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居南北各地的盐商、票商、行商,也莫不挥金似土,过着骄奢淫佚的生活。明清地方志论述习尚浮华,都说万历时一变,乾隆时又一变。
官吏的贪污更为突出。军机大臣和珅当政二十余年,嘉庆时查抄其家私,估银约八亿两,超过乾隆年间所耗军费的八倍。和珅执政期间,招权纳贿,听任文官贪赃,武官尅饷,被人揭发的贪污案层出不穷,仅督抚、布政使如国泰、王亶望、陈辉祖、伍拉纳、浦霖等人的贪黩案,一次抄没资产动至数十万。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在甘肃布政使王亶望侵冒赈灾银两一案中,除他本人外,因贪赃2万两银以上而被处死的地方官吏共达22人 。
清朝政府征收钱粮或捐税,要在定额之外提取一部分以供官吏额外的开支,叫做“陋规”,其名目繁多,如“火耗”、“斛面”、“匣费”、“门包”、“红案”,以及“舟车贴费”、“行市官价”、“冰敬炭敬”、“公费帮费”等等。在“陋规”的名义下使不合法的贪污变为合法。在当时各种官职中,以河道总督最称肥缺,嘉庆时,河工耗银3000万两,一部分即被官吏侵冒。在北京的六部官,一向号称“清苦”,但吏部吃“通贿”,户部吃“平余”,兵部尅扣军饷,刑部吞没赎款,工部也利用兴建大工程渔利,其中唯礼部无污可贪,但礼部官在科举时往往徇情受贿,科场之弊也是史不绝书。
乾隆六十年(1795年),两湖地区毕沅为总督,福宁为巡抚,陈淮为藩司,三人朋比为奸,民谣说:“毕不管、福死要、陈倒包。” 官吏的贪污,使人民恨入骨髓,在白莲教起义时,就提出了“官逼民反”的口号。
清朝政府的财政也日益支绌。康熙时,府库存银5000余万两,雍正时6000余万两,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以前至8000万两。由于军需、河工、宗室俸禄所耗,特别是官吏贪污和乾隆的铺张浪费,乾隆晚年的库存已告匮竭,赋税所得,年剩200万,一遇灾荒,即无办法。当时补救之策是变相加赋,同时又大开捐纳。捐纳有常捐,有大捐,常捐只捐出身虚衔,大捐则卖知府以下的“实官”。出银买官的地主商人,到任后就要竭泽而渔,从农民身上收回捐官的银钱。
清朝的军队此时也日趋腐化,战斗力削弱。八旗驻防军久不操练,高级将领生活腐化,甚至终日居家饮酒看戏,赌博游荡;兵丁也养成游手好闲的习气。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嘉庆随乾隆至杭州阅兵,八旗兵箭箭虚发,甚至有人从马上掉下来 。绿营军也缺乏作战能力。将领们争置田产,尅扣军饷,过着骄奢逸乐的腐朽生活,一旦与农民军相遇,立即溃逃。嘉庆时,河南巡抚景安,带兵“围剿”川楚农民军,大家便送他绰号叫“迎送伯” 。由于军官尅扣军饷,军队每到一地,就大肆抢劫,军纪败坏,达到顶点。
在清朝政府这种腐败的情况下,地主阶级以及各族上层分子对人民的剥削也更加沉重,起义在各地不断爆发。乾隆六十年(1795年)有湖南、贵州石柳邓等人领导的苗民起义,嘉庆元年(1796年)有齐王氏、姚之富等人领导的川楚白莲教起义,嘉庆十八年(1813年)有河南、北京等地的天理教起义。道光六年(1826年)有新疆地区维族人民的起义,道光十三年(1833年)有赵金龙领导的湘西瑶族人民起义,其中规模较大的是川楚白莲教起义。
嘉庆元年(1796年)爆发的白莲教起义,前后共经九年,活动地区包括川、楚、陕、甘、豫五省,起义的群众有荆襄的流民、棚民,长江的盐户,川东的逃兵,他们是利用白莲教秘密结社形式发动起来的。
