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闽通志 - 卷之三十七

作者: 黄仲昭15,952】字 目 录

公廉强介,察见徽隐,吏不能欺,而民不忍欺。

〔元〕卢琦至正十二年尹永春。始至,赈饥馑,止横敛,均赋役,减口盐一百余引,蠲包银榷铁之无征者。已而讼息民安,乃新学宫,延师儒,课子弟,月书季考,文风翕然。时兵革四起,列郡汹汹,独永春晏然。越四五载,调宁德尹。去之日,民遮道涕泣。〔国朝〕温琇新会人。永乐中知永春县。劝农兴学,平赋均徭。尝奏减岁造皮张,士民德之。

安溪县

〔宋〕孙昭先淳熙中知安溪县。为政简易,催科有程。其于差役,必亲按户籍,第其先后又多方以宽恤之,民至有先期愿充者。又修学宫,躬课程,斥废刹之田,以赡教养。邑人德之。〔国朝〕颜振仲黄朴(俱知安溪县。有政绩。详见漳州府《人物志》。)潘靖金华人。正统初知安溪县。恤茕独,抑豪右。逋逃者来归,强愎者慑服。邑尝大饥,靖礼谕巨室,各输羡馀,以赈贫乏,全活者众。卒于官,民为立石。戴玠安溪县丞。兴学校,课农桑,立条约,除烦苛,招复流移,梗化者喻之不悛,然后绳之以法。安溪称治。

惠安县

〔宋〕上官端义邵武人,惠安主簿。详见邵武府《人物志》。〔国朝〕陈永年新涂人,洪武末知惠安县。廉慎爱民。邑尝有蝙螟之患,永年祷于城隍。翌日,鸜鹆蔽空而下,尽啄食之,其患遂息,岁以有秋。闭禛宣德间惠安主簿。克勤抚字,秩满,以邑民愿留,升本县知县。适县境有虎患,禛募人捕杀之,余皆远遁。正统末,邻邑寇乱,禛设险拒守,邑赖以安。满去,民为立碑。

校注

1万历《福州府志 官政》载:“邑有东西南北四湖,竑复而浚之。”此“根括”二字似应作“复浚”。

2万历《福州府志 官政》作“石皆镕铁以锢之”。

3《宋史》本传作“四千里”,恐误。按今本《宋史》亦作“四十里”,不误。

4“雁鹭”疑为“雁鹜”之误。

5万历《福州府志 官政》作“开禧初尉古田”。

6《宋史 列传 佞幸》作“曾觌”。

7万历《福州府志 官政》作“如数乃已”。此处“经”字疑衍。

8嘉靖《建宁府志 名宦》作“索衣”。循其意,“杉”疑为“衫”字之误。

9嘉靖《建宁府志 名宦》作“陆长源,字泳之”。

10嘉靖《建宁府志 名宦》作“斩首百余级”。

11嘉靖《建宁府志 名宦》作“皇祐间知建宁”

12嘉靖《建宁府志 名宦》作“贸迁盐鹾”。

13嘉靖《建宁府志 名宦》作“字彦文”。

14按中华书局一九七七年版《宋史 傅伯成传》称:伯成曾“以集英殿修撰知建宁府”。该书“校勘记”谓:“建宁府,原作‘建昌府’,刘克庄《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六七《傅伯成行状》作‘建宁府’。今改。”

15嘉靖《建宁府志 名宦》作“赵彦绳”。

16光、宁指宋光宗、宁宗。

17嘉靖《建宁府志 名宦》作“濬州卫县人”。无“父名”二字。

18同治重刊乾隆《泉州府志 名宦》作“泉人刻碑记德”。

19同治重刊乾隆《泉州府志 职官上》及《泉州府志 名宦》均作“赵子”。

20同治重刊乾隆《泉州府志 名宦》作“抚谕东南”。此处“输”字显为“谕”字之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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