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丈,溉田四顷。浦口小浦长七十五丈,溉田二顷。下笼坂浦长五十丈,溉田三顷。桥头浦长五十四丈,溉田七顷。蛎壳浦长一百丈,溉田四十顷。笼臂浦长三十五丈,溉田三顷。朱湖高浦长二十丈,溉田三顷。延祥斗门旧志不载,今依县志增入。(上二十二所在崇丘里。)东洋塘长一千二百丈,御卤潮,潴雨水,子塘三,共长一千五百丈。沟一,长三百四十丈,横埭二,启闭以窦,溉田种三百石。西洋塘长九百五十丈,有斗门溉田种九十六石。(上二塘今俗呼白芒坑东西塘。)郑湖塘泄水港,抵海,长二百丈,窦三,溉田种四百石。崔塘有斗门,西抵海,垾长一千一百二十丈。崔塘洋沟长一千二百五丈98,溉田八顷。郑湖周二十丈,溉田三十亩。前塘长二千余步。后崎塘长一千余步。(上八所在弦歌里。按《三山志》有崔塘,而县志不载;县志有前塘及后崎塘,而《三山志》不载。疑古今废置之异,名号更改之殊,然不可考也。姑并志之,以俟知者。)获洋、王背大溪、中圳、刘背二溪在招贤里,皆出自龙潭。圳五,共长一千九百一十丈,闸四,溉田种三十石。黄弄溪长二百丈,陂长五十丈,溉田十二顷。溪口溪三坑共长一千四百九十丈,溉田五顷。横圳长九百丈,溉田五顷。(上三所在永胜里。)桃坑湖即桃枝湖也,东西一百三丈四尺,南北三百一十六丈五尺99,垾塍圳四派,溉田种千余石。伪闽时,势家私相转鬻为田。宋咸平间,民讼之,敕复为湖。熙宁间,又有侵耕之者。知县萧竑困括湖塘陂堰,簿而图之,择主领,立经界,培堤岸,碑于湖之旁。今周五百一十丈,为石斗门三,圳长二千三百余丈100,潴乾溪水溉田二十九顷跨逍遥清平二里,今俗呼南湖。沙坂后洋溪长五百丈,入桃枝湖,溉田七顷。(上二所在进贤里。)董塘长二十六丈,食山泉,溉田五顷半。丞天沟长六百八十丈,溉田七顷。韩塘沟长六百丈,有小圳,潴横源溪水,溉田种七石。百石沟在沙漠下。食宾闾尾水,长六十丈,溉田七十亩,(上四所在和风里。通上六里,凡四十一所,俱县东南。)赵塘浦长七十丈。芦荨浦长四百丈。官塘浦长二百五十丈。孤塘浦长四十丈。九石浦长三百丈。车下浦长七十丈。新塘浦长八十丈。圳兑浦长二百丈孤洲浦长四百丈。(上九所在嵩平里。)石濑陂长五百丈,溉田种七百石。古散陂长七百一十丈。溉田种三千石。(上二所在同荣里,俱食龙潭水。)周陂食章溪水,长一千丈,溉田种四百石。前曾塘食龙潭水,长二百丈,口为石闸,御溪涨,尾为石涵101,垾长一丈五尺,溉田种七十石。丁塘食龙潭石濑陂水,长七百丈,溉田种三百石。(上三所在依福里。通上三里,凡十四所,俱县西南。)保丰塘横埭长十丈,溉田种百石。岭口三塘上塘长□十丈102,下塘长三十丈,溪尾塘长二十丈,食大□大□二水,溉田一百四十石103。金冬坑长四丈104,溉田种十余石。倪塘长四十丈,通严湖水尾,溉田种三十石。林简塘食龙潭水,长六百五十丈,圳长二百五十丈,溉田种三百石。稠港长一千一百丈,溉田千余顷。浦塘洋积水三港及圳长二千六百四十丈,溉田三十六顷。潭头斗门泄利刘云之水入海。旧志无此斗门,今依县志增入。(上十所在方安里。)严公湖旧名严湖,在大宏里。陈长者严光,施田为之,周三千二百八十丈,潴大奢雨水105,窦四,溉田四百五十顷,跨方安、敦化二里,今俗呼“西湖”。相传光之子恭,商贩维扬,尝市鼋五十而舍之。光家居,一日,有被黑衣者五十人,送钱五十千,曰:“君之子扬州所附还也。”及恭回,验之,实未尝有,乃悟赎鼋之报。遂舍宅为寺,田为湖。按旧志又云:“湖起于唐宝应二年”,未知孰是。陈塘港会七十二洋,水溢则开斗门,归弦歌里沟及林花沟渎入海。陈塘大官沟跨和风,敦化、大宏三里,长三千二百丈,溉田二十顷。宾闾湖唐天宝五年,仓曹林鶠于方乐、崇仁、和风三乡筑堤五处。复舍己田凿此湖,周一千二百丈,窦八,沟八,沟阔一丈二尺,溉田里氏田,凡七百余顷。因复开陈塘港,以泄三乡及西湖之水,而注之江。