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原诗于删节处加删节号。
48乾隆《尤溪县志 山川》作“形家以为县山应龙,故名”。
49乾隆《尤溪县志 山川》作“在九都。两岩巉岩怪石,绿波泓渟”。本志作“在十都”,存疑。“缘波”宜改为“绿波”。
50嘉靖《延平府志 地理》所述与此同。乾隆《尤溪县志 山川》“逶迤会山坑溪、皇会溪、牛皮溪、郭坑溪、渡源溪、胡鳖溪、飞溪、湆头溪、松坑溪、岭后溪、小溪、七尺溪,凡十有三溪,经县前入湖头溪。”与此稍异。
51乾隆《尤溪县志 山川》作“凡二十一溪”,水流稍异,有仙丰溪、尤亭溪,无黑藤溪,并附议其溪源:“何乔远谓一出德化,一出龙岩。邓志仍之。刘志谓一出大田,一出本县一、二都。各就所见,彼此不一。”
52嘉靖《延平府志 地理》作“山氓放木筏至此”,乾隆《尤溪县志 山川》作“山民放木筏至此”。
53乾隆《尤溪县志 山川》无“连乾”二字。
54乾隆《尤溪县志 山川》作“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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