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元培杂文选 - 华工学校讲义

作者: 蔡元培21,504】字 目 录

录,则当慎护其书,毋使稍有污损;进博物院,则一切陈列品,皆可以目视,而不可手触。有一于此,虽或幸逃典守者之目,而不遭诮让,然吾人良心上之苛责,固不能幸免矣。

尽力于公益

凡吾人共同享受之利益,有共同爱护之责任,此于“注意公众卫生”及“爱护公共之建筑及器物”等篇,所既言者也。顾公益之既成者,吾人当爱之;其公益之未成者,吾人尤不得不建立之。

自昔吾国人于建桥敷路及义仓义塾之属,多不待政府之经营,而相与集资以为之。近日更有独立建设学校者,如浙江之叶君澄衷,以小贩起家,晚年积资至数百万,则出其十分之一,以建设澄衷学堂。江苏之杨君锦春,以木工起家,晚年积资至十余万,则出其十分之三,以建设浦东中学校。其最著者矣。

虽然,公益之举,非必待既富而后为之也。山东武君训丐食以奉毋,恨己之失学而流于乞丐也,立志积资以设一校,俾孤贫之子,得受教育,持之十余年,卒达其志。夫无业之乞丐,尚得尽力于公益,况有业者乎?

英之翰回商人也,自奉甚俭,而勇于为善,尝造伦敦大道,又悯其国育婴院之不善,自至法兰西、荷兰诸国考查之,归而著书,述其所见,于是英之育婴院为之改良。其殁也,遗财不及二千金,悉以散诸孤贫者。英之沙伯,业织麻者也,后为炮厂书记,立志解放黑奴,尝因辩护黑奴之故,而研究民法,卒得直,又与同志设一放奴公司,黑奴之由此而被释者甚众。英之菜伯,铁工也,悯罪人之被赦者,辄因无业而再罹于罪,思有以救助之,其岁入不过百镑,悉心分配,一家衣食之用者若干,教育子女之费若干,余者用以救助被赦而无业之人。彼每日做工,自朝六时至晚六时,而以其暇时及安息日,为被赦之人谋职业。行之十年,所救助者凡三百余人。由此观之,人苟有志于公益,则无论贫富,未有不达其志者,勉之而已。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子贡问于孔子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孔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日,子贡曰:“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我亦欲无加诸人。”举孔子所告,而申言之也。西方哲学家之言曰:“人各自由,而以他人之自由为界。”其义正同。例如我有思想及言论之自由,不欲受人之干涉也,则我亦勿干涉人之思想及言论,我有保卫身体之自由,不欲受人之毁伤也,则我亦勿毁伤人之身体;我有书信秘密之自由,不欲受人之窥探也,则我亦慎勿窥人之秘密;推而我不欲受人之欺诈也,则我慎勿欺诈人;我不欲受人之侮慢也,则我亦慎勿侮慢人。事无大小,一以贯之。

顾我与人之交际,不但有消极之戒律,而又有积极之行为。使由前者而下一转语曰:“以己所欲施于人。”其可乎?曰:是不尽然。人之所欲,偶有因遗传及习染之不善,而不轨于正者。使一切施之于人,则抑或无益而有损。例如腐败之官僚,喜受属吏之谄媚也,而因以谄媚其上官,可乎?迷信之乡愚,好听教士之附会也,而因以附会于亲族,可乎?至于人所不欲,虽亦间有谬误,如恶闻直言之类,然使充不欲勿施之义,不敢以直言进人,可以婉言代之,亦未为害也。

且积极之行为,孔子固亦言之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立者,立身也;达者,道可行于人也。言所施必以立达为界,言所勿施则以己所不欲概括之。诚终身行之而无弊者矣。

责己重而责人轻

孔子曰:“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韩退之又申明之曰:“古之君子,其责己也重以周,其责人也轻以约。重以周,故不怠;轻以约,故人乐为善。”其足以反证此义者,孟子言父子责善之非,而述人子之言曰:“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于正也。”原伯及先且居皆以效尤为罪咎。椒举曰:“唯无瑕者,可以戮人。”皆言责人而不责己之非也。