又奏请立石于炉峰皇恩寺,纪其限界,禁民不得侵傍湖余地为田,以妨水利。详载本湖规簿。今俗呼东湖。《三山志》又云:旧载上下湖,海风飞沙积而成之。上湖石塘长一百二十丈,有斗门,溉田七百石106。陈塘斗门泄宾闾上下湖及宏源溪水。旧志无此斗门,今依县志增入。(上五所在方乐里。)屈尺塘在新开里。长一百五十丈,溉田种三十石。元祐港宋元祐中,县令袁正规以十七都之田洼下,岁被淹没,遂开县尉卓某后山为港,以泄其水,抵陈塘港,西注之海。又凿寺簿林岊庄前之山为渠,直出漳港石梁,南注之江。民德之,因请名曰袁公港。正规辞曰,此天子之功也。遂名之曰元祐港。按县志所载如此,旧志但有元祐沟。注云:“长千余丈,斗门一,溉田种七百石,而不言开创始末。疑即此港而异其名耳。东沟唐仓曹林鶠凿湖开沟,潦则泄水归陈塘港,旱则潴水以溉民田,转流而东,至登贤官路而此。宋元祐中,县令袁正规开鹏程、卓塘、周庄各洋水路。一凿渠以通石梁锦桥,一凿卓岭及登贤官路,而接此沟,遂名龙津。旧志不载此沟,据县志增入。(上二所在崇仁里,通上五里凡二十所,俱县东北。)章港塘在十五都。闾山塘海路塘(上二所在十四都。)南网塘在十八都。按《三山志》及县志无上四塘。今依《三山续志》增入。县志又有刘山塘,而《三山志》及续志俱不载,疑即闾山塘也。卓岭港在十七都。旧有港,自黄崎东入于海,为沙所壅,凡淹田数十顷。元祐间开港植草,培沙为堤,南自黄庭经牛山入于漳港,而卓岭亦有港泄水而西。厥后俱废。元大德元年,达鲁花赤□□浚卓岭港,经后屯、甘墩入陈塘港。然地势稍高,仅泄水三分之一,余田尚淹没云。此亦据续志增入。(通上五都,凡六所,俱县东南。)海堤按唐志,距县十里。大和七年,县令李茸筑,立斗门十,以御海潮。旱则潴,雨则泄,旁皆成良田。按《三山志》云:“唐武德六年,析闽置长乐。”则二邑也,而皆筑于茸之手,相距才四年;必是更宰,不然则摄也。
连江县
小桥塘四上下路塘疑即旧志四木洋横塘。后坂王前塘疑即旧志五前塘。毗后大渠塘疑即旧志龙卧院前塘。毗塘旧志作皮屯。双碑塘县东大渠塘疑即旧志大渠塘。赤炉洋塘后榄塘王早洋塘后塘西林寺前塘疑旧志庵前堂。(上十一所,俱钦平下里。县志无小桥塘、双碑塘、赤炉洋塘,《三山志》又无后揽塘、王早洋塘、后塘、西林寺前塘,疑亦古今废置之殊,名号更改之异也。)大背县志无此背。圆塘(上二所在嘉贤上里。)师子塘107龙山茭湖至新塘水苋塘财溪背王浦塘有斗门。(上五所在嘉贤下里。)峡塘水合塘洗马塘旧志作池。大小柘塘松坞塘(上五所在崇德里。)郑塘水圳官圳后塘圳小涸溪南般圳乌烂塘(上六所在安德里。)王孙塘管渎二塘(上三所在保安里。)桔木塘土花塘(上二所在建兴里。)横坑塘大潭背刘舍塘董舍前塘外埕塘孙圳官田圳浦头斗门(上八所在永贵里,旧志无此五塘,今依县志增入。通上八里凡四十二所,俱县东。)县前塘抵浦口塘。三脚塘方崎里塘疑即旧志峰崎塘。下塘疑即旧志峰崎下里塘。四洋塘疑疑即志四木洋下塘。赤炉塘双木黄塘双木柴桥塘旧志有双木黄塘,又有双木莲塘,此塘未详的为河塘。北禅小崎塘兴庆前墥头五石塘疑即旧志五石塘。黄贾塘县前大渠塘王塘小屿塘浦下塘(上十四所在钦平上里。旧志无县前大渠塘、黄贾塘、王塘、小屿塘、浦下塘。县志又无三脚塘、北禅小崎塘,疑亦古今废置,名号更改之异也。)王塘乌石塘刘家洞塘罗喝塘大门塘括塘括大塘层屈塘官路塘猛浦塘(上十所在二贤里。旧志在钦平下里。)古塘林湖塘(上二所在清河里。旧志在光化里。)张坂背王宅背炉冲背古圳小洄背中圳背前塘(上七所在光临里。旧志在临江里。)溪西背乌石背(上二所在安仁里108,县志无此二背。通上五里凡三十五所,俱县西。)塘圳埔秦塘牛圳多爻塘王塘有斗门。龙泉圳龙潭背旧志作溪。获芦岭圳西桥圳荐福塘师姑塘旧志作浦。西川圳旧志无此圳,今依县志增入。(上十二所,在县南新安里。)东塘湖在钦平下里北野。旧志在进贤里。隋开皇十三年109,邑民林尧等舍田为湖,周二十里,溉七里民田四百余顷。岁久壅淤,奸民侵冒,几半为田。