐复为三公。

司空

司空,古官。

少皞?鸠氏为司空。

舜摄帝位,以禹为司空。

禼玄孙之子曰冥,亦为夏司空。

殷汤以咎单为司空。

周礼,司空为冬官,掌邦事。凡营城起邑、复沟洫、修坟防之事,则议其利,建其功。四方水土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国有大造大疑,谏诤,与太尉同。

秦无司空,置御史大夫。

汉初因之。至成帝绥和元年,始更名御史大夫曰大司空。金印紫绶,禄比丞相。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御史大夫。元寿二年,复为大司空。

后汉初为大司空。建武二十七年,去"大",为司空公。献帝建安十三年,又罢司空,置御史大夫。御史大夫郤虑免,不复补。

魏初,又置司空,冠绶及郊庙之服与太尉同。

宋制:进贤三梁冠,佩山玄玉。掌治水土,祠祀掌扫除乐器,大丧掌将校复土。

历代皆有之。至后周为冬官,谓之大司空卿。

隋及大唐复为三公。

大司马

大司马,古官也,掌武事。

少皞有鴡鸠氏为司马。

尧时,弃为后稷,兼掌司马。

周时,司马为夏官,掌邦政。

项羽以曹咎、周殷并为大司马。

汉初不置。武帝元狩四年,初罢太尉,置大司马,以冠将军之号。宣帝地节三年,置大司马,不冠将军,亦无印绶、官属。成帝绥和元年,初赐大司马金印紫绶,置官属,禄比丞相,去将军。哀帝建平二年,复去大司马印绶、官属,冠军如故。元寿二年,复赐大司马印绶,置官属,去将军,位在司徒上。始直云司马,议者以汉有军候千人司马官,故加"大"。王莽居摄,以汉乃无小司徒,而定司马、司徒、司空之号,并加"大"。

后汉光武建武二十七年,省大司马,以太尉代之,故常与太尉迭置,不并列。至灵帝末始置焉。

魏文帝黄初二年,复置大司马,以曹仁居之,而太尉如故。则太尉、大司马、大将军各自为官,位在三司上。

晋定令,亦在三司上。武冠,绛朝服,金章紫绶,佩山玄玉,与大将军同。

宋时唯元嘉中用彭城王义康为之,冠玉与晋同。

至齐以为赠。

梁时置官属。

陈以为赠。

后魏、北齐与大将军为二大,位居三师之下,三公之上。

后周以为夏官,谓之大司马卿。自隋而无。

总叙三师三公以下官属

三师、一太、三公、二大、诸位从公官属等。

汉有三师,而不见官属。以丞相为公,置司直、长史。后改丞相为司徒,则曰司徒司直、长史。其太尉后改为大司马。绥和初,始置长史一人,掾属二十四人,御属一人,令史二十四人。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置长史,如中丞。

后汉初,唯置太傅,有长史一人,掾属十人,御属一人。后置太师,董卓尝居之,盖自为也,而不见官属。太尉属官有长史一人,署诸曹事。掾史属二十四人、黄閤主簿、记室令史、御属。司徒属官有长史一人,掾属三十一人,令史及御属三十六人。司空属官:长史一人,掾属二十九人,令史及御属三十二人。其大司马属官并同前汉。

魏置太傅、太保,而不见官属。太尉、司徒、司空有长史、司马、从事中郎、正行参军。大司马亦有正行参军也。

晋有太宰、太傅、太保。唯杨骏为太傅,增祭酒为四人,掾属二十人,兵曹为左右也。太宰、太保官属不见。太尉、司徒、司空并有长史、司马。太尉虽不加兵者,吏属皆绛服。泰始三年,又置太尉军参军六人,骑司马五人,官骑十人。而司徒加置左长史,掌差次九品,铨衡人伦,冠绶与丞相长史同。主簿、左右东西曹掾各一人,若有所循行者,增置掾属十人。初,王浑迁司徒,仍加兵。浑以司徒文官,主吏不持兵,持兵乃吏属绛衣,自以非是旧典,皆令皂服,论者美其谦而识礼。司空府加置导桥掾一人,馀略同后汉。咸宁初,诏以前太尉府为大司马府,增置祭酒二人,帐下司马、官骑、大车、鼓吹,左右光禄、光禄三大夫。开府者皆为位从公,品秩、俸赐、仪制与诸公同。加兵者增置司马一人,从事中郎二人,主簿、记室督各一人,舍人四人,兵、铠、士曹,营军、刺奸、帐下都督、外都督、令史各一人。司马给吏卒如长史,从事中郎给侍二人,主簿、记室督各给侍一人。其馀临时增崇者,则褒加各因其时为节文,不为定制。其为持节都督者,增参军为六人,其馀如常加兵公制。