准人我平等之义,似乎责己重者,责人亦可以重,责人轻者,责己亦可以轻。例如多闻见者笑人固陋,有能力者斥人无用,意以为我既能之,彼何以不能也。又如怙过饰非者,每喜引他人同类之过失以自解,意以为人既为之,我何独不可为也。不知人我固当平等,而既有主观客观之别,则观察之明晦,显有差池,而责备之度亦不能不随之而进退。盖人之行为,常含有多数之原因:如遗传之品性,渐染之习惯,薰受之教育,拘牵之境遇,压迫之外缘,激刺之感情,皆有左右行为之势力。行之也为我,则一切原因,皆反省而可得。即使当局易迷,而事后必能审定。既得其因,则迁善改过之为,在在可以致力:其为前定之品性、习惯,及教育所驯致耶,将何以矫正之;其为境遇、外缘,及感情所逼成耶,将何以调节之。既往不可追,我固自怨自艾,而苟有不得已之故,决不虑我之不肯自谅。其在将来,则操纵之权在我,我何馁焉?至于他人,则其驯致与迫成之因,决非我所能深悉。使我任举推得之一因,而严加责备,宁有当乎?况人人各自有其重责之机会,我又何必越俎而代之?故责己重而责人轻,乃不失平等之真意,否则迹若平而转为不平之尤矣。

勿畏强而侮弱

崧高之诗曰:“人亦有言,柔则茹之,刚则吐之。唯仲山甫,柔亦不茹,刚亦不吐,不侮鳏寡,不畏强御。”人类之交际,彼此平等,而古人乃以食物之茹吐为比例,甚非正当,此仲山甫之所以反之,而自持其不侮弱不畏强之义务也。

畏强与侮弱,其事虽有施受之殊,其作用亦有消极与积极之别。然无论何一方面,皆蔽于强弱不容平等之谬见。盖我之畏强,以为我弱于彼,不敢与之平等也,则见有弱于我者,自然以彼为不敢与我平等而侮之。又我之侮弱,以为我强于彼,不必与彼平等也,则见有强于我者,自然以彼为不必与我平等而畏之。迹若异而心则同。矫其一,则其他自随之而去矣。

我国壮侠义之行有曰:“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言见有以强侮弱之事,则亟助弱者以抗强者也。夫强者尚未浼我,而我且进与之抗,则岂其浼我而转畏之;弱者与我无涉,而我且既而相助,则岂其近我而转侮之?彼拔刀相助之举,虽曰属之义侠,而抱不平之心,则人所皆有。吾人苟能扩充此心,则畏强侮弱之恶念,自无自而萌芽焉。

爱护弱者

前于“勿畏强而侮弱”说,既言抱不平理,此对于强弱有冲突时而言也。实则吾人对于弱者,无论何时,常有恻然不安之感想。盖人类心理,以平为安,见有弱于我者,辄感天然之不平,而欲以人力平之。损有余以益不足,此即爱护弱者之原理也。

在进化较浅之动物,已有实行此事者:例如秘鲁之野羊,结队旅行,遇有猎者,则羊之壮而强者,即停足而当保护之冲,俟全队毕过,而后殿之以行。鼠类或以食物饷其同类之瞽者。印度之小鸟,于其同类之瞽者或受伤者,皆以时赡养之。曾是进化之深如人类,而羊鼠小鸟之不如乎?今日普通之人,于舟车登降之际,遇有废疾者,辄为让步,且值其艰于登降而扶持之。坐车中或妇女至而无空座,则起而让之;见其所携之物,有较繁重者,辄为传递而安顿。此皆爱护弱者之一例也。

航行大海之船,猝遇不幸,例必以救生之小舟,先载妇孺。俟有余地,男子始得而占之。其有不明理之男子,敢与妇孺争先者,虽枪毙之,而不为忍。为爱护弱者计,急不暇择故也。

战争之不免杀人,无可如何也。然已降及受伤之士卒,敌国之妇孺,例不得加以残害。德国之飞艇及潜水艇,所加害者众矣,而舆论攻击,尤以其加害于妇孺为口实。亦可以见爱护弱者,为人类之公意焉。

爱物

孟子有言:“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人苟有亲仁之心,未有不推以及物者。故曰:“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孟孙猎,得麑,使秦西巴载之,持归,其母随之,秦西巴弗忍而与之。孟孙大怒,逐之居三月,复召以为子。传曰:“夫不忍于麑,又且忍于儿乎?”可以证爱人之心,通于爱物,古人已公认之。自近世科学进步,所以诱导爱物之心者益甚。其略如左。

一、古人多持“神造动物以供人用”之说。齐田氏祖于庭,食客千人。中有献鱼雁者。田氏视之,乃叹曰:“天之于民厚矣!殖五谷,生鱼鸟,以为之用。”众客和之如响。鲍氏之子,年十二,预于次,进曰:“不如君言。天地万物,与我并生,类也。类无贵贱,徒以大小智力而相制,迭相食,非相为而生之。人取可食者而食之,岂天本为人生之?且蚊蚋肤,虎狼食肉,岂天本为蚊蚋生人,虎狼生肉者哉?”鲍氏之言进矣。自有生物进化学,而知人为各种动物之进化者,彼此出于同祖,不过族属较疏耳。

