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六里志 - 卷十二

作者: 李永2,737】字 目 录

岱峰李永选撰辑南山张善贵校刊

○物产上

据民国十九年营前模范农村调查表。

农产

谷六里全面年产数量二十四万余担。

大蒜产量以光俗里为最。每年约有一万担。

薯六里全面皆有种植。产量未计。

草产营前沿岸,可以织席。年产约有二千担以上。

咸草产浮岐等地,用以扎物。年产三千担。

灯草产玉田,用以造烛。年有五百担。因销路日减,种者渐少。

红萍产玉田

桔产地以琅尾为最,约计年有二千担。

龙眼产琅尾、下洋,年有三百担。

水产

白虾产营前江,年可获利三千元。有尚干人者,霸占其利,渔户每得虾必归彼售卖,抑价收入,高价卖出,此风相沿已久矣。

流蜞产营港。形丑味美。

流鳗产厚安。年可获利一万元,称为滋补之品。因冬季上游水冷,鳗沿江东徙,至厚安遇海水乃钻入沙滩,为渔者所获。

赤仔即赤鳀,又美其名曰凤尾鱼。产江左伯牙潭附近。

工业品

粗窑产黄石、下洋、东屿,年可获利五万元,制皆盛器。

石产象屿、高安村,供建筑。年可获利五万元。

草履产下洋、浮岐、猴屿各村。制者多属妇女。

箬笠产光俗里各村。为妇女所手制。

○物产中

据民国二十六年县生产普查报告。

夏作物栽培面积

早稻计二万九千零一十五亩二分。

营前二千九百六十四亩四分,四林三千一百七十五亩六分,霞洲二千六七十三亩六分,筹岐一千二百七十七亩八分,马头一千七百五十七亩五分,唐屿一千一百一十亩三分,五黄一千八百三十亩,琅尾一千三百四十九亩,大溪二千四百一十三亩二分,玉田二千零七十八亩二分,八社一千七百八十七亩二分,下洋七百六十九亩五分,黄石一千三百三十九亩八分,洋屿一千三百二十三亩四分,猴屿七百八十四亩三分,浮岐一千零二十九亩四,江左一千三百六十九亩。

晚稻计二万九千零八十五亩七分。

营前二千九百六十四亩四分,四林三千二百五十三亩六分分,霞洲二千六百六十三亩,筹岐一千二百七十八亩四分,马头一千七百五十七亩五分。唐屿一千一百一十亩三分,五黄一千八百一十二亩九分,琅尾一千三百四十八亩九分,大溪二千三百三十五亩一分,玉田二千一百四十一亩,八社二千零二十七亩九分,下洋七百七十八亩三分,黄石一千三百三十九亩八分,洋屿一千三百四十八亩五分,猴屿八百五十一亩六分,浮歧六百九十八亩四分,江左一千三百七十六亩一分。

甘薯计四千六百二十亩七分。

营前三百七十五亩三分,四林六百四十八亩八分,霞洲三百一十六亩二分,筹岐二百零三亩七分,马头一百七十三亩,唐屿二百五十一亩二分,五黄二百二十一亩二分,琅尾一百四十二亩三分,大溪一百五十九亩八分,玉田一百八十九亩八分,八社一十九亩四分,下洋二百七十一亩七分,黄石二百二十七亩一分,洋屿二百二十七亩六分,猴屿四百三十七亩八分,浮歧二百八十八亩八分,江左四百六十七亩。

落花生计二分。玉田二分。

马铃薯计八十四亩九分。

营前二十亩八分,霞洲一亩,筹岐六亩三分,马头八分,唐屿二亩,五黄二十亩,琅尾七亩七分,玉田四亩五分,八社一分。下洋六亩,黄石十四亩八分。

茉莉花计六十二亩二分。

营前十九亩,四林七亩四分,筹歧一亩六分,马头六亩八分,下洋二十六亩五分,黄石九分。

大豆计一十二亩。

霞洲一十二亩。

芋头计三亩九分。

霞洲五分,唐屿三分,五黄一亩二分,玉田一亩三分,洋屿六分。

甘蔗计三分。

唐屿三分。

其它四分。

四林四分。

冬作物栽培面积

小麦计五亩六分。

霞洲五亩六分。

大麦计一十八亩七分。

玉田九亩三分,黄石九亩四分。

豌豆计二十二亩七分。

四林六分,霞洲二亩五分,马头七分,唐屿四亩九分,玉田一亩六分,下洋四亩五分,黄石七亩七分,洋屿二分。

蚕豆计五亩七分。

琅尾一亩二分,玉田一亩三分。黄石三亩六分。

其他计一百五十四亩三分。

营前五十五亩七分,四林四十六亩七分,霞洲三十二亩五分,筹歧四亩一分,唐屿五分,马头一亩,玉田一十三亩八分。

力畜与肉畜

黄牛一千四百只。

营前一百三十九,四林一百三十七,霞洲一百,筹岐四十一,马头四十七,唐屿三十三,五黄一百零五,琅尾七十三,大溪九十八,玉田八十八,八社七十二,下洋四十三,黄石五十五,洋屿四十四,猴屿四十三,浮岐三十二,江左三百五十七。

水牛三十六只。

霞洲三,五黄七,琅尾一,大溪三,玉田四,下洋二,黄石二,洋屿二,猴屿一十二。浮岐三。

猪一千四百四十四口

营前一百零五,四林二百三十六,霞洲九十二,筹岐五十二,马头四十六,唐屿十九,五黄三十二,琅尾五十二,大溪九十一,玉田一百三十八,八社七十二,下洋一百二十三,黄石九十九,洋屿五十,猴屿六十四,浮岐十六,江左一百六十五。

山羊计四百三十九尾。

营前二十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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