乾隆时,河南鹿邑人刘松曾以白莲教组织起义,事发被捕,遣戍甘肃,他的弟子刘之协、宋之清等又分赴川、陕、湖北一带传教,教徒日众。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清朝政府在荆州、宜昌和川东一带搜捕白莲教,“亲民之吏,多方婪索”,“株连罗织达数千人”,许多农民弃田逃走,盐户也纷纷失业。嘉庆元年(1796年)初,荆州聂傑人、张正谟,襄阳王聪儿(即齐王氏)、姚之富两支起义军先后并起。同年十月,四川达州徐天德、王三槐也随之响应。清朝政府当即派湖广总督毕沅、湖北巡抚惠龄、西安将军恒瑞等率兵“围剿”,但起义军很快即蔓延于河南、湖北、四川三省地区。
嘉庆二年(1797年),王聪儿、姚之富等出河南,攻入陕西,西安震动,在川东的起义也声势日盛。三年(1798年),王聪儿、姚之富返至湖北郧西,为清军所困,跳崖自杀,其余部即与川东起义军结合,继续在各地作战。同年川东起义军首领王三槐亦被清统治者诱擒至北京,但起义军的力量并未因此而消沉。嘉庆五年(1800年),起义军过涪江、嘉陵江,袭川西,成都戒严,另一支起义军复穿过岷山草原,转战甘肃秦州、岷州。清朝政府见起义军“愈剿愈炽”,而官军又屡被击败,于是一面以大量金钱为饵,招募乡勇,驱之为前锋,一面又采取“坚壁清野”、“筑塞团练”的办法,尽驱乡民入塞,断绝起义军的粮饷接济。嘉庆六年(1801年),川东起义军首领徐天德战死,起义军又分散为六支,至嘉庆九年(1804年)终于被罗思举、桂涵等率领的乡勇陆续镇压。
川楚起义军皆分别以白、黄、蓝、青、线(应作绿)五色为号,有掌柜、先锋、元帅之名,长时期内没有建号称王,没有攻取城市,也没有集中的领导,只在各地流动作战,抗击官军。但是他们善于应用各种战术,如劫粮饷、断粮道、冒官兵旗号、槌崖走险,而且每至一地,就得到乡民的支持。嘉庆二年(1797年),将军明亮上疏说起义军:“所至之处,有屋舍以栖止,有衣食火药以接济,有骡、马、刍草以夺骑更换,有逼胁之人为之乡导负运。”又说:“用兵以来,所杀无虑千万,而贼不加少。” 嘉庆在诏书中也指出:“良民不得已而从贼者日以浸多,奔驱三载,不能自拔者数逾十万。” 所以起义军虽丧失了很多首领,仍然坚持达九年之久。
为了“围剿”起义军,清朝政府除集中了五省兵力之外,还先后调来京营满兵、蒙古兵、陕甘回兵、苗疆兵、山西兵、广东兵。清朝政府不仅拥有强大的兵力,而且火器军资,不计其数,所耗军饷共二万万两以上。但诸将只知尅扣军饷,军队又没有作战的能力。嘉庆四年(1799年),颁诸将“纵贼”之罪,其中督抚将军如湖北永保、惠龄,河南景安,陕西宜绵、秦承恩,四川英善、勒保皆被处死或革职。而调赴达州的满洲兵,非但不能与起义军作战,连走山路都很困难,平均两日行军70里。这一切都充分暴露了当时清朝政府政治、军事的腐败,和他们在起义军打击之下的狼狈情况。
在川楚白莲教起义的前一年,湖南、贵州地区还爆发了苗民起义。这次起义前后达12年之久,是清朝苗民反抗规模最大的一次。苗民起义与川楚起义军彼此呼应,使清军顾此失彼,疲于奔命。
这次起义是湘西永绥厅苗民为了反抗汉族军官、地主在苗族居住区的土地收夺、人身奴役和官吏的残酷剥削而发动的。乾隆六十年(1795年)正月,铜仁石柳邓,永绥石三保,凤凰吴陇登、吴半生,乾州吴八月皆起兵围攻厅城。苗民行山地如履平地,能瞄击鸟铳火器,且善于分散伏击,使清兵猝不及防,号称为“三长” 。清朝派湖广总督福宁、云贵总督福康安等率兵十余万攻打起义军,为起义军击败,福宁仅以身免,福康安也死于军中。与此同时,清朝政府还采取了招抚的办法,收买了起义军首领吴陇登,先后诱擒了吴八月和石三保。嘉庆元年(1796年)六月,川楚白莲教大起,苗民起义军中也有白莲教徒,清政府迫于当时的局势,提出了“善后章程六条”与苗民言和,约以“苗地归苗、民地归民”,称为“一时姑息之策”,而另一方面又集中兵力,围攻坚持斗争的石柳邓。同年十二月,石柳邓败死,但苗民仍未屈服,起义的声势愈来愈高涨了。