二、古人又持“动物唯有知觉,人类独有灵魂”之说。自生理学进步,而知所谓灵魂者,不外意识之总体。又自动物心理学进步,而能言之狗,知算之马,次第发见,益知动物意识,固亦犹人,特程度较低而已。

三、古人助力之俱,唯赖动物;竭其力而犹以为未足,则恒以鞭策叱咤临之:故爱物之心,常为利己心所抑沮。自机械繁兴,转运工业,耕耘之工,向之利用动物者,渐以机械代之。则虐使动物之举,为之渐减。

四、古人食肉为养生之主要。自卫生发见肉食之害,不特为微生虫之传导,且其强死之时,发生一种毒性,有妨于食之者。于是蔬食主义渐行,而屠兽之场,可望其日渐淘汰矣。

方今爱护动物之会,流行渐广,而屠猎之举,一时未能绝迹,然授之以渐,必有足以完爱物之量者。昔晋翟庄耕而后食,唯以弋钓为事,及长不复猎。或问:“渔猎同是害生之事,先生止去其一,何哉?”庄曰:“猎是我,钓是物,未能顿尽,故先节其甚者。”晚节亦不复钓。全世界爱物心之普及,殆必如翟庄之渐进,无可疑也。

戒失信

失信之别有二:曰食言,曰愆期。

食言之失,有原于变计者,如晋文公伐原,命三日之粮,原不降,命去之。谍出曰:“原将降矣。”军吏曰:“请待之。”是也。有原于善忘者,如卫献公戒孙文子、宁惠子食,日旰不召,而射鸿于囿,是也。有原子轻谎者,如老子所谓“轻谎必寡信”是也。然晋文公闻军吏之言而答之曰:“得原失信,将焉用之?”见变计之不可也。魏文侯与群臣饮酒乐,而天雨,命驾,将适野。左右曰:“今日饮酒乐,天又雨,君将安之?”文侯曰:“吾与虞人期猎,虽乐,岂可无一会期哉?”乃往,身自罢之,不敢忘约也。楚人谚曰:“得黄金百,不如得季布诺。”言季布不轻诺,诺则必践也。

愆期之失,有先期者,有后期者,有待人者,有见待于人者。汉郭仅行部到西河美稷,有童儿数百,各骑竹马,道次迎拜。及事讫,诸儿复送至郭外,问使君何日当还。伋计日告之。行部既还,先期一日,伋谓违信于诸儿,遂止于野,及期乃入。明不当先期也。汉陈太丘与友期行日中,过中不至。太丘舍去。去后乃至。元方时七岁,戏门外。客问元方:“尊君在否?”答曰:“待君久不至,已去。”友人便怒曰:“非人哉,与人期行,相委而去。”元方曰:“君与家君期,日中不至,则是失信。”友人惭。明不可后期也。唐萧至忠少与友期诸路,会雨雪,人引避。至忠曰:“岂有与人期,可以失信?”友至,乃去。众叹服。待人不愆期也。吴卓恕为人笃信,言不宿诺,与人期约,虽暴风疾雨冰雪无不至。尝从建业还家,辞诸葛恪。恪问何时当复来。恕对曰:“某日当复亲觐。”至是日,恪欲为主人,停不饮食,以须恕至。时宾客会者,皆以为会稽建业相去千里,道阻江湖,风波难必,岂得如期。恕至,一座皆惊。见待于人而不愆期也。

夫人与人之关系,所以能预计将来,而一一不失其秩序者,恃有约言。约而不践,则秩序为之紊乱,而猜疑之心滋矣。愆期之失,虽若轻于食言,然足以耗光阴而丧信用,亦不可不亟戒之。

戒狎侮

人类本平等也,而或乃自尊而卑人,于是有狎侮。如王曾与杨亿同为侍从。亿善谈谑,凡寮友无所不狎侮,至与曾言,则曰:“吾不敢以戏。”非以自曾以外,皆其所鄙视故耶?人类有同情也。而或者乃置人于不快以为快,于是狎侮。如王凤使人蒙虎皮,怖其参军陆英俊几死,因大笑为乐是也。夫吾人以一时轻忽之故,而致违平等之义,失同情之真,又岂得不戒之乎?

古人常有因狎侮而得祸者。如许攸恃功骄慢,尝于聚坐中呼曹操小字曰:“某甲卿非吾不得冀州也。”操笑曰:“汝言是也。”然内不乐,后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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