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闽通志 - 卷之四十四

作者: 黄仲昭18,579】字 目 录

典史王志安募民建教谕廨舍于大成殿后,景泰三年,知县胡昱重建大成殿。五年,知县李青建戟门。六年,成东西两庑。七年,构明伦堂及东西二斋于大成殿之左。天顺二年,募义士陈履等塑圣贤像,建训导廨舍。五年,凿泮池于明伦堂之前,而桥其上。七年,训导潘嵩重修泮池。成化十六年,府知事狄钟署县事,建议门及学门,又谋于训导涂亨、生员陈颢、赖兴等捐资,易百户李春屋,以广学基。射圃在学门之东。天顺五年建亭于其中。

永春县学在县治西官田市。初建于县东十四都东渡桥之西,宋大观四年,县令留鎔迁知政桥之北。绍兴七年,县令方渐移建今所。二十七年,县令黄瑀新学门,辟衢路,构亭于前,匾曰“豁然”。淳熙九年,县令陈宏规重修学舍,元延祐四年,县尹李文崇饰殿堂,作祭器、经籍库,建明伦堂四斋及道源堂、思乐亭。泰定元年,县尹赵镕新礼殿,岁久蠹坏。国朝永乐间,知县温琇重建大成殿两庑,并建戟门、棂星门、库房、神厨、宰牲房。十三年,训导刘宣率诸生建明伦堂左右二斋并馔堂。寻凿泮池,架石为桥。又建仪门、外门。十六年,典史陈戊以明伦堂规制卑狭而重建之。正统十二年,按察佥事陈祚重修庙学。成化十八年,知县方敏葺大成殿、射圃亭及号房十间,改文昌祠为先正祠,祀邑之诸贤及泉郡守蔡襄等有功德于民者。射圃在学内,成化十八年,知县方敏修。社学上场学在二十三都,儒林学在二十五都(上二学俱县西),寿峰学在县南十二都,龟龙学在县北十九都。

安溪县学在县治东南。宋咸平二年始建学,厥后沿改靡一。绍兴十二年,始定基于此。元至正十四年,毁于兵。国朝洪武六年,郡士蒋宗禧倡好义者重建。十四年,知县侯士举踵而成之。郡人蔡玄为记。岁久蠹坏。正统十二年,按察佥事陈祚重建大成殿两庑、戟门、棂星门及神库、神厨、宰牲房,复迁明伦堂及东西二斋于礼殿之西,建馔堂于礼殿之东。堂之后为学仓,戟门之左为护学祠。学门旧在棂星门之左,后迁于右。成化初,佥事游明命有司移棂星门于戟门之前,徙学门于棂星门之外。十年,知县谷延怡增建东西廨舍十有二间。十八年,巡按监察御史张稷视学,顾斋舍湫隘,命有司修治。适教谕盛凤像署县事,遂于两斋之南增建号房一十间,宰牲房之外建馔堂、厨房四间,宰牲房之右建库房二间。复辟门路、砌中庭,凡圮坏者悉修葺之。射圃在学内。成化十八年,教谕盛凤仪修。社学龙津学在县治南,清溪学在县东南永安里,蓝湖学在感化里,儒林学在来苏里(上二学俱县东北)。

惠安县学在县治之左。宋天圣中,县令李畋始建于县治西南隅,熙宁九年,迁于皇华驿之左。绍兴六年,县令彭元达复建于旧处。知县陈安国为记。士病湫隘,乃移建登科山之阳。元至元十二年毁于兵。元真初,县尹赵中臣67始建于今所。至正二十四年,摄县尹陈孚中等重建,教授叶余庆为记。国朝洪武五年,知县罗泰建杏坛于明伦堂前,今改为月台。二十九年,知县冯靖建馔堂。永乐四年,知县陈永年重建大成殿。十六年,典使陈胜宗重建棂星门。宣德六年,知县高显重建馔堂。八年,按察佥事鲁穆改凿泮池而桥其上,旧在戟门之内,改凿于门外。十年,主簿闭真68复重建大成殿,正统元年,重建明伦堂。十一年,按察佥事陈祚重建两庑并戟门、棂星门,修大成殿。殿之东开一径达于通衢为外门,而凡庙学、屋宇毕具以周。莆田方熙为记。天顺五年,府同知孔惠等增建号房。成化十九年,知县张桓重建神厨、宰牲所。二十二年,桓用堪舆家之言,以射圃址建明伦堂及斋舍。提学佥事任彦常为记。射圃在学宫之后,旧在西斋之西,成化十一年,知县康永昭改创于馔堂后西畔,而亭其中。二十二年,知县张桓以其址建学,乃移建于今所。社学登龙学在县北登龙坊内,忠恕学在县东北八都,信义学在县东南二十二都,行满学在县东南二十七都。