嘉庆四年(1799年),湖南、贵州的苗民又同时并起。清统治者采取了与镇压川楚起义军同样的手段,在苗区建立碉堡,召募乡勇,直到嘉庆十一年(1806年)才把苗民的反抗压下去。
这次起义之后,清朝政府在苗疆开屯田12万亩,给无地的苗民和汉民耕种,下令汉官不得在苗地“擅派差役”,同时推行了所谓“化导”政策,在苗疆设义学、书院,扩充苗民的科举名额。推行这些政策的主观的动机是想同化他们,但在客观上对于推动苗族地区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嘉庆十八年(1813年),在北方又爆发了天理教起义。天理教又名八卦教,是白莲教的一个支派,传布于河北、山东、山西、河南各地,按八卦分为八区组织教众。信仰天理教的人主要是贫苦农民,在北京近郊还有奴仆、雇工、小贩、贫苦旗人等等。天理教的组织者有林清、李文成等人。林清在大兴县黄村等地传教,他平居为人治病,提倡贫者互助,入教的交“根基钱”,林清即以“根基钱”分散贫民。当时得到“根基钱”的贫民很多,仅黄村一地即有万余家,因而入教者甚多。李文成在河南滑县传教,乡民说他是“李自成转世” 。
林清和李文成与河北、山东等地的其他教首都有联系,约定在嘉庆十八年(1813年)九月十五日八方共起,不料河南滑县起义的机密泄漏,李文成被捕下狱。滑县的教徒为了营救李文成,聚集了3000人,于九月七日攻入滑县,杀死知县强克捷,救出李文成,随即占领濬县、道口镇,山东定陶、金乡,河北长垣、东明等地的教徒也纷起响应。清政府调杨遇春、杨芳等率军镇压。十一月,清军败起义军于司寨(今辉县地),李文成和教徒等纵火壮烈自焚,清军复夺滑县,河南的起义失败。
河南、山东等地的八卦教徒既已提前起义,为清军所困,不能支援大兴。林清等未待援军至,即于九月十五日进入北京城。他们打起“大明天顺”的旗号,约有主力二百余人分从东华、西华门攻入皇宫。这时嘉庆正在热河围猎,宫内惊慌万状,临时由他的儿子旻宁(即以后的道光帝)调来火器营军入宫,阻击起义军。起义军力寡势孤,退出皇宫,这次起义也失败了。
嘉庆时,清朝政府派赴新疆地区的满洲大臣及其属员,与当地“伯克”相勾结,“敛派回户,日增月盛”,“赋外之赋,需索称是,皆章京、伯克分肥,而以十之二奉办事大臣”。清统治者和维吾尔族上层分子伯克的横征暴敛,引起各地维吾尔族人民的愤恨,反抗的事件不断发生。这时,英殖民主义者的势力已伸入西亚地区,他们在浩罕、阿富汗等国培养了一批被清朝赶走的维吾尔族统治者的后裔,这些人都在等待机会,准备卷土重来。
早在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大和卓木之孙张格尔即借新疆南路大臣斌静的荒淫贪暴,乘机煽动维吾尔族反清。张格尔从小在阿富汗受英国的培养,在他的左右经常有英国人跟随,他长期在边疆进行活动,但多次被清军击败。道光六年(1826年),张格尔又窜入南疆,利用宗教欺骗维吾尔族群众,响应者“旬日万计”。张格尔原与浩罕约定,若喀什等城攻破,“玉帛子女共之”,并割喀什城与浩罕。这年八月,喀什、英吉尔沙、叶尔羌、和阗皆被张格尔攻破,张格尔遂毁浩罕约,与浩罕军在我国境内火并。清朝政府立即派杨遇春等赴哈密,率军围攻 。
张格尔既占南疆回城,在当地“尽戕居民,毁廨舍”,他的欺骗行为已被维吾尔族人民识破,终于被清兵打败,各城也先后被清兵收复。道光七年(1827年)十二月,张格尔被清军俘获,送至北京处死。
张格尔在英殖民主义者的支持下,勾结外国势力,利用了维吾尔族人民的反清斗争,发动武装,进攻祖国,这不是起义,而是叛乱。广大维族人民在看清张格尔欺骗行径之后,转而支持清军,为平息叛乱,维护国家统一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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