宋有太傅、太保、太宰、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马,诸府皆有长史一人,将军一人。又各置司马一人,而太傅不置。长史、掾属亦与后汉略同。自江左以来,诸公置长史、仓曹掾、户曹属、东西閤祭酒各一人,主簿、舍人二人,御属二人,令史无定员。领兵者置司马一人,从事中郎二人,参军无定员;加崇者置左右长史、司马、从事中郎四人,掾属四人,则仓曹增置属,户曹置掾。加崇极於此也。其司徒府若无公,唯省舍人,其府常置,其职僚异於馀府,有左、右长史,东、西曹掾属,馀则同矣。馀府有公即置,无则省。

齐有太宰、大司马,并为赠官,无僚属。太尉、司徒、司空,是为三公。特进,位从公。诸开府仪同三司,位从公。开府仪同,如公。凡公督府置佐:长史、司马各一人,谘议参军二人。诸曹有录事,功曹,记室,户曹,仓曹,中、直兵,外兵,骑兵,长流,贼曹,城局,法曹,田曹,水曹,铠曹,集曹,右户十八曹。城局曹以上署正参军,法曹以下署行参军,各一人。其行参军无署者,为长兼员。其公府佐吏,则从事中郎二人,仓曹掾、户曹属、东西閤祭酒各一人,主簿、舍人、御属二人。加崇者,则左右长史四人,中郎、掾属并增数。其未及开府,则置府亦有佐吏,其数有减。小府无长流,置禁防参军。初,晋令公府长史著朝服,自宋大明以来著朱衣。

梁武受命之初,官班多同宋齐之旧。有丞相、太宰、太傅、太保、大司马、太尉、司徒、司空、开府仪同三司等官。诸公及位从公开府者置官属,有长史、司马、谘议参军、掾属、从事中郎、记室、主簿、列曹参军、行参军、舍人等官。其司徒则有左、右二长史,又增置左西掾一人,自馀僚佐,同於二府。有公则置,无则省。而司徒无公,唯省舍人,馀官常置。开府仪同三司,位次三公,左右光禄大夫优者则加之,同三公,置官属。

陈三师、二大并为赠官,而无僚属。其三公有府长史、司马、谘议参军、从事中郎、掾曹属、主簿、祭酒、录事、记室、正参军、板正参军。

后魏三师无官属。后又置太宰,以元天穆为之,增置佐吏。三公及二大并有长史,司马,谘议参军,从事中郎,掾属,主簿,录事参军,功曹,记室、户曹、中兵等参军,诸曹行参军,祭酒,参军事,长兼行参军,督护。

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各置长史,司马,谘议参军,从事中郎,掾属,主簿,录事,功曹,记室、户曹、仓曹、中兵、外兵、骑兵、长流、城局、刑狱等参军事,东西閤祭酒及参军事,法、墨、田、水、铠、集、士等曹行参军,兼左户右户行参军,长兼行参军,参军,督护等员。长史、司马、舍人,皆自秦官也。从事中郎、掾属、主簿、令史,此皆自汉官也。御属、参军自后汉也。其仪同三司加开府者,亦置长史以下官属,而减记室、仓、城局、田、水、铠、士等七曹,各一人。

后周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而不见僚属。

隋三师亦不见官属。而三公依北齐置府僚,后省府及僚佐。置公则坐於尚书都省。朝之众务,总归於台阁。

大唐三师、三公并无官属。

《通典》 唐·杜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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