校注

1宋梁克家《三山志 公廨》作“观察使李锜”。

2《三山志 公廨》作“王鸿”。

3《三山志 公廨》、明万历《福州府志 建置》及清乾隆《福州府志 学校》均作“范都官元,驾部宗寿踵其事”。

4《三山志 公廨》及明万历《福州府志 建置》均作“有御书稽古阁二、养源、驾部、议道堂三、斋二十有六”。

5万历《福州府志 建置》及乾隆《福州府志 学校》均作“从祀像一百有五”。

6乾隆《福州府志 学校》作“至元十年”。

7民国《闽侯县志 学校》作“教谕高琳手绘从祀像”。

8万历《福州府志 建置》及民国《闽侯县志 学校》均作“佥事钟城”。

9民国《闽侯县志 学校》作“集贤堂”。

10万历《福州府志 建置》及乾隆《福州府志 学校》均作“提刑王泌建”。

11《三山志 公廨》作“为斋二:资深、日新,与小学为三”。

12万历《福州府志 建置》及乾隆《福州府志 学校》均作“成化十一年”。

13乾隆《福州府志 学校》及同治《长乐县志 学校》均作“知县任衝宗重新之”。

14同治《长乐县志 学校》作“明建文四年知县王遵道创”。

15同治《长乐县志 学校》作“宋里人教授林楷创”。

16同治《长乐县志 学校》作“明洪武十三年林文溢重建”。

17民国《连江县志 学校》作“林庀”。

18元无政和年号,此显误。按民国《连江县志 学校》系作“天历元年”。

19乾隆《福州府志 学校》作“欧阳瀚”。

20万历《福州府志 建置》及乾隆《福州府志 学校》均作“元元贞二年升为州学”。

21万历《福州府志 建置》、乾隆《福州府志 学校》及乾隆《福清县志 学校》均作“至正十二年知州申国辅建”。

22乾隆《福清县志 学校》作“宋宣和甲辰镇官陈麟以钱三十万重修”。

23《三山志 公廨》作“邑令周彦雄”。

24万历《福州府志 建置》及乾隆《福州府志 学校》均作“元元贞元年县尹王奂创”。

25乾隆《福州府志 学校》作“门人余偶”。

26乾隆《福州府志 学校》作“理问王瀚”。

27《三山志 公廨》作“祝圣为宰”。

28万历《福州府志 建置》及乾隆《福州府志 学校》均作“永乐十五年”。

29万历《福州府志 建置》及乾隆《福州府志 学校》均作“永乐十五年”。

30万历《福州府志 建置》及乾隆《福州府志 学校》均作“县尹丁得孙”。

31万历《福州府志 建置》及乾隆《福州府志 学校》均作“教谕黄绶”。

32嘉靖《建宁府志 学校》作“郡守黄壮猷”。

33嘉靖《建宁府志 学校》作“方大琮”。

34嘉靖《建宁府志 学校》作“赵陛夫”。

35嘉靖《建宁府志 学校》作“徐清叟”。

36嘉靖《建宁府志 学校》作“蔡籥”。

37嘉靖《建宁府志 学校》作“伯颜帖木儿大中”。

38嘉靖《建宁府志 学校》作“知府刘钺割废仓基为之”。

39嘉靖《建宁府志 学校》作“宋嘉熙二年”。按嘉泰为宋宁宗年号,证以下叙的“王埜承理宗陛辞之命”,显误,似应以府志为正。

40嘉靖《建宁府志 学校》作“一在丛桂坊,以旌善亭废址改建”。

41嘉靖《建宁府志 学校》作“正统十二年知县焦宗周”。

42嘉靖《建宁府志 学校》作“知府贺浤”。

43嘉靖《建宁府志 学校》作“教谕来守宏”。

44嘉靖《建宁府志 学校》作“知县甘棨”。

45嘉靖《建宁府志 学校》作“知县赵兴迿”。

46嘉靖《建宁府志 学校》作“知县王渥”。

47嘉靖《建宁府志 学校》作“每水涨艰于往来,徙栖隐寺故址”。

48嘉靖《建宁府志 学校》作“知县汪津”。

49嘉靖《建宁府志 学校》作“黄子陵”。

50嘉靖《建宁府志 学校》作“绍兴三年”。

51嘉靖《建宁府志 学校》作“郑佑”。

52嘉靖《建宁府志 学校》作“刘崇云”。

53嘉靖《建宁府志 学校》作“三柱里”。

54嘉靖《建宁府志 学校》作“知县曹维忠”。

55嘉靖《建宁府志 学校》作“赵彦绳、郑思他”。

56嘉靖《建宁府志 学校》作“寮曰止宿”。

57嘉靖《建宁府志 学校》作“亭曰晓对”。

58嘉靖《建宁府志 学校》作“牲房”。

59嘉靖《建宁府志 学校》及民国《崇安县志 学校》均作“提学佥事游明”。

60万历《泉州府志 规制》作“赵希侂重建”。

61乾隆《泉州府志 学校》作“知府张灏”。

62万历《泉州府志 规制》作“淳熙四年”。

63考乾隆《泉州府志 学校》石井书院条附录傅凯记有“由宋至今,田既迷失莫究,书院为风雨所震坏,地基为豪黠所侵并而夤缘置屋筑坟于基内”等语,是“居民请为己产”之“请”字当为“侵”字之误。

64乾隆《泉州府志 学校》及民国《晋江县志 学校》均作“虎岩”。

65“毕具以固”疑“毕具以周”之误。

66乾隆《泉州府志 学校》作“畏畾庵”。

67万历《泉州府志 规制》作“元至元初,县尹赵仲臣始建”。

68乾隆《泉州府志 学校》作“主簿闭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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