唐咸通初,县令刘逵奏复之,民为立祠,后令李为记。宋淳化初,县令鞠仲谋以木斗门易坏,更造以石,复梁而亭之。外造小桥六,小斗门七,又置田园,立斗门户,主其出纳,以备修葺。仲谋自为记。复奏降特敕,约束民间,四山野地,不许请佃,邑人亦为立祠。其后土民复渐次侵耕。至庆历初,县令陈某、汪某又相继复之。而乡人陈铸、林简复授资倡众,筑堤于湖之东西北三面,计一千四百余丈,立石柱一百二十,以表湖界。嘉祐初,县令朱定,乾道间,县令曾模,皆增修之。淳熙间,县令傅伯成,嘉定间,县令陶武,淳祐间,县令游义肃,咸淳间,县令宋日隆,俱尝修斗门。国朝洪武间,奸民复渐壅塞为田,几及半矣。水利寝废,民复以为患。东塘溪背洋门背柴蛇背神宫坂背王坂背东湾村背纠泉背神宫后背南洋石滩背石峡神宫背郑门前坂背溪柄翁前背南山背陈趣背新洋背(上十五所,在进贤里。县志无此十五背。)石峡背大溪背溪东背凤山背溪东大背(上五所在安义里,疑即今仁义里。县志无此五背。通上三里凡二十一所,俱县北。)高梁大塘有斗门。湖探塘墥桥堂有南北斗门。官庄塘陈舍后塘旧志舍作屋。长浦塘郑崎塘城门塘石桥塘可塘黄崎塘有斗门。统军塘水洋中圳竹桥师姑圳南塘圳澄岩背西泄背演洋横坑外塍塘斗门(上十九所,在县东南安庆里。)下廉塘官桥塘(上二所,在县东北集政上里。)澄田背在县西北归仁里。
校注
1乾隆《上杭县志 版籍》作“一万二百七石”。
2民国《连城县志 赋税》作“一百四十三锭”。
3民国《连城县志 赋税》作“七千六百一十二石”。
4乾隆《汀州府志 田赋》与本志同,县志则作“三匹”。
5乾隆《永定县志 食货》作“九百四十四石”。
6乾隆《永定县志 食货》作“三贯”。
7乾隆《永定县志 食货》作“酒醋课钞一十四锭二百一十六文,茶课七百七十五文”。
8乾隆《永定县志 食货》作“五百四十三锭一贯”。
9“栗”为“粟”之误。按嘉靖《延平府志 食货》作“秋税油麦粟豆”。
10嘉靖《延平府志 食货》作“二百八十五锭”。
11“钱”系“铁”之误。嘉靖《延平府志 食货》诈“岁课铁三十四万八干三十斤”。数亦有异。
12嘉靖《延平府志 食货》作“二十二匹”。
13嘉靖《延平府志 食货》作“闰月加米四十石有奇”。
14嘉靖《延平府志 食货》作“一千三百二十七锭”。
15嘉靖《延平府志 食货》作“二十匹”。
16嘉靖《延平府志 食货》作“十有七锭”。
17嘉靖《延平府志 食货》作“九千八百斤”。
18嘉靖《邵武府志 版籍》作“秋粮米”。
19嘉靖《邵武府志 版籍》作“田税米”。
20咸丰《邵武县志 田赋》作“二万九千九百六十七石”。
21时经制总制二色钱以绍兴廿四年所收立为定额。至绍兴卅一年始虚增其额,因在额外,故谓总经制无额钱(见同治《兴化府志 户纪》)。
22同治《兴化府志 户纪》作“二万四千九百根”。
23同治《兴化府志 户纪》作“九十八斤”。
24同治《兴化府志 户纪》作“三百六十七锭四贯”。
25同治《兴化府志 户纪》作“二百六十锭”。
26同治《兴化府志 户纪》作“一万八千九百四十四石”。
27同治《兴化府志 户纪》作“三百三锭”。
28同治《兴化府志 户纪》作“八千一百四十八贯”。
29同治《兴化府志 户纪》作“一十一万一千二石”。
30万历《福州府志 食货》作“三千三百三顷”。
31万历《福州府志 食货》作“四千四十七顷”。
32万历《福州府志 食货》作“二千二百顷”。
33万历《福州府志 食货》作“二千三百四顷”。
34万历《福州府志 食货》作“五千六百五十八顷”。
35万历《福州府志 食货》作“七百五十三顷”。
36万历《福州府志 食货》作“一千三百九十四顷”。
37万历《福州府志 食货》作“一千三百一十六顷”。
38据康熙《建安县志》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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