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三传详释 - 5、大一统:并非"大统一"

作者: 熊逸6,678】字 目 录

是个实数,后儒因为附会实数的"三恪"才有了各自的编排。(Ⅰ)系统性和哲学性远不如公羊家的"三统"。三统轮流转,始终

"三恪"的说法很多,是一统为主,另外二统为辅,生生不息。静态地来看一个朝代,虽然三统并存,但要以一统为绝对主导,这就好比我们现在民主党派和谐共存,但都要团结在共产党的领导之下。王闿运解释这个问题说:"大一统"的"大"是"推而大之"的意思……《春秋经》在春天的记事不但有"王正月",还有"王二月"和"王三月",这就表示《春秋经》是三统共存的。虽然三统共存,但做领导的如果不先端正自己则不足以治理别人,所以圣人才用"王正月"表现一统之义而兼三统共存之实。(Ⅱ)

三统并存,以其中一统为大,我们很容易理解的是:这一统便是"正统",何焯所谓"后世正统之说出于公羊"(Ⅲ)--这个我们耳熟能详的常用词,其词源可以追溯到汉代公羊家那里,而新皇即位常说"继承大统",词源也是由此而来。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开国之君所承的那个"统"是天统而非人统,也就是说,三统的真实属性是神性的而非世俗的,而神性之下的世俗意义,就是要否定新朝代和旧朝代之间的传承关系,并且用改正朔、易服色的手段来割裂传统。我在《春秋大义》里边曾经引《白虎通·三正》的一段话来解释过这个道理:

王者受命必改朔何?明易姓,示不相袭也。明受之于天,不受之于人,所以变易民心,革其耳目,以助化也。故《大传》曰:"王者始起,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别衣服"也。是以禹舜虽继太平,犹宜改以应天。王者改作,乐必得天应而后作何?重改制也。《春秋瑞应传》曰:"敬受瑞应,而王改正朔,易服色。"《易》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民也。"

(Ⅰ)[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注疏》"襄公二十五年"孔颖达正义:《乐记》云:"武王克殷,未及下车,而封黄帝之后于蓟,封帝尧之后于祝,封帝舜之后于陈。下车而封夏后氏之后于杞,投殷之后于宋。"《郊特牲》云:"天子存二代之后,犹尊贤也。尊贤不过二代。"郑玄以此谓杞、宋为二代之后,蓟、祝、陈为三恪。杜今以周封夏、殷之后为二王后,又封陈,并二王后为三恪。杜意以此传言"以备三恪",则以陈备三恪而已。若远取蓟、祝,则陈近矣,何以言备?以其称备,知其通二代而备其数耳。二代之后,则名自行其正朔,用其礼乐,王者尊之深也。舜在二代之前,其礼转降。恪,敬也。封其后示敬而已,故曰恪。虽通二代为三,其二代不假称恪,唯陈为恪耳。

(Ⅱ)王闿运《春秋公羊传笺》:大谓推而大之也。书春三月皆有王,存三统也。不先自正则不足治人,故以王正月见一统之义而三统乃存矣。

(Ⅲ)[清]何焯《义门读书记》第十二卷释"大一统也"。

翻来覆去地引经据典,无非是强调这一句"明受之于天,不受之于人"--向大家表明我这改朝换代是老天爷安排的,可不是我从上代王朝手上搞过来的。这个逻辑可值得我们万分留意,这里分明在说:每一代王朝都是各不相干的,交接的两者之间绝对没有继承关系。如果这个逻辑在古代当真被人们普遍接受的话,这就意味着:一个有着延续性的"中国"的概念其实是不存在的,秦朝就是秦朝,汉朝就是汉朝,唐朝就是唐朝,每个朝代分别是每个皇室的独立的私有财产。于是,正如我在《孟子他说》里详细说明过的那个道理:下一个朝代不会以上一个朝代的版图作为自己王朝版图的合理依据,比如说,刘家王朝的财产是一千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到了李家王朝,土地变成了五百万平方公里,但李家王朝没有理由去说 "刘家有地一千万平方公里,所以我们李家也应该拥有同样范围的土地",这就没有道理了,毕竟前朝的事是前朝的,本朝的事是本朝的,在私天下的时代里,每个朝代的土地都是各自皇室的私有财产,而既然是私有财产,自然可以被物主随意处置--送给外国也好,干脆放弃不管了也好,怎么处置都行,尤其重要的是:刘家的私有财产和李家的私有财产之间并不存在继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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